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西南西蜀市某条街内传出一阵打骂声,一群身上雕龙刻虎的社会青年,正围着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打。
那些人打都汗都出来了,地上的人愣是一句话不说。
为首的人浓眉大眼,一脸横肉,胡子拉渣,道上的人都叫他“飞哥”,倒不是因为他名字有个飞,而是他长得像张飞。
几人又打了一会,怕出事,便停了下来。
“呸!”
飞哥又朝那青年脸上吐了一泡口水,一把从地上把这青年提起来。
“就你这样子,还t人英雄救美?我看你是活腻了!你小子也是有种,打了你这么久,竟然一声不吭!老子今天高兴,放你一条狗命。”
说完,又重重把那年轻人扔在地上,狠狠的踹了一脚。觉得解气了,便叫上自己兄弟大摇大摆离开了。
被打的人名叫王逍遥,西蜀市万千苦逼创业青年之一。
他鹅蛋脸,鼻梁高挺剑眉星目,有一副好皮囊。为人耿直,讲话幽默,情商高。有一身才华却不愿意附和上级,明明能靠脸吃饭,偏要靠才华。
在公司受所有同事喜欢,唯独老板不喜欢。多次因意见不合被辞退,后来干脆自己开了个公司,一心想要创业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现在也算有些起色,不过依然苦逼。
他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太善良,而且嫉恶如仇,爱管闲事。这不,刚刚就是因为救一个姑娘被打得半死,那姑娘却早就跑了,连警都没报。
当然,他自己也不敢报,小市民惹不起这种狠角色!
过了一会儿,王逍遥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擦干自己嘴角的血,嘴里喘着粗气。骂了一声“x,老子迟早找回来!”
说着,看了一眼全身,都是皮外伤,明天还要路演,他不准备去医院了。
他把被鲜血弄脏的衬衣脱下来随手扔进一个垃圾桶里,只穿了件西装外套便踉跄的朝着家里走去。
他家离这街不远,大约走了七八分钟,王逍遥回到了家中。
“总算到家了!”
王逍遥精疲力尽的叹了口气,瘫倒在卧室的床上。身上剧烈的疼痛让他难以入眠,他只好打开手机,放了几首催眠曲,或许是太累的原因,他竟然慢慢睡着了。
。。。。。
“下一个!”
一个白发老头,看着手中厚厚的笔记本,头也不抬对后面长长的队伍叫到。
“王逍遥,男,25岁,身高176,职业,创业”
“呵!九世大善人,慈不掌兵,善莫从警,义不掌财,权不能给你;这辈子又命犯五路财神,钱不能给你,你说你想要个啥?”
“我靠,开玩笑吧?男人不要这些我还能要个啥?你干脆杀了我算求”
王逍遥没好气的说到。
老头也很无奈,他从没见过如此特别之人:前九世,做了九世善人了,这一世本该享福了,又犯了财神。给什么都难控制!那老头翻了翻手中的本子,意味深长的说:
“我知道,你这性子,无非是想要个自由,我给你自由,但是你得用你这双手去创造你自己的自由!”
王逍遥似懂非懂,转念一想他觉得老头子说得也对,钱,权,不都是为了自由,为了有说“不”的权力吗?
“好,我就要这个!你怎么给我?”
“我给你上帝之手,只要你想,你比爱迪森还厉害!”
王逍遥面露喜悦。
“你是说发明大王爱迪森?我能比他厉害?”
“对,只要你想,只要你敢!”
老头子语气坚定。
“好,就要这个!”王少廷先是坚定的回答,而后话锋一转,“等等,这是华夏,我不信上帝!”
王逍遥将信将疑的调侃到。
“我是为了名字逼格高一点,总不能叫仙祖之手吧?”
老头略感无奈。
“哈哈哈,你是神仙?”
“不是!”
“那你装什么?”
“哈哈哈哈,一切天定,以后你就知道了!”
说着老人翻过有关他这一页,喊到:
“下一个!”
。。。。。。
“主人,起床了,么么哒!”
一阵甜美的闹铃声把王逍遥闹醒。他艰难的睁开眼,不耐烦的关掉了闹钟,这下再也睡不着了,王逍遥艰难的从床上坐起来。
“靠,好痛,这t么办?要是有种药,甜的,老子一吃就不痛了,那该多好!”
王逍遥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踉跄地走向沙发,准备倒杯水喝。
“炫迈口香糖3颗,捏成圆形仙丹状,大喊:百痛止!后兑水口服。”
忽然,他耳边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吓得他手一抖,水全部倒在了伤口上。
“啊!好痛!真是晦气”
王逍遥痛得叫了出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那声音没停止,一直在他耳边回荡。王逍遥有些不耐烦了,为找到声音来源,他索性静下来仔细一听,竟然是自己的声音。
“真是邪门了,我今天是怎么了?不就是救了个姑娘被打了吗?我被脏东西上身了?”
王逍遥吓得把头埋进了沙发里,捂着耳朵,希望能掩盖那声音。
可是,完全没有用,那声音还是一直重复。
“我靠,行,我怕你了,我照做!”
王逍遥快被逼疯了,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能不能照做试试看。
说完,王逍遥无奈从沙发上坐起来,拿起桌上的三颗口香糖,大力的揉搓,几下便揉成了一个圆球。
“还得喊一声,太中二了吧?”王逍遥自言自语,但想到不喊,可能那声音就不停了,于是他还是喊了出来:“百痛止”,话音刚落,那口香糖球忽然闪过一阵金光,很快又消失了,跟着消失的,还有那烦人的声音。
王逍遥鬼使神差的拿起自己的“杰作”,往嘴里一扔,就着一大口水,那口香糖球很快就进入了他的胃。
说来也怪,东西刚下去,王逍遥感觉自己全身发热,一股暖流在体内流动,显然,口香糖可没有这功效。
王逍遥下意识动了一下伤口,竟然没有一点痛感了,他又顺势大动了几下,也是没有痛感。
“乖乖,太神奇了吧!”王逍遥不禁叫了出来。他刚刚还在想有没有一种药甜的,能让他快速止痛,没想到他吃了几颗口香糖,就完全没事了。
“莫非刚刚我做的梦显灵了?我有上帝之手了?”
王逍遥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并无特殊。他无奈的摇摇头。
“哎,巧合,一定是巧合!不过口香糖的功效还真牛逼啊!以后多买几盒!”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书房里,拿出明天要讲的稿子,反复背诵着。
“太长了,每天这么多稿子,我怎么背下来啊?真想学孙悟空,吃了书就能记住了!”
他有些不耐烦,创业之初,必须经常出去演讲,背稿子,虽已是家常便饭,但他也会抱怨一番。
“撕书页于锅中煎熬,加入糖水少许,待水烧开时,加入猪脑花二两,大喊:储存!喝下后,即可记忆!永世不忘!”
自己的声音再次在四周响起,还是无限循环,吵得王逍遥无法再继续。最后,为了明天的演讲,他只能照做。
他还是留了个心眼,把已经背下来的全撕了,放到锅里,又去厨房拿来脑花,差不多半个小时后,这锅大杂烩就熬成了,而那声音,也消失了。
“靠!这味道也太大了吧,我可喝不下!”
王逍遥凑上去看了看这勉强可以称作汤的东西,有些反胃。
可他转念一想,喝了大不了拉肚子,万一有用呢,毕竟已经有先例了。于是王逍遥一手捏着鼻子,一手端起小锅,嘴里喊一声“储存”后一口气将这汤一饮而尽。
那汤刚入肚子,王逍遥只觉得肚里一阵翻滚,似乎是不适应“遭了,不会真拉肚子吧?太坑了!”
他刚说完,要拉肚子的感觉就没有了,脑子里出现一个个画面,像电影般播放,每一帧都清楚到极致。
那些人打都汗都出来了,地上的人愣是一句话不说。
为首的人浓眉大眼,一脸横肉,胡子拉渣,道上的人都叫他“飞哥”,倒不是因为他名字有个飞,而是他长得像张飞。
几人又打了一会,怕出事,便停了下来。
“呸!”
飞哥又朝那青年脸上吐了一泡口水,一把从地上把这青年提起来。
“就你这样子,还t人英雄救美?我看你是活腻了!你小子也是有种,打了你这么久,竟然一声不吭!老子今天高兴,放你一条狗命。”
说完,又重重把那年轻人扔在地上,狠狠的踹了一脚。觉得解气了,便叫上自己兄弟大摇大摆离开了。
被打的人名叫王逍遥,西蜀市万千苦逼创业青年之一。
他鹅蛋脸,鼻梁高挺剑眉星目,有一副好皮囊。为人耿直,讲话幽默,情商高。有一身才华却不愿意附和上级,明明能靠脸吃饭,偏要靠才华。
在公司受所有同事喜欢,唯独老板不喜欢。多次因意见不合被辞退,后来干脆自己开了个公司,一心想要创业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现在也算有些起色,不过依然苦逼。
他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太善良,而且嫉恶如仇,爱管闲事。这不,刚刚就是因为救一个姑娘被打得半死,那姑娘却早就跑了,连警都没报。
当然,他自己也不敢报,小市民惹不起这种狠角色!
过了一会儿,王逍遥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擦干自己嘴角的血,嘴里喘着粗气。骂了一声“x,老子迟早找回来!”
说着,看了一眼全身,都是皮外伤,明天还要路演,他不准备去医院了。
他把被鲜血弄脏的衬衣脱下来随手扔进一个垃圾桶里,只穿了件西装外套便踉跄的朝着家里走去。
他家离这街不远,大约走了七八分钟,王逍遥回到了家中。
“总算到家了!”
王逍遥精疲力尽的叹了口气,瘫倒在卧室的床上。身上剧烈的疼痛让他难以入眠,他只好打开手机,放了几首催眠曲,或许是太累的原因,他竟然慢慢睡着了。
。。。。。
“下一个!”
一个白发老头,看着手中厚厚的笔记本,头也不抬对后面长长的队伍叫到。
“王逍遥,男,25岁,身高176,职业,创业”
“呵!九世大善人,慈不掌兵,善莫从警,义不掌财,权不能给你;这辈子又命犯五路财神,钱不能给你,你说你想要个啥?”
“我靠,开玩笑吧?男人不要这些我还能要个啥?你干脆杀了我算求”
王逍遥没好气的说到。
老头也很无奈,他从没见过如此特别之人:前九世,做了九世善人了,这一世本该享福了,又犯了财神。给什么都难控制!那老头翻了翻手中的本子,意味深长的说:
“我知道,你这性子,无非是想要个自由,我给你自由,但是你得用你这双手去创造你自己的自由!”
王逍遥似懂非懂,转念一想他觉得老头子说得也对,钱,权,不都是为了自由,为了有说“不”的权力吗?
“好,我就要这个!你怎么给我?”
“我给你上帝之手,只要你想,你比爱迪森还厉害!”
王逍遥面露喜悦。
“你是说发明大王爱迪森?我能比他厉害?”
“对,只要你想,只要你敢!”
老头子语气坚定。
“好,就要这个!”王少廷先是坚定的回答,而后话锋一转,“等等,这是华夏,我不信上帝!”
王逍遥将信将疑的调侃到。
“我是为了名字逼格高一点,总不能叫仙祖之手吧?”
老头略感无奈。
“哈哈哈,你是神仙?”
“不是!”
“那你装什么?”
“哈哈哈哈,一切天定,以后你就知道了!”
说着老人翻过有关他这一页,喊到:
“下一个!”
。。。。。。
“主人,起床了,么么哒!”
一阵甜美的闹铃声把王逍遥闹醒。他艰难的睁开眼,不耐烦的关掉了闹钟,这下再也睡不着了,王逍遥艰难的从床上坐起来。
“靠,好痛,这t么办?要是有种药,甜的,老子一吃就不痛了,那该多好!”
王逍遥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踉跄地走向沙发,准备倒杯水喝。
“炫迈口香糖3颗,捏成圆形仙丹状,大喊:百痛止!后兑水口服。”
忽然,他耳边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吓得他手一抖,水全部倒在了伤口上。
“啊!好痛!真是晦气”
王逍遥痛得叫了出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那声音没停止,一直在他耳边回荡。王逍遥有些不耐烦了,为找到声音来源,他索性静下来仔细一听,竟然是自己的声音。
“真是邪门了,我今天是怎么了?不就是救了个姑娘被打了吗?我被脏东西上身了?”
王逍遥吓得把头埋进了沙发里,捂着耳朵,希望能掩盖那声音。
可是,完全没有用,那声音还是一直重复。
“我靠,行,我怕你了,我照做!”
王逍遥快被逼疯了,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能不能照做试试看。
说完,王逍遥无奈从沙发上坐起来,拿起桌上的三颗口香糖,大力的揉搓,几下便揉成了一个圆球。
“还得喊一声,太中二了吧?”王逍遥自言自语,但想到不喊,可能那声音就不停了,于是他还是喊了出来:“百痛止”,话音刚落,那口香糖球忽然闪过一阵金光,很快又消失了,跟着消失的,还有那烦人的声音。
王逍遥鬼使神差的拿起自己的“杰作”,往嘴里一扔,就着一大口水,那口香糖球很快就进入了他的胃。
说来也怪,东西刚下去,王逍遥感觉自己全身发热,一股暖流在体内流动,显然,口香糖可没有这功效。
王逍遥下意识动了一下伤口,竟然没有一点痛感了,他又顺势大动了几下,也是没有痛感。
“乖乖,太神奇了吧!”王逍遥不禁叫了出来。他刚刚还在想有没有一种药甜的,能让他快速止痛,没想到他吃了几颗口香糖,就完全没事了。
“莫非刚刚我做的梦显灵了?我有上帝之手了?”
王逍遥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并无特殊。他无奈的摇摇头。
“哎,巧合,一定是巧合!不过口香糖的功效还真牛逼啊!以后多买几盒!”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到书房里,拿出明天要讲的稿子,反复背诵着。
“太长了,每天这么多稿子,我怎么背下来啊?真想学孙悟空,吃了书就能记住了!”
他有些不耐烦,创业之初,必须经常出去演讲,背稿子,虽已是家常便饭,但他也会抱怨一番。
“撕书页于锅中煎熬,加入糖水少许,待水烧开时,加入猪脑花二两,大喊:储存!喝下后,即可记忆!永世不忘!”
自己的声音再次在四周响起,还是无限循环,吵得王逍遥无法再继续。最后,为了明天的演讲,他只能照做。
他还是留了个心眼,把已经背下来的全撕了,放到锅里,又去厨房拿来脑花,差不多半个小时后,这锅大杂烩就熬成了,而那声音,也消失了。
“靠!这味道也太大了吧,我可喝不下!”
王逍遥凑上去看了看这勉强可以称作汤的东西,有些反胃。
可他转念一想,喝了大不了拉肚子,万一有用呢,毕竟已经有先例了。于是王逍遥一手捏着鼻子,一手端起小锅,嘴里喊一声“储存”后一口气将这汤一饮而尽。
那汤刚入肚子,王逍遥只觉得肚里一阵翻滚,似乎是不适应“遭了,不会真拉肚子吧?太坑了!”
他刚说完,要拉肚子的感觉就没有了,脑子里出现一个个画面,像电影般播放,每一帧都清楚到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