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罕瘦尔。几名骑手登上岗顶,这种小丘岗在察罕瘦尔附近很常见,从岗顶上望过去,草原甚至比平日里更加宁静,太阳正在下山,红色的晚霞,投影在大地上,地面一片空寂。从这里到地平线上,哪怕是最利的眼睛,也看不到一个人影。远处地平线上衔土的落日,余晖虽然还在,但天色已经变得渐渐朦胧了,草原也显得越发幽暗。在不远处的河道旁,有一座丘岗,与其说像是一座小山丘,还不如说是更像是一座陵墓。哪儿是一座有着围墙的小村寨,相传是当年大顺北征时修建的,后来在与准格尔人的战争中被侵掠了所残败。残址伸出尝尝的黯影。这时,天空中的夕照、地面的反光,每分每秒都在变幻,黄昏随时都可能变为夜色。

    “头儿,天色已经晚了,我们回去吧!”一个老兵对正在向北面眺望的军官说道,他的战马已经竖起了耳朵,有些不安的打着响鼻,这让他的心里越发觉得不安。

    “再去那边岗上看看!”带着灰色毡帽的顺军军官用马鞭指了一下对面那个丘岗:“那边可以把河对岸都看的清楚,既然都到这里了,就看个清楚!”说罢他踢了一下马肚子,那匹战马就满刺刺的下了丘岗。

    老兵无奈的摇了一下脑袋,回头喊了一声:“后面的跟上来!”便打马跟了上去,一支排成两行纵队的骑队从丘岗上下来了,大约总数有60骑。这是塞外顺军常用的一种编制,由四十个骑马步兵和二十个骑兵组成,顺军的老兵将其分别称为“前驱”和“后踞”,大概是因为在作战时步兵下马为本阵,骑兵则分作两翼的缘故吧。

    草原上的夜来的很快,当骑队来到那个岗丘底部的时候,月亮已经升了起来,皎洁的月色,照着广袤的草原,月光照在蓟草梢头。在平川上,仿佛某种夜行动物在活动着。一时云来月去,月去云来,地面上的这些形影也就一会儿清晰可见,一会儿又黯然泯灭。士兵们本能的将武器拿在手中,竭力观察着四周的动静,有的人还低声念着佛,在登上山岗的时候,每一个人都跳下马来,屈身弓背,他们的行动都是那么偷偷摸摸、小心翼翼,有时还停下脚步,踌躇一会。尽管草原上是如此的宁静,但人们总是在警惕些什么,风不时从河道那边吹过来,拂动着干枯的蓟草,发出悲戚的簌簌声,就好像这些蓟草因为恐惧而弯着腰,战栗着。最后,人影们在废墟的阴影下隐没了。此时,除了最后面的几个人影,在那片变幻不定的月光下,别的什么都看不见了。

    这时,军官第一个登上了山岗,他的一手拿着手枪,一手用腰刀拨开草丛,开始向丘岗的深处走去,那个老兵挺着步枪,紧跟在他身后。这时,风完全停住了,簌簌声完全停止了,军官突然停住了脚步,警惕的看着前方。

    猛然听到一声尖利的惨叫声,紧接着各种声响迸发出来,形成一片令人心悸的纷乱!

    “活佛呀!活佛!”

    “救命呀!”

    “老天爷呀!”

    “杀呀!”

    枪声和惨叫声回响着,红色的枪焰划破了黑暗,马蹄声声、刀剑锵锵。骑手们仿佛从地下跃起一般。人临死前凄厉的惨叫声,应从着可怕的刀剑格斗声。十几个呼吸后,战斗就结束了,在这片宁静而又不祥的土地上,这次风暴就这样猝然发生又结束了。

    “快打个火,看看是什么人!”军官低吼着

    “是,大人!”

    火石的火花在迸溅着。很快,用枯蓬松脂就点着了火把,这些东西在蒙古草原上的人们身上都是常备的,这些顺军骑兵也不例外。火光下,清晰的照着地上的几具尸体,外翻的羊皮袄子、被草原上的太阳和大风变得黝黑的皮肤、哥萨克式的军刀和粗笨的俄制步枪,这些东西对于这些顺军老兵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显然刚才和他们不期而遇的是一队叛军的骑兵。

    “快,占住丘岗,防止鞑子的后续!”军官立即发出了命令,虽然天色昏暗,但这些老兵依然迅速的冲到了丘岗边缘,占据了有利位置。正好这时月亮冲破了云层,照在河面上,仿佛是一面镜子格外明亮,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大群骑兵正在涉水朝这边过来,足足有两三百骑。

    “该死的,快开火!你,还有你,你们两个回大营去,要救兵!”军官立刻做出了判断,跑已经来不及了,即使不考虑己方已经疲惫的马力,己方的那四十个骑马步兵的骑术肯定比不过那些生在马背上的叛军骑手。还不如坚守在丘岗上,现在是晚上,敌人并不知道己方具体兵力,加上相距察罕瘦尔并不远,坚守到敌兵赶到也不是不可能。

    随着丘岗上传来的枪声,河面上一片混乱,但实际上造成的效果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大,原因很简单,丘岗距离河面的距离太远了。绝大部分叛军骑兵都通过了河面,消失在蓟草丛中。

    “上好刺刀,准备迎战!”军官厉声下令,看着士兵们准确的执行了他的命令,军官又重新检查过自己的手枪是否装满子弹后,低声自言自语道:“剩下的就要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吉林斯在帐篷里,一副坐卧不安的样子。自从三天前陈再兴去了那次军议后,就再也没有在他的眼前出现过,吉林斯敏锐的感觉到战争正在一点点的靠近,空气中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无论是作为一名军事观察员还是一名旅行者,这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一想到自己在伦敦的俱乐部里在社交界最美丽的淑女们的崇敬目光下讲述着这一段冒险经历,吉林斯的神经都要颤抖起来了。

    “对了,邓肯呢?”吉林斯突然想起了自己这个同伴,他立即决定去看望一下邓肯,也好看看对方是不是像自己这样。吉林斯拿起帽子,邓肯的帐篷相距他的只有五六米远,他走到门口,沉声道:“邓肯,你在里面吗?”

    很快帘幕就被拉开了,邓肯只穿着一件衬衣,袖子卷到了肘部,他看了一眼吉林斯:“吉林斯先生,请进吧!”

    吉林斯走进帐篷,里面传来一股刺鼻的油脂味,只见桌子上七零八落的摆满了棉纱布、枪油瓶、步枪零部件,显然,邓肯刚才正在保养枪支。

    “邓肯,你也感觉到战争就要打响了!”

    “是的,吉林斯先生!”邓肯一边用铁丝和沾满了枪油的棉纱清理枪管内膛,一边回答:“我有责任保护您的生命安全,我们在缅甸可是亲眼目睹了这些中国人是怎样对待他们的盟友的。”

    “邓肯,你可真幽默!”吉林斯笑着拍了拍邓肯的肩膀:“不过我们不是中国人的盟友,只是那位陈大人的客人,我听说中国人是个好客的民族!”

    “我更愿意相信我的李菲尔德!”这时候邓肯已经将步枪重新组装好了,他拉了一下枪栓,确认一切都很顺手后说:“对于这位陈大人,我连牙刷都不会给他,谁知道他会不会在上面下毒!”

    “邓肯,你对那位陈大人也有些太过刻薄了!”吉林斯笑着拿出自己的手枪,也开始拆开保养了起来:“不过你有没有觉得很奇怪,中国人的统帅并没有向额仁靠拢,如果从军事学上说,他应该尽快和自己的要塞靠拢,这样不但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要塞,而且也可以得到要塞的支援。”

    “我并不清楚中国人是怎么想的,但我可以确定他们有这么做的理由!”邓肯将步枪放回枪架上,问道:“吉林斯先生,这次战争结束后,您就会结束旅程,离开中国吗?”

    “是的!”吉林斯一边费力的擦着枪机,一便答道:“我想我已经看的够多了,足以完成贝尔福先生交给我的任务了!”

    “我想您并不经常保养手枪,这可不是一个好射手!”邓肯拿过吉林斯的手枪,擦了起来:“我并不是太清楚您此行的目的,不过我相信这符合大英帝国的利益!”他将擦好了的手枪递给吉林斯:“先生,你可以试试顺手不顺手了!”

    “多谢你,邓肯!”吉林斯将手枪插入枪套里:“不过我有种预感,你和我这次都用不着开枪!”

    陈再兴是被马蹄声吵醒的,自从上次军议之后,那位先前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廷玉高都督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改变,无论是调配军队还是接见派来援兵的当地部族头目,都将陈再兴放在一旁。对于这种改变陈再兴当然是很高兴的,但问题是高廷玉的精神也太旺盛了吧,这位已经年近五十的中年人在这三天里几乎就是连轴转,陈再兴一个正当年的汉子,被这样三天折腾下来,也只觉得整个人神困力乏,困倦欲死,坐在高廷玉一旁不住的打着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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