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盛夏,蛇纹石河东岸平原,铁脊山脉南部。

    平原上响起一阵沉闷的轰隆声,砂石随之剧烈震颤,一大片黑点从地平线上冒了出来,由远及近,尘土飞扬。

    这是从南方费罗尼草原迁徙而来的蛮族。

    千军万马在奔腾,声势骇人。

    马背上的骑士一个个腰悬角弓,背负战刀,是典型的蛮族精骑装扮。只是此刻,他们人人身上都带着伤,显然在不久前经历过一场血战。

    蛮族与诺克萨斯的战火已经蔓延到了这里!

    “他奶奶的马腿,看来诺狗这次是动真格了!”巴克鲁吐了一口唾沫,暴躁的咒骂着。

    他身后的骑士一个个噤若寒蝉,不敢接话。

    只有他半个马身后的一个少年骑士突然接话:“再往北,快马走十天,就到冰原了。”

    这少年骑士叫泰达米尔,是巴克鲁之子。

    北地冰原弗雷尔卓德,贫瘠苦寒。对于世代靠游牧为生的蛮人而言,冰原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去处。

    “也不知道曼多王下一步有什么指示?”有蛮族骑士忧虑的说道。

    “没有别的选择了,只能一路往北,进入冰原。”有人回应。

    与诺军数次作战,均不利,诺克萨斯依托蛇纹石河构筑的南部防线固若金汤,蛮人不擅长攻坚,几次强攻不仅寸功未立,反而伤亡惨重,被诺军一步步蚕食活动空间,不得不一次次往北迁徙。

    而迁往北地冰原弗雷尔卓德则是万不得已的最后之选。

    巴克鲁冷哼一声:“好了,你们不要再说了,曼多王自然有安排。”

    说完,他转头朝泰达米尔吩咐道:“可能待会还会接战,你和你格桑叔叔跟紧我左右。”

    泰达米尔点点头,神情并不紧张。事实上,他从十二岁就已经开始随军作战,论作战的经验和勇猛,比之一般的部族精锐有过之而无不及。

    前方的阵列传来一阵低沉的号角声,这是蛮王曼多聚拢麾下部落召开王帐会议的号令。

    蛮族十八大部落,在常年的战争中,已经只剩下十个。巴克鲁统帅的蛮武部落仅剩百余骑,但他个人实力强劲,在整个蛮族中威望不小,且蛮武部的战士向来骁勇,堪称各大部落之最,所以巴克鲁依然有资格参与王帐议会。

    巴克鲁立刻指挥着麾下汇入大军之中,然后驱马觐见蛮王。

    只有每次紧急军情,蛮王才会召开王帐会议。这一次召集开会议,应该是有重大的决策。

    不多时,巴克鲁回来了,脸色出奇的沉重。

    他并没有向族人叙说曼多王的新决策,只是简短的说了四个字:“向北接战。”

    虽然只是四个字,却包含了一段复杂的信息。诺克萨斯的追兵在南方,要向北接战,就说明,在北边也有敌人。

    这就意味着,他们已经陷入了包围。

    万人骑军调整阵列开始平缓向前推进。

    不久,北方的地平线上显出敌人的踪迹,军列一阵骚动。

    “是怒羊骑兵!”

    “他奶奶的马腿,山岭牧人居然投靠诺狗!”

    蛮族骑士中传来一阵咒骂。

    山岭牧人是生活在铁脊山脉上的野蛮人种,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依靠放牧怒羊和劫掠山脉附近城镇过活,有时也会扫荡蛇纹石河东岸这片平原上的行商,被大陆上的人们称之为“山脉害虫”。

    连绵的铁脊山脉中,大约生活着数十万的山岭牧人。庞大的数量和复杂的生存环境,使得他们成为大陆上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看眼前怒羊骑兵的数量,虽然谈不上倾巢而出,却也明显在人数上有压倒性的优势。显然,他们已经和诺克萨斯达成了一致。

    诺克萨斯向来蔑视异族,智慧过人的约德尔人被他们视为侏儒,不得入境;而勇武彪悍的兽人,在他们的眼中也不过牲畜。山岭牧人既无约德尔人之智,也无兽人之勇,却竟然能和诺克萨斯达成联合,这实在是奇怪至极。

    “列阵,准备冲锋!”巴克鲁高喊道。

    所有蛮武部落的骑士立即整顿武备,做好冲锋准备。

    蛮人的战马都是费罗尼黑马种,身材高大,力量强劲,耐力也不俗,被大陆人视为宝马,所以蛮人虽然粗俗,大陆各国却不敢小看,因为他们是大陆最为可怕的骑兵之一。

    费罗尼草原原本是蛮人的故乡,二十多年前,诺克萨斯对平原展开侵略,迫使蛮族北迁。

    诺克萨斯入侵费罗尼,很大意义上就是为了占领那块天然的马场组建精锐骑兵,以实现它称霸大陆的目的。

    只是谁也没想到,这场蛮族与诺克萨斯的战争,竟然持续了二十年之久。

    一名扛着狼旗的蛮人在军列中飞驰过去,经过蛮武部落时,他高声喊道:“曼多王令,全军出击,务必突破敌阵,向北撤离。”

    传令官话音落地,军列最前排的蛮骑已经发动,大地传来轰隆的巨响。

    “为了部族的荣耀,给我冲!”巴克鲁挥舞战刀,高呼着鼓舞士气。

    “为了部族!”

    蛮武部落一百多骑,一百多支战矛、战刀高举,冲入敌阵。

    巴克鲁一马当先,第一个与山岭牧人短兵相接,坐骑与怒羊错身的一刹那,他那重达一百八十七斤的战刀闪电般将对手拦腰斩杀,顿时鲜血飞溅。

    泰达米尔策马紧跟在他身后,将马囊中的投枪投射出去,射杀那些迎面冲过来的怒羊骑兵。

    一名冲在最前排的怒羊骑兵,连人带坐骑被洞穿,钉在地上,血如井喷,后面的怒羊冲锋不停,那骑兵刹那间被碾成肉酱。

    与泰达米尔并列奔驰的格桑狂舞着战矛,好几次将敌人的狼牙棒、石锥和飞箭打飞,护住巴克鲁的侧翼。

    耳边是震天动地的喊杀声,到处都是飞溅的鲜血和残肢,巴克鲁无暇顾及其他,他经验老道,知道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挡下敌人的冲击,然后不顾一切的往前冲。

    个体的力量再强,在战争面前,都显得十分的微不足道。

    泰达米尔投射完马囊中的所有投枪,一名山岭人趁机将长矛刺向他的心窝。

    他侧身躲过攻击,反手拔出战刀,将敌手拦腰斩断。

    那人表情惊愕,显是没有预料到对手的出手速度这么快。

    但已经迟了,他胸膛以上的身体抛飞而起,下半身犹在抽搐,鲜血泉涌,让四周的同伴惊叫不已。

    泰达米尔战刀和巴克鲁一个样式,只是重量不及,只有八十来斤,这是巴克鲁为他量身定做。他从小就继承了父亲的惊人神力,身手却比父亲更加简练果决。

    厮杀进入白热化,巴克鲁感觉前方的阻力变得越来越大,胯下的黑马冲锋速度锐减。

    他心中焦急,手上的战刀挥舞得更加卖力,很多山岭牧人不是被刀锋斩杀,而是被他回旋的刀背撞上,生生砸死。

    骑兵作战的优势就在于冲击力,冲锋一旦被拦下来,被人拉下坐骑,那就很难在战场上活下来。

    山岭牧人虽然是以怒羊骑兵迎战,但他们毕竟在山脉生活,不是蛮人这样的天生骑士,训练出来的怒羊坐骑也有限,所以还有很大一批是步战。

    怒羊骑兵的数量少,只堪堪挡住蛮骑一刻钟,就溃散开去。

    此时蛮骑正在与山岭牧人的步兵厮杀。

    如果是平时,骑兵对战步兵,那是绝对可以碾压而过,但是今天不一样,三个小时之前蛮骑与诺军血战过一场,为了摆脱诺军追击一路狂奔,早已经人困马乏,眼看马速要缓下来了。

    巴克鲁的心中也越发焦急,泰达米尔突然呼喊:“往左!”

    巴克鲁心中一动,拨动马头,以半弧形往前冲锋。

    这样的冲锋方式大大增加了坐骑的活动空间,马速骤然提起。

    泰达米尔和格桑与他形成严密的攻守同盟,几名妄图阻拦住他们前进的山岭牧人都被斩于马下。

    接二连三冲散几波山岭人,不少蛮骑注意到他们的悍勇,纷纷朝他们汇聚,短短几分钟已经聚拢不少人。

    山岭牧人无法阻挡他们的冲锋,整个阵列被彻底凿穿。

    穿越战场,马速不减,在前方环绕一圈,巴克鲁后队已经聚拢近千骑,他准备回身游击战场外围的散兵。

    正在这时,突然有人惊呼:“快看那边!”

    所有人都举目往那人指的方向看。只见南方的黑土上,一道赤色洪流奔涌入场。

    巴克鲁的脸色顿时大变,诺克萨斯的追兵赶到了。

    蛮王显然也发现了诺克萨斯的军队,他开始组织强袭军冲击山岭牧人的围困,但几次的冲击都被山岭牧人强行拦截回来,使得垓心的蛮骑开始变得急躁。

    巴克鲁见状,当机立断再次回军,冲杀进山岭牧人的军阵。

    凿穿敌阵的蛮骑不止巴克鲁他们,还有其他几个部落,合计有数千骑。

    这股力量不容小觑,山岭人虽然早就有所防备,被这数千蛮骑一阵冲锋,阵列也不免骚动起来。

    千余蛮骑如同一柄利剑,在山岭牧人后方防线一路冲杀。蛮王曼多也发现他们这股力量,趁机指挥麾下再次冲击包围圈。

    眼见山岭牧人再也无法抵挡,蛮人胜利在望之时,蛮族主力后军突然一阵动荡,诺克萨斯的骑兵加入战团。

    经历血战的蛮骑早已经人马疲惫,速度大大降低,被诺军铁骑轻松追上。怒羊骑兵知道不是蛮骑的敌手,此时不敢正面迎敌,只在四面袭扰,将蛮骑围困住,让赶上的诺军进去厮杀。

    泰达米尔眼见情况不对,提醒道:“父亲,我们不能再深入了,否则也会被诺军包围!”

    巴克鲁扫了一眼周围形势,心中已经凉了一截。

    诺克萨斯的追兵来得太快,曼多王彻底陷入了山岭牧人与诺军的重围之中,想要再重开一条口子,仅凭他手上的人手,基本不可能。

    正在巴克鲁举棋不定的时候,战团中央传来一阵苍凉的号角,这是撤退的命令。

    曼多王命令各部落自行突围。

    巴克鲁眼神一变,当机立断改变命令:“掉头,往冰原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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