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嘴酒气,凑近怒放时,那个醉醺醺的家伙还响亮的打嗝。

    “啧,瞧这水灵灵的样儿……”粗糙的手肆无忌惮的在怒放的脸蛋上摸来摸去,浑浊的眼里既是酒醉,也有色醉。怒放顿时明白过来,这个半醉的家伙是借着酒性来讨便宜的,不是敏锐的觉察到了动静。

    “别碰我。”怒放淡眉紧蹙。

    “老子还偏就碰你,你能怎么样?”男人粗鲁的说话,手上的动作同样也粗鲁,揪住怒放的脸颊拧来拧去。另外两个守卫看不下去了,跑过来,小声道:“老四,别乱来!老大吩咐了这女人不许碰的!”

    “我又没把她怎么样,我摸摸不行啊?”老四恼道,粗壮的胳膊一抡,甩开拉他的那人。另一人见状,冷道:“别管他了,反正吃不了兜着走的是他!”

    酒这玩意儿,喝多了果然不会有啥好事。老四浑然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直咕哝:“你说谁吃不了兜着走?老子偏就吃了她,吃的干干净净的,看谁敢把老子怎么样!”说着,肥厚的手抓住怒放的脚踝,扯开,身体竟然就往怒放双腿之间挤。

    怒放没有挣扎,修长的腿反倒很自然的夹住了对方的腰。

    老四乐了,大笑:“哈哈,老大看走眼了,还说什么一定是没开过苞的,看她这……”

    他话没说完,就感觉一双柔软的小脚踩在他的盆骨上,隔着衣物的触觉都令他有些飘飘然,心猿意马的。他一双大手正想抚摸怒放光滑的腿,却感觉那双小脚猛的用力,他醉醺醺的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那双滑溜溜的腿又缠住他了,不过,不是夹他的腰,而是往下缠住了他的腿。

    “小心!”身后传来惊呼。

    眼前寒光一闪,他醉酒之时反应倒也算快的,倏地后退,又意识到腿被缠得紧紧的,慌忙后仰上身,这样一来立刻失去重心,“砰”的一声跌倒在笼底的木板上,脑袋重重的磕了一下。尚没来得及感觉被摔的有点晕乎,他的脖子先剧痛起来,呼吸时一丝凉风灌进来,痛得他直抽。

    老四瞪大眼睛。捂住鲜血直流地脖子。喉咙里发出呼呼地声响。他这时才看见吊在那里地怒放嘴里咬着一支沾染一丝鲜血地匕首。这个容貌楚楚可怜地少女此刻正冷漠地看着他。

    其他二人也被这突如其来地变故惊呆了。他们看见怒放踩着老四地腰、身躯往上耸起时并未反应过来。等她仰起地脸碰到捆绑地双手后。他们在昏暗中看见那道冷光才意识到。怒放地嘴里竟然叼着一把锋利地匕首!

    丝轻舞之时。老四地喉咙上已经多出一道极细地血线。

    一连串动作不仅快速。还如行云流水一般流畅。简直就是意识发动时。身体也跟着完成了动作。

    “妈地!老大是看走眼了!这娘们蛇蝎心肠。存心想杀了老四!”

    二人抽出刀。指着怒放。怒放嘴里仍然咬着匕首。一动不动。乌黑地眼睛盯着二人。

    你们随便抓人卖,又是什么心肠?我不先发制人,难道还等丧失了反抗能力之后再做无谓的抗争,或者,乞求你们能放过我?

    我试过,从前她没有放过我,你们估计也不会。

    “怎么回事?”

    商队的人早已经被老四倒到木板上发出的沉闷声响惊动。被称作老大的男人怒气冲冲的走过来,扫一眼地上的老四,有些愣。

    另外两个守卫支支吾吾的,眼色闪躲,他立刻明了。老四的德行他再清楚不过,这厮十成十是马尿灌多了,把他的话当耳边风,想占怒放的便宜。

    “他怎么样?”老大冷声问。

    旁边一人仔细察看了伤口,道:“气管割破了,还好,没伤到动脉。”

    那老大闻言一脚踢在老四的腰上,直接把他从半米高的木板踢到地上去,踢的老四乱挣扎,想喊,却出不了声。

    “把这个废物拖走!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死了也活该!”老大怒道,转向怒放,恶狠狠的看着她:“匕首吐掉!”

    见怒放不理,他一脸阴沉:“逼我动手,你那张漂亮的小嘴就保不住了!”

    怒放咬咬牙,将匕首吐到地上,刚抬起脸,脸上就被重重的抽了一个耳光,用力之大,打得她晕头转向,嘴角也渗出一丝血来。

    他隔着怒放的衣服仔细的搜了一遍,发现再没什么藏物,这才冷冷的道:“你有能耐!以后我会好好伺候你的!”说罢,转身向自己的人大声道:“都给我听清楚了!这个女人至少值十几斤黄金,谁***敢坏我的买卖,我就亲自废了他!”

    临了又看一眼怒放被缚的双手,吩咐道:“检查她的绳子。”

    怒放咬住嘴唇,有些忿忿。

    这男人,太精明了。

    那夜之后,怒放果然被特别“伺候”:每晚都被吊起,手铐脚镣齐上阵;白天前行时,其他人都被关在木笼里用马匹拖着,她却带着手铐脚镣、用铁链拴着靠小跑跟着。十天半个月后,怒放渐渐觉得体力不支,跑的时候都在踉跄,可她偏生倔强,就是不肯求饶。那老大见了暗暗吃惊,不仅因为从未见过这么固执的女孩儿,还因为怒放那不可思议的耐力——这样被折腾半个月,一个大男人只怕也要在地上爬着走了呀,那般纤细的身躯里怎么会有如此惊人的耐力的?

    他有心想把怒放收下算了,又舍不得那十几斤黄金。转念再想到老四,立刻断了那个念想——鬼知道这女人什么时候会一刀割开他的脖子?

    还是卖了的好!

    想到这里,他终于“仁慈”的大手一挥,把捆得像个粽子一样的怒放丢进了木笼,目的不言而喻,养颜。

    怒放和众人挤在一起,该吃的时候吃,该睡的时候睡,安心的恢复体力,有时遭遇脖子上缠着纱布的老四憎恨的眼神,她视而不见——反正她是珍贵“商品”,那个死色鬼也不敢把她怎么样。不过,她时常会回头去望身后的路,那时,眼中就会明显的流露出忧心忡忡。

    凭感觉,她的狗,那个据称夹着尾巴逃跑了的噢啰啰并没有走远,一直在悄悄的跟着他们。他们走它就走,他们停它也停。

    怒放不知道这只小山犬为何如此执着的跟着她,却情不自禁的为它担心,生怕它被发现、被逮住。好在,一路过来,并没有人察觉,怒放又无法叫它别跟着了,便只好由着它去,只希望它不至于笨到跟着跑进恒都就好。

    又走了几天,这批恶徒带着怒放和可怜的奴隶们终于抵达了那个传说中的罪恶之城。

    恒都,整个城池是一个以无数被无偿驱使的奴隶的血汗和白骨为根基、无处不透露出糜烂腐朽气息的罪恶魔影。它存世久远,据说最初只是一座小城堡,却随着罪恶的加深慢慢膨胀,现如今已经赫然成为一个巨大的怪物,并且,是南方所有城池中最富庶的。

    当然,这种富庶只属于城主和他的那批帮凶,对于其他人来说,他们是在死亡线上挣扎。这里,是所谓的天堂和地狱杂交后的变态产物。

    别的人都战战兢兢,仿佛嗅到了恒都浮华糜烂的表象背后特有的腐烂气息,不由自主的在想象自己不久也将融入这腐烂之中去。唯有怒放靠在木栏上,不住的转动小脑袋,好奇的四处张望。

    奢华的建筑,凌乱的布局,整个城池像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可是,大街上却挤满了衣不蔽体、干瘦如柴的人们。

    这些人,就是所谓的奴隶吗?

    她问过同样被抓来的人,奴隶是什么意思。他们给她的答案很模糊,只说,没有自由,命是买主的,要不停的劳动,还随时会被杀死,和牲口没有区别。

    来来往往经过的所谓的奴隶,每一双眼睛都是浑浊麻木的。他们,真的不像人,像行尸走肉!

    怒放迷茫起来。

    人和人之间,为什么差距这么大?

    你看那边那个躺在凉轿上的大胖子,穿着水样光泽的上好衣料,浑身上下金光闪闪,好像全天下的金子都堆在他身上,一身肥肉躺倒都起不来,还睡在那里吃水果。可抬着凉轿的八个奴隶,都是皮包骨头,走一步,腿颤一下,仿佛整个世界的重量都压在他们的肩头。

    人和人,真的有什么不同吗?

    从前,在贫穷的家乡,生活不富裕,可只要你肯努力的种地、打铁,不懒惰,肯定能吃饱穿暖,大家过着一种简单平庸的生活。她总以为天下人的生活都是这样的,即使有差异,也不过是人家顿顿能大鱼大肉,她家和邻居们偶尔才能开荤。

    现在她知道她错了。原来世上有不停的劳动,却永远吃不饱、穿不暖,随时随地会死亡的人。世上也有不劳动,却以他人的血肉为食的人。

    这些人,这些人甚至不如被她杀死、杀伤的那些匪徒。

    平民们生存是流汗,浪客们是流血,至少,他们都在付出,可这些吃人的人付出了什么?

    从入城到交易市场,不过经历了半个时辰。不长的半个时辰里,甚至不用挖掘更深层次的真相,单凭过眼的情景和城池隐约散发出的令人作呕的气息,怒放就深刻的记住了这座城池和它的罪恶,并且,毋庸置疑的厌恶它。数年后,大陆林立的较具规模的四十五座大小城池中,第一个被怒放夷为平地的,正是这座罪恶之城,恒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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