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道阳光刺痛了我的神经,天蒙蒙亮,我从酒醉中醒来,头有点小小的痛。(小说文学网)睁开眼睛,没有密闭的医室,没有小宁,只有我还在昨夜的池塘边。

    此时,晨曦洒满整个大地,空空的酒杯摆在桌子上,黎叔他们大概是不敢来打搅我们彻夜喝酒,所以残局也没有人收拾。

    我竟然醉的趴在桌上睡了一宿,不过这是我到靳家之后,唯一的一次摆脱掉了白蛇缠身的噩梦。

    忽然想起了靳绍,我站起来凝望,昨夜那翡翠古椅中的男子如聊斋里的狐妖,天亮就消失。

    沾满露珠的牵牛花吐出了红蕊,我试探地喊了一声:“靳绍?”

    无人应答。

    地上是他的衣服,整齐的散落一地,我并不是一个故意要去看男子贴身衣服的花痴,虽然杀人无数,但是我骨子里还是纯情小女人。我之所以挑起他的衣服看,是因为典型的职业病犯了。

    腰带没有解开,衬衫的扣子也完好无恙。那他是怎么脱下来的?我充满想象力的揣测,难道靳少爷是一条蛇,喝醉了显出原形游走了。我忍不住微微笑。又或者……富可敌国的靳绍,有着不为人知的……裸奔爱好?哈哈!

    我结束掉乱七八糟的幻想,很显然昨夜喝醉之后,佣人们将靳绍送回了房间。

    晨曦映照在荷花池上,远远眺望,波光粼粼非常美丽。池边一排三米高的小瀑布正在不断倾泻着碧水,几只海鸥在水面盘旋,宛若仙境。我伸了下懒腰,缓缓向池塘走去。

    看着千层万层的荷叶,我忽然捂住了惊讶张开的嘴,一枝青翠欲滴的荷叶下,娇艳的容颜如花般在水底绽放,白皙的肌肤比新生的藕还要鲜嫩,还有那恰到好处的性感腹肌啊!

    靳绍正静静地沉在水底浑然不知自己已成为了这世上最大的诱惑。

    雪一般的肌肤,俊美的容颜,神秘莫测的气质,他多像是坠入碧水中的蛇妖啊。

    猛然清醒,我转过身去,拉起摇椅上的大浴巾,扑通一声就跳了进去。

    夏天的蝉儿轻轻的鸣叫。

    我把他拖上了岸边,探了下还有呼吸,应该是刚刚才掉进水里。“你倒是醒醒啊!别逼我给你做人工呼吸啊!”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脸蛋,第一次触到那样奇异的肌肤,那么的冰凉滑腻。相比之下,我等凡人都是用泥巴随便甩出来,唯独这人是女娲娘娘用寒冰雪莲的花瓣做出来的。

    他清醒的时候神秘得令人窒息,可沉睡时却又无邪的像一个婴孩。女人天生的怜悯与慈爱,是无法拒绝那种单纯的甜美,我忍不住轻轻抚摸他潮湿的头发。

    昨天的彻夜交谈,让我了解到他胸膛里那颗深情纯粹的心。我为他深深惋惜,可杀手就是机器,不可以夹杂任何乱七八糟的情感。一旦违反了职业道德,我将会失去宝贵的生命。而爱情,也必须是专一的,任何的二心三意都会让来之不易的幸福付诸流水。

    我撩开长裙,抚摸过大腿上绑着的黑色枪夹,从中取出精致的消音手枪,准确无误的对准了他跳动的心脏。

    如果我说,杀手也有信仰,你们信吗?向别人的心上用力的开上一枪,为人类的生命做一个最绚丽的终结。这就是——我一直以为的信仰。

    可靳绍就像是一条引人蠢蠢欲动的**之蛇,让我在某个瞬间险些放弃了信念。我第一次对这样的信仰产生了怀疑,生命最终都将会化为泥土,可为什么要以如此悲伤的方式?

    我不得不亲手毁灭这世间仅有的一个的男子。无论是艳绝天地的容颜,还是一诺倾情的誓言,他都是世间罕见的珍宝,让人为他深深惋惜。我曾写过种种悲剧,可没有一样能比眼前的现实更加令人惋惜。

    扣动扳机后。

    鲜血如蔷薇般在那雪白肌肤上蔓延盛开。

    我不忍再看,迅速的离开,然后回到了靳绍的寝院,将那把狙击枪拆开,装进了包里带走。

    按照提前制定好的路线,我以最快的速度撤离了这座美丽的宅院。

    站在那扇古色古香的大门口,我最后望了一眼神秘古老的靳宅,脑海里想起沙滩边的欢迎派对,想起傲娇爱美的乔生,想起沉默稳重的南阳,想起这里的每一个面孔。

    还有七夕出现在十字镜中的那张染雨容颜,那天天刚下过大雨,墓园石板上刻着一行忧伤的字:在我心上,用力的开一枪。现在看来,他似乎一早就知道这样的命运。

    忽然明白,许多相遇只是做梦,醒了就不在了;很多人只是擦肩,转过身便不会再见。

    我给了自己一秒钟的时间,去好好留恋眼前的这一切,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如果你必须离开一个你曾经住过快乐过的地方,一定要决绝的离开,永远不回头。

    否则,留下来的只会有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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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都上海。

    每个城市,每个夜晚,都有自己的色彩。我走在上海的2号线,看着地铁里的人来人往,这一刻忽然觉得上海是藏青色的,是被人们那些无处可藏,又无法宣泄的寂寞,渲染成的颜色。

    人们说,一座城市令人念念不忘,大抵是因为,那里有深爱的人,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山林和老街,不想回到城市的空调房里。可是为了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人,我抛弃一切来到了上海,来到他的身边。只盼着,从此就是安稳幸福的一生一世。

    三十一岁,正是一个男人事业成功,气质醇厚的最好时光。他有着温柔醉人的眼神,一张英俊的面庞,还有完美的身材,他苛求完美,总是穿着熨烫的一丝褶皱都没有的西装,还有修剪地很好看的发型。

    毫无疑问,管毅是属于这个城市的,他和魔都一样,迷人而又让人难以驾驭。他每天都很忙,也不知道现在的都市里为何会有那么多内心痛苦的人,这间心理治疗室每天都门庭若市,约满了病人。

    在管毅的私人办公室里,橱窗里摆设了各种奖杯,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男人,也对自己要求很苛刻,不论是在学术研究上,还是在自己的仪容仪表,他都随时随地维持在最完美的状态上。

    我轻轻抚过他身上轻薄的蓝色衬衫时,能感觉到衣衫下肌肉的力量。男人,若太年轻,会少了能降服你的魅力,太老,又失去了迷人的活力。而管毅,正处于男人最完美的阶段。

    他永远都不会让别人有机会捕捉到他的一丝倦意。就连这一件简单的蓝衬衫,钟点工阿姨要花上三个小时精心熨烫,因为他不允许有任何一丝的不完美。

    管毅与我青梅竹马,他的温存如细雨般渗入我的生命,尽管他对我宠溺到极限了,但是我心里清楚,其实,在他那苛求完美的人生中,唯一的瑕疵,是找了一个我这样普通的女朋友。

    依我的条件,单凭无父无母这一条,就足够被男方家庭拒之门外了。再加上低学历,没有正式工作,种种都意味着难以嫁进好人家的大门。

    唯一能拼的是,这张年轻的脸长得还凑合,可在这个迷离的城市里,漂亮的女人太多太多了,她们都趁着年轻成打成打的待价而沽,美丽变得越来越廉价了。

    我帮他打领结的时候,手指不小心拂过一只金光闪闪的袖珍怀表,它的光芒灼伤了我的眼睛。

    我忽然想起了那个下雨的夜晚,当我推开门,看到他落寞坐在窗前,手心里握着它,像是握着今生至爱。

    当时他眼神似海,却不为我而蓝。

    我不知道能让管毅放弃整个森林,而选择我的原因是什么。这么多年了,他对我没有理由的无私付出,可我总是像隔了一层雾一样的看他。

    抓不住也握不稳。

    大概管毅不想让我继续盯着那块怀表,于是微笑着说,“若瑄,你不是一直都不愿意离开老街吗?这次怎么愿意来上海了。”

    我说:“老街,有我成长的记忆。而上海,却有我深爱的人。管毅,这块怀表似乎对你特别重要,能告诉我那里面的照片是谁吗?我也很想为你排忧解难。”

    他抚摸了下我的头发,在我耳边轻轻说:“乖。别胡思乱想了。它只是一块普通的怀表,没有什么照片。”

    我微笑一下,不再提这个话题了。

    他说什么便是什么,我一向都很听话。我的智商没有问题,当然知道,这世上大多数的话,都是骗子说与傻子听。

    曾经我一直都想要寻找那个答案,可那个答案,我到底能不能承受?

    人们总是习惯于寻找那些我们根本就无法承受的东西。直到我发现我根本没有勇气去面对那个答案,所以我不再选择,而是选择了装聋作哑,做一个爱情中的傻子。

    即使心里再怎么翻江倒海,表面上也不能让他看出来。

    爱人如己还不够,我多想为他撑起一把雨伞,然而他情愿生活在水里。

    我从包里拿出一本书,“这是有关心理医学上的书,应该对你的工作很有帮助,有时间你一定要看看。”

    他看了一眼封面,奇怪的说:“可这明明是一本绘本啊。”

    我没有说话,把书塞到他的怀里,然后就落荒而逃。

    在那本书有一页纸被折起来了,那页纸上只印刷了一句话,canyoumarryme?

    他是一个情商极高的男人,我无需说破,他自会明白我想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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