赶到海岸,曹昂带着卢盛马震等数百人上岛捉狐狸去了。

    再次留守的陆逊望着他们的背影,脸上露出被抛弃的心酸表情。

    他也想跟着去转转,不想看门。

    曹昂等人没一个在乎陆逊这个小毛孩子的想法,跟着卢盛直奔岛屿深处。

    走了半个多时辰,周围的树木渐渐多了起来,放眼望去,视线尽头全是针叶松,桦树,白杨等,一个个长的笔挺,如枪一般直插天空。

    刚进树林没多久,一头体型与牛差不多大的棕熊便从树后走出,原本想冲过来的,见曹昂这边足有数百人明显愣了一下,踌躇半天转身离去。

    曹昂诧异的说道:“没看出来,这些做畜牲的也欺软怕硬啊。”

    卢盛翻白眼道:“佛门秃驴不是说了吗,万物皆有灵性,我们第一次来的时候,这里的野兽不管数量多少见人就冲,几次之后学聪明了。”

    废话,都说有灵性了,怎么可能还傻乎乎的送死?

    一行人漫无目的的在岛上前进,沿途不但看到了棕熊,还遇见了驼鹿,角羊,雪羊,土拨鼠等,唯独没见到想要捕捉的白狐,郁闷的曹昂恨不得撞墙,却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

    “少主你看。”

    正闷头想事呢,马震一嗓子将他拉回现实。

    抬头一看,只见一头尺许长的银狐正躲在远处的树后张望,被马震的破锣嗓子一吼,吓的转身就逃。

    曹昂气极,抬脚踹道:“追啊。”

    马震委屈的跑了出去,其他人急忙跟上。

    捉狐心切,自然顾不上什么队形,数百人跟跑马拉松似的乱哄哄一团,跑的那叫一个畅酣。

    渐渐的距离拉开了,胡三最快,超过马震追了上去,死死盯着那只银狐,不让它逃离自己的视线。

    曹昂垫底,没跑几步便气喘吁吁,扶着大树吼道:“别跑那么快,林中野兽那么多,好歹留几个人保护我啊。”

    几名吊车尾的将士闻言连忙折了回来,扶着曹昂向大部队追去。

    胡三一马当先,两腿撒开宛如车轮,死死朝银狐追去。

    银狐估计也是第一次遇见这么能跑的人类,慌不择路之下拐弯不及,一脑袋撞在树上当场晕了过去。

    胡三跑过去抓住尾巴提起一看,还没死,气喘吁吁的骂道:“该死的,跑死你三爷了。”

    他提着银狐在原地等了许久马震才冲上来,扶着他的肩膀边喘气边竖起大拇指道:“三爷,今兄弟算是见识了,你是真能跑啊。”

    胡三洋洋得意的说道:“那是,哥当年在天公将军帐下可是活活跑死三匹马的,只是后来养尊处优,落下了。”

    跑死三匹马,吹吧你就。

    马震懒得理会,背靠树干划了下去,摆手说道:“不行了,我歇会。”

    歇息许久众将士才陆续赶来,往地上一坐全不动了。

    休息足有一刻钟,曹昂才在几名将士的护卫下赶来,竖大拇指道:“从发现狐狸到现在,少说也有七八里吧,你们可真能跑。”

    胡三已经缓的差不多,献宝似的将银狐递过去说道:“少主,属下幸不辱命。”

    曹昂接过看了看,随手递给身边的警卫说道:“这可是给小姐的礼物,看好喽。”

    休息好后继续前进,没多久眼前出现一座湖,许多驼鹿与雪羊正在湖边饮水。

    可能是觉得己方同伴多,看见曹昂等人并没有像棕熊,银狐那样转身逃走,反而扭头张望。

    曹昂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视,冷笑道:“吆喝,不给点教训你们恐怕不知道什么叫做残忍,抓几头带回去,丰富一下大汉的物种。”

    众将再次发力,跑过去各抓了几十头,剩下的见他们凶悍,一股脑跑了个干净,众人这才走到湖边喝水洗脸,休息近一个时辰原路返回。

    卢盛诧异的问道:“少主,不抓白狐了?”

    问完他就后悔了,这不是嘴贱吗?

    不料曹昂却说:“不抓了,孩子还小,用只银狐糊弄糊弄得了。”

    卢盛:“……”上糊弄老爹,下糊弄儿子,你就不怕将来遭报应?

    人生之事,大多时候都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回去的路上马震不小心被树枝绊了一跤,不等爬起便看见不远处有个窝,凑近一看,一只白狐虚弱的趴在窝里,身下还压着五只巴掌大的小狐狸,显然刚刚分娩。

    马震兴奋的差点跳起来,连忙转身道:“少主,快过来看。”

    曹昂过来一瞅,同样激动异常,脱下衣服小心翼翼的将母狐和小狐狸包裹进去,交给将士带走。

    即将赶到岸边时又遇见两只绕着树干戏耍的紫貂,一群人悄悄摸过去,趁它们不注意成功抓获。

    抱着紫貂和白狐,曹昂又是兴奋又是失落的说道:“不知不觉,我的儿女也已到了上树掏鸟窝的年纪,唉,仔细想想,挺对不起他俩的。”

    这种事别人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只能沉默。

    大伙闷头赶路,回到岸边时天已经黑了,索性不再起航,安心休息了一夜。

    第二天早晨继续出发,剩下的航路卢盛早已走过无数回,一路顺风不到两个月就赶到了石郡。

    在石城停留三天,舰队一分为二,一支由马震率领,带着狐狸和紫貂去了辽东,一支由曹昂率领,带着从美洲找来的作物种子去了琅琊。

    离家近两年,曹昂归心似箭,迫不及待的想赶回辽东见阔别已久的儿女。

    可是不行,他得先将作物种子送回去培育。

    在海上飘了几个月,土豆和红薯腐烂大半,剩下的也大都发了芽,不快点赶回去培育,他怕彻底烂光。

    真那样的话,自己这趟美洲之行可就白跑了。

    当然,辽东也能培育,但是辽东苦寒,各种条件比起中原也差了许多,万一栽培失败……种子太过稀少,路途又太过遥远,他冒不起险。

    思来想去,只能先委屈老婆孩子了。

    古有大禹治水,三过家门不归。

    今有曹昂取种,背井离乡而去,看来我曹子脩也有当古之圣贤的潜质啊。

    曹昂站在船头,望着琅琊方向心头一片火热,张开怀抱大声喊道:“大汉,我曹子脩又回来了,许都的人渣们,开始颤抖吧。”

    众将士挥舞着手臂,齐齐叫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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