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奇书流传极广,号称“有水井处既有《早慢熊》”,在书中,这位出身本不过是个落魄书生,最后当到了总督安南诸军事毅将军的开国元勋被描述为“义薄云天、再世孟尝、举世无双”的奇男子。可是这位所谓的奇男子在当时明人的笔记小说和后世的《顺史》中却俨然是另外一幅模样:

    “太祖一片石兵败,残局几不可收拾,太宗转战各地时局不利,其时早慢熊欲率所部降清,在帐中密议,诸将皆不能决,其道:‘尔等自有不尽荣华富贵!若鞑虏得胜,则荣华富贵自不话下,若前朝得胜,自当用尔等征顺,富贵亦同探囊取物反手观纹一般,若官军弃我,则尔等可反正于大顺,亦可保此生荣华……’所部遂降清。

    六月二十四日,清军统字营入德州,大肆烧杀,吾同宗叔父牟远公与卒言大义,为其所害。清兵管带早慢熊,此名此仇刻骨不忘。

    七月十一日,晨起一支兵马打大明旗号入临城,士民欢呼迎王师,待见其主将,仍为早慢熊……

    七月二十五日,早慢熊又入我临城,已成顺军前营第三司马……”

    这位反复无常的奇男子在襄阳一战中关键时候阵前归降太宗,最终导致了鞑子的大败,当然太宗皇帝也委以顺军前营第三司马的官职。但是介于这位早司马先前的光荣历史,英明神武如太宗皇帝自然也对其另眼相看,虽然大加封赏以酬其庸劳,但每次南征北讨,此人最多当个副将,而且总是进则前锋,退则断后。不过也不得不承认这位早大人也的确是有百神庇佑,这般几年下来,毫发未损,以一介降将之资,竟然也积功到了毅将军的官位,北定中原后还被授以平定安南的重任,因为在安南杀戮甚少,事成之后还有了个“不屠侯”的美誉,后裔永镇安南,也算的是异数了。开国四十年后出了《早慢熊》这本奇书,更是号称“华夏之地,街头巷尾,黄发垂髫无有不识!”当然,若是后世有人能够来到阴曹地府,向这位奇男子的同僚询问此人的人品,自然与世间流传的大相径庭。这一世的早大人现在的职务正是安南都护府都护,在第二次安南战争中打败了法国人,功劳太大,威望太高,前几年被调回汉京纳福,遥领此职位罢了,朝中大佬们这个节骨眼上把此人派到曼德勒来,其用意倒是耐人寻味的很。

    “复生,那这位早大人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

    “这位早大人呀!”陈再兴冷哼了一声,道:“从汉京的风评来看,此人倒是与其乃祖颇为相似。”

    “哦!与早将军颇为相似?义薄云天、再世孟尝、举世无双的奇男子呀!”拔都闻言笑道。

    陈再兴冷笑了一声:“振武,小说家言也是信得的?要知道牛相爷留下的《诚斋随笔》里可是将这位都督安南军事毅将军比为李密的,你想想这位肖其先祖的大人是个什么人物?”

    “啊?怎会如此?”拔都闻言大惊,朝廷派了这样一个上司来,到底是何用意?自己好不容易才打开这个局面,却遇到这样一位顶头上司,可是头疼之极。尤其是此人手里有兵,还了解当地情况,是瞒也瞒不过去,推也推不过去,若是一个不小心,只怕好不容易才搞出的这片局面便全部丧尽了。

    “哼,我怎么知道!”陈再兴一把将拔都手中的书信抢回,冷声道:“咱们这一标兵就食还好说,一下子多了六标兵,粮食怎么办?民夫怎么办?开拔钱、战守钱怎么办?也没有一个现成的章程。还有,这里是我们说的算还是那位大人说的算?想必朝中诸位大佬怕我们这里太顺了,派这位大人过来给咱俩添点难题!”

    “这个!”拔都听到这里,口中不禁呐呐,他毕竟几个月前还只是一个中低级军官,这些牵涉到更深层次的问题都是交由陈再兴来处置,这下被陈再兴一堵,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正尴尬间,便听到外间有人禀告:“陈大人,有个姓孔名璋的,自称是您的旧识,从国内而来,想要求见大人!”

    “孔璋?他不是在国内吗?怎么来了曼德勒?”陈再兴站起身来,刚想出门,又看了拔都一眼,停住了脚步。拔都会意的答道:“复生,我有事先回去了,你有事情自便。”

    “那好!”陈再兴赶忙点了点头,对那个禀告的军官问道:“那位孔先生在哪里,立刻带我去见他。”

    “啪!”

    孔璋猛的一巴掌拍在自己的小腿上,将一只吸血的蚊虫拍死,这已经是他午饭之后打死的第二十五只蚊子了。远处传来一阵阵号令声,那是顺军军官正在训练新募集来的缅甸土兵,而孔璋的耳中更多的却是蚊虫飞舞的嗡嗡声。本来他以为自己已经可以完全无视这些家伙了,但刚刚脱离了死亡线的他沮丧的发现这些吸血的小家伙又重新变得令人无法忍受起来。应该说顺军对孔璋的待遇是相当不错的,关押他们的竹棚上的芭蕉叶和茅草都是新换的,还用艾草熏过,但是可怕的蚊虫还是不断向孔璋和他的随从身上扑来,仿佛他们就是两头无法动弹的骡马。

    “老爷,我们为啥要来这种地方来,一路上差点丢掉小命不说,好不容易逃出来,还要被这些虫子叮咬。早知如此,就算这里有金山银山,我也宁愿留在老家喝粥!”那随从抱怨道,他这些日子也吃了不少苦,可在那些脸黑心狠的缅甸盗匪群中,他连个屁也不敢放,一脱得身来,这些日子积累的抱怨便如同破堤的洪水汹涌而出,一发不可收拾。孔璋却只是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埋头拍打着四处飞舞的蚊虫。

    这时外间传来一阵人声,孔璋刚抬起头来,便听到有人在外间道:“孔兄,你要来这儿为何不先通知小弟一声,也让小弟准备一番!”

    孔璋站起身来,对站在竹棚门口陈再兴拱了拱手,笑道:“小弟在国内得知复生兄扬威异域,创立这般基业,又岂敢不快马加鞭,赶来追随骥尾!”说到这里,孔璋上前一步,低声道:“我此次来,已经得到了仁义银行董事会的授权,全力支持复生兄在缅甸大加展布,换取将来孔家在缅甸的利益!”

    陈再兴闻言精神不由得一振,这可的确是个好消息,赶忙拱手谢道:“多谢孔兄在其中运筹!”

    “不必多礼,‘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我孔璋是个商人,你也知道我为啥这般急着赶过来,只要将来复生兄在生意上多多顾念我们仁义银行,便足够了!”

    陈再兴听到这里,心中不由得一动,那位早大人若是领大军入缅甸,自己这个缅甸“太上皇”的位置自然就得挪一挪,换个人来做了。那么仁义银行先前投在自己身上的大笔投资所指望的丰厚回报自然也就付之东流。若是让仁义银行的上层得到这个消息,以这些商人重利无情的作风,肯定会撤回对自己的全部支持,掉过头全力抱紧那位新任大人的大腿,那时自己可就是死路一条了。想到这里,陈再兴突然笑道:“孔兄,你来的正好,我这里有一件要事,要和你商议!”

    “什么?朝廷要派大员来接替复生兄你的位置?”孔璋连续后退了几步,险些一个踉跄坐在地上,此时的他双目无神,脸色惨白,也就比死人多口气。他这一路上经历了那么多艰难险阻,苦苦挣扎过来,靠的就是指望着赶到曼德勒,从中分一大杯羹立下大功,进入董事会,可现在突然有人告诉他,这一切都已经成为泡影,给他造成的打击可想而知,此时孔璋心中不由得闪现过一个念头:早知如此,还不如就给关在仁义银行总部的那个后院里,禁闭一生呢!

    “孔兄,孔兄!你没事吧!”孔璋的表现倒把陈再兴吓了一大跳,他赶忙猛力摇晃着对方,急道:“只要你我齐心协力,事情也不是没有转机的,孔兄!你醒醒呀!”

    “还有转机?”听到陈再兴的话语,孔璋仿佛抓住了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的稻草,赶忙一把抓住对方的手,道:“快说,还有什么办法?”

    “我在上奏朝廷的折子里写的很明白,缅甸离大顺路途遥远,且一年有半年是雨季,交通不便,粮秣转运不易,无须以大兵入驻,其目的就是为了不让朝中又派个顶头上司来节制。可是偏偏朝廷还是硬是塞了带了六个标过来——”

    “难道是有人故意与复生兄你为难?”孔璋也是个极为精明了,立即截口道。

    “那倒不像,我多年都在缅甸,现在重新为官也没多久,在朝中诸公眼里不过是个微末小吏,又有哪个会和我为难。”陈再兴道:“不过若是有谁想要拿我作个由头,打到我背后的人,倒是有可能!”

    “背后的人?”孔璋皱了皱眉头,低声问道:“吴节度?”

    “恩师?不太可能!他虽然是一方牧守,可是还没有能参与中枢,眼下幼主当朝,平章军国事丘大人年事已高,不能视事,剩下那几位相公在政事堂上的实力差不多,拉拢外面的封疆大吏都来不及,又哪里会贸然出手得罪人呢?”

    “那还能是谁?复生兄你快想想,若是真的如你所说,你是榜眼公还好说,我可是永生永世没有出头之日了!”孔璋此时就好像热锅的蚂蚁一般,正如他所言,好歹陈再兴还有张官府的皮护着,自己在家族的惩罚面前可是光着屁股,毫无遮拦呀!

    陈再兴眉头紧锁的张了张口,仿佛有什么不好出口的话:现在天子年幼,主持朝政的几个相公都是老成持重,互相制衡,纵然有人想借着打击自己来对付恩师,像这种公然败坏国事的旨意是发不出来的,再说若是让那位“不屠侯”领兵入缅,肯定就直接加护缅校尉了,若是事败打板子也打不到吴汉民的头上,那问题就只可能出在宫中了。

    “因为她的缘故?”在陈再兴的脑海中,突然闪现过一个女人的面容。因为自己过去和她的旧事不会成为她获得的权力的把柄,就将自己在这个状态抹掉?陈再兴下意识的要紧了牙关,他的心中突然感觉到无比的愤怒,那个已经过去了十年的疮疤又突然开裂了——也许这个伤口就从来没有弥合过。

    “江清月,你太过分了!”陈再兴在心中恨恨道:“我绝对不会再一次倒下去,哪怕是因为你!”

    孔璋看到陈再兴脸上肌肉扭曲,唇角留下一道血丝。赶忙急道:“复生兄!复生兄!你没事吧?”陈再兴被惊醒了过来,才发现自己的下唇不知不觉间已经被自己咬破了。

    “孔兄,从旨意下来到调兵入缅,少说也得两个月,我会给恩师写一封信,让他设法拖延。胜负就定于这两个月内,你放心,我陈再兴这么多难关都翻过来了,绝对不会倒在这里!”

    “朝廷让我去缅甸带兵。”早国权斜倚在罗汉床上,微微眯着双眼,低声问道:“你有什么看法?”

    曲端垂首侍立,小心用眼角余光看着这个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作为一个勋贵子弟,早国权的外表是非常普通的,黝黑的皮肤,又干又瘦的身材,稀疏的眉毛,好像一天到晚都没睡够的小眼睛。经过近两百年和美丽女人的混血,还能保持其十一代先祖的外貌特征,这可真是一个遗传学上的奇迹。但更让人惊奇的是,早国权居然还能有着对周边环境与旁人内心深处那种惊人的洞察力;这对于一个生长于钟鸣鼎食之家的贵介子弟来说,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四年前大人击败法寇,立下大功,朝廷却明升暗降,将大人从安南调回京,可现在又突然让大人领兵入缅,小人以为要么是缅甸局势大坏,让大人去收拾残局;要么则是——”曲端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

    早国权坐直了身体,全无方才那种昏昏欲睡的模样:“要么是什么?”

    “如果不是缅甸局势大坏,那就是宫中那几位内斗,借大人这杆霸王枪使唤呢!”

    “宫中那几位?”早国权站起身来,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问道:“那你说我是该怎么使唤呢?”

    “大人是勋贵,依照太宗遗训,勋贵宗室子弟不立军功不得平章军国事,留在京中也只能坐享厚禄罢了,此番能够出京领兵,那可就得抓住机会呀!”

    听到这里,早国权突然猛的一拍曲端的肩膀,笑道:“说得好!咱们可得抓住这个机会,好好的闹上一场,给宫里的那几位看看我到底是杆什么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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