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闺女知道自己的长相是丑陋的。
刚刚懂点事的时候,她在内心尽管有些自卑,但是,由于受到了她母亲黄氏遗传基因的影响,随着年龄日趋增长,自信心越来越强势了。
这种强势已经超出了她对自己长相的嫌弃。
可不是吗?自己的老爹长相本身就不好看,个头也不算高,除了龇牙咧嘴,还是个冷冻的表情包。
老爹的一副老脸就像是经过冰柜冷冻储存过的生猪肉一样,僵直而呆板,冷酷而无情,面部似乎都是冷冷的冰霜,而看不到一丁点热气儿来。
莫非自己继承了爹的这个劣根相貌?
当然了,菲春心里清楚,自己毕竟是一个女人,女人本身就有着女人得天独厚的柔情特质。
而这个柔情似火,它会自然融化从老爹身上自然遗传下来的冰冷和无情基因,从而让存在于自己外在表情的那一层薄薄的冰霜悄悄的消失。
这样的自己和爹比起来,一定要可人得多,温暖得多,诱惑得多。
要不这三嘎子怎么会着了迷一样的,每天跑在屁股后面追求自己呢。
何况是追求的呢,简直就是那种丢掉了男人尊严,完全心甘情愿的开启了他那雄性机器的无休止的耐心最大效能的溜舔。
他仔细的忘我的恬不知耻的倾其所有情感资源,认真的惬意的毫无保留的拿出一切真情心火,歇斯底里的溜舔着自己的思维、肌体和灵魂,以至于让自己这个丑陋不堪的火热女性,认为自己才是这全人类当中,最伟大、最幸福、最傲慢、最痛快的精神女杰和经典女星。
溜过来是这样的得意忘形,舔过去又是那样的痛快淋漓,直到溜舔的自己,为了他倾其所能,为了他敞开所有大门——当然也包括了灵魂的和肌体的。
从此,自己才感觉到,这个世界上唯有活着才有意义,唯有活着才是幸福。
当然,也彻底领悟了什么东西才是最最伟大的,什么东西才是最最值得拥有的。
可惜的是,这样的完美体验,这样的倾心幸福,全被那个看上去道貌岸然,完全没有性感,完全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秦有德,看成了脏兮兮的,满是污垢的下流东西。
可惜的是,这样的人间真爱,这样的正常爱情,全被那个从骨子里迸发着自认为都是满满正能量,已经退了休的老干部——三嘎子的大伯,老爹的战友和老乡秦有德,看得不仅一钱不值,而且是罪大恶极——无法宽恕的“滔天罪行”。
菲春知道,自己的相貌有些像爹的样子,长长的单眼皮眼睛,既不像荔枝眼、杏眼那样圆而大,亲切而女神,也不像丹凤眼、新月眼那样天然而可爱,温柔而高雅。
而是兼有了丹凤眼的细腻和气质,桃花眼的醉迷和性感。
当然了,绝对没有爹长得那样獠牙狰狞,冰冷可怕,可是,让她感觉最得意的是,她的情商和智商遗传了看似粗鲁的她母亲的细腻和聚神闪光的思维。
母亲细腻和内秀是远近出了名的,也是令人垂延三尺的。
所以,邻县名医邰拉皂在给母亲调理孕吐的时候,一下子被母亲的气场所吸引,这背后又发生一段鲜为人知的小插曲。
而这种小插曲让她老娘刻骨铭心,终身不忘,最终决定把她的姐姐,也就是老娘的大闺女郎芳春嫁给了他,这邰拉皂可是淘了一个最大的便宜。
邰拉皂之所以娶走了定金昂贵,彩礼最高,其貌不扬的姐姐郎芳春,就是因为他在老娘那里体验到了一种无法抗拒的时时撩拨他心火的巨大诱惑。
易经中曾经说过,人世万物都是由阴阳组成的,这叫做一阴一阳一世界。
也就是说,是阴和阳组成了世界。
令人匪夷的是,这阴和阳表现在男女生育问题上,竟然出现了几乎是雷同的答案——一般而言,几乎所有男孩都随母亲的长相,甚至还有父亲的突出的特长基因,几乎所有的女孩都随父亲的长相,甚至还有母亲的明显的特长基因。
如果把人类生育问题看成是一份高考答卷,而作答试卷的是所有天底下的父母亲,那么,在高考阅卷的审核中,一定有百分之九十九的阅卷人,都会认定这份答卷一定是雷同卷。
这就是阴阳易经的妙不可言所在,或许说这才是世界的科学奥妙所在。
而她的哥哥和弟弟都随了母亲的相貌,而性情和老爹没有太大的区别。
虽然说哥哥文芳考上了大学,弟弟文菲高中成绩不错,但是他们俩依靠的全是自己笨鸟先飞的勤奋劲儿。
假如继承了母亲的优秀基因,说不定他们俩会更加出色的。
所以,她的哥弟俩两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胆识过人,而智商欠盈;相貌随娘,智商随爹。
作为男人,相貌丑一些,个子高一些,皮肤黑一些,这倒是没有大碍。这些缺点并不会给他们造成太大的影响。
就像三嘎子“诱捕”了她郎菲春那样,丑陋的男人并不缺少优质的“猎物”。
二闺女菲春站在那里,从欣赏自己光滑的身体开始,联想到了这么一大圈。
她突然想起了爹还要来,于是慌不择物,立刻又胡乱穿上原来的湿衣服。至于衣服是否已经穿反了或者穿丢了,她已经没有心思计较这些了。
等穿上衣服才发现,原来的上衣,后面的上半身是裸露的吊带背心,结果真的穿反了。
她怕老爹很快就过来,只好把衣服的前襟一个劲儿的向上提,
当她站立起来的时候,她感觉裤裆下面空荡荡的透风,
原来三嘎子秦贵友给她买的真丝白格子红底儿的内裤忘了穿。
她定睛看去,内裤仍然挂在那根木杆上面,像是省会公路上交警规划的斑马线,在微弱的灯光下看得清清楚楚。
她用双手捂住前胸吊带衣服,赶紧走过去把它团起来,掖在那一根木杆的夹缝里。她怕自己再穿的时候,爹回来了,让爹遇见了那就太尴尬了。
穿好湿漉漉的衣服,她又觉得不妥了,因为爹临走的时候,是让她换下这身湿衣服的。
既然穿上了湿衣服,那就干脆出门去找一个马桶提过来,这也是自己必需的物件儿,任何时候都离不开绕不过的物件儿。
她忍受着饥饿与口渴,潮湿与昏暗,惊恐与不安,馊味与蚊蝇,拖着五六个月身孕,小心翼翼的摸索着走出地下室木门,外面的大雨还在无休止地下着,远处庄稼地里发出了被雨滴敲打的密集而糟杂的声音。
她小心翼翼的在泥泞的雨地上挪动着脚步,紧张的绕过了那一幅老爹点种的不算太长的白菜地块,向猪圈那里的茅厕方向走去。
家里晚上备用的马桶,一大早都会放在这个茅厕里。
因为雨势很大,又是疾风骤雨的夜晚,她大胆地胡乱从茅厕旮旯提了一个马桶,转身往地下室走去。
刚走到地下室门口,马桶里已经灌满了雨水。
菲春一手捂着衣服,一手把马桶里的雨水倒在地上。
这时,猛地来了一个炸雷,她一个紧张,手里的马桶也被甩到了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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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懂点事的时候,她在内心尽管有些自卑,但是,由于受到了她母亲黄氏遗传基因的影响,随着年龄日趋增长,自信心越来越强势了。
这种强势已经超出了她对自己长相的嫌弃。
可不是吗?自己的老爹长相本身就不好看,个头也不算高,除了龇牙咧嘴,还是个冷冻的表情包。
老爹的一副老脸就像是经过冰柜冷冻储存过的生猪肉一样,僵直而呆板,冷酷而无情,面部似乎都是冷冷的冰霜,而看不到一丁点热气儿来。
莫非自己继承了爹的这个劣根相貌?
当然了,菲春心里清楚,自己毕竟是一个女人,女人本身就有着女人得天独厚的柔情特质。
而这个柔情似火,它会自然融化从老爹身上自然遗传下来的冰冷和无情基因,从而让存在于自己外在表情的那一层薄薄的冰霜悄悄的消失。
这样的自己和爹比起来,一定要可人得多,温暖得多,诱惑得多。
要不这三嘎子怎么会着了迷一样的,每天跑在屁股后面追求自己呢。
何况是追求的呢,简直就是那种丢掉了男人尊严,完全心甘情愿的开启了他那雄性机器的无休止的耐心最大效能的溜舔。
他仔细的忘我的恬不知耻的倾其所有情感资源,认真的惬意的毫无保留的拿出一切真情心火,歇斯底里的溜舔着自己的思维、肌体和灵魂,以至于让自己这个丑陋不堪的火热女性,认为自己才是这全人类当中,最伟大、最幸福、最傲慢、最痛快的精神女杰和经典女星。
溜过来是这样的得意忘形,舔过去又是那样的痛快淋漓,直到溜舔的自己,为了他倾其所能,为了他敞开所有大门——当然也包括了灵魂的和肌体的。
从此,自己才感觉到,这个世界上唯有活着才有意义,唯有活着才是幸福。
当然,也彻底领悟了什么东西才是最最伟大的,什么东西才是最最值得拥有的。
可惜的是,这样的完美体验,这样的倾心幸福,全被那个看上去道貌岸然,完全没有性感,完全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秦有德,看成了脏兮兮的,满是污垢的下流东西。
可惜的是,这样的人间真爱,这样的正常爱情,全被那个从骨子里迸发着自认为都是满满正能量,已经退了休的老干部——三嘎子的大伯,老爹的战友和老乡秦有德,看得不仅一钱不值,而且是罪大恶极——无法宽恕的“滔天罪行”。
菲春知道,自己的相貌有些像爹的样子,长长的单眼皮眼睛,既不像荔枝眼、杏眼那样圆而大,亲切而女神,也不像丹凤眼、新月眼那样天然而可爱,温柔而高雅。
而是兼有了丹凤眼的细腻和气质,桃花眼的醉迷和性感。
当然了,绝对没有爹长得那样獠牙狰狞,冰冷可怕,可是,让她感觉最得意的是,她的情商和智商遗传了看似粗鲁的她母亲的细腻和聚神闪光的思维。
母亲细腻和内秀是远近出了名的,也是令人垂延三尺的。
所以,邻县名医邰拉皂在给母亲调理孕吐的时候,一下子被母亲的气场所吸引,这背后又发生一段鲜为人知的小插曲。
而这种小插曲让她老娘刻骨铭心,终身不忘,最终决定把她的姐姐,也就是老娘的大闺女郎芳春嫁给了他,这邰拉皂可是淘了一个最大的便宜。
邰拉皂之所以娶走了定金昂贵,彩礼最高,其貌不扬的姐姐郎芳春,就是因为他在老娘那里体验到了一种无法抗拒的时时撩拨他心火的巨大诱惑。
易经中曾经说过,人世万物都是由阴阳组成的,这叫做一阴一阳一世界。
也就是说,是阴和阳组成了世界。
令人匪夷的是,这阴和阳表现在男女生育问题上,竟然出现了几乎是雷同的答案——一般而言,几乎所有男孩都随母亲的长相,甚至还有父亲的突出的特长基因,几乎所有的女孩都随父亲的长相,甚至还有母亲的明显的特长基因。
如果把人类生育问题看成是一份高考答卷,而作答试卷的是所有天底下的父母亲,那么,在高考阅卷的审核中,一定有百分之九十九的阅卷人,都会认定这份答卷一定是雷同卷。
这就是阴阳易经的妙不可言所在,或许说这才是世界的科学奥妙所在。
而她的哥哥和弟弟都随了母亲的相貌,而性情和老爹没有太大的区别。
虽然说哥哥文芳考上了大学,弟弟文菲高中成绩不错,但是他们俩依靠的全是自己笨鸟先飞的勤奋劲儿。
假如继承了母亲的优秀基因,说不定他们俩会更加出色的。
所以,她的哥弟俩两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胆识过人,而智商欠盈;相貌随娘,智商随爹。
作为男人,相貌丑一些,个子高一些,皮肤黑一些,这倒是没有大碍。这些缺点并不会给他们造成太大的影响。
就像三嘎子“诱捕”了她郎菲春那样,丑陋的男人并不缺少优质的“猎物”。
二闺女菲春站在那里,从欣赏自己光滑的身体开始,联想到了这么一大圈。
她突然想起了爹还要来,于是慌不择物,立刻又胡乱穿上原来的湿衣服。至于衣服是否已经穿反了或者穿丢了,她已经没有心思计较这些了。
等穿上衣服才发现,原来的上衣,后面的上半身是裸露的吊带背心,结果真的穿反了。
她怕老爹很快就过来,只好把衣服的前襟一个劲儿的向上提,
当她站立起来的时候,她感觉裤裆下面空荡荡的透风,
原来三嘎子秦贵友给她买的真丝白格子红底儿的内裤忘了穿。
她定睛看去,内裤仍然挂在那根木杆上面,像是省会公路上交警规划的斑马线,在微弱的灯光下看得清清楚楚。
她用双手捂住前胸吊带衣服,赶紧走过去把它团起来,掖在那一根木杆的夹缝里。她怕自己再穿的时候,爹回来了,让爹遇见了那就太尴尬了。
穿好湿漉漉的衣服,她又觉得不妥了,因为爹临走的时候,是让她换下这身湿衣服的。
既然穿上了湿衣服,那就干脆出门去找一个马桶提过来,这也是自己必需的物件儿,任何时候都离不开绕不过的物件儿。
她忍受着饥饿与口渴,潮湿与昏暗,惊恐与不安,馊味与蚊蝇,拖着五六个月身孕,小心翼翼的摸索着走出地下室木门,外面的大雨还在无休止地下着,远处庄稼地里发出了被雨滴敲打的密集而糟杂的声音。
她小心翼翼的在泥泞的雨地上挪动着脚步,紧张的绕过了那一幅老爹点种的不算太长的白菜地块,向猪圈那里的茅厕方向走去。
家里晚上备用的马桶,一大早都会放在这个茅厕里。
因为雨势很大,又是疾风骤雨的夜晚,她大胆地胡乱从茅厕旮旯提了一个马桶,转身往地下室走去。
刚走到地下室门口,马桶里已经灌满了雨水。
菲春一手捂着衣服,一手把马桶里的雨水倒在地上。
这时,猛地来了一个炸雷,她一个紧张,手里的马桶也被甩到了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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