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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斯公爵虽然已经五十三岁了,但是作为一个军人,跟从弗朗索瓦一世征战几十年,硬生生的从一个没有领地的公爵次子,变成国王的宠臣,成为唯一一个不是王室成员而被授予公爵的贵族,一副好的身体给了他极大的本钱。
所以,在一众贵族中,他才有能力完成国王部署的任务,从而成为法国炙手可热的贵族。
他穿着一身黑色带着蕾丝边的贵族服饰,尤其是他脖子上的拉夫领,这与亨利二世如出一辙。
什么是拉夫领,它就是衣领呈车轮状造型,衣领束得高高的,又厚又硬,从整个脖子都被一个长筒包裹起来。
而脖子上围上它之后,头就无法自由活动,吃饭喝水都不方便,脖子都不能歪也不能扭,给人带来极大的困扰。
但是它有一个优点,可以强制性地使人表现出一种高傲的、尊大的、不可一世的姿态。
而这种服装从法国传向世界,极受贵族们欢迎,这也是高卢鸡称号的由来之一。
所以,面对着亨利二世,吉斯感觉还是给人一种傲视的感觉,而亨利二世却已经习惯了。
“陛下,据探子来报,五月五号这一天,狄奥让考斯兰特少校夺下爱丁堡城门,随后联合英格兰人,一起夺下了爱丁堡,包括玛丽女王和玛丽太后在内,一众贵族全部被俘虏!”
“随后,五月十五号,英格兰的国王爱德华六世率领海军和七千(包括两千民夫)军队驻扎爱丁堡。”
低着头,吉斯公爵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脸上表情凝重。
“什么?已经过去十几天了,怎么现在才得到消息?你们干嘛去了!”
听完吉斯公爵的叙述,亨利二世直接厉声质问着,整个人如同爆发的火山,充满着燃烧的岩浆,轻易的毁灭任何人。
一旁服侍的侍女们被吓得瑟瑟发抖,脸色发白,而吉斯公爵却没有被吓到,整个人沉着冷静,好似没有发生一般。
“我的陛下,这次主要是由于英格兰威灵顿伯爵封锁了港口和爱丁堡,造成了消息的滞后!”
吉斯公爵不慌不忙地说着,眼神波澜不惊。
“陛下,目前我们还是想想如何行动为好!”
“那五千士兵是不是还是照常行动?”
原来,一开始亨利二世就不放心苏格兰的局势,早在爱德华伯爵入侵苏格兰的时候,法国人就准备增加兵力。
而当时,亨利二世即位不久,地方上的贵族有些蠢蠢欲动,待亨利二世抚平国内贵族的时候,法国的新教徒也不安分起来。
而鉴于苏格兰一时之间没什么危险,保持平稳状态,所以亨利二世先料理完新教徒,再开始准备集合兵力,帮助苏格兰。
谁知道,兵力好不容易集合完毕,亨利二世也借了不少钱凑足经费,苏格兰就完了,这简直都要亨利二世吐气的吐血了。
“派,这次再招募三千人,凑足八千,一定要杀的英格兰人血流成河,最好活捉那个十几岁的爱德华六世!”
亨利二世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犀利的眼神看着令人胆颤心惊。
“可是,陛下,我们的海军恐怕对付不了英格兰人!”
吉斯公爵也没有不好意思,打击着亨利二世。
“给我去尼德兰招,去丹麦招,花再大的价钱,我这次要英格兰海军全军覆没!”
亨利二世咬牙切齿的说道,对于爱德华抢走他的儿媳妇这件事,他感觉自己面子都被削了一层。
“是,陛下,如您所愿!”一提起战争,吉斯公爵都有些热血沸腾了,尤其是面对英格兰这个宿敌,就更让人兴奋了。
可惜,自己不适合海战,等覆灭英格兰海军,我就率领陆军活捉爱德华六世。
心里默默地想着,吉斯公爵到了自己的府邸,开始完成亨利二世布置的任务了。
万恶的分割线
氏族(clan),声称拥有共同祖先的一个社会群体。该词是盖尔语,意思是“后代”或“孩子”。
而苏格兰高地氏族几乎就是氏族的代名词。
在1745年以前,他们一直繁荣昌盛,直到苏格兰氏族们支持斯图亚特王朝重归王位的起义失败,从那以后氏族首领的权力才被废止。
每一个苏格兰氏族都用一位祖先的名字来命名家族的姓,常常加上前缀mac(缩写成mc或m),意思是“儿子”。常见的氏族姓名有麦克弗森、麦克道格尔、麦克格雷格和戈登,每个氏族都穿着自己的彩格呢披风,或格子呢。
而这些氏族经常突然袭击苏格兰东南部的低地,因而获得不守法纪的名声。
牵着马,跟随着商队,刘易斯轻轻地踩着布满苔藓和碎石的土地,时不时地还要跨过流水,甚是辛苦。
这是一个峡谷地区,马儿是无法载着他行走,他需要自己下来。
作为唐纳德以及拉塞尔一行人派遣的使者,刘易斯是整个商队的领导人,而商队里的人除了向导外,其他的都是唐纳德等人的手下,商队里的货物也是他们带给各个部族的礼物。
其中不仅有高地人需要的盐巴,布匹,以及更加珍贵的青铜兵器。还有更为珍贵的酒,这是送给氏族首领的礼物。
这是他的最后一站,位于苏格兰最西北的麦克唐纳氏族,也是整个高地数一数二的氏族。
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
哪怕到了现在,麦克唐纳氏族还是与格兰特、坎贝尔,还有费沙、卡梅隆等氏族共同称霸高地。
迈着艰苦的步伐,一行人终于走出了峡谷,来到了高原平地上,前方依稀可以看见一些人影。
“老板,到了,前面就是麦克唐纳部落,我走了几十年了,没有错!”一个老得都快掉牙的向导指着前方,激动地说道,混浊的眼睛都放着光彩。
“恩!终于到了!累死我了!”刘易斯拄着树枝当作拐杖,对着一众手下,大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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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斯公爵虽然已经五十三岁了,但是作为一个军人,跟从弗朗索瓦一世征战几十年,硬生生的从一个没有领地的公爵次子,变成国王的宠臣,成为唯一一个不是王室成员而被授予公爵的贵族,一副好的身体给了他极大的本钱。
所以,在一众贵族中,他才有能力完成国王部署的任务,从而成为法国炙手可热的贵族。
他穿着一身黑色带着蕾丝边的贵族服饰,尤其是他脖子上的拉夫领,这与亨利二世如出一辙。
什么是拉夫领,它就是衣领呈车轮状造型,衣领束得高高的,又厚又硬,从整个脖子都被一个长筒包裹起来。
而脖子上围上它之后,头就无法自由活动,吃饭喝水都不方便,脖子都不能歪也不能扭,给人带来极大的困扰。
但是它有一个优点,可以强制性地使人表现出一种高傲的、尊大的、不可一世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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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面对着亨利二世,吉斯感觉还是给人一种傲视的感觉,而亨利二世却已经习惯了。
“陛下,据探子来报,五月五号这一天,狄奥让考斯兰特少校夺下爱丁堡城门,随后联合英格兰人,一起夺下了爱丁堡,包括玛丽女王和玛丽太后在内,一众贵族全部被俘虏!”
“随后,五月十五号,英格兰的国王爱德华六世率领海军和七千(包括两千民夫)军队驻扎爱丁堡。”
低着头,吉斯公爵低沉的声音缓缓响起,脸上表情凝重。
“什么?已经过去十几天了,怎么现在才得到消息?你们干嘛去了!”
听完吉斯公爵的叙述,亨利二世直接厉声质问着,整个人如同爆发的火山,充满着燃烧的岩浆,轻易的毁灭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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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斯公爵不慌不忙地说着,眼神波澜不惊。
“陛下,目前我们还是想想如何行动为好!”
“那五千士兵是不是还是照常行动?”
原来,一开始亨利二世就不放心苏格兰的局势,早在爱德华伯爵入侵苏格兰的时候,法国人就准备增加兵力。
而当时,亨利二世即位不久,地方上的贵族有些蠢蠢欲动,待亨利二世抚平国内贵族的时候,法国的新教徒也不安分起来。
而鉴于苏格兰一时之间没什么危险,保持平稳状态,所以亨利二世先料理完新教徒,再开始准备集合兵力,帮助苏格兰。
谁知道,兵力好不容易集合完毕,亨利二世也借了不少钱凑足经费,苏格兰就完了,这简直都要亨利二世吐气的吐血了。
“派,这次再招募三千人,凑足八千,一定要杀的英格兰人血流成河,最好活捉那个十几岁的爱德华六世!”
亨利二世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犀利的眼神看着令人胆颤心惊。
“可是,陛下,我们的海军恐怕对付不了英格兰人!”
吉斯公爵也没有不好意思,打击着亨利二世。
“给我去尼德兰招,去丹麦招,花再大的价钱,我这次要英格兰海军全军覆没!”
亨利二世咬牙切齿的说道,对于爱德华抢走他的儿媳妇这件事,他感觉自己面子都被削了一层。
“是,陛下,如您所愿!”一提起战争,吉斯公爵都有些热血沸腾了,尤其是面对英格兰这个宿敌,就更让人兴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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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默默地想着,吉斯公爵到了自己的府邸,开始完成亨利二世布置的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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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苏格兰高地氏族几乎就是氏族的代名词。
在1745年以前,他们一直繁荣昌盛,直到苏格兰氏族们支持斯图亚特王朝重归王位的起义失败,从那以后氏族首领的权力才被废止。
每一个苏格兰氏族都用一位祖先的名字来命名家族的姓,常常加上前缀mac(缩写成mc或m),意思是“儿子”。常见的氏族姓名有麦克弗森、麦克道格尔、麦克格雷格和戈登,每个氏族都穿着自己的彩格呢披风,或格子呢。
而这些氏族经常突然袭击苏格兰东南部的低地,因而获得不守法纪的名声。
牵着马,跟随着商队,刘易斯轻轻地踩着布满苔藓和碎石的土地,时不时地还要跨过流水,甚是辛苦。
这是一个峡谷地区,马儿是无法载着他行走,他需要自己下来。
作为唐纳德以及拉塞尔一行人派遣的使者,刘易斯是整个商队的领导人,而商队里的人除了向导外,其他的都是唐纳德等人的手下,商队里的货物也是他们带给各个部族的礼物。
其中不仅有高地人需要的盐巴,布匹,以及更加珍贵的青铜兵器。还有更为珍贵的酒,这是送给氏族首领的礼物。
这是他的最后一站,位于苏格兰最西北的麦克唐纳氏族,也是整个高地数一数二的氏族。
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麦克唐纳氏族是苏格兰地区最强大的部落,统治了苏格兰西部整个峡谷地区及其周围的小岛,被称为“外岛之王”。
哪怕到了现在,麦克唐纳氏族还是与格兰特、坎贝尔,还有费沙、卡梅隆等氏族共同称霸高地。
迈着艰苦的步伐,一行人终于走出了峡谷,来到了高原平地上,前方依稀可以看见一些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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