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轰夷大炮
你要战,便作战!达延汗仰天大笑,无命将军,好气魄,既然如此,那好,战吧!
苍凉辽远的鼓角声中,蒙古大军集结,诺敏向两万大军发令:“全军出动,正午时分,必须到达东胜卫城南门十里内!”
——后来,诺敏一直觉得,当时自己下这样的令,简直就是送上门去给人家当免费的活靶子的。(小说文学网)
两万蒙古骑兵分两批出动,两批之间隔了一盏茶的工夫,一万骑兵蹄声轰隆如雷鸣,看上去遍野都是人,这种气势,在旁人看来确实非常骇人,不过,现在这一切的观众只有血狼军,所以,没有人为此惊骇,人家只是在计算什么时候能动手杀敌了。
蒙古骑兵速度惊人,转眼之间已经行进了十多里,离着他们五里多地的地方,出现了一排马车——如果那也能叫马车的话,那些马都是屁股对着他们,好像随时准备逃跑一般,当然,它们绝对不会逃跑,它们的身后,是一人多高的车身,上面架着总长五尺三寸的火炮,炮管的长度就有四尺一寸,管口直径有五寸,这就是经过御风堂改良的无敌大将军炮,每个母炮配有三门子炮,发射时将子炮装入母炮,射毕取出,再装入第二门子炮,每个子炮内有五百发铅弹,散布开来可以覆盖二十多丈。
这一排马拉炮车有五十辆,五十门母炮同时狂吼,五十门子炮一起怒发,一时之间,蒙古骑兵群中四处开花,惨叫伴着马嘶共鸣,血肉和着铅弹齐飞,场面顿时惨烈无比,等每辆炮车上的三门子炮都发射完毕,炮车上的车夫齐齐挥鞭,炮车立时飞驰,转眼间就同蒙古军拉大了距离。
蒙古军虽然在挨炸的同时不断地放箭还击,但距离在那搁着呢,实在没办法跟对方的火炮比射程。
这一番轰击,一万蒙古军连炸带吓外加摔落踩死,一下子损失了近两成人马,劫后余生的蒙古军的凶性立时被激发了,他们嗷嗷叫着催马急追,连那些稍微受些伤的都毫不犹豫的狠命夹紧马腹,这一追赶,一下子又是七八里地,却远远看见前面又是一排马车,同样还是马屁股对着这边。
这一次,依然是五十辆炮车,不过不再是无敌大将军炮,而是飞云霹雳炮,这是车载中型爆炸性火炮,每辆车上装有三门,每一门都是用净铁打造,炮管长有两尺,整架炮重达百斤,射出的是生铁铸造的球型爆炸炮弹。
同样是五十辆炮车同时发炮,不过这次是一百五十门霹雳炮一起怒吼,而且爆炸炮弹落地前基本没造成什么伤害——除了有些倒霉的被砸中脑袋之外,但一旦炸开,造成的伤害惨状比方才的无敌大将军炮有过之而无不及,方才中了铅弹的大多还能落个全尸,这一次被炸着的很难有全尸,周围那些即便没受伤的,也难免会溅一身血肉,有好多个蒙古军士在浑身是血、脸上胳膊上挂着几片血糊糊的肉片时呆了好一会儿,而后终于忍不住嚎叫起来——双眼通红,脸色狰狞得像来自地狱一般,而也有一些终于熬不住,嚎叫着催马乱跑——显然是疯了!
战争总是会死人的,这没什么可担心的!诺敏看着那惨烈的场面,虽然暗自惊心,但绝对不受任何影响,带着第二拨一万精兵在后面跟进,前面一万人马损失了一半,但把战线推进了二十里,离着东胜卫城还有十多里地,前面看不见血狼飙的踪迹,看样子,应该是血狼潜在暗中捣鬼了,诺敏让传令兵摆动战旗,督促前面的人马加紧前进,其实他不传令也没关系了,因为前面的残余军士已经被刺激得发了狂,根本不在意自己的生死了,只知道一个劲的往前冲冲冲,而一眨眼间就冲出了四五里地,居然没有踩到一个地雷,更没有见到半个阻击的血狼潜战士,这太反常了!
只是,发了狂的蒙古军,绝对没时间来考虑这反常的迹象,他们转眼间就离城只有七里多地,他们憋着一股劲,只想将箭袋中的狼牙箭一口气倾泻在对方的城楼上,而诺敏的后军也进入了十里范围之内,这个时候,离午时还有大半个时辰呢!
后来侥幸逃生的诺敏相信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次经历,那一刻,他差点以为蒙古骑兵的末日突然降临了。
他们催马奋进,嗷嗷叫着要杀进东胜卫城,个个在心里发誓要让全城鸡犬不留,忽然之间,城那边传来了雷霆霹雳一般的巨响,比方才那些炮车上发出的声响大多了,震得人两耳嗡嗡直响,紧接着,头顶上传来尖利的呼啸声,很多人不由自主抬头看,却见几颗黑乎乎的大东西自天而降,而后,就是他们刚刚熟悉了的轰然炸裂声响——不,不熟悉,因为这声响实在是太大了,而且,炸开的范围之广、危害之大,绝对是方才炮车上射来的那些炮弹无法比拟的,每一次,城上只射来几颗,可是每一颗在一瞬间造成的伤亡,绝对是方才那些炮车发出的一发炮弹的数倍,转眼之间,前后两拨人马都被炸得晕头转向,战况之惨烈,死伤之惨重,以诺敏看来,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为触目惊心的一仗,他差点以为,血狼军这是从天神那里把打雷的神器给盗来了。
——很久之后,他们才知道,那是东胜卫城上新安的“轰夷大炮”,那炮长近两丈,重逾两千斤,炮弹最远可以达到十里,声震数十里,能洞裂石城,无坚不摧。
明廷之前的火铳多以铜铸就,内膛呈喇叭型,炮管短而单薄,火药填装量少,气体密封不好,射程近也就算了,最要命的是容易过热,射速又慢,虽然铜火铳不易炸膛,但是铜毕竟是铸造钱币的材料,以它铸火铳的费用实在太高,加上铜性太软,每次射击都会造成炮膛扩张,射击精度和射程下降非常快,作为武器而言,它的寿命太短了;后来,明廷的铁火铳要比铜火铳进步了许多,最厉害的巨型铁火铳可以打到三里多地外,但是,准确度还是稍显不够,并且得时时冒着炸膛的危险。
现今的轰夷大炮,炮管长,管壁很厚,从炮口到炮尾逐渐加粗,在炮身的重心处两侧有圆柱型的炮耳,火炮以此为轴可以调整发射角度,可以根据火药用量改变射程,还设有准星和照门,依照抛物线来计算弹道,精度非常之高,这样一来,它的射程远、威力大就成了必然。
东胜卫四城之上,都安装了十门轰夷大炮,从这一战起,它们就成了蒙古骑兵挥之不去的噩梦。
“轰轰轰——”,炮声隆隆中,跟在蒲监军身后在城上观战的王守仁只觉耳朵里轰鸣阵阵,非常难受,但他的心兴奋得快跳出胸腔来了,这轰夷大炮就是对付蒙古骑兵的最佳杀器,他看不见敌军在这大炮轰击下的惨状,但清晰的知道,长城内外两个民族自古以来就难以算清的纠葛,会因为这件杀器的横空出世而发生改变,战争的形式,恐怕从今之后也要改变了!
而在同一时刻,得到了慕轩首肯而留在蒲监军身边观战的阿茹娜的大眼睛中满是惊惶,她似乎被轰夷大炮的巨响吓得不轻,而事实上,她心里正飞快的计算着一笔账:城外迎敌的两批百辆炮车,每辆炮车上有三名炮手和一个车夫,如果四城外都是这样装备的话,那炮车应该有四百辆,炮车兵总共得一千六百人,血狼飙目前应该超过了五千人马,血狼潜比血狼飙只多不少,也就是说,东胜卫应该有超过一万人的军队,以亦不剌军中的状况来比照,即便不是战争时期,养活这一万人马,恐怕每年的军饷就不少于白银八万两、粮食四万石,而现今恰恰是战况激烈之时,加上东胜卫还有那么多百姓需要供应,那整个卫所每年所需费用岂不是远超过此?这还没算上眼前这些精良的大炮和炮车呢!明廷会有这么大手笔来供应一个小小的东胜卫吗?如果不是明廷供给,那谁有这么大能耐,可以供养这么一支军队?别的就不用说了,单以那四百辆炮车的威力来说,从今而后,整个东套还有哪个部落敢与东胜卫抗衡?
这么想着,阿茹娜的心里一片茫然,她现在当然明白,方慕轩的“自大”究竟是来自于什么了!
达延汗这一战原本是想着要将东胜卫连根铲除的,而慕轩、呼延忘屈他们迎战的目的,也是要尽可能多的消灭蒙古军的有生力量,所以,当看到遭受轰夷大炮猛烈轰击之后还能顽强的冲到城下两三里地的蒙古军幸存者时,呼延忘屈在表示佩服之余,还是毫不犹豫的下令:“迎击来敌,务必全歼!”
一千五百名血狼飙战士从城下的掩身之处出来,翻身上马,呼啸着向敌军冲去,双方很快接战在一起,惨烈的白刃战开始了——当然,所谓的白刃战主要是对蒙古军而言,因为血狼飙战士除了人手一柄寒光闪闪的战刀外,还有一把火铳,远攻用火铳,近战挥战刀,两样武器用得得心应手,而蒙古军虽然个个箭术不俗,却没办法一手放箭一手挥刀,自然就吃亏,后来,他们还发现,自己身上穿着的皮甲原本比那些铁甲之类要轻便得多,可血狼飙战士身上,穿的根本不是铁甲,好像——好像是纸甲,这使得他们的动作比自己这些穿皮甲的更加轻便。
——纸甲?纸做的铠甲?你在开玩笑?
——不是玩笑,是真的!血狼飙战士身上,除了平时里面衬着网状软甲之外,一旦要与敌人短兵相接,身上还得穿上纸甲,这些纸甲可绝对不是拿两张纸糊一下的那种,而是用特制的柔韧之纸与丝帛之类混合,加工捶软,厚达一寸,它比铁甲轻便,而防御力还要优于铁甲,因为铁甲是一片片连缀而成,甲片之间总会有缝隙,难免会被箭矢、铅弹之类透过,而纸甲是一整片的,无缝隙可透;铁甲遇潮湿天气容易生锈蚀烂,而纸甲被水雨浸湿之后,反而更加柔韧,不管是箭矢还是火铳,都不容易射穿它。
“我来这里,是来受虐的吗?”原本是以众欺寡、十拿九稳的必胜之战,最后却反而成了毫无还手之力的被屠杀之役,达延汗面对这样一个惨烈的结果,真的感觉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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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战,便作战!达延汗仰天大笑,无命将军,好气魄,既然如此,那好,战吧!
苍凉辽远的鼓角声中,蒙古大军集结,诺敏向两万大军发令:“全军出动,正午时分,必须到达东胜卫城南门十里内!”
——后来,诺敏一直觉得,当时自己下这样的令,简直就是送上门去给人家当免费的活靶子的。(小说文学网)
两万蒙古骑兵分两批出动,两批之间隔了一盏茶的工夫,一万骑兵蹄声轰隆如雷鸣,看上去遍野都是人,这种气势,在旁人看来确实非常骇人,不过,现在这一切的观众只有血狼军,所以,没有人为此惊骇,人家只是在计算什么时候能动手杀敌了。
蒙古骑兵速度惊人,转眼之间已经行进了十多里,离着他们五里多地的地方,出现了一排马车——如果那也能叫马车的话,那些马都是屁股对着他们,好像随时准备逃跑一般,当然,它们绝对不会逃跑,它们的身后,是一人多高的车身,上面架着总长五尺三寸的火炮,炮管的长度就有四尺一寸,管口直径有五寸,这就是经过御风堂改良的无敌大将军炮,每个母炮配有三门子炮,发射时将子炮装入母炮,射毕取出,再装入第二门子炮,每个子炮内有五百发铅弹,散布开来可以覆盖二十多丈。
这一排马拉炮车有五十辆,五十门母炮同时狂吼,五十门子炮一起怒发,一时之间,蒙古骑兵群中四处开花,惨叫伴着马嘶共鸣,血肉和着铅弹齐飞,场面顿时惨烈无比,等每辆炮车上的三门子炮都发射完毕,炮车上的车夫齐齐挥鞭,炮车立时飞驰,转眼间就同蒙古军拉大了距离。
蒙古军虽然在挨炸的同时不断地放箭还击,但距离在那搁着呢,实在没办法跟对方的火炮比射程。
这一番轰击,一万蒙古军连炸带吓外加摔落踩死,一下子损失了近两成人马,劫后余生的蒙古军的凶性立时被激发了,他们嗷嗷叫着催马急追,连那些稍微受些伤的都毫不犹豫的狠命夹紧马腹,这一追赶,一下子又是七八里地,却远远看见前面又是一排马车,同样还是马屁股对着这边。
这一次,依然是五十辆炮车,不过不再是无敌大将军炮,而是飞云霹雳炮,这是车载中型爆炸性火炮,每辆车上装有三门,每一门都是用净铁打造,炮管长有两尺,整架炮重达百斤,射出的是生铁铸造的球型爆炸炮弹。
同样是五十辆炮车同时发炮,不过这次是一百五十门霹雳炮一起怒吼,而且爆炸炮弹落地前基本没造成什么伤害——除了有些倒霉的被砸中脑袋之外,但一旦炸开,造成的伤害惨状比方才的无敌大将军炮有过之而无不及,方才中了铅弹的大多还能落个全尸,这一次被炸着的很难有全尸,周围那些即便没受伤的,也难免会溅一身血肉,有好多个蒙古军士在浑身是血、脸上胳膊上挂着几片血糊糊的肉片时呆了好一会儿,而后终于忍不住嚎叫起来——双眼通红,脸色狰狞得像来自地狱一般,而也有一些终于熬不住,嚎叫着催马乱跑——显然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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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发了狂的蒙古军,绝对没时间来考虑这反常的迹象,他们转眼间就离城只有七里多地,他们憋着一股劲,只想将箭袋中的狼牙箭一口气倾泻在对方的城楼上,而诺敏的后军也进入了十里范围之内,这个时候,离午时还有大半个时辰呢!
后来侥幸逃生的诺敏相信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次经历,那一刻,他差点以为蒙古骑兵的末日突然降临了。
他们催马奋进,嗷嗷叫着要杀进东胜卫城,个个在心里发誓要让全城鸡犬不留,忽然之间,城那边传来了雷霆霹雳一般的巨响,比方才那些炮车上发出的声响大多了,震得人两耳嗡嗡直响,紧接着,头顶上传来尖利的呼啸声,很多人不由自主抬头看,却见几颗黑乎乎的大东西自天而降,而后,就是他们刚刚熟悉了的轰然炸裂声响——不,不熟悉,因为这声响实在是太大了,而且,炸开的范围之广、危害之大,绝对是方才炮车上射来的那些炮弹无法比拟的,每一次,城上只射来几颗,可是每一颗在一瞬间造成的伤亡,绝对是方才那些炮车发出的一发炮弹的数倍,转眼之间,前后两拨人马都被炸得晕头转向,战况之惨烈,死伤之惨重,以诺敏看来,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为触目惊心的一仗,他差点以为,血狼军这是从天神那里把打雷的神器给盗来了。
——很久之后,他们才知道,那是东胜卫城上新安的“轰夷大炮”,那炮长近两丈,重逾两千斤,炮弹最远可以达到十里,声震数十里,能洞裂石城,无坚不摧。
明廷之前的火铳多以铜铸就,内膛呈喇叭型,炮管短而单薄,火药填装量少,气体密封不好,射程近也就算了,最要命的是容易过热,射速又慢,虽然铜火铳不易炸膛,但是铜毕竟是铸造钱币的材料,以它铸火铳的费用实在太高,加上铜性太软,每次射击都会造成炮膛扩张,射击精度和射程下降非常快,作为武器而言,它的寿命太短了;后来,明廷的铁火铳要比铜火铳进步了许多,最厉害的巨型铁火铳可以打到三里多地外,但是,准确度还是稍显不够,并且得时时冒着炸膛的危险。
现今的轰夷大炮,炮管长,管壁很厚,从炮口到炮尾逐渐加粗,在炮身的重心处两侧有圆柱型的炮耳,火炮以此为轴可以调整发射角度,可以根据火药用量改变射程,还设有准星和照门,依照抛物线来计算弹道,精度非常之高,这样一来,它的射程远、威力大就成了必然。
东胜卫四城之上,都安装了十门轰夷大炮,从这一战起,它们就成了蒙古骑兵挥之不去的噩梦。
“轰轰轰——”,炮声隆隆中,跟在蒲监军身后在城上观战的王守仁只觉耳朵里轰鸣阵阵,非常难受,但他的心兴奋得快跳出胸腔来了,这轰夷大炮就是对付蒙古骑兵的最佳杀器,他看不见敌军在这大炮轰击下的惨状,但清晰的知道,长城内外两个民族自古以来就难以算清的纠葛,会因为这件杀器的横空出世而发生改变,战争的形式,恐怕从今之后也要改变了!
而在同一时刻,得到了慕轩首肯而留在蒲监军身边观战的阿茹娜的大眼睛中满是惊惶,她似乎被轰夷大炮的巨响吓得不轻,而事实上,她心里正飞快的计算着一笔账:城外迎敌的两批百辆炮车,每辆炮车上有三名炮手和一个车夫,如果四城外都是这样装备的话,那炮车应该有四百辆,炮车兵总共得一千六百人,血狼飙目前应该超过了五千人马,血狼潜比血狼飙只多不少,也就是说,东胜卫应该有超过一万人的军队,以亦不剌军中的状况来比照,即便不是战争时期,养活这一万人马,恐怕每年的军饷就不少于白银八万两、粮食四万石,而现今恰恰是战况激烈之时,加上东胜卫还有那么多百姓需要供应,那整个卫所每年所需费用岂不是远超过此?这还没算上眼前这些精良的大炮和炮车呢!明廷会有这么大手笔来供应一个小小的东胜卫吗?如果不是明廷供给,那谁有这么大能耐,可以供养这么一支军队?别的就不用说了,单以那四百辆炮车的威力来说,从今而后,整个东套还有哪个部落敢与东胜卫抗衡?
这么想着,阿茹娜的心里一片茫然,她现在当然明白,方慕轩的“自大”究竟是来自于什么了!
达延汗这一战原本是想着要将东胜卫连根铲除的,而慕轩、呼延忘屈他们迎战的目的,也是要尽可能多的消灭蒙古军的有生力量,所以,当看到遭受轰夷大炮猛烈轰击之后还能顽强的冲到城下两三里地的蒙古军幸存者时,呼延忘屈在表示佩服之余,还是毫不犹豫的下令:“迎击来敌,务必全歼!”
一千五百名血狼飙战士从城下的掩身之处出来,翻身上马,呼啸着向敌军冲去,双方很快接战在一起,惨烈的白刃战开始了——当然,所谓的白刃战主要是对蒙古军而言,因为血狼飙战士除了人手一柄寒光闪闪的战刀外,还有一把火铳,远攻用火铳,近战挥战刀,两样武器用得得心应手,而蒙古军虽然个个箭术不俗,却没办法一手放箭一手挥刀,自然就吃亏,后来,他们还发现,自己身上穿着的皮甲原本比那些铁甲之类要轻便得多,可血狼飙战士身上,穿的根本不是铁甲,好像——好像是纸甲,这使得他们的动作比自己这些穿皮甲的更加轻便。
——纸甲?纸做的铠甲?你在开玩笑?
——不是玩笑,是真的!血狼飙战士身上,除了平时里面衬着网状软甲之外,一旦要与敌人短兵相接,身上还得穿上纸甲,这些纸甲可绝对不是拿两张纸糊一下的那种,而是用特制的柔韧之纸与丝帛之类混合,加工捶软,厚达一寸,它比铁甲轻便,而防御力还要优于铁甲,因为铁甲是一片片连缀而成,甲片之间总会有缝隙,难免会被箭矢、铅弹之类透过,而纸甲是一整片的,无缝隙可透;铁甲遇潮湿天气容易生锈蚀烂,而纸甲被水雨浸湿之后,反而更加柔韧,不管是箭矢还是火铳,都不容易射穿它。
“我来这里,是来受虐的吗?”原本是以众欺寡、十拿九稳的必胜之战,最后却反而成了毫无还手之力的被屠杀之役,达延汗面对这样一个惨烈的结果,真的感觉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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