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说三场比试中,齐君广最自信的,当属这一场的书法。
他师从南齐国师,还未识字之时就开始临摹字帖,正如刚才有人所说,从幼至今,真真的童子功。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不信荆哲精通于诗词两道,还能再精通书法。
于是写完诗后,便异常从容的回到座位上,闭目养神,等着看荆哲。
周知未也不拖泥带水,三下五除二写完了。
相比之下,他的字就有点惨不忍睹,这倒可以理解,津西文风本就羸弱,他能精通诗词一道已经颇为难得,再要求他写一手好字,确实强人所难了。
所以写完字的二人中,齐君广要更胜一筹,脸上的笑容更胜了。
周知未心态不错,并没有因此沮丧。
其实能够晋级第二轮,他已经异常满足了,而且对他来说今天最大的收货并非晋级,而是认识了荆哲这么一个有意思并且牛逼的兄弟。
写完之后就走到荆哲身边,见他盯着桌上的宣纸,提着笔发呆,遂有些好奇道:“荆兄,为何久久不落笔呢?”
其他人听了,皆都屏气凝神,等他回答。
“因为…”
荆哲想了想,有些为难道:“我会的书法太多了呀,一时之间没想好写哪种。”
“……”
周知未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心想还是我荆兄牛逼,跟我吹就罢了,当着安帝和那么多读书人的面,又吹上了!
“荆兄,挑选一个你最擅长、且写的最好的书法来写吧!”
荆哲再次摊手:“可是…我每样都擅长呀,随便拿出哪一种来都比他写的好啊!”
说完还朝齐君广努了努嘴,周知未听完哑口无言,决定不劝了:这个吹法,劝不下去了呀!
而齐君广却冷笑一声,讥讽道:“有本事都写出来呀!只说不练算什么?”
荆哲摇了摇头,“好吧,既然是三皇子说的,那就莫怪我手下无情了!”
“呵呵!”
齐君广继续冷笑。
……
荆哲站定,闭眼假寐,片刻许,突然睁眼。
随后落笔。
但跟齐君广比起来,他写字的姿势很怪,而且速度奇慢,模样不像是老手,倒有点像菜鸡。
齐君广本来还想过去看看,但见他这副生疏的模样,刚欠起的身子,又坐了回去。
终归跟自己猜的一样,他不会书法,喝了口茶,老神在在。
而围在荆哲身边的人群里,却传出了奇奇怪怪的声音。
“咦”
“哦”
“啊”
如果不是几个大男人的话,发出这么几个语气词来,一定会有人想歪。
“咦,荆公子,这几个字形体方正,笔画平直,遒劲有力,看着颇为舒服。小生也读了许多年的圣贤书,却不曾见过这种字体,不知…”
“哦,这个呀,叫做楷书,是我自创的一种书法,方正平直,可做楷模,是谓楷书,你们没见过那也正常!”
荆哲大咧咧的说道。
“竟是荆公子自创的字体?怪不得没见过!荆公子看着年纪不大,却能自创字体,这等功力,可称为大师吧?”
一群人跟着感慨道。
“咦,这字写的如此潦草,龙飞凤舞,依稀能辨认几个字…似乎是京州…八月…千花?”
有人指着宣纸上如狂草般飞舞的字迹问道。
“哦,这个是草书,同样属于我自创,写的是八月京州城,千花昼如锦!”
“厉害,厉害!”
“啊,这个我认识!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愁多酒虽少,酒倾愁不来。这诗似乎跟上面两首浑然一体,而这字扁平、工整而又精巧,难不成还是荆公子自创?”
“是极!这叫隶书,严整壮阔而又舒展灵动,写起来也是极为顺手!至于这两首诗,跟之前两首同属一诗,只不过分为了四首!”
“……”
作为一个中文系研究生,对于各种字体荆哲了然于心,而且还临摹过各种大佬的字帖,能写出来并不奇怪。
若是说,之前荆哲写词作诗只是让这些京州才子们惊艳的话,那现在,就是令他们折服了。
一个个盯着用各种不同的、自创的、同时又是极为舒展好看、随便拿出一种就能扬名的字体所写的另外两首新诗,一个劲的夸赞。
“怪不得荆公子之前非说陈公子是第二才子呢,有荆公子在前,谁敢自认第一?”
说话之人前天正好去过无仙苑,自然听过荆哲对陈剑南“第二才子”的称谓。
“可不是嘛,荆公子可是当之无愧的雍州第一才子!”
“那个…不懂就问哈,荆公子不是彭州人吗?”
“……”
听着众人一阵溜须拍马,荆哲洋洋自得,然后补充一句:“难道就只是雍州、彭州吗?”
“对哈,应该还是”
说话的那人朝四周看了看,发现未晋级的宋基茂不知何时离开了,方才大胆说道:“荆公子同样当得京州第一才子!”
有这人开头,其他人也毫不遮掩,各种彩虹屁蜂拥而至,最后有人说道:“要我说,你们都说错了!荆公子之才,当为安国第一才子!”
可不是嘛,随随便便就写出了五首能够流芳后世的诗,而且各种自创字体都有大师水准。
最关键的是,还为他们争取到了品尝烈酒的机会,使荆哲在众人心中的形象更高了,毫不吝啬赞美之词。
所以这话一出,众人纷纷响应。
“安国第一才子!”
“安国第一才子!”
荆哲见状,非常谦虚的压了压手,“不要,不要…停啊!”
“……”
齐君广站在人群外围,听着众人对荆哲的夸赞越听越上火,越听越好奇。
他到底写了些什么,竟能让他们这样?
难不成这都是事先请好的托?
带着这个疑问,齐君广也混入拥挤的人流,凑到桌子跟前。
“八月京州城,千花昼如锦。”
“愁多酒虽少,酒倾愁不来。”
看到这两句,齐君广的心凉了半截。
等看到每句诗都用了一种他不认识、但却极为潇洒好看的字体后,心中呜呼一声,知道自己彻底输了。
:。:.
首发.. ..
他师从南齐国师,还未识字之时就开始临摹字帖,正如刚才有人所说,从幼至今,真真的童子功。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不信荆哲精通于诗词两道,还能再精通书法。
于是写完诗后,便异常从容的回到座位上,闭目养神,等着看荆哲。
周知未也不拖泥带水,三下五除二写完了。
相比之下,他的字就有点惨不忍睹,这倒可以理解,津西文风本就羸弱,他能精通诗词一道已经颇为难得,再要求他写一手好字,确实强人所难了。
所以写完字的二人中,齐君广要更胜一筹,脸上的笑容更胜了。
周知未心态不错,并没有因此沮丧。
其实能够晋级第二轮,他已经异常满足了,而且对他来说今天最大的收货并非晋级,而是认识了荆哲这么一个有意思并且牛逼的兄弟。
写完之后就走到荆哲身边,见他盯着桌上的宣纸,提着笔发呆,遂有些好奇道:“荆兄,为何久久不落笔呢?”
其他人听了,皆都屏气凝神,等他回答。
“因为…”
荆哲想了想,有些为难道:“我会的书法太多了呀,一时之间没想好写哪种。”
“……”
周知未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心想还是我荆兄牛逼,跟我吹就罢了,当着安帝和那么多读书人的面,又吹上了!
“荆兄,挑选一个你最擅长、且写的最好的书法来写吧!”
荆哲再次摊手:“可是…我每样都擅长呀,随便拿出哪一种来都比他写的好啊!”
说完还朝齐君广努了努嘴,周知未听完哑口无言,决定不劝了:这个吹法,劝不下去了呀!
而齐君广却冷笑一声,讥讽道:“有本事都写出来呀!只说不练算什么?”
荆哲摇了摇头,“好吧,既然是三皇子说的,那就莫怪我手下无情了!”
“呵呵!”
齐君广继续冷笑。
……
荆哲站定,闭眼假寐,片刻许,突然睁眼。
随后落笔。
但跟齐君广比起来,他写字的姿势很怪,而且速度奇慢,模样不像是老手,倒有点像菜鸡。
齐君广本来还想过去看看,但见他这副生疏的模样,刚欠起的身子,又坐了回去。
终归跟自己猜的一样,他不会书法,喝了口茶,老神在在。
而围在荆哲身边的人群里,却传出了奇奇怪怪的声音。
“咦”
“哦”
“啊”
如果不是几个大男人的话,发出这么几个语气词来,一定会有人想歪。
“咦,荆公子,这几个字形体方正,笔画平直,遒劲有力,看着颇为舒服。小生也读了许多年的圣贤书,却不曾见过这种字体,不知…”
“哦,这个呀,叫做楷书,是我自创的一种书法,方正平直,可做楷模,是谓楷书,你们没见过那也正常!”
荆哲大咧咧的说道。
“竟是荆公子自创的字体?怪不得没见过!荆公子看着年纪不大,却能自创字体,这等功力,可称为大师吧?”
一群人跟着感慨道。
“咦,这字写的如此潦草,龙飞凤舞,依稀能辨认几个字…似乎是京州…八月…千花?”
有人指着宣纸上如狂草般飞舞的字迹问道。
“哦,这个是草书,同样属于我自创,写的是八月京州城,千花昼如锦!”
“厉害,厉害!”
“啊,这个我认识!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愁多酒虽少,酒倾愁不来。这诗似乎跟上面两首浑然一体,而这字扁平、工整而又精巧,难不成还是荆公子自创?”
“是极!这叫隶书,严整壮阔而又舒展灵动,写起来也是极为顺手!至于这两首诗,跟之前两首同属一诗,只不过分为了四首!”
“……”
作为一个中文系研究生,对于各种字体荆哲了然于心,而且还临摹过各种大佬的字帖,能写出来并不奇怪。
若是说,之前荆哲写词作诗只是让这些京州才子们惊艳的话,那现在,就是令他们折服了。
一个个盯着用各种不同的、自创的、同时又是极为舒展好看、随便拿出一种就能扬名的字体所写的另外两首新诗,一个劲的夸赞。
“怪不得荆公子之前非说陈公子是第二才子呢,有荆公子在前,谁敢自认第一?”
说话之人前天正好去过无仙苑,自然听过荆哲对陈剑南“第二才子”的称谓。
“可不是嘛,荆公子可是当之无愧的雍州第一才子!”
“那个…不懂就问哈,荆公子不是彭州人吗?”
“……”
听着众人一阵溜须拍马,荆哲洋洋自得,然后补充一句:“难道就只是雍州、彭州吗?”
“对哈,应该还是”
说话的那人朝四周看了看,发现未晋级的宋基茂不知何时离开了,方才大胆说道:“荆公子同样当得京州第一才子!”
有这人开头,其他人也毫不遮掩,各种彩虹屁蜂拥而至,最后有人说道:“要我说,你们都说错了!荆公子之才,当为安国第一才子!”
可不是嘛,随随便便就写出了五首能够流芳后世的诗,而且各种自创字体都有大师水准。
最关键的是,还为他们争取到了品尝烈酒的机会,使荆哲在众人心中的形象更高了,毫不吝啬赞美之词。
所以这话一出,众人纷纷响应。
“安国第一才子!”
“安国第一才子!”
荆哲见状,非常谦虚的压了压手,“不要,不要…停啊!”
“……”
齐君广站在人群外围,听着众人对荆哲的夸赞越听越上火,越听越好奇。
他到底写了些什么,竟能让他们这样?
难不成这都是事先请好的托?
带着这个疑问,齐君广也混入拥挤的人流,凑到桌子跟前。
“八月京州城,千花昼如锦。”
“愁多酒虽少,酒倾愁不来。”
看到这两句,齐君广的心凉了半截。
等看到每句诗都用了一种他不认识、但却极为潇洒好看的字体后,心中呜呼一声,知道自己彻底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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