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sir。”
    情报科督察应到。
    马军便带着几名警官,几十号警员等一大票人马守在路边。
    “庄sir。”
    他给庄世楷递来把伞。
    庄世楷抬头看看天气,摇摇头:“不用,雨不大。”
    庄sir整理下西装,抖擞精神,打算用最好的状态去和老对手聊天。
    只见他迈开步子,拨开草丛,行向往湾边。
    他小心翼翼的下坡,亦步亦趋,好似害怕失足跌落海里。
    其实更怕衣服弄脏。
    这时他来到钓点旁,开始打着招呼:“陆警官!”
    “心情很好啊?”
    “下雨还有空出来钓鱼!”
    庄世楷行到陆明华面前。
    陆明华却眯着眼睛,望向前方水面,语气平淡道:“时间不多了,平时有这个爱好,最后抓紧时间玩一玩。”
    “上钩了!”
    他忽然扯起渔线,迅速收杆。
    “滋滋。”
    渔线收起。
    钓上一条“红三”。
    看样子有五六斤重,非常肥美。
    庄世楷蹲在旁边笑道:“陆sir,你技术不错。”
    “要是办案这个技术…”
    “会更有前途。”
    “呵呵。”陆明华轻笑两声,重新挂上鱼饵:“我钓鱼就是练练心,功力终究还是不到家。”
    他侧头看向庄世楷。
    “比不过庄sir。”
    他笑道。
    庄世楷则摇摇头,谦虚着:“哪里,哪里…”
    “钓一杆?”
    陆明华抛出鱼饵,扭头朝庄世楷努嘴道:“给你准备好杆了。”
    “多谢。”
    庄世楷点点头,并不拒绝,拿起旁边一根备用杆,挂上鱼钩,接着甩向水面。
    “你选的钓位很好。”
    “那里有大鱼。”
    陆明华压下鸭舌帽,眼神瞥向旁边,出声道。
    庄世楷把鱼竿固定好,掏出一盒雪茄,取出一支:“学过几招。”
    他再把雪茄盒递向旁边。
    陆明华也取出一支雪茄:“可是你忘记放饵了。”
    庄世楷收起雪茄盒,用打火机先把自己的雪茄点燃,然后随手抛向旁边,出声讲道:“不好意思,我喜欢吃别的鱼。”
    “呵呵呵…”陆明华搓燃火机,咬着雪茄,一边吸气,一边笑道。
    两人一个冲锋衣,鸭舌帽,浑身运动装,像个郊游大叔,一个大背头,黑西装,满身严肃气质,十足的高级长官。
    现在两位老对手坐在一起钓鱼,吸着同个牌子的雪茄,一时间望着水面,无人讲话,水湾旁寂寂无声,只剩流水“哗啦啦”的流。
    马军站在岸边,点起支烟。
    情报科督察站在旁边,目露疑惑,抱怨道:“军哥,庄爷和陆明华那个扑街佬有什么好聊的?抓回审一审,定个罪,一发子弹打靶!干脆利落,多爽!”
    “还让他钓鱼?”
    “钓个吊呀!”
    马军却呼出口气,夹着香烟,摆摆手道:“你不懂!大佬都喜欢玩情调,仪式感,仪式感…”
    “庄爷要干掉一个老对手,总该聊两句,毕竟以后见不到了嘛…”
    “而且陆sir大小是号人物,恶归恶,但是我们也要尊称声陆长官!”
    “懂吗?”
    马军在上面教伙计做人,庄sir也望着鱼竿,终于开口道:“怎么不多陪陪家人孩子?”
    其实,他是在问为什么要把孩子送出国。
    毕竟双方作为政治家,一切拼命搏杀,全为政治目的,一旦达成政治目的,不会涉及到家人性命的。
    人死债消!
    这是政坛上的潜规则,也是大家都致力拥护,却无人反对的游戏规则。
    因为谁都无法预料到将来。
    政治上的事,游戏里解决,庄sir也不会去搞陆明华家人,这不止违背他的底线,而且还会搞得伙计们害怕,让他背上“无人性”的标签。
    做大佬还是要讲讲感情的,又不是搞黑社会,这个标签不要也罢。
    陆明华则讲道:“国外空气好点。”
    “而且绿卡没资格参政。”
    当然,他其实也是害怕。
    害怕庄sir什么干,最后突破底线。
    毕竟……
    他做的孽可不少。
    庄世楷点点头:“不参政也好,不过大丈夫当世,最终目标无非钱权,若是想要,忍不住,也躲不掉。”
    “对了。”
    “遗书、墓地、财产后事可安排妥当?”
    陆明华又钓上条鱼:“妥了。”
    “不过墓地没选,政府有公墓来着。”
    “嗯。”
    庄世楷点点头:“可惜罪犯只能装盒子里。”
    “墓碑你没份。”
    “无所谓啦。”陆明华倒是不介意,庄世楷则低头看看手表,陆明华余光瞥见庄世楷的动作,笑着问道:“很赶时间啊?”
    “对啊。”
    “赶着去医院探望伙计。”庄世楷笑道:“毕竟你请你的人有点猛,我伙计挂掉十二个,住院十六个,未免兄弟们寒心,我得亲自去探望下。”
    “兄弟们付出太多……”
    这时陆明华没再去放饵,就叼着雪茄,坐在小板凳上,呼出白雾,最后问道:“我觉得我们两个是一种人,你说如果不是对手的话…能不能做朋友……”
    “诶!”
    “你给我打住啊!”
    庄世楷站起身,抬起手,连忙阻止道:“我和你是两种人,而且我的朋友实在太多,我不需要朋友,相反,我更需要对手。”
    “港岛华人也不需要双话事人!”
    “你的表现真心让我有点失望。”
    庄世楷弯腰拾起一块大石头,掂量一下,十几斤重,大概比掌心大个三四倍。
    陆明华平静的看向他,松松肩膀,笑着说道:“那好吧,对不起了。”
    “不耽误你时间了。”
    庄世楷点点头:“好。”
    他也表情平静,抓着石头,上前两步。
    “嗙!”
    他非常淡定的扬起石块,甩臂发力,一下砸向陆明华头部。
    干净利落的一记闷响!
    陆明华趴倒在地,满头鲜血。
    鲜红血液,转眼间透过帽子,流下额头。
    而他趴在泥土草地旁,双手死死扣着地面,鼻尖猛吸土囊芬香,紧咬着牙关,既不叫,也不喊,好似抓紧最后时间,正在眷恋吸食着人间香味。
    庄世楷也没有说话,再度扬起手上的石头,啪,又是一声脆响,直接砸烂陆明华的脑袋颅骨,陆明华彻底瘫软下去,趴在地上,一动不再动。
    “好像有什么声音?”路边,情报科督察,皱起眉头,出声讲道。
    马军耳朵动动,经验丰富的黑帮生涯,立即让他意识到什么。
    他立即抬起手道:“大家别过去!庄sir没叫我们,我们都别过去!”
    其余警员侧目望向他,齐齐点头,保持沉默,一动不动。
    “啪!”
    第三下!
    庄世楷高举双手,两手握着石块,倾尽全身力量,最后猛然砸下。
    陆明华脑袋完全炸开!淅沥沥飘荡的小雨,轻柔缓慢的覆盖住他的尸体,鲜血则顺着泥土起伏不平的轨迹,汇聚成一道道血流流入水湾中。
    现场红的黄的白的,还有黑的混成一滩,揉合成最生机的土囊。
    开玩笑,人体可是最好的化肥!
    “丢你阿母!”庄世楷丢掉手中沾满鲜血的石块。
    指着陆明华尸体骂道:“下辈子钓鱼记得戴头盔啊!”
    他低头看见西装上沾着几块血,当即用手擦擦,不擦还好,一擦整个西装挂满血迹,仿佛刚刚斩完人要去上班。
    “诶呀。”庄世楷摇摇头,回到水湾边,俯身洗洗手,擦擦脸,五分钟后,再提前着一桶鱼走上土坡,扫开杂草,走到乡路上:“晦气!你们把下面处理一下!”
    “yes,sir!”情报科督察和马军对视一眼,交流下神色,立即带人下去处理现场,而马军则迎上前接过庄爷手里的水桶,打开车后备箱,把水桶放进去道:“陆明华敢袭击警队dcp!简直罪大恶极!”
    “是啊,罪大恶极!”庄世楷动手脱着西装外套,眼神随意的瞥过他:“这家伙还真会说话。”
    “帮我连理由都找好了。”
    庄世楷随意把西装外套甩进后备厢。
    “那报告交给你写了。”
    “没问题!”
    马军连忙答道。
    庄世楷拉开轿车后座,取出一件新西装,接着套上去,整整衣领,望着他道:“开车去明心医院。”
    “今天…”
    “我顺便探望下伙计们。”
    马军立即应到:“明白。”
    旋即,他拉开架势座门,替庄sir开车,驱车前往明心医院。
    一路上,马军双手把着方向盘,频频看向后视镜,心里有些激动。
    他是第一次有资格给庄爷扎车来着!
    以前扎车的都是蔡sir,周sir…
    他能不激动吗?
    “看路!”庄sir突然睁开眼睛,出声讲道。
    “是是……”马军连忙挺直腰杆,专心开车。
    而现场、水边、山坡、杂草。
    一切有关的痕迹都给情报科销毁、掩盖、
    陆明华尸体给装进裹尸袋中,直接送进警车,运往殓尸房。
    一个人物的一生结束。
    现在还未公开。
    一切保密。
    但公开后,定将在政坛掀起轩然大波!
    庄世楷望着车窗外,暗道:“风暴结束了。”
    可惜,生活永远在继续,各种各样的事件,你方唱罢,我方登场,将会接踵而至。
    这时庄世楷提着一个水桶,穿着西装,大步行在明心医院的走廊上……马军、院长、以及一干医护跟在身旁,详细报告着伙计们的身体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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