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于满屯、戚大贵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在老大身上看到了一种紧迫感,仿佛中日战争明天就要爆发,仿佛战争明天就要爆发在身边。
这天晚饭后,胡立德示意杨安、于满屯、戚大贵都留下,一起帮叶茗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而后示意杨安给大家都倒上开水。看着大家都坐好,胡立德说道:“我也不知道这见鬼的战争什么时候会爆发,所以尽我所能给杨安、给你们俩尽量多讲讲我的战斗经历与感受。”
“说到战争中最危险的作战,莫过于抵近作战。抵近作战就是敌我双方近距离的作战,甚至是三五十米以内的对战,有时巷道遭遇、丛林遭遇,敌我双方距离可能就是十几米,甚至是十米以内的对射与拼杀,更甚者是面对面地与群敌混乱厮杀。按我个人的经验,可以分为抵近进攻、抵近防守、抵近巷战、山林作战。当然,这些我还没有在哪种作战教范上看到这个词。但是根据我的经历,用了这么个名字,不一定十分准确,知道是什么意思就行。在这些作战环境下,敌我双方距离很近,抵近拼杀,危险丛生,防不胜防。”
于满屯、戚大贵听到十几米、甚至是十米以内的对射与厮杀,心中大惊。看到老大平静的脸色,完全不像讲述如此凶险的战斗。听胡立德的讲述,杨安也是心惊肉跳,直惊得嘴巴都咧开了。
“在这些作战之前,我认为准备工作一定要充分,首先要检查枪支弹药,如果不是新开启的弹药,比如战场收集的弹药一定要认真检查是不是本人枪支同型子弹,子弹是不是干净,底火是不是完好,一粒子弹的哑火,就意味着抵近射击失去机会、失去生命。要把子弹装满并上膛,其它零散的子弹,尽量要装在弹桥里,并且多装几个弹桥,这样可以保证装填子弹更加快捷,还要检查子弹是否上膛到位,检查着装、绑腿、鞋子,抵近作战讲究的是速度,鞋子完好非常重要,是一个士兵运动根本的保障。如果有手枪,当然要用同样的方法作好准备。驳壳枪可以先上膛,而后卸下弹匣,再将弹匣装一粒子弹,这样可以让枪内多一发子弹,之后关上保险。战前准备十分重要,在作准备的过程中,还要防止敌方随时发动抵近冲击。”
“其次,要观察战场情况,尤其是敌方情况,战场障碍物、可用掩蔽物等,要通过观察提前选择好前进的路线、可利用的掩蔽物以及撤退的路线等等,如果时间允许,还要估测、推演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尤其是敌方持续火力扫射、火炮拦阻射击等意外情况。提前考虑好极端不利情况出现时应对的路子。这样,才能减少损失,增加活命的机会,这样才能‘谋败而不败’。”
“第三,要努力避免直接从一个掩蔽物的原射击位置直接前出,这样容易成为敌方的靶子。因为这个射击位置因为前期开火可能已被敌方注意,甚至是已经预先瞄准。”
“第四,前出战术动作越隐蔽越好,反应速度越快越好,每段运动的距离不宜太长,这样可以保持体力和减少暴露在敌方火力下的时间,降低被击中的机率。同时,还可以避免因长时间快速运动,呼吸急促,影响射击精度和自己后续运动的速度和持续。”
“抵近作战,要记住六个字:预见、果断、持续。以城镇巷战为例,你要观察到地面弹坑、障碍物、开阔路段、路口、窗口、门、墙体的缺口、洞口、房顶等,这些都是敌人及其火力可能出现的地方,要预有准备;在巷道前行中,一旦发现敌情,就要果断开火,先敌开火,先发制人,或是后发先制;果断地消灭一处敌情之后要持续地预见,发现敌情之后再果断地开火,如此是一个循环,直到通过危险地段到达安全地点或是敌人全部被消灭。这种情况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此外,对于已经消灭的敌方火力点,要防止它复活。因为,火力点复活也是战场上常常发生的事情,更可怕的是,复活的火力点让人猝不及防,危险性极大。”
“以城镇巷战为例,我给你们讲一讲几种情况射击方式,持步枪抵近射击,保持立姿射击姿态。”
胡立德取出提前备好的步枪,检查确认了枪膛中没有子弹。一边演示一边讲道:“首先保持枪内子弹上膛,做好随时射击的准备,猫下腰身,身体侧身45度向前,减少被弹面积。巷道搜索前行,脚跟先落地,而后过渡到脚掌,扫视、搜索前进,动作尽量要轻,避免发声,随时做好冲锋、卧倒、后撤及原地战斗准备。要始终保持眼看哪里,枪指哪里,发现前方有人,快速识别敌人,发现是敌人就要猛扣扳机击杀,而后枪不离肩,保证随时可以迅速上膛持续射击。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用我们最习惯的方式快速射击,缺点就是左眼习惯性闭眼视线不够开阔,这个缺点有时是致命的。如果遇到机枪等强火力,要迅速通过火力封锁,不能通过就要迅速寻找掩蔽物或卧倒,之后再寻机突破、快速通过或是后撤。抵近巷战不能蛮干,因为勇敢不是蛮干。”
“还有一种方式,身体姿势和前面讲的一样,枪托抵住右腹部,枪杆平端,不需要闭眼瞄准,前进方向、视线方向与枪的指向保持一致,要做到看到敌人,步枪就已经概略瞄准了敌人,看到敌人迅速射击,始终注意枪不离腹,右手退壳、上膛,保持快速射击状态,不求一枪毙敌,只求一枪命中,致敌丧失战斗能力。”
“如果遭遇众多敌人,就要连续快速射击,直至将他们全部击倒。杨安右手食指第一节力量不够的话,要用第二节,近距离对射击精度影响不大。”
其实,杨安在第二次卧姿速射时,就已用食指第二节扣扳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这天晚饭后,胡立德示意杨安、于满屯、戚大贵都留下,一起帮叶茗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而后示意杨安给大家都倒上开水。看着大家都坐好,胡立德说道:“我也不知道这见鬼的战争什么时候会爆发,所以尽我所能给杨安、给你们俩尽量多讲讲我的战斗经历与感受。”
“说到战争中最危险的作战,莫过于抵近作战。抵近作战就是敌我双方近距离的作战,甚至是三五十米以内的对战,有时巷道遭遇、丛林遭遇,敌我双方距离可能就是十几米,甚至是十米以内的对射与拼杀,更甚者是面对面地与群敌混乱厮杀。按我个人的经验,可以分为抵近进攻、抵近防守、抵近巷战、山林作战。当然,这些我还没有在哪种作战教范上看到这个词。但是根据我的经历,用了这么个名字,不一定十分准确,知道是什么意思就行。在这些作战环境下,敌我双方距离很近,抵近拼杀,危险丛生,防不胜防。”
于满屯、戚大贵听到十几米、甚至是十米以内的对射与厮杀,心中大惊。看到老大平静的脸色,完全不像讲述如此凶险的战斗。听胡立德的讲述,杨安也是心惊肉跳,直惊得嘴巴都咧开了。
“在这些作战之前,我认为准备工作一定要充分,首先要检查枪支弹药,如果不是新开启的弹药,比如战场收集的弹药一定要认真检查是不是本人枪支同型子弹,子弹是不是干净,底火是不是完好,一粒子弹的哑火,就意味着抵近射击失去机会、失去生命。要把子弹装满并上膛,其它零散的子弹,尽量要装在弹桥里,并且多装几个弹桥,这样可以保证装填子弹更加快捷,还要检查子弹是否上膛到位,检查着装、绑腿、鞋子,抵近作战讲究的是速度,鞋子完好非常重要,是一个士兵运动根本的保障。如果有手枪,当然要用同样的方法作好准备。驳壳枪可以先上膛,而后卸下弹匣,再将弹匣装一粒子弹,这样可以让枪内多一发子弹,之后关上保险。战前准备十分重要,在作准备的过程中,还要防止敌方随时发动抵近冲击。”
“其次,要观察战场情况,尤其是敌方情况,战场障碍物、可用掩蔽物等,要通过观察提前选择好前进的路线、可利用的掩蔽物以及撤退的路线等等,如果时间允许,还要估测、推演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尤其是敌方持续火力扫射、火炮拦阻射击等意外情况。提前考虑好极端不利情况出现时应对的路子。这样,才能减少损失,增加活命的机会,这样才能‘谋败而不败’。”
“第三,要努力避免直接从一个掩蔽物的原射击位置直接前出,这样容易成为敌方的靶子。因为这个射击位置因为前期开火可能已被敌方注意,甚至是已经预先瞄准。”
“第四,前出战术动作越隐蔽越好,反应速度越快越好,每段运动的距离不宜太长,这样可以保持体力和减少暴露在敌方火力下的时间,降低被击中的机率。同时,还可以避免因长时间快速运动,呼吸急促,影响射击精度和自己后续运动的速度和持续。”
“抵近作战,要记住六个字:预见、果断、持续。以城镇巷战为例,你要观察到地面弹坑、障碍物、开阔路段、路口、窗口、门、墙体的缺口、洞口、房顶等,这些都是敌人及其火力可能出现的地方,要预有准备;在巷道前行中,一旦发现敌情,就要果断开火,先敌开火,先发制人,或是后发先制;果断地消灭一处敌情之后要持续地预见,发现敌情之后再果断地开火,如此是一个循环,直到通过危险地段到达安全地点或是敌人全部被消灭。这种情况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此外,对于已经消灭的敌方火力点,要防止它复活。因为,火力点复活也是战场上常常发生的事情,更可怕的是,复活的火力点让人猝不及防,危险性极大。”
“以城镇巷战为例,我给你们讲一讲几种情况射击方式,持步枪抵近射击,保持立姿射击姿态。”
胡立德取出提前备好的步枪,检查确认了枪膛中没有子弹。一边演示一边讲道:“首先保持枪内子弹上膛,做好随时射击的准备,猫下腰身,身体侧身45度向前,减少被弹面积。巷道搜索前行,脚跟先落地,而后过渡到脚掌,扫视、搜索前进,动作尽量要轻,避免发声,随时做好冲锋、卧倒、后撤及原地战斗准备。要始终保持眼看哪里,枪指哪里,发现前方有人,快速识别敌人,发现是敌人就要猛扣扳机击杀,而后枪不离肩,保证随时可以迅速上膛持续射击。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用我们最习惯的方式快速射击,缺点就是左眼习惯性闭眼视线不够开阔,这个缺点有时是致命的。如果遇到机枪等强火力,要迅速通过火力封锁,不能通过就要迅速寻找掩蔽物或卧倒,之后再寻机突破、快速通过或是后撤。抵近巷战不能蛮干,因为勇敢不是蛮干。”
“还有一种方式,身体姿势和前面讲的一样,枪托抵住右腹部,枪杆平端,不需要闭眼瞄准,前进方向、视线方向与枪的指向保持一致,要做到看到敌人,步枪就已经概略瞄准了敌人,看到敌人迅速射击,始终注意枪不离腹,右手退壳、上膛,保持快速射击状态,不求一枪毙敌,只求一枪命中,致敌丧失战斗能力。”
“如果遭遇众多敌人,就要连续快速射击,直至将他们全部击倒。杨安右手食指第一节力量不够的话,要用第二节,近距离对射击精度影响不大。”
其实,杨安在第二次卧姿速射时,就已用食指第二节扣扳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