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宗亲尾大不掉的问题,由朱翊镠提出来当然不一样。
朱翊镠是皇帝。
张居正当初只是首辅,尽管当时朱翊钧也不亲政,基本上一切都由张居正说了算,可臣就是臣。
臣与君毕竟不一样。
如今朱翊镠明确提出来,申时行当然看到了一线希望。
虽然张居正的一系列改革也触及到皇室宗亲的利益,比如清田大计,将皇室宗亲占有的土地也扒出来不少,但朝廷供养皇室宗亲需要高昂的财政支出的问题依然束之高阁。
明明看到并指出这个问题,张居正在十年改革途中却没有采取行动,可见这不是一般的问题,或者说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他的可控范围。
想到张居正的改革,作为张居正的得意门生,申时行当然清楚其座主改革的脉络与方向。
张居正明确指出的五大隐患,国家没有钱不富裕,财政入不敷出,是改革急需解决的当务之急。
为什么出现财政危机呢?其根源大致在三个方面:
第一,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明朝中期之后,土地兼并发展迅猛,大量民田被皇亲国戚及官僚地主侵占。皇庄、王庄遍及京畿,地方上官僚与地主豪强也跟风兼并土地,侵夺民产。
一时间,不论是有爵位的勋臣,还是大内派出的太监,亦或是有功名伴身的豪绅,纷纷抢占兼并土地,各类庄田不断扩张,土地高度集中,百姓苦不堪言。
而与此同时,夺得大量土地的贵族官僚们,由于享有无需纳粮交税的优免权。在兼并土地之后,利用特权虚报田数逃税,这也就造成了明朝的土地被兼并的越来越多,而国家的税收却越来越少的局面。
到了万历初年,全国田赋收入比明朝初期整整减少了一半。
对于以田赋作为主要财政收入的明朝来说,纳税田的数量减少直接导致了财政收入日益缩减。
但庞大的皇室宗亲及行政机构开支有增无减,以及官员的贪污和浩大的军费,都极大的加重了明朝财政入不敷出的程度。
第二,人口流失,可控的人口急剧减少。随着官僚地主兼并土地的愈演愈烈,明朝实际控制的人口也开始不断减少,大量农民纷纷破产,或流亡荒野他乡,或卖身于豪强为奴。
以至于明朝建立之初,全国户口总数尚有一千六百多万户,但到了弘治四年(即公元1491年)全国仅剩下九百多万户,虽然后来有所缓升,但明朝控制的人口数大量减少是事实。
相应的也会导致土地荒废、赋税和徭役的征发困难,必然会加重明朝财政及经济发展的困境。
第三个根源,赋役不公,百姓负担沉重。明朝的赋役制度,是沿用前朝的两税法,田赋有夏税和秋粮之分,役法有里甲、均瑶、杂泛,所以赋税和徭役是分开的。
税是按田亩数量进行征收,对象是田。徭役征发的对象是户丁,这种赋役的征发方案,理论上是公平的。
但是自嘉靖、隆庆之后,官僚豪绅们在拥有优免定额的权利以外,还运用各种舞弊的手段,逃避赋役。
他们通常会买通胥吏,用“飞洒”,“诡寄”等方法,巧妙规避,逃脱赋役责任,而将繁重的赋役转嫁到贫苦的百姓头上,以至于出现了“富者田广而赋役轻,贫者田狭而赋役重”和“有有田而无赋者,有有赋而无田者”的情况。造成赋役严重不均的现象。
在这些因素的恶性循环下,明朝的社会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日益凸显,国困民穷的现状逼迫着明朝开始寻觅改革自救的办法。
张居正推行改革正是基于这种种困境,迫使明朝不得不作出改变。
为了巩固明朝的统治,振兴国家财政,决定发动一场自上而下的变革,力图推行以“一条鞭法”为核心的财政经济改革。但在这之前,需要先整顿明朝早已腐朽的吏治。
在张居正看来,整顿刷新吏治必须先行。明自嘉靖以来,政府的**和官吏的因循守旧情况极为严重,大臣的奏章,各衙门的公文,每天都充塞着这个庞大的行政体系,但解决问题的效率却极为低下。
张居正很清楚,要解决这种运转不灵缺乏效率的官僚体制,势必会触动各级官员的既得利益,阻力必然不小。但他更清楚,整顿吏治刻不容缓,只有吏治有成,他的经济改革“一条鞭法”才能真正的推行下去。
为此,张居正开始实行考成法。
“抚按考成,奏章每具二册,一送内阁,一送六科,抚按延迟,则部臣纠之。六部隐蔽,则科臣纠之。六科隐蔽,则内阁纠之”。
张居正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行政审批监督系统,层层制约,随时考成,极大的提高了对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吏的管理效率。
当时,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计”之年,他都强调要秉公办事、实心为民的官员列为“上考”,专靠花言巧语,谋取信任的官员列为“下考”,对于那些缺乏办事效率的冗官全部裁撤。
同时,他采用“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即举而录之”的选人标准,打破常规,选拔了一大批有才干的官吏,根据他们每个人的特长,委任重要职务。
当政治改革初见成效后,张居正开始深入到财政经济领域,矛头直指以权谋私的官僚和豪绅地主势力。
当时明朝官员为增加赋税的通行做法是直接向百姓进行摊派,而不敢向权贵追缴他们偷逃的欠税,因为豪强权贵无一不是具有极强的政治影响力,对他们追缴欠税,往往税还未追到,乌纱帽就已丢了,因此大多不了了之。
张居正提出对官员“以钱谷为考成”的主张,凡是追缴欠税不力的官员,都要受到批评、调离或撤职的处分,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迫使官员打击不法权贵,使贪官无处藏身。
当然考成法只能解决一部分欠税的问题,大量的瞒田逃税和税役不均才是财政改革的重点,但这需要从赋役制度上加以变革,而清丈田地则是这一变革的基础。
在官僚地主一浪高过一浪的抗议声中,张居正通令清丈全国田地,彻底清查被皇亲国戚、勋臣豪强及各级官僚所兼并隐瞒的土地。
至万历十年,清丈全国田地工作基本完成,共查出漏税土地八十余万顷,清丈工作沉重打击了违法的权贵地主,迫使他们交出欺瞒的田亩,或者按照实际田亩数额缴纳赋税,从而扭转了明朝财政亏空的局面。
在赋税不均的现象初步纠正后,张居正将一条鞭法推行至全国。将赋役进行合并,把徭役摊入田亩中与赋税、土贡方物一同合并征收丁银,改变了以往征收实物的赋役征收方式,并规定了税银有官方征缴,杜绝了里甲、胥吏对百姓的盘剥,显著的缓解了百姓的负担。
改革算成功了。经过张居正十年励精图治改革,明朝出现了政令统一,国库充盈的新气象,史称万历新政。
对张居正改革的动机与脉络,申时行太清楚不过了。他相信以朱翊镠的眼光,比他更清楚。
但毋庸置疑,尽管推行了一些列的改革,张居正没有动摇皇室宗亲的根本利益,啃噬大明的蛀虫依旧。
而且如果不是朱翊镠及时补救,恐怕张居正的改革会被断送。
如今可以说朱翊镠对张居正的改革不仅加以继承,还发展了。
这便是希望所在。
……
。
朱翊镠是皇帝。
张居正当初只是首辅,尽管当时朱翊钧也不亲政,基本上一切都由张居正说了算,可臣就是臣。
臣与君毕竟不一样。
如今朱翊镠明确提出来,申时行当然看到了一线希望。
虽然张居正的一系列改革也触及到皇室宗亲的利益,比如清田大计,将皇室宗亲占有的土地也扒出来不少,但朝廷供养皇室宗亲需要高昂的财政支出的问题依然束之高阁。
明明看到并指出这个问题,张居正在十年改革途中却没有采取行动,可见这不是一般的问题,或者说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他的可控范围。
想到张居正的改革,作为张居正的得意门生,申时行当然清楚其座主改革的脉络与方向。
张居正明确指出的五大隐患,国家没有钱不富裕,财政入不敷出,是改革急需解决的当务之急。
为什么出现财政危机呢?其根源大致在三个方面:
第一,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明朝中期之后,土地兼并发展迅猛,大量民田被皇亲国戚及官僚地主侵占。皇庄、王庄遍及京畿,地方上官僚与地主豪强也跟风兼并土地,侵夺民产。
一时间,不论是有爵位的勋臣,还是大内派出的太监,亦或是有功名伴身的豪绅,纷纷抢占兼并土地,各类庄田不断扩张,土地高度集中,百姓苦不堪言。
而与此同时,夺得大量土地的贵族官僚们,由于享有无需纳粮交税的优免权。在兼并土地之后,利用特权虚报田数逃税,这也就造成了明朝的土地被兼并的越来越多,而国家的税收却越来越少的局面。
到了万历初年,全国田赋收入比明朝初期整整减少了一半。
对于以田赋作为主要财政收入的明朝来说,纳税田的数量减少直接导致了财政收入日益缩减。
但庞大的皇室宗亲及行政机构开支有增无减,以及官员的贪污和浩大的军费,都极大的加重了明朝财政入不敷出的程度。
第二,人口流失,可控的人口急剧减少。随着官僚地主兼并土地的愈演愈烈,明朝实际控制的人口也开始不断减少,大量农民纷纷破产,或流亡荒野他乡,或卖身于豪强为奴。
以至于明朝建立之初,全国户口总数尚有一千六百多万户,但到了弘治四年(即公元1491年)全国仅剩下九百多万户,虽然后来有所缓升,但明朝控制的人口数大量减少是事实。
相应的也会导致土地荒废、赋税和徭役的征发困难,必然会加重明朝财政及经济发展的困境。
第三个根源,赋役不公,百姓负担沉重。明朝的赋役制度,是沿用前朝的两税法,田赋有夏税和秋粮之分,役法有里甲、均瑶、杂泛,所以赋税和徭役是分开的。
税是按田亩数量进行征收,对象是田。徭役征发的对象是户丁,这种赋役的征发方案,理论上是公平的。
但是自嘉靖、隆庆之后,官僚豪绅们在拥有优免定额的权利以外,还运用各种舞弊的手段,逃避赋役。
他们通常会买通胥吏,用“飞洒”,“诡寄”等方法,巧妙规避,逃脱赋役责任,而将繁重的赋役转嫁到贫苦的百姓头上,以至于出现了“富者田广而赋役轻,贫者田狭而赋役重”和“有有田而无赋者,有有赋而无田者”的情况。造成赋役严重不均的现象。
在这些因素的恶性循环下,明朝的社会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日益凸显,国困民穷的现状逼迫着明朝开始寻觅改革自救的办法。
张居正推行改革正是基于这种种困境,迫使明朝不得不作出改变。
为了巩固明朝的统治,振兴国家财政,决定发动一场自上而下的变革,力图推行以“一条鞭法”为核心的财政经济改革。但在这之前,需要先整顿明朝早已腐朽的吏治。
在张居正看来,整顿刷新吏治必须先行。明自嘉靖以来,政府的**和官吏的因循守旧情况极为严重,大臣的奏章,各衙门的公文,每天都充塞着这个庞大的行政体系,但解决问题的效率却极为低下。
张居正很清楚,要解决这种运转不灵缺乏效率的官僚体制,势必会触动各级官员的既得利益,阻力必然不小。但他更清楚,整顿吏治刻不容缓,只有吏治有成,他的经济改革“一条鞭法”才能真正的推行下去。
为此,张居正开始实行考成法。
“抚按考成,奏章每具二册,一送内阁,一送六科,抚按延迟,则部臣纠之。六部隐蔽,则科臣纠之。六科隐蔽,则内阁纠之”。
张居正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行政审批监督系统,层层制约,随时考成,极大的提高了对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吏的管理效率。
当时,每逢考核地方官的“大计”之年,他都强调要秉公办事、实心为民的官员列为“上考”,专靠花言巧语,谋取信任的官员列为“下考”,对于那些缺乏办事效率的冗官全部裁撤。
同时,他采用“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即举而录之”的选人标准,打破常规,选拔了一大批有才干的官吏,根据他们每个人的特长,委任重要职务。
当政治改革初见成效后,张居正开始深入到财政经济领域,矛头直指以权谋私的官僚和豪绅地主势力。
当时明朝官员为增加赋税的通行做法是直接向百姓进行摊派,而不敢向权贵追缴他们偷逃的欠税,因为豪强权贵无一不是具有极强的政治影响力,对他们追缴欠税,往往税还未追到,乌纱帽就已丢了,因此大多不了了之。
张居正提出对官员“以钱谷为考成”的主张,凡是追缴欠税不力的官员,都要受到批评、调离或撤职的处分,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迫使官员打击不法权贵,使贪官无处藏身。
当然考成法只能解决一部分欠税的问题,大量的瞒田逃税和税役不均才是财政改革的重点,但这需要从赋役制度上加以变革,而清丈田地则是这一变革的基础。
在官僚地主一浪高过一浪的抗议声中,张居正通令清丈全国田地,彻底清查被皇亲国戚、勋臣豪强及各级官僚所兼并隐瞒的土地。
至万历十年,清丈全国田地工作基本完成,共查出漏税土地八十余万顷,清丈工作沉重打击了违法的权贵地主,迫使他们交出欺瞒的田亩,或者按照实际田亩数额缴纳赋税,从而扭转了明朝财政亏空的局面。
在赋税不均的现象初步纠正后,张居正将一条鞭法推行至全国。将赋役进行合并,把徭役摊入田亩中与赋税、土贡方物一同合并征收丁银,改变了以往征收实物的赋役征收方式,并规定了税银有官方征缴,杜绝了里甲、胥吏对百姓的盘剥,显著的缓解了百姓的负担。
改革算成功了。经过张居正十年励精图治改革,明朝出现了政令统一,国库充盈的新气象,史称万历新政。
对张居正改革的动机与脉络,申时行太清楚不过了。他相信以朱翊镠的眼光,比他更清楚。
但毋庸置疑,尽管推行了一些列的改革,张居正没有动摇皇室宗亲的根本利益,啃噬大明的蛀虫依旧。
而且如果不是朱翊镠及时补救,恐怕张居正的改革会被断送。
如今可以说朱翊镠对张居正的改革不仅加以继承,还发展了。
这便是希望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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