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中的危险有很多,和少数能够威胁到人类生命的野兽相比,人才是最可怕的。
不管是流浪者,赏金猎人,还是各个城主的军队,再加上大大小小的强盗团伙,不管遇到哪一方面,对于张杰这样的普通流浪者来说都是极为危险的。
至于野兽,其实倒不用太过于担心,在人类活动的范围内真正危险的动物早就被吃到快绝迹了,不管什么时候,人类永远都是最危险的生物,永远处于食物链的最顶层。
据说几百年前荒野中出现过很多极为危险的野兽,强大的甚至几十个人都打不过,但自从义体技术问世之后,这些野兽很快就迅速消失殆尽,少部分成为角斗场中供人观赏的斗兽,剩下的则沦为权力阶层餐桌上的食物。
两个身影一前一后行走在荒野中,张杰的速度明显放慢了一些,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小女孩的坚强让他想起了曾经的自己,所以才不希望看着她独自死去。
但他也并没有对小女孩说什么,承诺过于昂贵,他开不了这个口,更不愿意承担这份责任。
小女孩似乎也感受到了张杰的心理,跟的越发近了,两人之间隔了不到十米的距离,向西北方向走去。
太阳落山之前,两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普吉城。
张杰今天一整天都在考虑小女孩该怎么处理,按照他的本意自然是不管不顾,她能不能活下去就看自己的运气,但既然已经心软了,还是得想办法安置她,总不能一直让她跟着自己。
所以他才会改变方向,来到距离最近的这座城市。
普吉城位于红山姆势力的南端,距离边境不远,肩负着守卫领土的职责,这个世界已经很多年没有爆发过大规模的战争了,所以比起荒野来说城里还是安全了不少,之前屠杀小女孩村子的那群人是往东走的,肯定不会在这里碰上,所以在张杰看来这是安置小女孩的好地方。
这座城市大概有三十万人口,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人口是除了水以外最重要的资源,因此,对于这种规模的城市,不管统治者是谁都不会过于苛刻,所以这儿的人生活的虽然清苦但也不至于没饭吃。
天快黑了,但普吉的街道上依然人来人往,刚刚结束了一天工作的人们有的正往回家走,有的则是三五成群的在路边赌钱,因此看起来相当热闹。
张杰自然有一套红山姆颁发的身份证明,小女孩也很是懂事,快走进镇子的时候就跟在了张杰的身边,卫兵只是随便扫了一眼就让他们进了,一句话也没有多问。
毕竟,像普吉城这样的地方都会有军队驻扎,除非是脑子出了问题,不然很少会有人敢在这里闹事。
张杰已经来过很多次,他熟练的在城中的巷子里左拐右拐,很快就来到一家名为流浪者的酒吧。
几乎每个地方都会有这种地方,在这里你可以买到各种武器装备,也可以购买消息,接一些悬赏任务,也可以出售自己想卖的东西,可以说是什么服务都能够满足。
最重要的是可以买到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淡水。
当然,所谓的购买其实大多数情况都是以物易物,这个世界是有货币的,几大势力早就联合发布了共同认可的纸币,但对于平民来说根本没有意义。
在城里,一天辛苦的工作下来赚的钱不过刚够一天的食物而已,唯一的好处就是能够免费获得管理者配给的淡水,而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像张杰一样宁可在荒野中流浪也不愿意在城中生活的人,完全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种生活跟奴隶毫无差别。
可大多数人都已经麻木了,他们早已习惯了这种配给制,至少不会饿死或者渴死,而且还能把自己分配到的淡水兑换成啤酒,虽然很多人的经济状况都处于负数的状态,但只要听话便可以安全的生存下去,不必在荒野上用命去换食物。
这儿的老板叫吉姆,大胡子,有一只深红色的义眼,看起来有些凶悍,据说他当年是一个优秀的赏金猎人,在一次任务中失去了一只眼睛,后来攒够钱了就退休开了这间酒吧,靠着一辈子积攒的人脉也混的风生水起,算是普吉尔的地头蛇之一。
张杰跟他也算是熟人了,这个世界的物资极为缺乏,很多东西荒野上根本找不到,只能在城里才能弄到,作为红山姆势力南部最大的城市,张杰之前在这里买卖过几次东西,知道他也做人口贩卖的生意,而且信用很不错。
见到张杰,吉姆热情的打了个招呼,主动端上来一大杯啤酒,这种啤酒虽然也属于低级货,但比外面卖的那种最便宜的劣质啤酒口感强了不少,好歹有点麦芽味。
“这次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吉姆脸上的笑容虽然有点诡异但也算真诚,像张杰这种流浪者他向来很欢迎,这类人经常能弄到些少见的东西。
张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金属小盒放在了吧台上,吉姆的眼神一下子亮了。
这个盒子虽然看起来有些陈旧,但一看做工就非常精细,能够被装进这种盒子里的肯定不会是便宜货。
他小心的打开盒子,果然,里面的丝绒衬布上摆着一颗指头大小的红色宝石,虽然酒吧的光线不好,但看起来依然在闪闪发光。
“好东西!”吉姆从吧台下拿出一副眼镜戴上,将红宝石翻来覆去的仔细观察了一番,确定没有什么暗伤,然后才将它放回盒子里,向张杰问道:“干净吗?”
张杰点点头:“非常干净!”
所谓干不干净指的是东西的来源,普通的东西倒是无所谓,像这种宝石就不一样了,如果来源不干净的话出手可能会惹来麻烦,这样的话就卖不出好价格了。
这种东西的来源无非就是两种,要么偷要么抢,否则根本不可能到张杰这种人手里,不管是偷来的还是抢来的,这种东西很少有彻底干净的,因为原来的主人一定会寻找它的下落,除非他们已经死了。
“太好了,这年头想找到干净的宝石太难了。”吉姆对张杰的回答没有任何怀疑,毕竟谁都知道作为流浪者来说得罪他这种人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张杰显然不会这么傻。
他略想了想,给出了自己的报价:“两千,怎么样?”
张杰知道这颗宝石的价值远远不只两千,吉姆倒手卖给那些大人物至少能卖出五千以上,但毕竟吉姆这种人吃的就是这碗饭,对于流浪者来说两千确实不算少了。
所以他并没有讨价还价,将吉姆递来的一摞纸币仔细数了一遍后装好,说道:“我想给这个孩子找个好人家收养她。”
他特意在收养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不管是流浪者,赏金猎人,还是各个城主的军队,再加上大大小小的强盗团伙,不管遇到哪一方面,对于张杰这样的普通流浪者来说都是极为危险的。
至于野兽,其实倒不用太过于担心,在人类活动的范围内真正危险的动物早就被吃到快绝迹了,不管什么时候,人类永远都是最危险的生物,永远处于食物链的最顶层。
据说几百年前荒野中出现过很多极为危险的野兽,强大的甚至几十个人都打不过,但自从义体技术问世之后,这些野兽很快就迅速消失殆尽,少部分成为角斗场中供人观赏的斗兽,剩下的则沦为权力阶层餐桌上的食物。
两个身影一前一后行走在荒野中,张杰的速度明显放慢了一些,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或许是小女孩的坚强让他想起了曾经的自己,所以才不希望看着她独自死去。
但他也并没有对小女孩说什么,承诺过于昂贵,他开不了这个口,更不愿意承担这份责任。
小女孩似乎也感受到了张杰的心理,跟的越发近了,两人之间隔了不到十米的距离,向西北方向走去。
太阳落山之前,两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普吉城。
张杰今天一整天都在考虑小女孩该怎么处理,按照他的本意自然是不管不顾,她能不能活下去就看自己的运气,但既然已经心软了,还是得想办法安置她,总不能一直让她跟着自己。
所以他才会改变方向,来到距离最近的这座城市。
普吉城位于红山姆势力的南端,距离边境不远,肩负着守卫领土的职责,这个世界已经很多年没有爆发过大规模的战争了,所以比起荒野来说城里还是安全了不少,之前屠杀小女孩村子的那群人是往东走的,肯定不会在这里碰上,所以在张杰看来这是安置小女孩的好地方。
这座城市大概有三十万人口,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人口是除了水以外最重要的资源,因此,对于这种规模的城市,不管统治者是谁都不会过于苛刻,所以这儿的人生活的虽然清苦但也不至于没饭吃。
天快黑了,但普吉的街道上依然人来人往,刚刚结束了一天工作的人们有的正往回家走,有的则是三五成群的在路边赌钱,因此看起来相当热闹。
张杰自然有一套红山姆颁发的身份证明,小女孩也很是懂事,快走进镇子的时候就跟在了张杰的身边,卫兵只是随便扫了一眼就让他们进了,一句话也没有多问。
毕竟,像普吉城这样的地方都会有军队驻扎,除非是脑子出了问题,不然很少会有人敢在这里闹事。
张杰已经来过很多次,他熟练的在城中的巷子里左拐右拐,很快就来到一家名为流浪者的酒吧。
几乎每个地方都会有这种地方,在这里你可以买到各种武器装备,也可以购买消息,接一些悬赏任务,也可以出售自己想卖的东西,可以说是什么服务都能够满足。
最重要的是可以买到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淡水。
当然,所谓的购买其实大多数情况都是以物易物,这个世界是有货币的,几大势力早就联合发布了共同认可的纸币,但对于平民来说根本没有意义。
在城里,一天辛苦的工作下来赚的钱不过刚够一天的食物而已,唯一的好处就是能够免费获得管理者配给的淡水,而之所以会有那么多像张杰一样宁可在荒野中流浪也不愿意在城中生活的人,完全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种生活跟奴隶毫无差别。
可大多数人都已经麻木了,他们早已习惯了这种配给制,至少不会饿死或者渴死,而且还能把自己分配到的淡水兑换成啤酒,虽然很多人的经济状况都处于负数的状态,但只要听话便可以安全的生存下去,不必在荒野上用命去换食物。
这儿的老板叫吉姆,大胡子,有一只深红色的义眼,看起来有些凶悍,据说他当年是一个优秀的赏金猎人,在一次任务中失去了一只眼睛,后来攒够钱了就退休开了这间酒吧,靠着一辈子积攒的人脉也混的风生水起,算是普吉尔的地头蛇之一。
张杰跟他也算是熟人了,这个世界的物资极为缺乏,很多东西荒野上根本找不到,只能在城里才能弄到,作为红山姆势力南部最大的城市,张杰之前在这里买卖过几次东西,知道他也做人口贩卖的生意,而且信用很不错。
见到张杰,吉姆热情的打了个招呼,主动端上来一大杯啤酒,这种啤酒虽然也属于低级货,但比外面卖的那种最便宜的劣质啤酒口感强了不少,好歹有点麦芽味。
“这次带来了什么好东西?”吉姆脸上的笑容虽然有点诡异但也算真诚,像张杰这种流浪者他向来很欢迎,这类人经常能弄到些少见的东西。
张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金属小盒放在了吧台上,吉姆的眼神一下子亮了。
这个盒子虽然看起来有些陈旧,但一看做工就非常精细,能够被装进这种盒子里的肯定不会是便宜货。
他小心的打开盒子,果然,里面的丝绒衬布上摆着一颗指头大小的红色宝石,虽然酒吧的光线不好,但看起来依然在闪闪发光。
“好东西!”吉姆从吧台下拿出一副眼镜戴上,将红宝石翻来覆去的仔细观察了一番,确定没有什么暗伤,然后才将它放回盒子里,向张杰问道:“干净吗?”
张杰点点头:“非常干净!”
所谓干不干净指的是东西的来源,普通的东西倒是无所谓,像这种宝石就不一样了,如果来源不干净的话出手可能会惹来麻烦,这样的话就卖不出好价格了。
这种东西的来源无非就是两种,要么偷要么抢,否则根本不可能到张杰这种人手里,不管是偷来的还是抢来的,这种东西很少有彻底干净的,因为原来的主人一定会寻找它的下落,除非他们已经死了。
“太好了,这年头想找到干净的宝石太难了。”吉姆对张杰的回答没有任何怀疑,毕竟谁都知道作为流浪者来说得罪他这种人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张杰显然不会这么傻。
他略想了想,给出了自己的报价:“两千,怎么样?”
张杰知道这颗宝石的价值远远不只两千,吉姆倒手卖给那些大人物至少能卖出五千以上,但毕竟吉姆这种人吃的就是这碗饭,对于流浪者来说两千确实不算少了。
所以他并没有讨价还价,将吉姆递来的一摞纸币仔细数了一遍后装好,说道:“我想给这个孩子找个好人家收养她。”
他特意在收养两个字上加了重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