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所有人都在思索,白松接着开始说自己的看法:“李亚楠跑掉之后,郑小武回了住处,想晚上再过来,想办法把钱拿走。
我现在推测,她也死于意外。
这个事听起来非常地扯,但是如果考虑到郑小武当时的心情,就不难理解。
她想做的事,是用带着乙醚的毛巾,把李亚楠迷晕,然后把钱拿走,这个事属于抢劫,所以她的情绪异常激动,吃了个疙瘩汤,被噎死了。
除此之外,我还怀疑她提前给自己做了手脚。
之前法医认为,郑小武的喉咙部有疙瘩汤,是因为尸体巨人观化之后,被腹内气体推了出来,但是我的观点是,她就说在心不在焉、情绪激动、身体自控能力差的情况下,被噎死的。
当时,孙杰法医提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还特地查了查,发现,历史上,就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叫宋子文,他吃饭时因过度的兴奋,不慎将一块食物呛进气管里,从而导致呼吸不畅,最后因心力衰竭猝然而死。而且当时就发生在坚国的新金山,医疗条件还是不错的地方。
郑小武死亡并没有人知道,关山月则晚上偷偷摸摸的跑了过来。
他并不知道这个别墅里有两具尸体,如果知道估计早就吓死了,他不可能去厨房和地下室找钱,直接就去了李亚楠的屋子。
他去了发现一个人都没有,所以后来他的反应,应该也是知道失踪这一事件的。
从现在关山月的反应来看,关山月应该是拿到了钱的,但是肯定没有都拿走,他知道拿走一部分钱,李亚楠不可能报警。
所以关山月一直讳莫如深。
李亚楠过了一两天,发现没有警察找过来,回来把林茗菲扔到了地下,也就是在这期间,常年温暖的别墅里的苍蝇产了卵。
别墅里太暖和了,一两天的时间足以开始腐烂。
扔到了地下之后,李亚楠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先把地下的暖气也关了,然后跑掉,去想办法,最终还是觉得应该抛尸。
实际上,李亚楠现在应该也非常慌不择路,我十分怀疑,他正在准备偷渡出境,这个人胆子真的不大。”
白松说完,魏局也一直认真地听着,说道:“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几个问题。”
“第一,先说郑小武,我们按照经验来说,确实是那个液化石油气罐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很难达到致死量,但是如果她是噎死的,那么,一氧化碳死后还会血红蛋白继续结合吗?”说到这里,魏局顿了一下,把目光移向身边的一位市局的老法医。
“人死后,红细胞会发生破裂,血红蛋白可以与空气中的一氧化碳结合,但是能力非常差,而且因为缺乏自主呼吸,除了口腔等地方的表层,体内的血液中检测不到一氧化碳的。”老法医明白魏局要问的事情,直接回答道。
魏局点了点头,望向白松。
“魏局,这个我有一个推理不知道对不对,等最后一起说可以吗?”白松还在斟酌这个事。
“好”,魏局接着问道:“第二,郑小武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新港分局的人,第一时间到了屋子里之后,呼吸了一阵子都感觉到头晕,说明一氧化碳的浓度还是比较高的,这也是目前法医认为死亡原因是一氧化碳的主要原因。
第三,关于李亚楠,从常理来说,他看到王烦烦死了,然后又看到了林茗菲拿着锤子在关阀门,他完全可以逃走,作为男性,他不会跑不掉。而且,杀人不是小事,从动机上,是难以解释的。
第四,这同一起案子里,两个人都意外死亡,而且如此巧合,过于蹊跷。
第五,如果是关山月拿走了钱,目前的情况,刘束束没有任何必要隐瞒此事。
第六,就是乙醚的来源,郑小武的履历也都摆在这里,大家也都是知道的。”
魏局长到底是老刑警出身,一下子把问题的关键全部抓了出来,他环视了一周,大家也没人补充,随着他的视线逐渐移动到白松这里,其他的视线也集中到了这里。
“我做些推理,还需查实,如果有问题,希望领导多多包涵。”白松觉得自己的想法也不见得都对,但既然已经到了这个时候,深吸一口气他便说道:“先说第一和第二以及第六。
我个人认为,液化石油气不完全燃烧,产生不了那么多的一氧化碳。
这个事我想在座的诸位也是这么认为的,毕竟咱们家里的煤气灶,从来也没有说因为燃烧不充分就能有那么多的一氧化碳产生。
只是,死者体内发现了一氧化碳,同时现场又存在能产生一氧化碳的条件,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考虑一氧化碳中毒。
而我认为,一氧化碳根本就不是现场的燃气灶产生的,可能是郑小武在获取乙醚的时候,故意找地方吸入了一氧化碳,从而导致了体内存在这种物质。
关于乙醚的获取途径,这很可能涉及别的事情,目前还不得知。
为什么郑小武要可以吸入一氧化碳,这个很简单,一氧化碳中毒,是一种非常个性的中毒,少量吸入的轻型中毒,对人体危害非常小,吸入新鲜空气,脱离中毒环境后,症状会迅速消失,一般不留后遗症,只是,体内依然能够有一氧化碳血红蛋白存在。
她这么做,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保险,如果李亚楠那边报警说被盗窃或抢劫,警察查过来,她就能以自己一氧化碳中毒、神志不清为由,非常安全地避免被侦查。
同时,那边的燃气灶那边也是她故意这么弄的。
如果说为什么她要先吸入一氧化碳,这说明她获取乙醚的地方,也不是很容易过去,所以去一次就全准备齐了。而她最终噎死,除了激动,也与轻微的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恍惚有关。
低浓度的一氧化碳,如果她不出事,等她一会儿拿着毛巾出门,再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几乎没啥影响,而屋内的环境依然容易让她恍惚。”
我现在推测,她也死于意外。
这个事听起来非常地扯,但是如果考虑到郑小武当时的心情,就不难理解。
她想做的事,是用带着乙醚的毛巾,把李亚楠迷晕,然后把钱拿走,这个事属于抢劫,所以她的情绪异常激动,吃了个疙瘩汤,被噎死了。
除此之外,我还怀疑她提前给自己做了手脚。
之前法医认为,郑小武的喉咙部有疙瘩汤,是因为尸体巨人观化之后,被腹内气体推了出来,但是我的观点是,她就说在心不在焉、情绪激动、身体自控能力差的情况下,被噎死的。
当时,孙杰法医提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还特地查了查,发现,历史上,就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叫宋子文,他吃饭时因过度的兴奋,不慎将一块食物呛进气管里,从而导致呼吸不畅,最后因心力衰竭猝然而死。而且当时就发生在坚国的新金山,医疗条件还是不错的地方。
郑小武死亡并没有人知道,关山月则晚上偷偷摸摸的跑了过来。
他并不知道这个别墅里有两具尸体,如果知道估计早就吓死了,他不可能去厨房和地下室找钱,直接就去了李亚楠的屋子。
他去了发现一个人都没有,所以后来他的反应,应该也是知道失踪这一事件的。
从现在关山月的反应来看,关山月应该是拿到了钱的,但是肯定没有都拿走,他知道拿走一部分钱,李亚楠不可能报警。
所以关山月一直讳莫如深。
李亚楠过了一两天,发现没有警察找过来,回来把林茗菲扔到了地下,也就是在这期间,常年温暖的别墅里的苍蝇产了卵。
别墅里太暖和了,一两天的时间足以开始腐烂。
扔到了地下之后,李亚楠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先把地下的暖气也关了,然后跑掉,去想办法,最终还是觉得应该抛尸。
实际上,李亚楠现在应该也非常慌不择路,我十分怀疑,他正在准备偷渡出境,这个人胆子真的不大。”
白松说完,魏局也一直认真地听着,说道:“你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几个问题。”
“第一,先说郑小武,我们按照经验来说,确实是那个液化石油气罐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很难达到致死量,但是如果她是噎死的,那么,一氧化碳死后还会血红蛋白继续结合吗?”说到这里,魏局顿了一下,把目光移向身边的一位市局的老法医。
“人死后,红细胞会发生破裂,血红蛋白可以与空气中的一氧化碳结合,但是能力非常差,而且因为缺乏自主呼吸,除了口腔等地方的表层,体内的血液中检测不到一氧化碳的。”老法医明白魏局要问的事情,直接回答道。
魏局点了点头,望向白松。
“魏局,这个我有一个推理不知道对不对,等最后一起说可以吗?”白松还在斟酌这个事。
“好”,魏局接着问道:“第二,郑小武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新港分局的人,第一时间到了屋子里之后,呼吸了一阵子都感觉到头晕,说明一氧化碳的浓度还是比较高的,这也是目前法医认为死亡原因是一氧化碳的主要原因。
第三,关于李亚楠,从常理来说,他看到王烦烦死了,然后又看到了林茗菲拿着锤子在关阀门,他完全可以逃走,作为男性,他不会跑不掉。而且,杀人不是小事,从动机上,是难以解释的。
第四,这同一起案子里,两个人都意外死亡,而且如此巧合,过于蹊跷。
第五,如果是关山月拿走了钱,目前的情况,刘束束没有任何必要隐瞒此事。
第六,就是乙醚的来源,郑小武的履历也都摆在这里,大家也都是知道的。”
魏局长到底是老刑警出身,一下子把问题的关键全部抓了出来,他环视了一周,大家也没人补充,随着他的视线逐渐移动到白松这里,其他的视线也集中到了这里。
“我做些推理,还需查实,如果有问题,希望领导多多包涵。”白松觉得自己的想法也不见得都对,但既然已经到了这个时候,深吸一口气他便说道:“先说第一和第二以及第六。
我个人认为,液化石油气不完全燃烧,产生不了那么多的一氧化碳。
这个事我想在座的诸位也是这么认为的,毕竟咱们家里的煤气灶,从来也没有说因为燃烧不充分就能有那么多的一氧化碳产生。
只是,死者体内发现了一氧化碳,同时现场又存在能产生一氧化碳的条件,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考虑一氧化碳中毒。
而我认为,一氧化碳根本就不是现场的燃气灶产生的,可能是郑小武在获取乙醚的时候,故意找地方吸入了一氧化碳,从而导致了体内存在这种物质。
关于乙醚的获取途径,这很可能涉及别的事情,目前还不得知。
为什么郑小武要可以吸入一氧化碳,这个很简单,一氧化碳中毒,是一种非常个性的中毒,少量吸入的轻型中毒,对人体危害非常小,吸入新鲜空气,脱离中毒环境后,症状会迅速消失,一般不留后遗症,只是,体内依然能够有一氧化碳血红蛋白存在。
她这么做,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保险,如果李亚楠那边报警说被盗窃或抢劫,警察查过来,她就能以自己一氧化碳中毒、神志不清为由,非常安全地避免被侦查。
同时,那边的燃气灶那边也是她故意这么弄的。
如果说为什么她要先吸入一氧化碳,这说明她获取乙醚的地方,也不是很容易过去,所以去一次就全准备齐了。而她最终噎死,除了激动,也与轻微的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恍惚有关。
低浓度的一氧化碳,如果她不出事,等她一会儿拿着毛巾出门,再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几乎没啥影响,而屋内的环境依然容易让她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