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屁快放,什么事!”
被李锋打搅了好兴致,衙内语气也就不气了。
李锋嘿嘿一笑:“上次我的分店挂牌那天,跟你说的事儿,你还记得不?”
“我哪记得你当时说了什么,别卖关子。”衙内不悦道。
“赢少还真是贵人多忘事。”李锋不知道他是不是装傻,索性挑明了说:“上次说了要收赢少一笔保护费,这段时间太忙,差点给忘了。”
“这么说你现在又记起来啦?老子真该找辆车,把你撞到失忆。”衙内脸色不好看了,想起了上次被李锋戏弄的不堪往事,李锋也不在意,把自己的条件说了,也就是让衙内去找那个投资界的大金主。
听了李锋的要求,衙内直接骂了起来:“艹,你一上来就让我给你摆平这么大事儿,不行,我宁愿分一些股份给你,也不想欠这么大个人情。你当我脸多大呢,出面给人打声招呼,就能让人家放弃这样一个短期见效,收益巨大的投资?”
他幸灾乐祸的说道:“还有,我现在凭什么要答应你,吴家要对付你,你死定了!”
李锋嘿嘿阴笑:“你怎么就笃定我死定了?万一老子翻盘了呢,到时候回过头,再找你麻烦的时候,可就不是请你办这种小事了。”
“这是小事儿?你特码真好意思说!”
衙内气得不行,但又受不得李锋的威胁,这小子说得有道理,吴家要对付他,还真不一定能成功,这小子本身就邪门儿,那会儿还是个小人物的时候,自己那么多次想弄死他,不也是被他屡屡翻盘,还吃了很大的亏?手机端../
于是,衙内最终还是答应了李锋,还说道:“我答应你,帮忙当说,不过这次过后,你说的那些保护费什么的,咱就一笔勾销了,我们谁也不欠谁。”
相比这件事,他还真怕李锋狮子大开口。
“行,成交。”李锋痛快答应,一点都不讲价。
那边,衙内扔了手机,关掉跑步机下来,结果美女私教递过来的盐水灌了一口,突然得意的大笑起来:“李锋这个傻叉,他怕是不知道,周正宇就是老子的人吧,哈哈,老子就知道他要求到我这儿来,早就等着这一遭呢。打声招呼的事儿,就让这小子没法儿再敲诈老子,关键这小子还蒙在鼓里,真爽!”
李锋当然不知道衙内就因为自己没敲诈成他,就高兴得得意忘形。现在,他找了两个顶有牌面的人当说,西南这两个金主的问题,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可以迎刃而解了。
但还剩下几个金主,却不在李锋的势力范围内,李锋也影响不了这些人。
比如有一位金主,是西北那边的一个地下大枭,此人叫左非白,李锋了解过,知道是个狠茬子,很不好对付,至少也不是找个人去当说就能说动的。
这个人远在西北,那是李锋从未涉足过的地域,他就算想找个说得上话的人去当说,也不知道该找谁。
但就在这时候,林风却自告奋勇,说他如果去的话,应该能说服这个人。
李锋听到后倒是有些愕然,因为林风的话很是出乎他的预料,他不明白林风哪来的这种自信。
不过林风却很有自信,说自己哪怕不能一下子说服这个人,应该也能让对方暂时持观望的态度,而不会彻底站在吴家一边。
李锋询问过后,才知道,原来林风和这个叫左非白的地下大枭其实有着一段很深的渊源。
林风的师父,也就是那个绰号“穿堂风”的贼王,竟然救过这个左非白的命。
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左非白那会儿还没有如今的气候,顶多算得上个大混子,还称不上大枭。当时他跟西北另一个大枭发生了冲突,受到那个大枭的疯狂打压,险些被对方抓到大把柄送进了局子。
就是在那个时候,是贼王“穿堂风”出马,将左非白的黑材料从那个大枭手中偷了出来,才让左非白逃过一劫,而后翻盘,彻底掀翻了那个大枭,自己上了位。
事后的左非白没有落井下石,反而感念穿堂风的救命之恩,赠送给穿堂风大量的钱财,甚至还有豪宅,要给穿堂风养老。
那时候穿堂风大半截身子都入土了,见惯江湖风雨,早就有了颗淡泊名利之心,因此没有接受左非白那些钱财豪宅,只是收了左非白馈赠的一套老房子,因为那时候他刚收了林风当弟子没多长时间,不想再过问江湖俗事,只想用心教导自己的弟子。
因此,穿堂风从此就在左非白的地头儿上安顿下来,直到去世。而林风,也可以说是左非白看着长大的,因为那时候左非白还时常来看望穿堂风。
前几年,穿堂风去世,左非白帮穿堂风操办完丧事,问起林风的打算,还希望林风去帮他做事,保他一个不错的前程。
只不过林风那会儿心气高,一心想去京城魔都这些大城市闯出一片天地来,之后的事李锋就知道了,林风在大城市碰了一鼻子灰,别说闯出一片天地了,甚至有一间地下室都租不起,被赶去睡大街的时候。
困顿潦倒的时候,林风后悔都来不及了,他也拉不下脸回去找左非白,虽然以他师傅生前跟左非白的关系,对方就算做不到当初的承诺,至少也会给他一碗饭吃。
林风跟左非白的渊源就在这里,只是他也没想到,如今左非白的身家已经膨胀到了可以当吴家金主的地步。吴家这次至少要凑上百亿的热钱,左非白作为金主之一,十个亿总要拿出来的吧。
那可是实打实的现钱,而不是各种没有变现的资产……也可见,如今左非白的财力有多么雄厚。
而让林风有些不爽的是,左非白跟吴家的私交竟然这么好。
吴家,曾经想杀他灭口,到现在也还没有放过他的打算,搞得他只能躲在勒天不夜城不敢露面,怕一出去就被吴家盯上,尾随上来弄死他。
被李锋打搅了好兴致,衙内语气也就不气了。
李锋嘿嘿一笑:“上次我的分店挂牌那天,跟你说的事儿,你还记得不?”
“我哪记得你当时说了什么,别卖关子。”衙内不悦道。
“赢少还真是贵人多忘事。”李锋不知道他是不是装傻,索性挑明了说:“上次说了要收赢少一笔保护费,这段时间太忙,差点给忘了。”
“这么说你现在又记起来啦?老子真该找辆车,把你撞到失忆。”衙内脸色不好看了,想起了上次被李锋戏弄的不堪往事,李锋也不在意,把自己的条件说了,也就是让衙内去找那个投资界的大金主。
听了李锋的要求,衙内直接骂了起来:“艹,你一上来就让我给你摆平这么大事儿,不行,我宁愿分一些股份给你,也不想欠这么大个人情。你当我脸多大呢,出面给人打声招呼,就能让人家放弃这样一个短期见效,收益巨大的投资?”
他幸灾乐祸的说道:“还有,我现在凭什么要答应你,吴家要对付你,你死定了!”
李锋嘿嘿阴笑:“你怎么就笃定我死定了?万一老子翻盘了呢,到时候回过头,再找你麻烦的时候,可就不是请你办这种小事了。”
“这是小事儿?你特码真好意思说!”
衙内气得不行,但又受不得李锋的威胁,这小子说得有道理,吴家要对付他,还真不一定能成功,这小子本身就邪门儿,那会儿还是个小人物的时候,自己那么多次想弄死他,不也是被他屡屡翻盘,还吃了很大的亏?手机端../
于是,衙内最终还是答应了李锋,还说道:“我答应你,帮忙当说,不过这次过后,你说的那些保护费什么的,咱就一笔勾销了,我们谁也不欠谁。”
相比这件事,他还真怕李锋狮子大开口。
“行,成交。”李锋痛快答应,一点都不讲价。
那边,衙内扔了手机,关掉跑步机下来,结果美女私教递过来的盐水灌了一口,突然得意的大笑起来:“李锋这个傻叉,他怕是不知道,周正宇就是老子的人吧,哈哈,老子就知道他要求到我这儿来,早就等着这一遭呢。打声招呼的事儿,就让这小子没法儿再敲诈老子,关键这小子还蒙在鼓里,真爽!”
李锋当然不知道衙内就因为自己没敲诈成他,就高兴得得意忘形。现在,他找了两个顶有牌面的人当说,西南这两个金主的问题,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可以迎刃而解了。
但还剩下几个金主,却不在李锋的势力范围内,李锋也影响不了这些人。
比如有一位金主,是西北那边的一个地下大枭,此人叫左非白,李锋了解过,知道是个狠茬子,很不好对付,至少也不是找个人去当说就能说动的。
这个人远在西北,那是李锋从未涉足过的地域,他就算想找个说得上话的人去当说,也不知道该找谁。
但就在这时候,林风却自告奋勇,说他如果去的话,应该能说服这个人。
李锋听到后倒是有些愕然,因为林风的话很是出乎他的预料,他不明白林风哪来的这种自信。
不过林风却很有自信,说自己哪怕不能一下子说服这个人,应该也能让对方暂时持观望的态度,而不会彻底站在吴家一边。
李锋询问过后,才知道,原来林风和这个叫左非白的地下大枭其实有着一段很深的渊源。
林风的师父,也就是那个绰号“穿堂风”的贼王,竟然救过这个左非白的命。
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左非白那会儿还没有如今的气候,顶多算得上个大混子,还称不上大枭。当时他跟西北另一个大枭发生了冲突,受到那个大枭的疯狂打压,险些被对方抓到大把柄送进了局子。
就是在那个时候,是贼王“穿堂风”出马,将左非白的黑材料从那个大枭手中偷了出来,才让左非白逃过一劫,而后翻盘,彻底掀翻了那个大枭,自己上了位。
事后的左非白没有落井下石,反而感念穿堂风的救命之恩,赠送给穿堂风大量的钱财,甚至还有豪宅,要给穿堂风养老。
那时候穿堂风大半截身子都入土了,见惯江湖风雨,早就有了颗淡泊名利之心,因此没有接受左非白那些钱财豪宅,只是收了左非白馈赠的一套老房子,因为那时候他刚收了林风当弟子没多长时间,不想再过问江湖俗事,只想用心教导自己的弟子。
因此,穿堂风从此就在左非白的地头儿上安顿下来,直到去世。而林风,也可以说是左非白看着长大的,因为那时候左非白还时常来看望穿堂风。
前几年,穿堂风去世,左非白帮穿堂风操办完丧事,问起林风的打算,还希望林风去帮他做事,保他一个不错的前程。
只不过林风那会儿心气高,一心想去京城魔都这些大城市闯出一片天地来,之后的事李锋就知道了,林风在大城市碰了一鼻子灰,别说闯出一片天地了,甚至有一间地下室都租不起,被赶去睡大街的时候。
困顿潦倒的时候,林风后悔都来不及了,他也拉不下脸回去找左非白,虽然以他师傅生前跟左非白的关系,对方就算做不到当初的承诺,至少也会给他一碗饭吃。
林风跟左非白的渊源就在这里,只是他也没想到,如今左非白的身家已经膨胀到了可以当吴家金主的地步。吴家这次至少要凑上百亿的热钱,左非白作为金主之一,十个亿总要拿出来的吧。
那可是实打实的现钱,而不是各种没有变现的资产……也可见,如今左非白的财力有多么雄厚。
而让林风有些不爽的是,左非白跟吴家的私交竟然这么好。
吴家,曾经想杀他灭口,到现在也还没有放过他的打算,搞得他只能躲在勒天不夜城不敢露面,怕一出去就被吴家盯上,尾随上来弄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