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多久,十几名队员就跟着那个部落派出的向导一起回来了。

    正当部落的人以为他们一定是空手而归的时候。

    却看见他们每个人都扛着一头大袋鼠。

    可谓是收获满满。

    整个袋鼠部落都没有这样丰收过。

    女首领非常震惊,大袋鼠机警而胆小,是非常难以猎杀的,要不他们也不会经常饿肚子。

    这次陆顺一行人被请进了部落。

    这个时候,陆顺他们要是发难,这些土著是一个都跑不掉的。

    “你们的战士非常的强大,能不能交换几个给我们。我们用女人来换。”女首领指着刚才出去的那些扶桑保安队员说道。

    “不用交换,我可以送几个给你们。”陆顺对这个部落的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到现在都没有看到一个颜值上线的,虽然这些人该露的地方都露出来了。

    “你也是一位首领吗?”那个女首领问陆顺道。

    “是的,这些人都听我的,你们部落的周围还有没有其他的部落?”

    女首领告诉陆顺,他们原本在南方生活,后来有一群白色皮肤骑着高大野兽的人过来屠杀他们。

    然后她们就逃到了这片干旱荒凉的地方。

    陆顺知道那些人定是流放到岛屿上的英格兰人。

    “这样,我送十个人给你,你们臣服于我的部落怎么样?”陆顺试着问道。

    “我们不会臣服于任何部落。”女首领显然非常的生气。没想到这个外族人竟然想要他们臣服。

    “不不不,我们不强迫你们,你要怎么样才能够臣服于我们?”陆顺说道。

    “你的战士是很强大,但是我们就是都战死了也不会臣服,除非你们能够帮我杀死一百名那种白人。”女首领说道。

    她的部落原本是一个大部落,有好几百人,但是大部分人都被白人给杀了。

    因为这些白人要他们的土地。

    “好,我答应你们,只是你要派十名战士帮我们带路,我们不知道你们原本生活的地方在哪里?”

    双方商量好之后,陆顺派人北上,去船队再调些人,补给物资倒是还好说,这里的猎物非常的丰盛。

    有袋鼠部落的人带路,他们很容易就能够找到大袋鼠群。

    陆顺于是在袋鼠部落住了下来,每天打猎,制作肉干,只派一个小队回去叫人。

    在这期间,发生了一件趣事。

    一个叫李挺的兄弟长的颇为雄壮。

    有一天众人起床后看到他魂不守舍。

    原来是前一天晚上,此人喝多了,有几个人部落的女性战士对他仰慕,晚上进入他的帐篷。

    几个女人轮流上阵,李挺迷迷糊糊中大战了一夜,早上起床看到身边躺着几个部落女人。

    看着这些人的长相,李挺突然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甚至有种永远不碰女人的冲动。

    这些部落的女人只是看他长的比部落男人都要强壮,过来借个种子而已。

    早上离开之后,没人还给李挺送来礼物。

    这礼物竟然是金子。

    陆顺一看就是来了兴趣。

    土著并没有将这些金子当做什么宝贝,只是作为普通装饰物。

    问了女首领之后,陆顺才知道,这些金子是从周围一些小溪中捡到的。

    陆顺不知道,在澳洲大岛的北部,十九世纪末期还爆发过一场淘金热。

    反正无事,陆顺带着人到周围的溪流中探查情况,果然在河流中发现了金沙。

    这可是一件大事啊,陆顺交代众人要注意保密。

    回头,他要跟公司申请到澳洲大岛上进行开发。

    有了这些金矿,他相信自己几年时间就能够发展出一个大型的分公司出来。

    这算是意外的惊喜。

    陆顺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后世昆士兰州的西北部。

    这里虽然不如东南沿海的新南威尔士。

    但是比西奥要好的多。

    不过这里并不适合发展农业,尤其是内陆地区,降雨量太少。

    只能发展一定规模的畜牧业。

    不过这里矿产资源比较丰富。

    尤其是能够迅速完成原始积累的金矿。

    十几天后,派回去报信4的人回来了,还带回了三百人的保安队。

    这样陆顺手中就有四百多人。

    商船上还留下一百多人保护船只的安全。

    有了这四百人,陆顺对于南下去挑战一下白人,信心十足。

    土著的数字表达能力不行,那个女首领向自己描述的白人数量,陆顺并不敢轻信。

    所以他为了保险起见,将自己所能够带上的人全部都带上了。

    令陆顺感到意外的是,那个涂了一身红泥巴的女首领也要跟着陆顺他们一起去。

    到现在陆顺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此女并非是没有名字,只是她们的名字太过拗口。

    陆顺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汉字来翻译。

    他自己的土著语也就是勉强能够沟通的程度。

    这次陆顺去南面并非只是帮助袋鼠部落报复白人。

    他还有另外的打算。

    一方面,陆顺看上了这些白人手中的物资。他们在这里建立牧场,那么手中一定有牛羊和马匹。

    这些东西要想从本土运来,成本还是很高的。

    今后如果陆顺的分公司要开张。

    那么他们就必须要建立自己的牧场。

    不管是淘金还是探索都是需要稳定的物资补给的。

    这些白人手中牛羊和马匹都是已经在这里驯养了好几代,几乎已经能够适应这里的环境了。

    另一方面,在澳洲大岛这里发展,今后肯定是要遇到那些流放的白人罪犯。

    现在有袋鼠部落带路,他们还能主动一些。

    要是今后再遇上了,那就不一定是谁主动了。

    再者,作为一个探险家,陆顺也想要去试探一下那些人实力如何。

    探险可不仅仅是探索发现。还伴随着竞争和杀戮。

    那些早期到新大陆的探险家们可不仅仅屠戮土著居民。

    他们相互之间也经常会因为地盘和财富,相互抢劫和杀戮。

    这才是蛮荒之地的常态,手中的枪才是大家用来交流的工具。

    陆顺将手下的四百多人与袋鼠部落的十几个人一起组成了一支队伍浩浩荡荡地向南方而去。

    沿途的地形跟袋鼠部落的差不多,大都是干旱的草原,中间夹杂着一些荒漠。

    陆顺也第一次感受到了这里的广袤无垠,一路上一个人影都看不到,动物倒是很多。

    袋鼠部落追踪猎物的能力很强,配上陆顺他们的火枪,很容易就能搞到猎物。

    就是肉吃多了之后,大家未免腻的慌。

    只是袋鼠部落并没有粮食。只会收集一些草种子。

    那些扶桑兵和安南兵倒是一直吃得津津有味。扶桑人平时很少能够吃到肉食。

    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吃的肉可能比他们之前一辈子吃的都要多。

    对于陆顺这位首领,大家都是服气的,为人大方,从来不亏待手下。

    即使是这些从扶桑和安南招募的保安队员,他也是给予厚待。

    不仅每个人分了女人,还从来不克扣他们的工资。

    关键是陆顺自己就非常能打,那些不服气的早就给他打服了。

    “前面就是他们活动的区域了。”半个月之后,陆顺一行了来到了一个山谷。

    这里的环境非常好,一条水量充沛的河流从山谷穿过。

    山谷中的土地平坦,水草丰美,可以看到羊群如同白点一般在绿色的山坡上星罗棋布。

    这里是袋鼠部落原本世代生活的栖息地,果然是一块宝地啊。

    “占有它……”一个声音在陆顺的心中响起。

    占了这里,往北的土地就全部由归公司了。

    众人停了下来。

    “这里是白人的牧场,他们肯定都是有马的,而我们一匹马都没有。”陆顺说道。

    “咱们要拿下这里,但是最好不要让人给溜掉,南边应该就是英国人所谓的新南威尔士殖民地,那里可是有几十万白人,不能将他们都给招引过来。”

    “陆老大,那要不要考虑夜里直接去将他们聚落给端掉。”杜正文建议道。

    山谷的身处有有一个小镇,沿河而建。根据陆顺手中那份阉割版的地图,这可能是白人建在最北边的小镇了。

    “夜里的变数更大,更加容易有人漏掉。”

    “老大,我觉的要想将他们都给留下来,一个不剩,是很难做到的。还不如选择对我们最有利的,减少弟兄们的伤亡。”

    “要不这样吧,我们利用夜晚时间,先解决外围的几个牧场,给弟兄们收集到一些马匹,然后再去动那个小镇,正面进攻,有马的人在小镇南边埋伏,应该可以最大限度地消灭对方。”陆顺想了一下说道。

    想要制定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案太难了。

    最后众人商定就按照陆顺最后的那个方案来执行。

    大军驻扎在外,陆顺挑了几个安南人打扮成袋鼠部落人的样子,与袋鼠部落的人两两搭配出去摸清楚周围牧场的情况。

    牧场中的牧民一般都是住在自家的牧场。

    至于山谷中的那个小镇估计是殖民地的管理机构所在地,还有一些为周围牧场服务的作坊。

    在殖民地,这是一种标准的搭配模式。

    小镇的周围一共有几十个牧场,要不趁着傍晚摸清楚,到晚上也是抓瞎。

    夜晚,温多拉小镇的钟声响起。

    帕梅拉·伊碧斯检查了一遍羊圈的篱笆,提着煤油灯回到了自己木屋中。

    木屋中,他的妻子维洛妮娜·伊碧斯正在哄孩子们睡觉。

    帕梅拉·伊碧斯就出生在新南威尔士,他的父亲以一名流放的罪犯,母亲同样如此。

    两个原本素不相识的流放犯在新南威尔士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

    但是帕梅拉·伊碧斯并不是老伊碧斯所生。他的母亲在船上的时候就已经怀上了他。

    几乎百分之八十的女流放犯都会在流放的船上怀孕。

    也有坚持原则的女人,但是那样的女人很难活着到达目的地。

    从大嘤帝国本土到这里要半年多的航行时间。中间还有很长的一段海上路程是没有补给的。

    他的妻子则是一名新人,她来自爱尔兰,这些年爱尔兰大饥荒很,多人逃了出来,有些并非是罪犯。

    妻子来到新南威尔士也给自己带来了一个孩子。

    这让他在老家戈斯福德没少受到他人的嘲讽。

    于是,帕梅拉·伊碧斯决定搬家。

    正好殖民地政府要开发昆士兰地区。

    帕梅拉·伊碧斯一家成为了第一批进入昆士兰的白人。

    现在他们一家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他的妻子又帮他生了五个孩子。

    一家人拥有上百公顷的牧场。

    他们种植一些燕麦,放养绵羊,依靠售卖羊毛维持家庭的生活。

    说实话,这里除了比较荒凉之外,实际上人们的生活都还不错。

    至少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

    哪怕是粮食的收成不好,也可以去周围打猎补充。

    “维尼,亲爱的,我们去睡觉吧!”

    外面传来了一阵鹅叫声。

    帕梅拉在谷仓养了几只大鹅。

    圣诞节的时候,会烤上一只烤鹅。

    另外大鹅也能够看管谷仓。

    “亲爱的,鹅怎么叫了。”维洛妮娜说道。

    “应该是老鼠吧。我刚刚才从谷仓那里回来。”

    “亲爱的,你要不再去看一下。”妻子比帕梅拉要谨慎的多。

    “好吧。”帕梅拉坳不过妻子,刚才他看到了一头公羊趴在母羊的身上。

    突然间勾起了他的性趣。

    要不他怎么会那么急着喊妻子去睡觉。

    既然想要妻子等下配合自己,那么就只能听妻子的,乖乖地去谷仓查看。

    帕梅拉·伊碧斯打开木屋的房门了出去。

    刚刚踏出一只脚,一柄锋利的刺刀瞬间捅进了他左胸。

    七八名扶桑战士突进了房中。

    木屋中瞬间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和孩子的哭闹。

    经过了半个晚上的努力,陆顺派出去几十个小队都回来了。

    他们将俘虏的女子和孩子都给带了回来。

    另外还有几百匹马。

    这下子陆顺他们不需要再用脚赶路了。

    后半夜,大家补了一个觉,天还没完全亮,众人又都爬了起来。

    陆顺派了一百多人骑马到小镇的南边伏击镇上逃出去的人。

    然后带着剩下的三百多人从北边进攻小镇。

    整个小镇上一共只有一条路贯穿南北的道路。

    “冲!”陆顺一声令下,众人骑马冲进了小镇。

    他们中有很多骑术一般一到镇上就跳下马来。

    镇子并不大,只有几十栋房子。

    很多镇上的居民在陆顺他们没到的时候就已经醒来。

    这么多的人骑马动静肯定不小。

    这些人也都非常彪悍,他们拿出自己家中的枪,透过窗户向外面射击。

    然后外面的保安队员三五人一组踹门而入,对着里面就是一阵排枪。

    小镇上的人甚至还没有保安队员多,很快每一栋房子都被清理了一遍。

    住在南面的几乎人家骑上马向南边逃去。

    不过也被陆顺的人给拦住。

    至此,整个温多拉小镇就被拿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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