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朝琼今天已经不知道自己哭了多少次了,平生哭那么多回,让她觉得很羞耻,所以之后她摆正心态后,尽管感动于小说中的词语,但是没有再哭出声来,连泪花都没有。
只是,好奇心彻底被勾引起来了。
为什么一个说我并不爱你,一个却说我爱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有对话之中显示其中一个连一天的寿命都没有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此短,不一会就看完了,看完之后何朝琼愣住了,完完全全的愣住了,脑中不自觉的轻舞飞扬。
“我轻轻的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这就是轻舞飞扬的含义,很难想像一个患有遗传姓红斑狼疮的美丽女孩,竟然如此的自信,如此的活波。
她希望让生活更多一点亮色,与本书的主人公相逢之后,倍感知心。
两人相见之后,积蓄多时的情感更是不可抑止的,青涩的爱情品出一丝丝的甜蜜。
一番品读下来,让何朝琼怔住了,哪怕再忍耐,鼻子还是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喃喃自语:“《第一次亲密接触》,这是写的我和你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么?”
想到这,何朝琼脸顿时红了起来,像朝霞。
她到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的细节,然后是第一次亲密接触.......
.......
.......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出现,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的成熟,其中的语言,更是风靡网络,它的走红并不是作者的写作水平有多高,而是他的出现迎合了时代的需求。人们整天忙碌于生活,很少有时间去交流。网络的兴起,使得人们禁锢已久的思想突然打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简单、快捷。网络文学作品的大量涌现,使网络文学不断走向与众不同的新文学,大众化便是网络文学的最大特色之一。
它是互联网上第一部畅销小说,它开启了网络小说的先河。
而现在,77年的时间,别说网络根本没有普及,连计算机都很少,所以对于这个网络,何朝琼是有些陌生的,不过这不妨碍何朝琼理解。
计算机早就已经有了,至今已经有三十年,何朝琼爸爸的公司就有好几台办公的计算机,因特网也有了,它始于69年的美利坚!
正在学习商业管理的何朝琼也不陌生,多少知道这个。
不过她家电脑可没有没有互联网,像书中那样交流还是让她有些陌生的。
不过这仍然不妨碍她阅读,或许这是徐文辉写的未来计算机?
徐文辉在某些情节上,也把痞子蔡和风舞轻扬的联络改成信件的方式,不过书中的互联网也没有全部替代掉。
事实上徐文辉也可以完全把它替代成书信交流,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
联想到这本书,甚至提醒到徐文辉,或许有钱了可以去美利坚投资一笔苹果和盖茨这些科技公司。而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有远见的人也不错。
其实徐文辉最开始是想把《夜玫瑰》这本书写出来的,《夜玫瑰》系作者书写寂寞与爱情的深情之作!
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人。
但是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
我终于想起这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了。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一朵他深爱的玫瑰;《夜玫瑰》是一本寂寞的人写给寂寞的人看的书。
而且比较适合何朝琼的身份,不过字数太多了,多了一倍有余,相比起来,《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字数仅有五万字。
本来就赶着两本书的徐文辉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再写一部中长篇小说,太折腾了,所以选了这一部字数最少,但是最经典的!
总之,何朝琼看完只会觉得有些新奇,也不会感觉太过不可思议。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另类的爱情,这时候的她没有电脑,没有聊天软件,对网络很好奇!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
尽管嘴上说着忘记徐文辉,可这本书却像用玫瑰做的陷阱,使何朝琼愈陷愈深。
直到她呆坐于床上,凝想着那只咖啡色的蝴蝶在静谧的天堂翩翩飞舞。
而何朝琼的心灵深处却流出了一颗晶莹泪。
“呜呜呜”看着占有了自己第一次,第二次的男人......写出来的故事,何朝琼有一滴眼泪打湿了万字书上的蓝笔字!
这明明是小说,可共鸣的何朝琼却坚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并随时随地都会发生于自己的身边。
不,或许已经发生了,何朝琼认定这轻舞飞扬就是写的她,而痞子辉当然是那个败类了.......没错,败类辉直接把痞子蔡替代成自己了。
这样代入满满的名字,何朝琼看了不当真才奇怪。
情节中大多是平凡的对白,和随时都出现在现实生活的小细节,但却比词语华丽轰轰烈烈的情节更惧震撼力!
爱情总是美好的,总是赚的无数人的眼泪,就像天蓝色和咖啡色的结合。
就像故事里面说的: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所以我并不爱你。所以,是的。我爱你.就是这样,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现实着,并真实的相爱着。就像轻舞飞扬手臂上那一块红色的疮像蝴蝶一样显现,最终留在了痞子的心里,永远的…
本以为她得的是俗的不能再俗的白血病,原来却是红斑狼疮;何朝琼本以为如此美丽的女子不会爱上一个平凡的青蛙,可惜她爱上了。
用可惜二字是因为她爱上了却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够相守一辈子在一起的人。
这让何朝琼一颤,脸色煞白道:“不行,我不能像轻舞飞扬那样错过我的真爱!”
(未完待续。。)
只是,好奇心彻底被勾引起来了。
为什么一个说我并不爱你,一个却说我爱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有对话之中显示其中一个连一天的寿命都没有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此短,不一会就看完了,看完之后何朝琼愣住了,完完全全的愣住了,脑中不自觉的轻舞飞扬。
“我轻轻的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这就是轻舞飞扬的含义,很难想像一个患有遗传姓红斑狼疮的美丽女孩,竟然如此的自信,如此的活波。
她希望让生活更多一点亮色,与本书的主人公相逢之后,倍感知心。
两人相见之后,积蓄多时的情感更是不可抑止的,青涩的爱情品出一丝丝的甜蜜。
一番品读下来,让何朝琼怔住了,哪怕再忍耐,鼻子还是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喃喃自语:“《第一次亲密接触》,这是写的我和你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么?”
想到这,何朝琼脸顿时红了起来,像朝霞。
她到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的细节,然后是第一次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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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出现,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的成熟,其中的语言,更是风靡网络,它的走红并不是作者的写作水平有多高,而是他的出现迎合了时代的需求。人们整天忙碌于生活,很少有时间去交流。网络的兴起,使得人们禁锢已久的思想突然打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简单、快捷。网络文学作品的大量涌现,使网络文学不断走向与众不同的新文学,大众化便是网络文学的最大特色之一。
它是互联网上第一部畅销小说,它开启了网络小说的先河。
而现在,77年的时间,别说网络根本没有普及,连计算机都很少,所以对于这个网络,何朝琼是有些陌生的,不过这不妨碍何朝琼理解。
计算机早就已经有了,至今已经有三十年,何朝琼爸爸的公司就有好几台办公的计算机,因特网也有了,它始于69年的美利坚!
正在学习商业管理的何朝琼也不陌生,多少知道这个。
不过她家电脑可没有没有互联网,像书中那样交流还是让她有些陌生的。
不过这仍然不妨碍她阅读,或许这是徐文辉写的未来计算机?
徐文辉在某些情节上,也把痞子蔡和风舞轻扬的联络改成信件的方式,不过书中的互联网也没有全部替代掉。
事实上徐文辉也可以完全把它替代成书信交流,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
联想到这本书,甚至提醒到徐文辉,或许有钱了可以去美利坚投资一笔苹果和盖茨这些科技公司。而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有远见的人也不错。
其实徐文辉最开始是想把《夜玫瑰》这本书写出来的,《夜玫瑰》系作者书写寂寞与爱情的深情之作!
寂寞确实跟孤单不一样,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人。
但是寂寞是一种,你无法将感觉跟别人沟通或分享的心理状态。
我终于想起这种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了。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一朵他深爱的玫瑰;《夜玫瑰》是一本寂寞的人写给寂寞的人看的书。
而且比较适合何朝琼的身份,不过字数太多了,多了一倍有余,相比起来,《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字数仅有五万字。
本来就赶着两本书的徐文辉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再写一部中长篇小说,太折腾了,所以选了这一部字数最少,但是最经典的!
总之,何朝琼看完只会觉得有些新奇,也不会感觉太过不可思议。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是描写另类的爱情,这时候的她没有电脑,没有聊天软件,对网络很好奇!
何朝琼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他里面的爱情故事。得不到爱情的人是最想得到她的人,除非他不是人或者真正看透红尘,决心皈依我佛!!
尽管嘴上说着忘记徐文辉,可这本书却像用玫瑰做的陷阱,使何朝琼愈陷愈深。
直到她呆坐于床上,凝想着那只咖啡色的蝴蝶在静谧的天堂翩翩飞舞。
而何朝琼的心灵深处却流出了一颗晶莹泪。
“呜呜呜”看着占有了自己第一次,第二次的男人......写出来的故事,何朝琼有一滴眼泪打湿了万字书上的蓝笔字!
这明明是小说,可共鸣的何朝琼却坚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并随时随地都会发生于自己的身边。
不,或许已经发生了,何朝琼认定这轻舞飞扬就是写的她,而痞子辉当然是那个败类了.......没错,败类辉直接把痞子蔡替代成自己了。
这样代入满满的名字,何朝琼看了不当真才奇怪。
情节中大多是平凡的对白,和随时都出现在现实生活的小细节,但却比词语华丽轰轰烈烈的情节更惧震撼力!
爱情总是美好的,总是赚的无数人的眼泪,就像天蓝色和咖啡色的结合。
就像故事里面说的: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所以我并不爱你。所以,是的。我爱你.就是这样,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现实着,并真实的相爱着。就像轻舞飞扬手臂上那一块红色的疮像蝴蝶一样显现,最终留在了痞子的心里,永远的…
本以为她得的是俗的不能再俗的白血病,原来却是红斑狼疮;何朝琼本以为如此美丽的女子不会爱上一个平凡的青蛙,可惜她爱上了。
用可惜二字是因为她爱上了却没有足够的时间能够相守一辈子在一起的人。
这让何朝琼一颤,脸色煞白道:“不行,我不能像轻舞飞扬那样错过我的真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