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干净杯子里最后一滴酒,仍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已记不清侍从第几次进来提醒出发的时间,“太累了,真想找个塞满天鹅绒的暖床好好打个滚。”我对自己说,“那上面最好没有臭虫和虱子。”
“大人,罗洛大人领着前队已经出发了,就在刚刚。”侍从帮我整理铠甲的时候低声汇报着。
“哦。”我漫不经心的哼了一声表示听到了,这锁甲后面系得真紧,我费力的喘了口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比尔斯去哪里了?那个瘦瘦的巴塞尔小孩,不是让他做我的侍从吗?”
“罗洛大人嫌他笨手笨脚,不放心在您身边伺候,决定让我来替换他。”侍从低头小心翼翼的站到一旁,“我叫尼姆,来自赫鲁斯贝克的布维尔村。”
我仔细打量这个新来的侍从,他红扑扑的脸蛋确实像个从小侍弄庄稼的泥巴汉,稚气未脱的样子看上去只有十几岁。“你今年多大了?”我斜挎上披肩,用一枚鎏金的带钩将衣襟挂住。
“十四岁,大人。”他拘谨的盯着脚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五岁就进了领主大人的城堡担任侍从,那时候……那时候布斯大人还不是赫鲁斯贝克的领主,我伺候的是另一位男爵大人,他经常夸奖我的。”
“布斯?”我听着这滑稽的复数单词不禁哑然失笑,公牛的官方名字听起来貌似喜剧效果更强,“我当然相信你是个优秀的侍从。不过我曾经答应要比尔斯留在身边,身为一个贵族绝不可以出尔反尔。我不会赶你走的,布维尔的尼姆。但贴身的活计还得比尔斯来做,你能养马吗孩子?”
“是的,我会养马大人,我的一位祖先曾经做过领主老爷的刷马侍从,我们家的人都会侍弄马匹,尤其是老爷的战马。”他挺了挺不怎么健壮的胸脯,努力表现的更自信。“我们家一直出侍从,个顶个的优秀,最厉害的甚至做到了持标侍从。您完全可以信任我,大人,我愿意摸着十字架发誓!”
“好了好了,不要弄得那么紧张。我又没说要赶你走。”我接过长剑把它挂在腰上。鼓励的拍拍尼姆的肩膀,“把比尔斯叫回来,你去照顾我的马儿,所有的,包括驭马和战马,现在你是公爵大人的马倌了,幸运的小伙子。”
尼姆感激涕零的差点跪下亲吻我的袍角,幸好我及时制止了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在这些出身寒微的农民孩子看来。成为贵族的侍从绝对是能够光宗耀祖的出息差事,尤其所效力的领主是帝国公爵这样的高级贵族。就像一个压根不识字的人进入科研集团当了小项目组的头头,档次的提升绝非一点半点。
走出营门的时候,刚好过了一天里最燥热难耐的中午,阳光把裸露的岩石烤的温热,连长在石缝的绿草也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其实这个时间段不太适合行军,人们都到达身体困乏的节点,沉重的眼皮让大家全沉浸在一股萎靡的气氛中。恐怕敌人也提不起精神,我自得的望着一列列昏昏欲睡的骑士从面前经过,十分肯定的想到。
关在大帐的教士依旧反绑着双手,他们正被押上简陋的马车,那垂头丧气的模样仿佛酒馆里输掉赌约的穷鬼。我看到米凯兰杰洛远远地冲这边微微点头,他身边坐着几位要好的同伴,每个人在梵蒂冈都能再拉来不少同情与支持;盖尤利乌斯恨恨地瞪着我俩之间的小动作,那笃定的表情似乎认定了我在玩什么阴谋诡计,奥多西斯捅了捅脾气火爆的老主教,然后对我抱以得体的笑容。一个沉稳得可怕的对手,像大海一样深不见底,我讨厌这种无法掌控的人,我扭头骑马离开,下意识如此想着。
此行的目的地是罗马,那座孤独存在的永恒之城,权力的起点和巅峰,多少人一生孜孜求而不得的梦想彼岸,她在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不同的风姿,可在权力的游戏里,她只有唯一姿态——胜利者的王冠与失败者的坟墓。
我进军罗马的决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他们更希望将作战目标定为百里之外的维罗纳,因为叛乱藩侯手下仍有一支数量可观的军队,占据地利的敌人进可攻退可守,方便随时卷土重来。
“巴伐利亚和卡林西亚的联军恐怕很难迅速取胜,这场战斗会变成对双方都不利的拉锯。”持反对意见的骑士说道。
“我的目标是罗马,而且只有罗马,这才是我们千里迢迢奔袭的最终原因,如今胜利近在咫尺,难道要舍本逐末吗?”我攥紧拳头猛捶着铺在桌面的地图,“维罗纳已成孤子,对整盘棋局不构成致命影响,藩侯大人是聪明人,局势明朗后自会明白如何取舍。他失去了负隅顽抗的意义,明白吗?教皇死了,梵蒂冈在我们手中……”我捏得骨节“喀嚓”作响,“在胜利者手中!”
我的力排众议或者一意孤行终于说服了其他人,罗洛率领由一百名骑士组成的前队先行探路,顺便为大军寻找合适的补给点和宿营地。毕竟奈梅亨臃肿的人马需要补充给养和新鲜饮水,来时的急行军让我们不得不舍弃大部分辎重,现在又添了几十张养尊处优的梵蒂冈嘴巴以及近千名临时收编的俘虏,用充足的食物来维持军心的稳定是很必要的。至于其他拒不投降的叛军,自有喜欢腐肉的乌鸦和野狗来招呼他们死去的忠心,流血的头颅和腐烂粘稠的眼珠。
这是一场荣耀且枯燥的胜利行军,沿途大大小小的城邦呈现出一边倒的迎合趋势,原本就坚定站在帝国方面的城邦箪食壶浆的远出相迎,为大军提供优质的住宿和饮食,庆幸自己押宝成功;投入叛军阵营的城邦表现得则更谦卑,他们赖以维持独立的军队和青壮年市民大多追随教皇霓下走向战场,此刻不是成了钉在矛尖上的人头就是逃往深山老林的败兵,这些城邦失去了讨价还价的筹码和机会,只得用自降身价的谄媚来侍奉强者,挣扎在亡国的生死线上。所幸我暂时没有反攻倒算的想法,占领罗马巩固胜利成果才是当前要务,芝麻和西瓜孰轻孰重我还是分得清的。
在饱尝美味的意大利灌肠、青椒焖鸡等富有浓郁汤汁香气的美食后,我都开始怀疑好酒好菜招待的城邦是否想用美食来拖滞我们进军的步伐。“‘西餐之母’果然名不虚传啊……”我舒服的打着饱嗝,随马背的颠簸摇摇晃晃,熟练地用匕首削着一根小棍,希望能做出合用的牙签。
我们于曼托瓦渡过波河,一路长驱直入,又在帝国陪都博洛尼亚受到英雄般的欢迎,城里的贵族告诉我前方的城邦都被奈梅亨的从天而降吓破了胆,“一群妓女和老鼠杂交的软蛋!”他的原话是这样,“通向罗马的大路干净的连根草棍都没有,放心吧大人,剩下的旅途将安稳而惬意。”
“但愿借您吉言。”我不置可否的耸耸肩,继续专心致志的对付面前塞满坚果和酱料的烤百灵,我头一次知道音色漂亮的百灵鸟还可以如此美味,欧洲人的胃口之大远远超出后世的认知。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我们在博洛尼亚获得充分的休整和补给,支持帝国的城邦也陆续将军队集结过来,等大军从温暖舒适的城市开拔的时候,军队数量已经超过六千人;着装各异的士兵举着代表各自身份的彩旗浩浩荡荡的跟在奈梅亨飞龙战旗之后,无疑给行军增添了不可违逆的磅礴气势。
距离罗马越近,我就越难按捺激动的心情,虽然派回奈梅亨的信使依旧杳无音讯,但胜利的喜悦足以分散相当一部分注意力,我就像个缓缓收拢渔网的捕鱼人,沉甸甸的收获让自己喜形于色的忘记了可怕的惊涛骇浪。“在罗马还有更大的困难等着你呢,骄傲的兰迪。”我把缰绳缠在手上,轻轻抽打着坐骑,催促它追赶刚跑过去的一队骑兵。
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打断我欢脱的意淫,罗马的消息?我侧耳听着马蹄锤击地面的节奏,直到一个憋得面红耳赤的传令兵猛地闯进视线。
“大人,前方斥候发来的急报!”他从怀中取出一卷团得皱皱巴巴的羊皮纸,对折的边缘被汗水浸湿。
不好的预感油然而起,我慢慢展开信函,上面只有短短的一行字——路遇伏兵,请速做好准备。
“侍从!”我尖利的声音惊得战马不自然的打着哆嗦,然后比尔斯和那个叫尼姆的侍从一齐匆匆赶来。
“大人?”
“传令全军停止前进!”我无意识拽紧的缰绳勒得坐骑不舒服,它愤怒的哼鸣表示不满,但我的心思全然不在于此,“命令步兵就地结阵,看好马车上的神父,尤其那几个穿红袍的……”(未完待续。。)
“大人,罗洛大人领着前队已经出发了,就在刚刚。”侍从帮我整理铠甲的时候低声汇报着。
“哦。”我漫不经心的哼了一声表示听到了,这锁甲后面系得真紧,我费力的喘了口气,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比尔斯去哪里了?那个瘦瘦的巴塞尔小孩,不是让他做我的侍从吗?”
“罗洛大人嫌他笨手笨脚,不放心在您身边伺候,决定让我来替换他。”侍从低头小心翼翼的站到一旁,“我叫尼姆,来自赫鲁斯贝克的布维尔村。”
我仔细打量这个新来的侍从,他红扑扑的脸蛋确实像个从小侍弄庄稼的泥巴汉,稚气未脱的样子看上去只有十几岁。“你今年多大了?”我斜挎上披肩,用一枚鎏金的带钩将衣襟挂住。
“十四岁,大人。”他拘谨的盯着脚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五岁就进了领主大人的城堡担任侍从,那时候……那时候布斯大人还不是赫鲁斯贝克的领主,我伺候的是另一位男爵大人,他经常夸奖我的。”
“布斯?”我听着这滑稽的复数单词不禁哑然失笑,公牛的官方名字听起来貌似喜剧效果更强,“我当然相信你是个优秀的侍从。不过我曾经答应要比尔斯留在身边,身为一个贵族绝不可以出尔反尔。我不会赶你走的,布维尔的尼姆。但贴身的活计还得比尔斯来做,你能养马吗孩子?”
“是的,我会养马大人,我的一位祖先曾经做过领主老爷的刷马侍从,我们家的人都会侍弄马匹,尤其是老爷的战马。”他挺了挺不怎么健壮的胸脯,努力表现的更自信。“我们家一直出侍从,个顶个的优秀,最厉害的甚至做到了持标侍从。您完全可以信任我,大人,我愿意摸着十字架发誓!”
“好了好了,不要弄得那么紧张。我又没说要赶你走。”我接过长剑把它挂在腰上。鼓励的拍拍尼姆的肩膀,“把比尔斯叫回来,你去照顾我的马儿,所有的,包括驭马和战马,现在你是公爵大人的马倌了,幸运的小伙子。”
尼姆感激涕零的差点跪下亲吻我的袍角,幸好我及时制止了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在这些出身寒微的农民孩子看来。成为贵族的侍从绝对是能够光宗耀祖的出息差事,尤其所效力的领主是帝国公爵这样的高级贵族。就像一个压根不识字的人进入科研集团当了小项目组的头头,档次的提升绝非一点半点。
走出营门的时候,刚好过了一天里最燥热难耐的中午,阳光把裸露的岩石烤的温热,连长在石缝的绿草也蔫蔫的耷拉着脑袋,其实这个时间段不太适合行军,人们都到达身体困乏的节点,沉重的眼皮让大家全沉浸在一股萎靡的气氛中。恐怕敌人也提不起精神,我自得的望着一列列昏昏欲睡的骑士从面前经过,十分肯定的想到。
关在大帐的教士依旧反绑着双手,他们正被押上简陋的马车,那垂头丧气的模样仿佛酒馆里输掉赌约的穷鬼。我看到米凯兰杰洛远远地冲这边微微点头,他身边坐着几位要好的同伴,每个人在梵蒂冈都能再拉来不少同情与支持;盖尤利乌斯恨恨地瞪着我俩之间的小动作,那笃定的表情似乎认定了我在玩什么阴谋诡计,奥多西斯捅了捅脾气火爆的老主教,然后对我抱以得体的笑容。一个沉稳得可怕的对手,像大海一样深不见底,我讨厌这种无法掌控的人,我扭头骑马离开,下意识如此想着。
此行的目的地是罗马,那座孤独存在的永恒之城,权力的起点和巅峰,多少人一生孜孜求而不得的梦想彼岸,她在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不同的风姿,可在权力的游戏里,她只有唯一姿态——胜利者的王冠与失败者的坟墓。
我进军罗马的决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他们更希望将作战目标定为百里之外的维罗纳,因为叛乱藩侯手下仍有一支数量可观的军队,占据地利的敌人进可攻退可守,方便随时卷土重来。
“巴伐利亚和卡林西亚的联军恐怕很难迅速取胜,这场战斗会变成对双方都不利的拉锯。”持反对意见的骑士说道。
“我的目标是罗马,而且只有罗马,这才是我们千里迢迢奔袭的最终原因,如今胜利近在咫尺,难道要舍本逐末吗?”我攥紧拳头猛捶着铺在桌面的地图,“维罗纳已成孤子,对整盘棋局不构成致命影响,藩侯大人是聪明人,局势明朗后自会明白如何取舍。他失去了负隅顽抗的意义,明白吗?教皇死了,梵蒂冈在我们手中……”我捏得骨节“喀嚓”作响,“在胜利者手中!”
我的力排众议或者一意孤行终于说服了其他人,罗洛率领由一百名骑士组成的前队先行探路,顺便为大军寻找合适的补给点和宿营地。毕竟奈梅亨臃肿的人马需要补充给养和新鲜饮水,来时的急行军让我们不得不舍弃大部分辎重,现在又添了几十张养尊处优的梵蒂冈嘴巴以及近千名临时收编的俘虏,用充足的食物来维持军心的稳定是很必要的。至于其他拒不投降的叛军,自有喜欢腐肉的乌鸦和野狗来招呼他们死去的忠心,流血的头颅和腐烂粘稠的眼珠。
这是一场荣耀且枯燥的胜利行军,沿途大大小小的城邦呈现出一边倒的迎合趋势,原本就坚定站在帝国方面的城邦箪食壶浆的远出相迎,为大军提供优质的住宿和饮食,庆幸自己押宝成功;投入叛军阵营的城邦表现得则更谦卑,他们赖以维持独立的军队和青壮年市民大多追随教皇霓下走向战场,此刻不是成了钉在矛尖上的人头就是逃往深山老林的败兵,这些城邦失去了讨价还价的筹码和机会,只得用自降身价的谄媚来侍奉强者,挣扎在亡国的生死线上。所幸我暂时没有反攻倒算的想法,占领罗马巩固胜利成果才是当前要务,芝麻和西瓜孰轻孰重我还是分得清的。
在饱尝美味的意大利灌肠、青椒焖鸡等富有浓郁汤汁香气的美食后,我都开始怀疑好酒好菜招待的城邦是否想用美食来拖滞我们进军的步伐。“‘西餐之母’果然名不虚传啊……”我舒服的打着饱嗝,随马背的颠簸摇摇晃晃,熟练地用匕首削着一根小棍,希望能做出合用的牙签。
我们于曼托瓦渡过波河,一路长驱直入,又在帝国陪都博洛尼亚受到英雄般的欢迎,城里的贵族告诉我前方的城邦都被奈梅亨的从天而降吓破了胆,“一群妓女和老鼠杂交的软蛋!”他的原话是这样,“通向罗马的大路干净的连根草棍都没有,放心吧大人,剩下的旅途将安稳而惬意。”
“但愿借您吉言。”我不置可否的耸耸肩,继续专心致志的对付面前塞满坚果和酱料的烤百灵,我头一次知道音色漂亮的百灵鸟还可以如此美味,欧洲人的胃口之大远远超出后世的认知。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我们在博洛尼亚获得充分的休整和补给,支持帝国的城邦也陆续将军队集结过来,等大军从温暖舒适的城市开拔的时候,军队数量已经超过六千人;着装各异的士兵举着代表各自身份的彩旗浩浩荡荡的跟在奈梅亨飞龙战旗之后,无疑给行军增添了不可违逆的磅礴气势。
距离罗马越近,我就越难按捺激动的心情,虽然派回奈梅亨的信使依旧杳无音讯,但胜利的喜悦足以分散相当一部分注意力,我就像个缓缓收拢渔网的捕鱼人,沉甸甸的收获让自己喜形于色的忘记了可怕的惊涛骇浪。“在罗马还有更大的困难等着你呢,骄傲的兰迪。”我把缰绳缠在手上,轻轻抽打着坐骑,催促它追赶刚跑过去的一队骑兵。
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打断我欢脱的意淫,罗马的消息?我侧耳听着马蹄锤击地面的节奏,直到一个憋得面红耳赤的传令兵猛地闯进视线。
“大人,前方斥候发来的急报!”他从怀中取出一卷团得皱皱巴巴的羊皮纸,对折的边缘被汗水浸湿。
不好的预感油然而起,我慢慢展开信函,上面只有短短的一行字——路遇伏兵,请速做好准备。
“侍从!”我尖利的声音惊得战马不自然的打着哆嗦,然后比尔斯和那个叫尼姆的侍从一齐匆匆赶来。
“大人?”
“传令全军停止前进!”我无意识拽紧的缰绳勒得坐骑不舒服,它愤怒的哼鸣表示不满,但我的心思全然不在于此,“命令步兵就地结阵,看好马车上的神父,尤其那几个穿红袍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