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平安听着面前的姑娘的哼唱。
他愣住了。
这特么的……
是什么神仙唱功啊?
他整个人都傻掉了。
麦霸遇到了天才歌唱家?
他眨眨眼睛,感觉这姑娘的唱功很厉害。
可以去出唱片了呢!
帝国乐坛需要她啊!
看看……
现在的乐坛,被流量毁成什么样了?
简直不堪入目!
直到对方唱完,灵平安才后知后觉的拍了拍手掌。
“唱得真好!”他发自内心的说道。
“我认识一个人,也很会唱歌!”他想起了老家的公园山顶上的灵魂酒肆。
那位酒肆老板娘,也是唱功很厉害的人。
但他不知道的是,他的话,自己认为很真诚。
然而,在外人眼中,却压根不是这样的。
啪啪啪!
灵公子慢慢的拍了拍手掌。
“唱得真好!”他嘴角讥笑着。
看似是夸奖,实则却是在居高临下的点评,而且,点评中还带着一丢丢的挑刺。
“我认识一个人,也很会唱歌!”
陆菲儿听着,就想到了自己的老师。
她想了起来,即使是她的老师,这样的人物,在这位公子面前,也只有伏低做小,低头臣服的份。
于是,她连忙捏起裙子,盈盈一福:“公子缪赞了!”
在这样的人物面前,陆菲儿知道自己的地位。
无论是赞誉也好、斥责也罢。
都是她该承受的。
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如是而已。
而其他旁观者这边的人看着,却都是会意的一笑。
“菲儿妹妹就是菲儿妹妹!”许多陆菲儿迷弟,更是忍不住的竖起大拇指,在心中夸赞起来:“礼遇音乐家至此,不愧是一心追求艺术的帝国歌姬!”
在他们眼中,眼前的一切,就是一副最传统的场景。
自春秋战国开始,便延续至今的传统。
对于人才,特别是关键的人才。
礼贤下士,三顾茅庐,早已经是人们眼中惯常的剧本。
在艺术界,就更是如此!
因为艺术家总是倨傲的,总是孤僻的,也总是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怪癖。
但人们永远不会批评他们。
因为,这就是他们的正常画风。
哪个艺术家要是不狂、不傲,不离经叛道,那他的艺术成就肯定高不到哪去!
艺术来源于生活嘛。
你生活都不够飘不够狂不够疯。
怎么可能创作出叫人眼前一亮,让人沉浸其中的作品?
所以,举凡艺术家。
大抵都是放荡不羁,狂傲无比的常人眼中的怪胎。
想当年,魏晋风流名士,可都是大冬天的光着脚丫子,披头散发的在山林里乱逛。
书圣王羲之年轻的时候,在别人来相亲时,就坦胸露乳,横卧在东床之上。
传说,他彼时在扣脚丫子。
结果,他的岳父一眼就相中了他。
认定‘此子绝非池中之物’,便下嫁爱女与其为妻。
这就是成语‘东床快婿’的由来。
如今,这位天才音乐家,只是脾气坏点,脸臭一点。
真的已经是艺术家里的正常人了!
完全可以接受!
而陆菲儿的拘谨和刻意讨好,在这些人眼中,更是被大大的赞誉。
歌唱家和音乐家的关系,素来如此。
有求于彼啊。
而且,也很符合传统价值观。
歌手和艺术家……
君王与人才……
企业家和科学家……
关系素来如此。
没有任何人会感到奇怪。
………………
灵平安看着自己面前,一副乖宝宝模样的女人。
他终于认真起来。
“姑娘……你说我们见过?”他问道。
陆菲儿点点头,她正想说‘公子,妾身昨日才见过您呢’。
但话都嘴边,却怎么都说不出口。
似乎……
有人不让她说。
她也聪明的选择了隐掉了此节。
灵平安看着对方不似作伪的神态,他认真的想了想,还是没有想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她?
不过,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太正常了。
脸盲症嘛。
一个不留神,连自己的样子都会认不出来。
记不得别人很正常!
“那就是我记性太差了!”灵平安笑道:“真是有些抱歉呢!希望您不要怪罪!”
君子嘛,有错认错,无则加勉。
然而,他还是不会知道。
他的话和语气以及神态,落在对面的陆菲儿眼中和耳中是一个怎样的感受。手机端 一秒記住笔\趣\阁→\b\iqetv.c\o\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高高在上,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的语气。
加上那嘴角隐隐约约,若隐若现的傲慢。
正常的套话,彻底的变了味道。
陆菲儿连忙再拜:“不敢……不敢……”
灵平安呵呵的摆摆手:“您太气了!坐下来说话吧!”
他自以为的亲切,在陆菲儿和其他人眼中,却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命令。
用着套的语气,说出不容置疑与不能拒绝的命令。
让人们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水:“这就有点过了啊!年轻人!”
这已经脱离剧本了。
三顾茅庐的刘玄德,要是看到这样阴阳怪气的孔明,恐怕会气的直接拂袖而走,连隆中对都懒得听了吧?
但陆菲儿却是顺从的一笑。
在众人注视下,小心的,拘谨的坐下来。
就像一个好好学生,在老师面前一般。
人们看着,就大赞起来:“菲儿妹妹,有大将之风啊,难怪可以取得如此成就!”
剧本又回到了正常的套路上。
……………………
南纳,从昏迷中,醒转过来。
祂旋即就浑身出了一身冷汗。
祂看向周围。
这里,似乎是一个空旷的诡异广场。
广场上雾气蒙蒙,看不清周围。
抬头看头顶,暗红色的血肉,在头顶蠕动着。
在血肉之中,似乎有着什么东西,正在孕育。
扑通!
扑通!
心跳声声。
这让祂感觉,自己是在一个前所未见的诡异生物体内。
可……
什么生物的体内,能有一个这样的被迷雾笼罩的广场?
祂咽了咽口水。
身体却不小心的撞到了身后的一个东西。
“哎呦!”一声痛叫响起来。
祂扭头一看,看到了长着乌鸦头,下半身被数不清的淤泥一样的东西牢牢裹着的阿蒙。
“阿蒙?”祂小声的喊道。
记忆也随之重新连上。
失落者秘境、名曰锡安的衔尾蛇之城、还有那一条条从天而降的触手。
自己和阿蒙,是被那些触手捕获了?
祂想了想,却怎么都想不起后来的事情了。
他愣住了。
这特么的……
是什么神仙唱功啊?
他整个人都傻掉了。
麦霸遇到了天才歌唱家?
他眨眨眼睛,感觉这姑娘的唱功很厉害。
可以去出唱片了呢!
帝国乐坛需要她啊!
看看……
现在的乐坛,被流量毁成什么样了?
简直不堪入目!
直到对方唱完,灵平安才后知后觉的拍了拍手掌。
“唱得真好!”他发自内心的说道。
“我认识一个人,也很会唱歌!”他想起了老家的公园山顶上的灵魂酒肆。
那位酒肆老板娘,也是唱功很厉害的人。
但他不知道的是,他的话,自己认为很真诚。
然而,在外人眼中,却压根不是这样的。
啪啪啪!
灵公子慢慢的拍了拍手掌。
“唱得真好!”他嘴角讥笑着。
看似是夸奖,实则却是在居高临下的点评,而且,点评中还带着一丢丢的挑刺。
“我认识一个人,也很会唱歌!”
陆菲儿听着,就想到了自己的老师。
她想了起来,即使是她的老师,这样的人物,在这位公子面前,也只有伏低做小,低头臣服的份。
于是,她连忙捏起裙子,盈盈一福:“公子缪赞了!”
在这样的人物面前,陆菲儿知道自己的地位。
无论是赞誉也好、斥责也罢。
都是她该承受的。
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如是而已。
而其他旁观者这边的人看着,却都是会意的一笑。
“菲儿妹妹就是菲儿妹妹!”许多陆菲儿迷弟,更是忍不住的竖起大拇指,在心中夸赞起来:“礼遇音乐家至此,不愧是一心追求艺术的帝国歌姬!”
在他们眼中,眼前的一切,就是一副最传统的场景。
自春秋战国开始,便延续至今的传统。
对于人才,特别是关键的人才。
礼贤下士,三顾茅庐,早已经是人们眼中惯常的剧本。
在艺术界,就更是如此!
因为艺术家总是倨傲的,总是孤僻的,也总是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怪癖。
但人们永远不会批评他们。
因为,这就是他们的正常画风。
哪个艺术家要是不狂、不傲,不离经叛道,那他的艺术成就肯定高不到哪去!
艺术来源于生活嘛。
你生活都不够飘不够狂不够疯。
怎么可能创作出叫人眼前一亮,让人沉浸其中的作品?
所以,举凡艺术家。
大抵都是放荡不羁,狂傲无比的常人眼中的怪胎。
想当年,魏晋风流名士,可都是大冬天的光着脚丫子,披头散发的在山林里乱逛。
书圣王羲之年轻的时候,在别人来相亲时,就坦胸露乳,横卧在东床之上。
传说,他彼时在扣脚丫子。
结果,他的岳父一眼就相中了他。
认定‘此子绝非池中之物’,便下嫁爱女与其为妻。
这就是成语‘东床快婿’的由来。
如今,这位天才音乐家,只是脾气坏点,脸臭一点。
真的已经是艺术家里的正常人了!
完全可以接受!
而陆菲儿的拘谨和刻意讨好,在这些人眼中,更是被大大的赞誉。
歌唱家和音乐家的关系,素来如此。
有求于彼啊。
而且,也很符合传统价值观。
歌手和艺术家……
君王与人才……
企业家和科学家……
关系素来如此。
没有任何人会感到奇怪。
………………
灵平安看着自己面前,一副乖宝宝模样的女人。
他终于认真起来。
“姑娘……你说我们见过?”他问道。
陆菲儿点点头,她正想说‘公子,妾身昨日才见过您呢’。
但话都嘴边,却怎么都说不出口。
似乎……
有人不让她说。
她也聪明的选择了隐掉了此节。
灵平安看着对方不似作伪的神态,他认真的想了想,还是没有想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她?
不过,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太正常了。
脸盲症嘛。
一个不留神,连自己的样子都会认不出来。
记不得别人很正常!
“那就是我记性太差了!”灵平安笑道:“真是有些抱歉呢!希望您不要怪罪!”
君子嘛,有错认错,无则加勉。
然而,他还是不会知道。
他的话和语气以及神态,落在对面的陆菲儿眼中和耳中是一个怎样的感受。手机端 一秒記住笔\趣\阁→\b\iqetv.c\o\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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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那嘴角隐隐约约,若隐若现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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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菲儿连忙再拜:“不敢……不敢……”
灵平安呵呵的摆摆手:“您太气了!坐下来说话吧!”
他自以为的亲切,在陆菲儿和其他人眼中,却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命令。
用着套的语气,说出不容置疑与不能拒绝的命令。
让人们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水:“这就有点过了啊!年轻人!”
这已经脱离剧本了。
三顾茅庐的刘玄德,要是看到这样阴阳怪气的孔明,恐怕会气的直接拂袖而走,连隆中对都懒得听了吧?
但陆菲儿却是顺从的一笑。
在众人注视下,小心的,拘谨的坐下来。
就像一个好好学生,在老师面前一般。
人们看着,就大赞起来:“菲儿妹妹,有大将之风啊,难怪可以取得如此成就!”
剧本又回到了正常的套路上。
……………………
南纳,从昏迷中,醒转过来。
祂旋即就浑身出了一身冷汗。
祂看向周围。
这里,似乎是一个空旷的诡异广场。
广场上雾气蒙蒙,看不清周围。
抬头看头顶,暗红色的血肉,在头顶蠕动着。
在血肉之中,似乎有着什么东西,正在孕育。
扑通!
扑通!
心跳声声。
这让祂感觉,自己是在一个前所未见的诡异生物体内。
可……
什么生物的体内,能有一个这样的被迷雾笼罩的广场?
祂咽了咽口水。
身体却不小心的撞到了身后的一个东西。
“哎呦!”一声痛叫响起来。
祂扭头一看,看到了长着乌鸦头,下半身被数不清的淤泥一样的东西牢牢裹着的阿蒙。
“阿蒙?”祂小声的喊道。
记忆也随之重新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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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和阿蒙,是被那些触手捕获了?
祂想了想,却怎么都想不起后来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