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情况?

    真的有情况!我小心翼翼的接过还沾着死人口腔液的羊皮纸卷,眉头皱得像千层饼一样,但不是因为厌恶黏糊糊的口水,而是肯定了自己正处于危险的现实,纸卷虽小,却堪有千斤分量,沉甸甸的压在手心。

    “这上面写着什么?”胡迪尼好奇的在我和纸卷之间不停的扭头,仿佛上满发条的摇头娃娃。

    我深吸口气,慢慢打开潮乎乎的纸卷,心中有种图穷匕见的纠结,担心里面突然蹦出个什么惊天大秘密——就算真的有秘密又怎样?于我来说,经历了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哀大莫过于心死。

    “快告诉我上面写了什么?”乞丐国王不耐烦的催促着。

    “invenit”我轻轻念出上面潦草的单词,炭涂的痕迹很清晰,黑乎乎的贴在纸上,也如阴霾般笼罩我的身心。

    “invenit?”胡迪尼生硬的跟着我重复,“发现什么?”

    没错,这个单词是拉丁语“发现”的意思,走南闯北多年的乞丐不可能不了解词义,法兰克语、伦巴第语、拉丁语、希腊语对他来说全都不在话下,“多会两句外国话没准还能多讨来一口饭呢!”胡迪尼曾经这样得意的自夸。

    “我。”平静的指向自己,我苦笑着点点头。

    “你?”胡迪尼的眼神瞬间变得疑惑,旋即又犀利起来。他一脚踢开被蚂蚁啃得布满窟窿的棺材盖,愤愤的盯着我吼道,“现在可以对我讲实话了吧?你到底是谁?去热那亚想干什么?为什么连‘狗鼻子’……不对。有人要监视你?”

    我嚅嗫着抿紧嘴唇,想了想还是没有开口,要把这一切告诉他吗?这个人值得信任吗?经历太多背叛,心门早已紧闭,还有谁值得托付秘密?我把纸条塞进口袋,不知该如何解决眼前的信任危机。

    “这活我不接了,金币不金币的。见鬼去吧!”胡迪尼狠狠地跺脚,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出满腔怒火似的,“老子可不能为了点金疙瘩丢了命!”说完。他朝地上啐口吐沫,头也不回的走开了。

    新的一天来临,朝阳欢快的播撒光芒,暖洋洋的照耀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将沉睡了一夜的万物从睡梦中叫醒。远处的村庄渐次响起鸡鸣人声,由死气沉沉变得生机勃勃,胡迪尼左拐右拐的消失在高低错落的茅屋背后。

    罢了,走掉也好,省得拖累了他。我长出口气,望着绕过村外通向远方的大路,说不上苦涩或是欣喜,平静的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可以后的路要怎么走呢?我都找不到热那亚的方向……”

    脚下的与其说是路,倒不如说是牧羊人踩出的小径。越往前走便越发的狭窄,两道浅的几乎看不出来的车辙里竟长出半尺高杂草,可见荒凉的多久没人来过,如果不是隔很远才突兀堆在路中间的风干马粪赫然提醒外来者这里也曾赶车走马,我差点怀疑昨晚住过的小村是不是人迹罕至的世外桃源。

    “不过现在……该选哪边呢?”太阳升到正午一半的高度,我被晒得两眼昏花口干舌燥,绝望的站在从一块裸露岩石分而两向的岔路口,“左边……一片光秃秃的石头地;右边,一样光秃秃的石头地,均是了无生趣的景色,但哪条才是正确的道路呢?没有路牌什么的指示吗?”我自言自语的找了会,终于撑不住倒在地上,借着岩石的阴影躲避愈发强烈灼热的日光。

    “反正无论往哪个方向走,都到不了目的地吧?”我心中酸楚的喃喃自语,身子蜷得更紧了,似乎让阳光晒到半点都会融化一样,“托斯卡纳算是比较富裕的国家了,怎么走了许久也没看到人?”至于村庄……那得先有人啊。

    “就选左边吧!”我站起身胡乱拍拍屁股,其实这身破衣烂衫沾上点灰又能怎样?太阳将将正午,零星点缀在岩石和黄土空隙的绿色草木虽然给沉闷的大地增添了不少生趣,却大都顶不住似火骄阳,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形象的展示出与我相同的状态,“左边离海岸线更近,找不到路的话,沿着海岸走怎么也到热那亚了。”我那贫乏的地理知识在此刻显出相当作用,由此可见读书确实多多益善。

    安慰着自己这条路离海更近,闷热的空气仿佛也带上自海而来的潮湿,吸进肺里顿时觉得舒服不少,脚步随之轻快起来。皇天不负有心人,顺着连续下坡的小路,一座略显繁华的市镇跳入视野,相比“牛角路”,这里占地面积要大,房子也多,还有座遥遥可见竖着十字架的石头教堂——去教堂讨碗饭吃总不会太难。

    正午时分的村子一般都了无生气,农人忙完一上午的活计,纷纷躲回自己半地下的茅屋避暑,满街撒欢乱跑的禽畜也不见了踪影,整个村庄幽静的像座空城,惟闻耳边微风飒飒,轻沙飞扬。

    涉水而过一条依偎着村庄的小河,河水浅的连脚面都没不了,倒是清澈见底,将细密的沙砾洗刷的分外干净透明。河流上游隐在教堂后面,河边竖着一架水车,别看这玩意笨重,在这个时代可算得上先进发明,不是哪都建的起的,即使财大气粗,恐怕也找不到会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

    湿漉漉的草鞋——我的牛皮靴子让那俩个挨千刀的卫兵抢走了,多亏胡迪尼偷了双别家的草鞋,才让我不至于打赤脚,虽然他自己依旧光脚走天下,像其他赤贫的农民一样——一上岸就沾满灰尘和沙子,我却毫不在意的奔向不远处围着篱笆的菜园,正俯身忙着什么的农妇听到奇怪的声音,直起腰往这边观望,然后——你脑补下有个浑身脏兮兮衣服烂到丝丝条条的疯子张牙舞爪的冲自己狂奔,那种视觉冲击力肯定相当惊悚!她吓得哇哇大叫,一溜烟钻回家里,片刻之后,两个瘦削的男人拎着木棒和草叉出现……于是,换做我哇哇大叫着抱头鼠窜(目测他们的衣服比我强不到哪去)。

    “呼呼……”我大口喘着粗气,身子伏得几乎钻进地里,耳朵敏锐的捕捉周围的动静,是的,我跑得像条丧家犬,好在速度比较快,提前逃出追赶者的视野,找个凹进去的石坑暂且藏身,“俗话说,落难的凤凰不如鸡,可鸡至少还有对翅膀,对付小虫小咬什么的绰绰有余,再看看自己,哎……”这样颓然的想着,我索性仰面朝天,任凭毒辣的阳光直刺肌肤,体会那种痛苦的快感。

    朦胧中头顶的光芒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影,是我恍惚了吗?还是被抓到了?黑影越来越大,逐渐现出一张皮肤粗糙的人脸,“你们打死我吧,反正我没力气也不想活了……这么活着真没意思!”我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对着那张脸叫嚣着,“快点快点,给个痛快!”

    “朋友,我们初次见面,何以如此呢?”脸消失了,阳光重新铺满眼眶,这声音中气十足,却透着精明。

    我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观察着同自己讲话的人——他戴着一顶典型犹太人的毡帽,形制略有不同,鬓角垂下两绺头发,这也是犹太人的习俗,胡须经过简单的修剪,根根纤毫毕现,看起来十分干净整洁;双眼明亮,不怒自威,鼻梁挺直且棱角分明,皮肤是那种久经风霜的粗糙,倒衬托出不同凡响的气质;一件清素但考究的黄色长袍,既沉稳又不失庄重,让他整个人显得文质彬彬,胜过大多数领主城堡里自称满腹经纶的学者和抄写员,如果换个情境,让我俩在古代中国的街头相遇,我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当成脱俗绝伦的大儒。

    “对不起,请问您是……”陷入臆想的我差点迷迷糊糊地弯腰作揖,来个不伦不类的中国式拱手礼。

    犹太人得体的微微欠身,更彰显其良好的修养,简直风度翩翩,“我是来自科尔多瓦的商人,哈里发陛下忠实的仆人,巴鲁赫柯昂—艾恩。”他笑着说,“如您所见,我是个犹太人。”

    我尴尬的笑笑,各国普遍歧视犹太人,敏感的贵族甚至视和犹太人共同呼吸为耻,可没什么经营头脑的领主尤其是大贵族又离不开这些他们鄙视的下等人,因为后者向来以善于经商著称,他们千疮百孔的财政需要“圣子背叛者”的帮助和补贴,友善点的自降身段招揽犹太商人来自己的领地做生意从中抽取高额税金牟利,卑鄙点的干脆把后者当成“会走路的金币”,直接杀了抢光完事,并不把杀*犹太人看做什么罪恶,所以上点规模的犹太商队都会花重金聘请武装随从保护——当然,这种“保护”很不靠谱,一来给了虎视眈眈的领主们借机“解除武装”的口实,二来随从们也不是啥好鸟,往往拿了钱不办事,甚至监守自盗抢了雇主。

    “科尔多瓦?”我挠挠后脑勺,怎么也想不起这陌生的地名所在何方,“……那真是个遥远的地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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