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早上刚刚从这里拔营出发,像饿狼一样扑向下一座村庄。”当我蹲在地上抓起一把被鲜血浸透的泥土时,汉斯在耳边这样说着,“这已经是洛林人入境以来洗劫的第八个村子了,村民、牲畜、房子什么都没留下,临走时还付之一炬,将自己犯罪的证据烧得干干净净,只留下满地灰烬。”
“真是鬼子进村,‘烧光、杀光、抢光’毫不留情啊……”我拍干净手上的泥巴,按着蹲得发酸的膝盖站起来,放眼望去到处是赤地焦土,尚未熄灭的废墟里依旧跳跃着橘红色的火苗,呛人的烟尘乘风而上,让四周变得模糊起来,地面染着斑斑血迹,仿佛在诉说着凄凉怅惘的旧事——这里再找不到任何曾经人烟糜集的迹象,惨淡的风钻过残垣断壁之间的缝隙发出尖利的呼啸,像极了轮回深处的炼狱,“既然他们喜欢没命的把自己填饱,那咱们索性陪洛林人玩玩,把前面的村庄都舍弃,让贪得无厌的敌人狠狠地饱餐一顿,带着这么多人员辎重猫猫狗狗,想必迪特里希公爵抽折了马鞭也快不起来,要知道在平原上,丧失机动性无异于自杀!”
汉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很会来事的帮着主子拉住马缰,我轻巧的纵身而上,转身注视着身后一千名由精锐骑士和骑兵组成的队伍浩浩荡荡的排出好远,战马鼻子的喷响和嘶鸣此起彼伏,阳光照射在锁子甲上的反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恍惚中我忽然想起自己来到中世纪后骑在马背上的时间竟然比睡在床上的时间还要久,算得上纵横驰骋享受人生了,也许这就是生活在黑暗时代宿命的无奈。
“出发。保证斥候传递消息的通畅,坠在敌人后面,不要让洛林人发现我们的所在。”我有力的挥舞着胳膊,对汉斯发布了一连串的命令,整个队伍也随之缓缓启动,上千匹战马踏击地面的轰鸣甚至比雨天的炸雷还要震耳,也让最怯懦的胆小鬼变得胸中豪气干云。在这个没有精确地图和先进通讯设备的中世纪。寻敌决战不仅是个棘手的技术活也是项劳神的体力工作,参战双方彼此瞎子似的乱找一通最后耗光了粮食军队溃散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进入敌境蝗虫式的烧杀抢掠都是家常便饭。平日满口仁义道德锄强扶弱的骑士立刻换了副嘴脸,一个个玩命的往侍从的驮马上塞破烂——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活计总不能白走一遭,多少弄点回去报个差旅费啥的。
科勒和公牛率领着数量庞大的步兵和拉满物资的马车从奈梅亨出发,与自南向北汹涌流淌的莱茵河平行而进。河流两岸大多是宽阔的冲积平原和一望无际的沼泽。还有些坡度平缓的小丘陵,十分方便马车通过,可惜他们还得操心松软的泥淖时不时把车轮陷进里面,这样一来行军的速度很难保证,路况好每天二十里是他,路况不好两天推进十里也常有(你问我为什么不沿着斥巨资修建的商路前进,那样岂不是省却了如此诸多的麻烦?拜托,打仗么。玩的就是剑走偏锋出其不意,我可不想让洛林人那么轻松的就找到奈梅亨的主力)。几乎是以龟速一点点往前磨蹭,后出发的骑兵都在敌我之间撒丫子跑个来回了,步兵才将将挨近奈梅亨同黑森交界处的森林。
从法兰西的波尔多直到丹麦的广袤土地上,常年盛行湿润的海洋性季风,使得这片沿海的平原地带降雨充沛气候温和,非常适合牧草的生长,一直以来形成了数不清繁荣的畜牧业中心,放羊牧马的农庄浩如牛毛,也训育出了许多鼎鼎大名的牲畜品种,比如弗里斯兰的奶牛以及绵羊、弗兰德的战马、汉诺威的北域马和向以耐力著称的洛林战马等等。上下洛林地形迥异,民风和物产也不尽相同,但当地人都有善于养驹骑马的爱好,尤其是地势更平坦的下洛林,孩子成长的玩伴便是家中驯养的马匹,摸爬滚打中个个都成为骑术好手,轻易便能召集人数可观战斗力也不错的骑兵。
迪特里希公爵拥有一支诸国中令人闻风丧胆的骑兵,当年给半个欧洲带来死亡阴影的马扎尔人也曾在这里遭遇顽强抵抗碰了一鼻子灰,百姓中流传着“上洛林出猛将、下洛林出骁骑”的俗谚,洛林人的步骑配合堪称完美,多次创造以少胜多的神话,可惜当地民风内向,保家卫国凶猛对外侵略软弱,加之上下洛林地形和贫富差距过大,这才导致后来两个洛林的分裂,让他们变成帝国中比较尴尬的配角——人家扩张时总不忘拉拢做盟友,鼎定乾坤后又分不到多少功劳,百年来只能陪陪太子读书。
领有如此雄兵的洛林公爵自然不甘于继续当别人成功的注脚,所以迪特里希继承爵位后一直特立独行,同不少邻居屡生龃龉,还经常公然违背皇帝的敕令我行我素,恨不得让全天下人都知道自己有不臣之心,愚蠢的像一头莽撞的野猪,难讨众人的喜欢,这次终于有机会名正言顺的扯旗造反,真是正中迪特里希公爵的下怀,火急火燎的起兵响应,骑兵一路狂飙顺风顺水,远远的将步兵甩在身后。
我们等待的就是这样的时刻,只有舍弃一座座农庄做饵料诱使贪婪的敌人步步深入自废武功,才能找出看似强大的躯壳上潜藏的弱点,现在迪特里希公爵的军队就像个步履匆匆的行人,上半身探得太远,下半身还扎在原地,抻长的躯干暴露在对手的窥视之下,难逃被拦腰斩断的厄运。
挣扎在莱茵河泛滥的沼泽地里缓慢前进的奈梅亨步兵毫不意外的被洛林人发现,仿佛用蝉翼般的薄纱掩住酥胸的娼妓。半推半就的和嫖客成了好事,如果迪特里希公爵在如此明显刻意为之的情况下扔找不到我们的主力,那就算基督降世也拯救不了他笨拙的智商了。至少在上当受骗这方面,公爵大人还蛮配合的。
“洛林人发现我们的步兵了,如果不出意外,两军很可能在埃森城堡以东七十里一个叫哈珀的小村庄相遇,战事一触即发!”汉斯催马赶到我身后汇报着最新的军情,马背的颠簸把他的声音晃得支离破碎,跟一台接信不好的收音机似的。破锣嗓子抖出各种沙哑搞笑的杂音。
“看来他还不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我拉紧缰绳放慢速度,让过呼啸奔驰的大队人马,同汉斯闪在一边。“传令回去,我看也溜得差不多了,就在那个什么什么哈珀做准备吧,难得人家找到自己。千万别扫了公爵大人的兴致。”
“那我们呢?”汉斯一面招呼旁边待命的斥候。一面追问道,“要继续加快行军吗?照现在的进度,哈珀的战事打响我们也很难及时抵达增援,沿途都是茂盛的森林和跑不完的林间小路……”
我盯着骑马赶来的斥候没吭声,后者骑在一匹额头有白色长流星的骝色战马上,为了尽可能的提高驰骋的速度而舍弃了不必要的负重,只穿着一件简单的牛皮甲,接近金黄的长发潇洒的随风起舞。稚气未脱的脸庞虽然强装成熟但依然掩不住的青涩,照后世的标准他还是个恣肆青春的高中生。此刻却承担着整个大军传递情报的重任——战争摧毁了多少童年,又带走了几多少年!
“我们么?”轻轻地摘下锁子甲的铁手套,我舒展着被勒出印痕的手掌,听到微风拂过树林顶端的叶子传来令人心旷神怡的温柔沙沙声,想起什么似的嘴角勾起坏坏的弧线,“不,咱们掉头南下,去会会洛林人的步兵,听说这一路迪特里希公爵军队缴获的战利品都在他们的大车上,不拿多对不起人家辛辛苦苦的打包装车?”
“科勒大人那边,恐怕撑不住吧?”汉斯小心翼翼的提醒着,作战计划的突然更改出乎他的意料。
“没关系,出发前我专门交代了新的战术给科勒,应该能抵挡住洛林骑兵的轮番冲击,等敌人疲惫了,正是我们回师两相夹攻的大好时机!”说着说着我便得意的笑了,慨叹着多了千年的知识积累的确不一样啊。
明白任务的斥候立即打马离去,前面奔驰的队伍得到命令,纷纷勒住战马调转方向,登时扬起一片沸腾的尘土,奈梅亨的战旗在骑手掌中利索的抖开,上面绣制惟妙惟肖的飞龙乘着风仿佛要腾空而起,锋利的爪子直指南方。“前进!奈梅亨骑兵!”每个人丹田深处爆发的声音汇聚成震天动地的嘶吼,有那么恍惚的一瞬间我喃喃自语:“拥有这样的战士谁还是奈梅亨的对手?”
6月23日,施洗者圣约翰节前一天,在这个中世纪泼水节来临之时人们往往在头天晚上燃起熊熊篝火,烧掉些没用的破烂以示“改头换面”,再于节日当天去河中沐浴洗礼,缅怀那位伟大先行者的丰功伟绩和追随基督的虔诚辛苦,另外,这天也是仲夏夜,标志着一年中最热的时节降临人间。
外面烈日炎炎,不过森林中的行军却惬意非常,头顶上厚厚的树冠遮挡住太阳毒辣的光芒,投下大团大团沁人心脾的阴凉,我一马当先的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前面,身后是一千名缄默隐忍的奈梅亨骑兵,大家小心的躲避着茂盛生长的树木伸出的粗枝大叶,同时尽量跟上行军的大队人马,传递命令的斥候不时从旁边的树影间疾驰而过,敏捷的身手惹得我大为眼热羡慕不已,穿越这么久自己的骑术虽说有所长进,但比之于从小受过系统训练的职业骑士相去甚远,最多勉强保证夹着骑枪冲锋不至于从马背上掉下来,要是中途坐骑尥个蹶子,我非得摔个狗啃屎不可!(未完待续。。)
“真是鬼子进村,‘烧光、杀光、抢光’毫不留情啊……”我拍干净手上的泥巴,按着蹲得发酸的膝盖站起来,放眼望去到处是赤地焦土,尚未熄灭的废墟里依旧跳跃着橘红色的火苗,呛人的烟尘乘风而上,让四周变得模糊起来,地面染着斑斑血迹,仿佛在诉说着凄凉怅惘的旧事——这里再找不到任何曾经人烟糜集的迹象,惨淡的风钻过残垣断壁之间的缝隙发出尖利的呼啸,像极了轮回深处的炼狱,“既然他们喜欢没命的把自己填饱,那咱们索性陪洛林人玩玩,把前面的村庄都舍弃,让贪得无厌的敌人狠狠地饱餐一顿,带着这么多人员辎重猫猫狗狗,想必迪特里希公爵抽折了马鞭也快不起来,要知道在平原上,丧失机动性无异于自杀!”
汉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很会来事的帮着主子拉住马缰,我轻巧的纵身而上,转身注视着身后一千名由精锐骑士和骑兵组成的队伍浩浩荡荡的排出好远,战马鼻子的喷响和嘶鸣此起彼伏,阳光照射在锁子甲上的反光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恍惚中我忽然想起自己来到中世纪后骑在马背上的时间竟然比睡在床上的时间还要久,算得上纵横驰骋享受人生了,也许这就是生活在黑暗时代宿命的无奈。
“出发。保证斥候传递消息的通畅,坠在敌人后面,不要让洛林人发现我们的所在。”我有力的挥舞着胳膊,对汉斯发布了一连串的命令,整个队伍也随之缓缓启动,上千匹战马踏击地面的轰鸣甚至比雨天的炸雷还要震耳,也让最怯懦的胆小鬼变得胸中豪气干云。在这个没有精确地图和先进通讯设备的中世纪。寻敌决战不仅是个棘手的技术活也是项劳神的体力工作,参战双方彼此瞎子似的乱找一通最后耗光了粮食军队溃散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进入敌境蝗虫式的烧杀抢掠都是家常便饭。平日满口仁义道德锄强扶弱的骑士立刻换了副嘴脸,一个个玩命的往侍从的驮马上塞破烂——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活计总不能白走一遭,多少弄点回去报个差旅费啥的。
科勒和公牛率领着数量庞大的步兵和拉满物资的马车从奈梅亨出发,与自南向北汹涌流淌的莱茵河平行而进。河流两岸大多是宽阔的冲积平原和一望无际的沼泽。还有些坡度平缓的小丘陵,十分方便马车通过,可惜他们还得操心松软的泥淖时不时把车轮陷进里面,这样一来行军的速度很难保证,路况好每天二十里是他,路况不好两天推进十里也常有(你问我为什么不沿着斥巨资修建的商路前进,那样岂不是省却了如此诸多的麻烦?拜托,打仗么。玩的就是剑走偏锋出其不意,我可不想让洛林人那么轻松的就找到奈梅亨的主力)。几乎是以龟速一点点往前磨蹭,后出发的骑兵都在敌我之间撒丫子跑个来回了,步兵才将将挨近奈梅亨同黑森交界处的森林。
从法兰西的波尔多直到丹麦的广袤土地上,常年盛行湿润的海洋性季风,使得这片沿海的平原地带降雨充沛气候温和,非常适合牧草的生长,一直以来形成了数不清繁荣的畜牧业中心,放羊牧马的农庄浩如牛毛,也训育出了许多鼎鼎大名的牲畜品种,比如弗里斯兰的奶牛以及绵羊、弗兰德的战马、汉诺威的北域马和向以耐力著称的洛林战马等等。上下洛林地形迥异,民风和物产也不尽相同,但当地人都有善于养驹骑马的爱好,尤其是地势更平坦的下洛林,孩子成长的玩伴便是家中驯养的马匹,摸爬滚打中个个都成为骑术好手,轻易便能召集人数可观战斗力也不错的骑兵。
迪特里希公爵拥有一支诸国中令人闻风丧胆的骑兵,当年给半个欧洲带来死亡阴影的马扎尔人也曾在这里遭遇顽强抵抗碰了一鼻子灰,百姓中流传着“上洛林出猛将、下洛林出骁骑”的俗谚,洛林人的步骑配合堪称完美,多次创造以少胜多的神话,可惜当地民风内向,保家卫国凶猛对外侵略软弱,加之上下洛林地形和贫富差距过大,这才导致后来两个洛林的分裂,让他们变成帝国中比较尴尬的配角——人家扩张时总不忘拉拢做盟友,鼎定乾坤后又分不到多少功劳,百年来只能陪陪太子读书。
领有如此雄兵的洛林公爵自然不甘于继续当别人成功的注脚,所以迪特里希继承爵位后一直特立独行,同不少邻居屡生龃龉,还经常公然违背皇帝的敕令我行我素,恨不得让全天下人都知道自己有不臣之心,愚蠢的像一头莽撞的野猪,难讨众人的喜欢,这次终于有机会名正言顺的扯旗造反,真是正中迪特里希公爵的下怀,火急火燎的起兵响应,骑兵一路狂飙顺风顺水,远远的将步兵甩在身后。
我们等待的就是这样的时刻,只有舍弃一座座农庄做饵料诱使贪婪的敌人步步深入自废武功,才能找出看似强大的躯壳上潜藏的弱点,现在迪特里希公爵的军队就像个步履匆匆的行人,上半身探得太远,下半身还扎在原地,抻长的躯干暴露在对手的窥视之下,难逃被拦腰斩断的厄运。
挣扎在莱茵河泛滥的沼泽地里缓慢前进的奈梅亨步兵毫不意外的被洛林人发现,仿佛用蝉翼般的薄纱掩住酥胸的娼妓。半推半就的和嫖客成了好事,如果迪特里希公爵在如此明显刻意为之的情况下扔找不到我们的主力,那就算基督降世也拯救不了他笨拙的智商了。至少在上当受骗这方面,公爵大人还蛮配合的。
“洛林人发现我们的步兵了,如果不出意外,两军很可能在埃森城堡以东七十里一个叫哈珀的小村庄相遇,战事一触即发!”汉斯催马赶到我身后汇报着最新的军情,马背的颠簸把他的声音晃得支离破碎,跟一台接信不好的收音机似的。破锣嗓子抖出各种沙哑搞笑的杂音。
“看来他还不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我拉紧缰绳放慢速度,让过呼啸奔驰的大队人马,同汉斯闪在一边。“传令回去,我看也溜得差不多了,就在那个什么什么哈珀做准备吧,难得人家找到自己。千万别扫了公爵大人的兴致。”
“那我们呢?”汉斯一面招呼旁边待命的斥候。一面追问道,“要继续加快行军吗?照现在的进度,哈珀的战事打响我们也很难及时抵达增援,沿途都是茂盛的森林和跑不完的林间小路……”
我盯着骑马赶来的斥候没吭声,后者骑在一匹额头有白色长流星的骝色战马上,为了尽可能的提高驰骋的速度而舍弃了不必要的负重,只穿着一件简单的牛皮甲,接近金黄的长发潇洒的随风起舞。稚气未脱的脸庞虽然强装成熟但依然掩不住的青涩,照后世的标准他还是个恣肆青春的高中生。此刻却承担着整个大军传递情报的重任——战争摧毁了多少童年,又带走了几多少年!
“我们么?”轻轻地摘下锁子甲的铁手套,我舒展着被勒出印痕的手掌,听到微风拂过树林顶端的叶子传来令人心旷神怡的温柔沙沙声,想起什么似的嘴角勾起坏坏的弧线,“不,咱们掉头南下,去会会洛林人的步兵,听说这一路迪特里希公爵军队缴获的战利品都在他们的大车上,不拿多对不起人家辛辛苦苦的打包装车?”
“科勒大人那边,恐怕撑不住吧?”汉斯小心翼翼的提醒着,作战计划的突然更改出乎他的意料。
“没关系,出发前我专门交代了新的战术给科勒,应该能抵挡住洛林骑兵的轮番冲击,等敌人疲惫了,正是我们回师两相夹攻的大好时机!”说着说着我便得意的笑了,慨叹着多了千年的知识积累的确不一样啊。
明白任务的斥候立即打马离去,前面奔驰的队伍得到命令,纷纷勒住战马调转方向,登时扬起一片沸腾的尘土,奈梅亨的战旗在骑手掌中利索的抖开,上面绣制惟妙惟肖的飞龙乘着风仿佛要腾空而起,锋利的爪子直指南方。“前进!奈梅亨骑兵!”每个人丹田深处爆发的声音汇聚成震天动地的嘶吼,有那么恍惚的一瞬间我喃喃自语:“拥有这样的战士谁还是奈梅亨的对手?”
6月23日,施洗者圣约翰节前一天,在这个中世纪泼水节来临之时人们往往在头天晚上燃起熊熊篝火,烧掉些没用的破烂以示“改头换面”,再于节日当天去河中沐浴洗礼,缅怀那位伟大先行者的丰功伟绩和追随基督的虔诚辛苦,另外,这天也是仲夏夜,标志着一年中最热的时节降临人间。
外面烈日炎炎,不过森林中的行军却惬意非常,头顶上厚厚的树冠遮挡住太阳毒辣的光芒,投下大团大团沁人心脾的阴凉,我一马当先的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前面,身后是一千名缄默隐忍的奈梅亨骑兵,大家小心的躲避着茂盛生长的树木伸出的粗枝大叶,同时尽量跟上行军的大队人马,传递命令的斥候不时从旁边的树影间疾驰而过,敏捷的身手惹得我大为眼热羡慕不已,穿越这么久自己的骑术虽说有所长进,但比之于从小受过系统训练的职业骑士相去甚远,最多勉强保证夹着骑枪冲锋不至于从马背上掉下来,要是中途坐骑尥个蹶子,我非得摔个狗啃屎不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