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一首真正的好诗,仅仅是二十个字就能描绘出一副绘声绘色的场景。

    苍凉的松州城外,一眼望不到头的平原铺上了一层皑皑白雪。

    桦树堆叠成的木屋错落有致的在原野上分布着,袅袅炊烟是牧民们取暖烧的炭火。

    盖满白雪的官道上,一队骑兵由西向东而来。

    当先的骑兵举着一杆猎猎旌旗,旗面上,用金丝勾勒出一副鹫身狼首的狰狞图案。

    狼是突厥的图腾,而秃鹫是横行沙漠的死神,两相结合,成就了伟大的西突厥帝国。

    “距离长安还有多远?”

    “过了松州,再走七八天吧。”

    “能赶得上万族大会吗?”

    “万族大会肯定是赶得上的。”

    “那就好,那就好,这次去长安,一定要拿到镜子的贸易权。”

    突厥人没有坐马车的习惯,是汉子,就算是大风雪天,也要骑马前行。

    队伍中间问话的,是一个长相伟岸的青年,为什么说长相,而不说身材呢?

    因为有些人看脸,以为他有一米八,可实际上他只有一六八。

    这个青年就是这样的人。

    “大汗的命令,我们当然要无条件执行,只是,这个万族大会究竟是什么啊?”

    青年身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突厥汉子,通红的脸颊蓄满了络腮胡。

    说话的时候,连他的嘴巴都看不到,根本不知道他有没有张嘴。

    青年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万族大会,只是那尊巨大的怪物从天而降,上面的人面见了大汗,还给大汗呈上了中原的瑰宝,顿时把大汗惊得不行。”

    “瑰宝?”

    “是啊,其中就有镜子,大汗说了,那是价值连城的宝贝,能够帮他在波斯帝国换取无限的金币,对这所谓的镜子,大汗势在必得。”

    汉子眉心微蹙,摇了摇头:“真是搞不懂大汗的心思,区区一面镜子有什么了不起的,再怎么金贵,也是铜做的,能比金子值钱吗?我看大汗这两年是被那个金发碧眼的妖精迷了心智,整日里安于享乐不说,还忘了统一突厥的大任。”

    青年闻言,先是一怔,接着看了一眼身后的骑兵队伍,蹙眉道:“有些话你还是小心一点再说,这支队伍里可有不少愚忠之人,莫要让人逮着借口,回头到大汗面前嚼舌根,你们部落怕是又要遭殃。”

    汉子撇了撇嘴,虽然脸上不屑,行动却是很老实,闭嘴沉默了片刻后,看着远处炊烟袅袅的村落,道:“王子殿下,你说是咱们突厥好,还是这大唐好?”

    没想到那青年竟然还是一个王子,此时他也朝那个村落望去,隐约还能够听到父母呼唤孩童回家吃饭的声音。

    摇了摇头,青年道:“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不管是大唐的百姓,还是突厥的百姓,都想要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父汗最近几年被那个女人频频蛊惑,我突厥死在波斯战场的子民已经超过五万,多少家庭因此妻离子散,多少阿达阿姆失去了他们的儿子和孙子,唉……”

    青年王子的话,似乎是刺激到了身边的汉子,那张只看得到鼻子和眼睛的大脸盘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泪水沾湿了。

    “王子殿下,如果您能早点出现就好了,我阿达和几个兄长就不会死得那么窝囊……”

    ···

    ···

    长安城,又是一个有太阳的好天气,大冬天的,阳光明媚,最是暖人心。

    席云飞早早起来,今日终于不用吃鞭了,木紫衣去落岭涧陪平阳公主住几天。

    负责席云飞伙食的,是公主府的厨娘,她们虽然得到了木紫衣的授意,但天高皇帝远的,席云飞说要喝粥配泡菜,她们就得乖乖的呈上来。

    舒舒服服的喝了三碗粥,一个人消灭了一罐泡菜,席云飞打了个一个饱嗝。

    然后,就看到李世民笑容满面的走了进来,直接大大咧咧的坐在茶桌旁。

    “这都几点了,朕早朝都开完了,你竟然才在吃饭?”

    李世民如今也是一日三餐了,所以他说晚,倒也没错。

    席云飞将最后一根泡酸笋丢进嘴里,囫囵道:“您今日怎么有空出宫啊?”

    正说着,小太监黄安也走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个红漆盒子。

    李世民答非所问的说道:“观音婢亲手做的榛子酥,让朕带一点给你尝尝。”

    黄安恭敬的朝席云飞点了点头,而后从盒子里去处一叠精致的糕点。

    席云飞放下碗筷,不客气的拿起一块尝了一口,还别说,挺好吃的。

    “那就谢谢皇后娘娘了,这榛子酥做得不比稻香村的大厨差。”

    李世民嘴角微微带着笑,也拿起一块吃了起来。

    席云飞朝黄安看去,示意他去泡茶。

    黄安愣了愣,朝李世民望去,李世民吃着榛子酥道:“别跟他客气,把那罐龙井拿出来,朕知道,那罐茶最好。”李世民指了指书架最上层的一个瓷瓶。

    席云飞见状,没好气的点了点头:“泡吧泡吧,反正就剩最后半斤了,喝完只能等明年夏至了。”

    小太监黄安不愧是伺候皇帝的人,动作很快且利落,不多时,满室生香,龙井特有的茶韵弥漫开来,刚好搭配榛子酥吃,算是一绝。

    喝过三杯茶,李世民直接进入正题。

    “二郎,朕今日来,是想找你借点钱的。”

    “借钱?”

    席云飞眉心微蹙,你堂堂大唐皇帝陛下,找我借钱?

    李世民脸红心不跳的细数起自己要花钱的地方。

    铁道司、水泥路、遇山开山,遇水搭桥,这本就是一个费钱费力的大工程。

    马上就是年岁了,今年是贞观元年,李世民为了面子,肯定是要大办特办的。

    万族大会近在咫尺,虽然是席云飞主办的活动,但外邦使臣进京朝贡,朕总要回礼吧。

    我中原上国回礼,一般都是一进三出,这样才能彰显我大国之气度。

    还有就是太极宫,毕竟是前朝的宫殿,住久了总觉得晦气,朕打算在龙首原盖一座新宫殿。

    最后是通讯司,李世民嘿嘿一笑:“我已经让丹阳跟薛万彻那小子通过信了,只要你没意见,朕就让他代表宗室商会出战,再怎么说,他也是驸马都尉,这点说得过去。”

    李世民搞了一个宗室商会,完完全全学习席云飞的朔方商会,主要负责为他赚钱,充盈内库的,如今也整的有声有色,就是步子迈得太大,扯了蛋,资金断裂了。

    再加上通讯司的建设资金,李世民最后发现,哪怕是今年军费省了几十万贯铜钱下来,他也没钱折腾了,至于国库的钱,他是不回去动用的,朕好歹是个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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