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明月高挂,游廊尽头。

    臭烘烘的马厩旁,萧权在一个干草垛醒来。

    他一睁开眼睛,呛鼻的粪土气息差点让他晕过去。

    怎么在这里?

    他低头一看,一身的红色映入眼帘,这红艳艳的华服正是古代的婚服。

    萧权是一个博物馆管理员,对古代诗词歌赋、衣食住行、手工艺都了如指掌,这猛一看,衣服竟然是现代失传已久的秦绣。

    就这一身衣服,在现代低于500万根本都买不到。

    “姑爷醒了?”这时,一个喂马的小厮提着料桶,淡淡地问了一句。

    姑爷?萧权一脸懵:“我这是在什么地方?”

    果然,姑爷和他人口中说的一样,资质平平,为人蠢笨。

    小厮眼皮子没抬一下,语气都高贵几分:“这是哪里?这是秦府!今天是你和秦家大小姐成亲的日子,以后,秦家就是你家了!”

    秦家?

    既是成亲,为什么他被丢在马粪堆旁?

    两个小时前,博物馆闭馆,萧权清点完文物后,锁上博物馆的门就离开了。

    那群刚来的大学实习生说,今天是萧权的生日,要给他订个,好好喝一场。

    他现在应该在嗨歌喝酒才对啊!

    平时经常有剧组来博物馆拍纪录片,他今天不小心误入了剧组?

    突然,他头痛欲裂,脑海里冒出了不属于他经历的画面。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叫萧定,字盛权,为人忠厚老实,吃苦耐劳。

    萧家是将门,是开国功臣之家,可惜,到了萧权这一代就落魄了。

    今天,是他和指腹为婚的秦大小姐的大喜之日。

    萧权脑中最后的画面,是萧定在众人高呼:“送入洞房!”后,连新娘子的面都没见着,就被人在后面一棍棒打晕了。

    萧定只是个文弱书生,经不住这么对脖子的致命一击,先是昏迷,然后就在马厩冰冷的草垛上死去。

    新婚之夜,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一命呜呼,无人问津。

    再后来,就是萧权穿越过来,占了萧定的身体,重新活了过来。

    “进去吧,这是你睡的地方。”那喂马的小厮指了指马厩旁边的旧厨房,十分不客气。

    “就这?”萧权眼一沉,好刻薄的秦家!

    这是下人们的厨房,平时主子有专用的小厨房,下人们要吃饭,就在这个老旧的厨房做。

    萧定在秦家的地位,和一条狗差不多。

    萧权看了看门口的看门狗,嘴尖额平,棕毛耳立,正是华夏品种。看来这个朝代多少和古代有关联,只是萧权还没清楚是何朝代。

    “姑爷,这里还是能遮风避雨的,有地方睡就不错了。”

    小厮阴阳怪气,萧权听得眸光冷冽了几分,冷哼了一声。

    “既然你醒了,我得去禀告一声,累死我了,大半夜还得伺候你。”

    小厮看见萧权在出神,一脸不屑地放下料桶就出去了。

    萧权毕竟是姑爷,一举一动秦家人都要清楚才是。

    一会儿,一个体壮高大的男人立在门口外,嫌弃地不肯进入半步,嗓子却浑厚有力。

    “姓萧的,今天的事情就当给你个教训!别以为入赘秦家,就是我们秦家之人!你若敢碰我妹妹一个手指头,我就把你剁了喂狗!”

    萧权头一侧,瞧瞧是何人如此嚣张。

    一看,脑子里就闪过不少片段,原来是秦家小姐的长兄。

    秦家人才辈出,也注重培养人才,孙子辈个个能文能武,出类拔萃。

    这个秦风是长孙,官职是从四品的少卿,掌管皇宫宫门警卫,是高级军官;二孙女便是萧定的妻子秦舒柔,貌美有才。

    秦家除了孙子这一辈,个个称得上忠勇之将。

    而秦舒柔的父母和祖父秦八方,正在前线平定匈奴,所以今天的婚礼他们都不在,只有一个秦家祖母在操持。

    秦风怒目圆瞪的威胁,萧权也没放心上:“兄长放心,我乃是堂堂君子,和秦大小姐也没感情,不会强人所难。”

    他淡然一句话,让秦风十分不高兴,娶了他妹妹还不乐意了?

    他喝道:“少花言巧语!区区一个穷酸秀才,何德何能配上秦家大小姐!”

    “我妹妹花容月貌、是京都第一才女!若不是你爷爷是开国功臣的缘故,你又何德何能高攀上秦家!”

    “要不是我祖父非要你这个废物当姑爷,你还能踏进秦府的门?”

    “不过,既然你已经是赘婿,我们秦家以仁德治家,你若老实,秦家许你这辈子吃穿不愁,衣食无忧!”

    “可你若不老实,惹是生非,胆敢染指我妹妹的话,你仔细你的脑袋!”

    秦风护妹如命,从小秦舒柔就是秦家的心肝宝贝,他看着萧权就来气,不知不觉语气更是凌厉,一双似铜铃的眼冒出的火光,让萧权浑身冒寒气。

    他装作惶恐,作揖道:“兄长息怒,我一定照办。”

    萧权的怯懦,让秦风更生厌恶:“哼!文弱书生,有何用处!”

    说完,秦风甩袖而去。

    当赘婿并非萧权的本意,而在新婚之夜,萧定就被秦家人打死,这里也并非久留之地。

    萧定无权无势,萧权得从头打算,才能脱离秦家。

    寒冷的夜风一起,萧权打了个冷战,这秦绣虽然华贵,却不保暖。

    现在连那个喂马的小厮也走了,厨房只剩下萧权和狗。

    柔柔的月光,洒在地面上,萧权摇摇头,要不是穿越,他现在就在喝着酒唱着歌,何等快哉!

    他凝视着天上的明月,想起了那首特别应景的诗,不由地吟道:“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汪呜......”小黄狗抬起头白了他一眼,换个方向继续睡。

    月色之下,一个窈窕的女子躲在不远处的相思树后,听到萧权吟的诗,浑身一颤,醉在诗中静美的意境里。

    这首诗简洁却无比静美,诗句简单,却韵味无穷,无比契合此情此景。

    她迟疑片刻,想上前一步,可思虑了一会儿,还是转身急匆匆地走了,只在空气中留下淡淡的芳草气。

    经过冷风这么一吹,萧权对现在所处世界的认知,渐渐清晰。

    这是大魏,和华夏古代文化相似,有诸多相通的地方,却又不是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

    萧权在博物馆工作多年,大学又是历史专业,所以对历代王朝了如指掌。

    可大魏这个朝代,他却没有听过,而且远不如华夏古代繁华昌盛,有的是进步空间。

    “上辈子,我空有知识,在二十一世纪却没有半点用处!只能在博物馆当个朝九晚五的管理员!”

    “这一世,既然重生回古代,绝对不能再平凡!”

    萧权握紧拳头,在心里掀起惊涛骇浪。

    堂堂七尺男儿,当举世无双!如今他的机会来了!

    萧权心里已经默默发誓,定要闯出一番作为,大展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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