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之外,西有漠海。
西域不似中土平原坦荡,而是一片无垠的大漠,被中原人称为“漠海”。
漠海的金沙,一直铺到天边。沙丘耸立,跟随烈风变换着姿态。
漠海虽然环境相对恶劣,但大小国度都在上面建立起来。这里的人们深爱这里的土地,享受阳光的炙热。
因为漠海已经不属于中原地界,许多招惹江湖麻烦的人就会躲避到此,远离中原纷争。
如果有人想在漠海找到自己的仇家并取走他的性命,那么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人,一个穿着一身红衣的男人重戈。
“漠海重戈人莫见,穿云落雪鬼神愁。”
重戈本是中原人士,后浪迹漠海,做起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生意”。
所谓生意,就是杀人买卖。要价高、成事快。重戈的生意招牌就是“好货不便宜。”
只要钱给的足够,重戈不会在乎为谁杀人,杀什么人。几年过来,从未失手。
一把穿云剑,纵横漠海,未遇敌手。
重戈的杀招名叫“穿云落雪”。大漠之上整日烈日,重戈的穿云剑就如同下一场大雪一样,令人胆寒。
来到漠海躲避事端的人们都在说着一句话:“莫遇重戈。”
……
大漠待久了,重戈想换个环境,同时拓展一下自己的经营范围。
于是他来到了中原。
谁想到,中原人们大多数连他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初到中原就发生了一件事,让他大跌眼镜。
走在路上,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小哥。小哥也是火气大,得理不饶人。嘴上就开始抱怨起来。
小哥愤怒呵斥道:“喂,你谁啊?长不长眼睛。”
“重戈。”漠海里面听到这两个字,没有一个人不吓得打哆嗦。本来想说出名字震慑一下这个人。
小哥怒气冲冲给了一个白眼儿:“重哥?占便宜啊,你是谁哥啊?真不要脸!”
重戈对这小哥的反应吃了一惊!漠海待久了,谁这样和自己说话还真不适应。
不要说自己的名字能震慑江湖中人了,就连大街上的小哥都不屑一顾。
这可怎么办。
中原做生意,别人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就更不了解自己这一身杀人的功夫了。那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漠海造就的名声,在这中原一点儿也不起作用。这就好像本来一个秀才都考上了状元,登上了顶峰。反过来却让他去学绣花。那这秀才绣花的手艺怎能和他当状元的名气相提并论。
必须想个办法,能让人们知道自己这号人,并且了解自己的武功造诣。
怎样能以最快的速度闯出名气呢?
重戈左思右想,一个妙招涌上心头挑战常十三。
中原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常十三是天下第一。
如果有人主动上门挑战常十三,那一定会成为江湖上的大事。
重戈虽然是漠海第一,但是对决中原第一的常十三,自己心中也没底。毕竟常十三名声这么响,武功绝对是中原的巅峰。
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
打得过,自然是最好不过。自己会成为下一个中原第一。
打不过,能和常十三走上几十招,他重戈的名气也会远扬。中原能成和常十三走几十招的人恐怕并不多见,足够让人们记住重戈这个名字了。
有了名气,自然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生意找上门。
听闻天云山派舵主姬宏大婚,这个时候去找常十三过招,天赐良机啊。
……
……
重戈从屋顶飞下,落在了大堂之前。
大堂众人起身走出,只有常十三还坐在椅子上未动。众人见来人一袭红衣,手中执剑。
“你是……”苍意远早就听闻,漠海有一位武功高绝的高手,总是穿着一身红衣,眼前这人打眼一看就不是个普通江湖人士。
“在下重戈,漠海重戈。”重戈双臂交叉抱在胸前,侧身而立。
众人倒是没什么惊异,因为中原并没有几个人知道重戈的名声。
天云山派的几位舵主瞪大了双眼,仔细看着这人。这几位可是对重戈这个名字有耳闻的。
他就是漠海令人闻风丧胆的红衣重戈!
中原并没有人与他交过手,谁不知道他的武功到底在什么境界。几位舵主只是听过他的事迹,杀人快手,从不失手。
“你来干什么?”萧近问道。
“我来自然不是喝喜酒的。”重戈说道。他眼神一转,盯向大堂里面的人:“屋中可是常十三?”
重戈目标明确,此来就是奔着常十三来的。
重戈提高嗓音:“常帮主,我此来想找你切磋切磋。可否出来相见?”
他心中早就盘算好,此时分舵这么多人,这时候找常十三比试的话,不仅常十三不好回绝,而且众人也可做个见证。
常十三仍然没有站起身来。沉得住气这是作为帮主的他一贯做派。
重戈心想,不会吧,这都能拒绝吗?这可是满院子的人,常十三就真能坐得住不应战吗?
“常帮主,重戈只是想讨教一番。你若败了,中原的第一我来当。我若是败了,帮你杀掉三个人。如何?”
这还真是一个商人的头脑。这番话更像是一场交易。同样也符合一个杀手的气质,就连落败也是帮别人杀人。
少安挽起胳膊:“口气还真是不小。天下第一,你当得起吗?”
“再者说,你要是败了,就是不如我们帮主喽。那我们帮主想杀的人自己动手就解决了,还用得着你吗?”子明这话,说的真是在情在理啊。这买卖,重戈是稳赚不赔。
重戈一想,似乎是有点……就这样吧,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常十三快点儿出手!给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我不想和你们废话,常十三,你再不出来,我可就出手了。”重戈心中有些等不及了。
“好啊,让我先来和你过过招。”子明话音还未落下,残阳剑已然出鞘。
凌厉的剑锋直冲向重戈,一个躲闪,穿云剑呼啸而出
西域不似中土平原坦荡,而是一片无垠的大漠,被中原人称为“漠海”。
漠海的金沙,一直铺到天边。沙丘耸立,跟随烈风变换着姿态。
漠海虽然环境相对恶劣,但大小国度都在上面建立起来。这里的人们深爱这里的土地,享受阳光的炙热。
因为漠海已经不属于中原地界,许多招惹江湖麻烦的人就会躲避到此,远离中原纷争。
如果有人想在漠海找到自己的仇家并取走他的性命,那么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人,一个穿着一身红衣的男人重戈。
“漠海重戈人莫见,穿云落雪鬼神愁。”
重戈本是中原人士,后浪迹漠海,做起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生意”。
所谓生意,就是杀人买卖。要价高、成事快。重戈的生意招牌就是“好货不便宜。”
只要钱给的足够,重戈不会在乎为谁杀人,杀什么人。几年过来,从未失手。
一把穿云剑,纵横漠海,未遇敌手。
重戈的杀招名叫“穿云落雪”。大漠之上整日烈日,重戈的穿云剑就如同下一场大雪一样,令人胆寒。
来到漠海躲避事端的人们都在说着一句话:“莫遇重戈。”
……
大漠待久了,重戈想换个环境,同时拓展一下自己的经营范围。
于是他来到了中原。
谁想到,中原人们大多数连他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初到中原就发生了一件事,让他大跌眼镜。
走在路上,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小哥。小哥也是火气大,得理不饶人。嘴上就开始抱怨起来。
小哥愤怒呵斥道:“喂,你谁啊?长不长眼睛。”
“重戈。”漠海里面听到这两个字,没有一个人不吓得打哆嗦。本来想说出名字震慑一下这个人。
小哥怒气冲冲给了一个白眼儿:“重哥?占便宜啊,你是谁哥啊?真不要脸!”
重戈对这小哥的反应吃了一惊!漠海待久了,谁这样和自己说话还真不适应。
不要说自己的名字能震慑江湖中人了,就连大街上的小哥都不屑一顾。
这可怎么办。
中原做生意,别人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就更不了解自己这一身杀人的功夫了。那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漠海造就的名声,在这中原一点儿也不起作用。这就好像本来一个秀才都考上了状元,登上了顶峰。反过来却让他去学绣花。那这秀才绣花的手艺怎能和他当状元的名气相提并论。
必须想个办法,能让人们知道自己这号人,并且了解自己的武功造诣。
怎样能以最快的速度闯出名气呢?
重戈左思右想,一个妙招涌上心头挑战常十三。
中原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常十三是天下第一。
如果有人主动上门挑战常十三,那一定会成为江湖上的大事。
重戈虽然是漠海第一,但是对决中原第一的常十三,自己心中也没底。毕竟常十三名声这么响,武功绝对是中原的巅峰。
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
打得过,自然是最好不过。自己会成为下一个中原第一。
打不过,能和常十三走上几十招,他重戈的名气也会远扬。中原能成和常十三走几十招的人恐怕并不多见,足够让人们记住重戈这个名字了。
有了名气,自然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生意找上门。
听闻天云山派舵主姬宏大婚,这个时候去找常十三过招,天赐良机啊。
……
……
重戈从屋顶飞下,落在了大堂之前。
大堂众人起身走出,只有常十三还坐在椅子上未动。众人见来人一袭红衣,手中执剑。
“你是……”苍意远早就听闻,漠海有一位武功高绝的高手,总是穿着一身红衣,眼前这人打眼一看就不是个普通江湖人士。
“在下重戈,漠海重戈。”重戈双臂交叉抱在胸前,侧身而立。
众人倒是没什么惊异,因为中原并没有几个人知道重戈的名声。
天云山派的几位舵主瞪大了双眼,仔细看着这人。这几位可是对重戈这个名字有耳闻的。
他就是漠海令人闻风丧胆的红衣重戈!
中原并没有人与他交过手,谁不知道他的武功到底在什么境界。几位舵主只是听过他的事迹,杀人快手,从不失手。
“你来干什么?”萧近问道。
“我来自然不是喝喜酒的。”重戈说道。他眼神一转,盯向大堂里面的人:“屋中可是常十三?”
重戈目标明确,此来就是奔着常十三来的。
重戈提高嗓音:“常帮主,我此来想找你切磋切磋。可否出来相见?”
他心中早就盘算好,此时分舵这么多人,这时候找常十三比试的话,不仅常十三不好回绝,而且众人也可做个见证。
常十三仍然没有站起身来。沉得住气这是作为帮主的他一贯做派。
重戈心想,不会吧,这都能拒绝吗?这可是满院子的人,常十三就真能坐得住不应战吗?
“常帮主,重戈只是想讨教一番。你若败了,中原的第一我来当。我若是败了,帮你杀掉三个人。如何?”
这还真是一个商人的头脑。这番话更像是一场交易。同样也符合一个杀手的气质,就连落败也是帮别人杀人。
少安挽起胳膊:“口气还真是不小。天下第一,你当得起吗?”
“再者说,你要是败了,就是不如我们帮主喽。那我们帮主想杀的人自己动手就解决了,还用得着你吗?”子明这话,说的真是在情在理啊。这买卖,重戈是稳赚不赔。
重戈一想,似乎是有点……就这样吧,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常十三快点儿出手!给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我不想和你们废话,常十三,你再不出来,我可就出手了。”重戈心中有些等不及了。
“好啊,让我先来和你过过招。”子明话音还未落下,残阳剑已然出鞘。
凌厉的剑锋直冲向重戈,一个躲闪,穿云剑呼啸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