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勤奋,所以比雷家两位少爷加起来都觉得更多。(小说文学网)***

    他天性好打不平,所以纵在流浪飘泊之际,遇不平事,总

    要插上一手。

    温约红曾经告诉过他:“做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就是要做顶天立地的事。我不是。我懒,好玩,就爱喝两杯。所以我只做一个只求心安的人。如何心安?便是理得。无理不公的事,我就去评评理、说句公道话,必要时,仗三尺剑,管不平事;人,总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

    他记住了。

    不过他的实力不甚足够。

    ——为人打抱不平,常闹得给人打,给人揍,还差些儿没给官差“敉平”了。

    幸好他的轻功上有天份。

    他打不过人时,跑得总算还快。

    他反正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也不大学好,偶然也偷(他偷的不是钱,不是女人,也不是东西),他偷的是酒或是吃的,所以在他少年时期,常给人追赶/打/捕/缉。

    那时候,他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当上追缉凶徒要犯的捕头——而且还是名动天下的神捕!

    那时候,他很能跑,主要是因为:“逃”!

    ——而不是“追”。

    直到有一天,他偷喝了人家办喜事的酒,给六、七个伙计

    “追”出来打他。

    他不敢还手。

    ——因为他知道是自己错了。

    他只敢跑。

    ——逃掉再说。

    偏是这家“饱食山庄”的家丁,都很有两下子,他虽然能跑,但一下子还真是甩不掉。

    这一下,他可真的跑出功力、跑出耐力、跑出天份来了。

    好不容易,仗着机伶的身段,终於摆脱了那些家丁,转过冷巷,却一头撞在一人身上。

    那人很和气。

    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向不受约制无有规范的追命,在那一刻间却感到很不自在、无由的害怕起来。

    “你为甚么要跑?”

    “关你甚么事!”

    追命一闪身,又逃。

    他跑得很快很快,老半天才扶在一棵白杨树旁喘气,忽听后面有人问:

    “你跑得不慢呀。”

    追命一回头,见又是那人,魂飞魄散,连忙又拼命的跑。

    这回逃了很久很久,终於逃到一座路边小驿站旁,正要打水牛饮几口,忽听吹耳朵似的紧贴身后有人说:

    “你不要一口气的喝,这样会伤内气的。”

    追命猛回头,只见又是那人!

    他二话不说,拼尽全力猛跑,这回他甚么自创的身法都用尽,打滚带爬的跑了不知许久,连偷到的酒壶都摔破了,跑到一座路边小庙旁,才喘一口气,就听头背有人呵着气说:

    “别跑了好吗?咱门好好聊聊吧。”

    追命忍不住,他吼道:

    “你别冤鬼般的死缠着我!你再跟着我,我杀你!我杀你十七八截!”

    那人笑着扪须,咋舌地道:“哦?有这样厉害!”

    追命不顾一切,飞过去拳打脚踢。

    那人没有避——但都一一避开了。

    追命拔出了牛耳尖刀。

    “你走不走?!”

    那人笑着摇头,笑声里带点喟息,好像很为他可惜的样子。

    追命不管了。

    他一刀就扎下去——

    ——扎不下去。

    (不行,我不能杀人!)

    那人和气的问他:“为甚么不刺下来?”

    追命耷了耳朵,皱了眉头,丢了刀子,只鼓着气道:“你抓我回去吧。”

    那人笑道:“偷东西是不好的。”

    “可是我穷。老先生,你没穷过,你不知道。”

    “……是吗?但你偷的是酒,不喝酒会渴死吗?”

    “但我喜欢喝酒。如果会死,死了也就算了。我偷的当然是为了我喜欢的东西。如果我偷人的钱,偷人的财物,可能会累了人;但我偷的是酒,少了两壶酒,不会累死人的。”

    “但却累死了你自己。你偷的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物,但失的是大节。试问一个顶天立地、将来有所作为的男子汉、大丈夫,他怎么会因为一己之私、一念之贪、一时之快而去偷取别人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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