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古世纪的战争形态必须看时代与地域而定,但一般来说,在百年战争之前,战争的规模都极小,绝大部分都是领主之间的「小冲突(skirsh)」,既使是在十字军东征时,欧洲骑士也还是不喜欢列阵出击,所以十字军东征除了第一次东征正好占了回教帝国内乱的便宜,所以成功以外,其它次东征皆以惨败而回。不过欧洲重甲骑士的个人战斗力极高,所以应付农民暴动是绰绰有余的,直到具有懂得集体行动的职业佣兵兴起,这才开始末落,而火枪则是最后一推。在法国,一名骑士的合格考试之一就是身上没有任何护甲,然后空手与野猪搏斗,能够把野猪干掉的话,才能通过。
重甲骑兵身上的重甲具有极高的防护力,在火枪发明以前,少有骑士在战场大量死亡(百年战争例外,但大部份的重甲骑士并非死于英国长弓的威力,而是被匕首割断喉咙)。但重甲也是骑士的负担,虽然骑士们身著重甲可以攀墙爬竿翻跟斗(法国骑士的资格鉴定考试就包括全身穿上重甲,佩戴武器,爬过城墙),可是骑士们一旦失去战马,步行距离不会太长,尤其是在泥泞中行走时,更是倍加艰辛,结果徒然耗费体力。阿尚弧会战时的情况就是如此,结果成为法军惨败的原因之一。
不过如果认为高温会把重甲骑士们给热昏,那就错了,他们从小就得如此习惯这样的环境,而且盔甲下还有密不透风的重袍,使得衣服内因为汗水的蒸发而产生内循环,所以反而凉快(当然不是冷气机那种凉快),这个是十字军向阿拉伯人学来的办法。
骑士们的另外一项弱点就是战马,如果没有战马,纯靠步行作战,那么光是穿著重甲走路,就会把他们给累死。而战马也必须选择足够壮健的,不然无法承受重甲与骑士的体重(所以骑士们必须尽可能保持短小精悍的模样,就连赫赫有名的亨利五世,也仅身高170),因此骑士们往往会非常疼爱他们的战马,一匹好马的价格,通常可以雇请数十到一百个长弓手。所以在百年战争时,步兵就只要插下削尖的木桩,骑士们就往往会为了避免战马受伤而转身。此外,马无论是那种马,人是绝对无法说服它为了国家民族主义而去牺牲犯难万死不辞的,所以步兵们只要排成空心方阵,再把枪尖一致对外,就能够阻止战马从任何一个角度向他们冲撞过来。
但身著重甲的骑士们集体冲锋时所产生的噪音加上视觉效果,会使得面对他们的步兵们感到震憾,尤其是以训练度越低的话,越是容易因为「骑兵恐惧症」而导致崩溃。而且骑士们作战往往是两两三三的跑到步兵阵列的前面,投掷标枪后就迅速离去,英国就是在hasting会战中,因为杂种威廉的骑兵所使用的这种战术而导致步兵的斗志丧失,最后自动崩溃的结果。不过欧洲骑士除了早期的诺曼骑士以外,并没有随身系带弓箭或是标枪的习惯,甚至对这种战术毫无兴趣进行发展。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在百年战争时,亨利五世企图让长弓手骑马作战,可是结果不是很理想,因为长弓难以在马背上与疾驰中使用外,当时的长弓手只是佣兵,装备一切自备,所以马通常是给比较有钱的长弓手来代步用的,这些人比骑士们还要珍惜他们的座骑。
后期骑士的重甲已经到了连铁臂十字弓也无法贯穿的程度(姑且不算火枪),虽然这类重甲还是不少脆弱的缝隙可以被弓箭射穿,但那些地方不是人体的要害之处。因此步兵要以个人的力量来对付重甲骑士,唯一有效的武器除了匕首之外,就是『alberd」,中文翻译成「戟」是一种错误的翻译,因为戟是「勾」与「矛」的结合体,而halberd是「斧头」、「钩子」、「长矛」、和「开罐器」的结合体。使用人可以集合起来,将它做长矛使用,也可以用来和步兵或是骑兵进行单打独斗。通常步兵是用halberd把骑兵给钩下马来,然后用上面的斧头或是长得像是开罐器的部份把那位倒霉的骑士给解决掉,瑞士独立时,奥地利的盟友勃艮第公爵莽夫查理就因为如此而阵亡在halberd之下,从此瑞士佣兵的骁勇善战和善于使用halberd的声誉闻名全欧。
如果说骑士是很“个人化”的战士,那么中古时代的步兵就是十分讲究集体的了吗?那是中古世纪接近结束时是如此,之前也是很个人化的。所以战场上往往是一连串的单挑,而非兵种之间的配合,直到百年战争时,才由英国“复古”出这样的战术。也就是因为如此,中古时代的佣兵并不讲究纪律,而且他们的营养大多很差,更不用说没什么纪律与组织可言,因此他们单以个人战斗力而言,绝非骑士的对手。可是当他们懂得如何集体行动,兵种协调作战时,骑士们就发现到他们已经无法再轻视这些昔日的吴下阿蒙了。但使用的这种战术而导致步兵的斗志丧失,最后自动崩溃的结果。
既使如此,步兵的反制骑兵作战往往是被动的,必须先要料定骑兵的攻击方向,而且难以在行进中保护自己,更不用说排列防御阵形时就是防御最脆弱的时刻,而骑兵因为具有机动力,所以作战的时间与路线具有比步兵更大的弹性空间。
此外,中古时代的欧洲步兵作战方式,可以参考bravart这一片。但到了佣兵兴起时,因为成本效益与作战对象的双重主要问题,欧洲的步兵大多舍弃使用盾牌,而大量采用长矛,有钱一点的就用halberd,因为他们的主要对手是「重甲骑士」,况且长矛在近接战时,也不见得会输给拿著盾牌的刀斧手。
另外一项专门的武器就是双手剑,真正的双手剑其实不重,至少没有阿诺在电影里面用的那么夸张。它的剑身的刃只有前端较利,其他地方就算用手握著也不会割伤皮肤。所以可以挥著它砍人,也可以用来刺戳,甚至倒转过来,用剑环钩住对方的武器,或是用把手的顶端来顶击对方的脸部或是身躯。
骑士用的剑则是另外一种,较短,但十分尖锐,可以用来在疾驰时,在马背上挥砍别人,或是刺戳对方盔甲的缝隙。骑士用长矛,也就是看起来像是支大型铅笔的东东,那是用来吓人多于用来杀人用的,就算是骑士决斗时使用,也很少让人致命,唯一让我想起来的例子就是某位法国国王在与卫士练习时,不小心的让保护脸部的面罩上的眼洞撞上矛尖而致命。
骑兵最早在公元前约1000年时出现,从此骑乘马匹的军队就在战斗中担任了几个重要的角色。他们充当了侦察兵、战斗员、混战中的冲锋部队、殿后部队,并追击撒退中的敌军。骑兵可以根据装备和训练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视情况担任不同的角色。穿着少量或没有配备装甲的轻骑兵,最适合作侦察兵、战斗员和负责殿后。穿着装甲的重骑兵,最适合作为冲锋部队来打击敌军。不过,所有类型的骑兵都适合作追击之用。
中古时代的骑士都是重骑兵,依据骑士制度的守则,他们的角色应为冲击敌军、打击敌方的骑兵和步兵。武装士兵这个名词原从十三世纪起用以形容骑马和徒步作战的装甲战士,后来则专指骑士及其扈从、仕绅与专业的士兵。
骑士在战斗中占所有速度、恫吓、攻击力和高度等优势。随着中古时代的发展,骑士装备的加强更提高了这些优势。
武器
矛和后来的大型长矛是骑兵用来从事战斗的武器,适合用来刺杀徒步的敌军,尤其是投射武器部队。骑兵手持长枪向前朝敌方冲杀的阵势,可以增加恫吓敌人的效果,马匹在奔驰中的冲击力,亦能透过撞击的那一刻经矛头传送而出,令冲杀中的骑士化身为一支惊人的利箭。
历史学家们一直为马镫在骑士兴起过程中的重要性争论不休。马镫最先出现于亚洲,并在公元第八世纪时传至欧洲。有些人相信它对于骑士的兴起十分具关键性,因为它可以让骑手支撑他自己和长矛,从而透过矛头把马匹在冲锋时的全部力量传送出来。尽管这种力量加乘后所带来的优势毋庸争议,却有人认为,在马镫出现于欧洲之前,罗马时期所发展出来的高身马鞍,已经可以让骑手传送这种冲刺的力量。一幅描绘威廉在1066年征服英国的巴多斯挂毯显示,颇受尊崇的诺曼骑士在使用长矛时,主要是伸出手持的矛来作刺杀或掷出他们的矛作投射,而非端着长矛作进攻;此时,欧洲人知道马镫这种东西应至少有两个世纪了。在接下来的中古时代里,由骑士端稳长矛所作的冲刺,只是作战场面的一个缩影,这样的打法通常不是一个正确的战术。
骑士在作出首次攻击后,常常会失去手中的长枪或长矛,或是陷入混战之中。无论是那一种结果,骑士都会换上另外一种武器,多半会是他们的剑。骑兵的配剑逐渐发展成阔大而沉重的马刀,站在马镫上的骑士能够带出极大的力气将马刀挥落在敌人的头或身上。剑是骑士最为珍视的的武器,因为它们能够携带在身上,格外彰显自己的身份和个性。它们是骑士之间作肉搏战时最常用的武器。好的剑造价昂贵,能够拥有一把好剑是贵族阶层的另一种象徵。
其余几种用来博斗的武器,包括了铁锤和锤矛(由棍棒发展而来)、斧头及连枷。从事战斗的教士和充任战士的僧侣普遍拥有铁锤和锤矛,因为他们试图要遵从圣经有关流下血液的告诫,而这些锋利的武器很容易就能杀得敌人满身是血。
无论如何,骑士都不会使用任何一种投射武器。当时认为,骑士若以箭、弩箭或弹丸等在一段距离之外杀伤敌人,是一件可耻的事。只要情况允许,骑士会尽量与位阶相同的人交战,作面对面的斯杀,有时根本不出手。
盔甲
锁子甲是后来的罗马人和一些入侵的日耳曼部落(包括哥德人)所穿戴的战甲。在十三世纪人们开始使用更具防护力的铠甲以前,锁子甲一直受到中古时代欧洲贵族的欢迎,不过,当人们发现锁子甲会被箭或剑尖刺透,它的重要性即不若以往。通常在穿着锁子甲时,外面会另外罩上一种在中古时代被称作外衣的紧身短上衣,尤其是十字军东征期间更是如此,因为锁子甲会反射阳光。
头盔也是从简单的圆锥形设计,逐渐发展成大型的金属桶状,再设计成块状的造形以避开前方来箭。后来并发展出能够与身上装甲闩在一起的头盔。
一种整套重量可达六十磅的盔甲出现在十四世纪。铠甲的设计精良,让骑士可以保持令人惊讶的灵活度,穿着盔甲的骑士即使倒在地上也不会一蹶不振,因为他可以轻易地起身再战。根据文献的记载和描绘,穿着盔甲的人甚至可以作出倒立和其他轻巧的体操动作。后人在制作整套盔甲时并增加了对防御弓箭的注意,针对最易受攻击处予以强化。中古后期出现一种以雕刻铠甲精心制成的全套盔甲,这种盔甲在礼仪和炫耀上的功能多过实际上的用途。
对于骑士来说,盔甲是一项非常昂贵的负担,除了自己本身需要装备,其侍从也须全副武装。一个地位重要的领主必须为众多的骑士提供盔甲。在中古时代,制造盔甲是一项重要的商业,而使用盔甲的庞大市场也一直在增长。赢得胜仗的普通士兵,可以藉着剥光死去的骑士尸体取得大量的盔甲并出售谋利。
马匹
骑士往往为座骑的速度和体能感到特别自豪。这些马匹需要大量的训练,以裨在冲撞和混战中易受操纵。训练良好的马匹能对最小的指令作出反应,让骑士可以一手持盾一手执长矛。历史学家们经常争辩的是,骑士的跨下到底是需要笨重的马匹来背驮全副装备的骑士的重量,或是小型的马匹以利速度和灵活度的需求。
马术是精锐骑士与平民区分身份的另一种特徵。狩猎可以使马术更为熟练,也是最受贵族欢迎的休闲活动,传统的猎狐活动更是持续到今天。
在蒙古人征服别国的战争中,骑兵的作用达到了,与此相反,西欧战场上的步兵开始重新得势。大约从13世纪中叶起,中世纪的重骑兵便走上了下坡路。当时有三种经过改进的步兵兵器促使骑兵失去了优势。这三种兵器是:经过改进后效果更好、威力更大的十字弓,在英国发展进步的长弓和在瑞士人手中变得令人可怕的长矛。
此外,当时还出现了两种影响颇大的技术变化。一是由十字军将欧洲马与阿拉伯马杂交所得的马种逐渐退化了,二是锁子甲被金属片铠甲所取代。杂交良种马和锁子甲曾使重骑兵具备了高度的战术机动性,从而使之成为13世纪欧洲战场上一支所向披靡的军队。而上述两种技术变化则使重骑兵丧失了原有的战术机动性。14世纪的重骑兵,由于全身披挂着金属片铠甲,其战马也披有同样沉重的护甲,加上手执剑、盾和又长又重的长枪,因此成了一群行动迟钝笨重的废物,他们只能一股劲儿地朝前冲去,但速度又快不了,更做不到快速停顿和立即起步。这样的骑兵在遭袭击时往往很容易乱作一团。即使是披着金属护甲的马匹也不可能一点不受弓箭的伤害。一旦马匹受伤,根本无法驾驭。要是碰上比较灵活敏捷的骑兵或步兵对手,披着全副铠甲的重骑兵更是束手无策。
13世纪,长弓在英国得到了发展,它加速了当时作为优势兵种的骑兵的衰落。从爱德华一世(12721307)到亨利八世(1509-1547),这一时期内的英国君主无不果断地大力发展弓箭部队,提高弓的杀伤威力,从而使长弓这一兵器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它的威力和使用灵便的优点最终导致了十字弓的淘汰。
长弓用榆木、榛木等制成,后来主要用紫杉木制造。最好的紫杉并不产于英国,而从意大利和西班牙进口。长弓的长度为六英尺,箭长三英尺。弓身手握地方为一点五英寸宽,往两端方向逐渐变细。弓的两端用角料镶包。弓架的前部为圆形,后面是平的。长弓不仅射程是十字弓的两倍(最远达400码,有效射程接近250码),而且射箭速率要高得多(每分钟可发10至12箭)。在技术熟练的英国士兵手中,长弓的命中率大大高于十字弓。它显得更轻便、更容易掌握,适用于散兵射击或齐射。就当时来说,它是战场上最有效和用途最广的单兵武器。
长弓有一项不足之处,那就是使用长弓必须有很强的体力,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和高超的技术,为此非经常年累月的训练和实践不可。为了使青年能够致力于这种艰苦的训练,因此就连踢足球在14世纪的英国都成了不合法。
在1346年8月26日的克雷西战役中,步兵作为步、骑联合兵种战斗编队中的主要成份,无疑在战斗中重新占据了优势的地位。这次战斗中,弓箭兵是英国步兵中的关键力量,击败并重创了当时最难对付的法国骑兵。
那年7月,英王爱德华三世率部队从朴次茅斯出发,渡海抵法国北部,支援佛兰德和布列塔尼处于危急中的盟军。在大约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穿过法国西北部地区,来到欧洲低地国家(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背后,法王菲利普六世率领一支强大得多的军队紧紧追赶着。英军渡过塞纳河后,爱德华认为,这时假如需要进一步撤退到佛兰德的话,就不会遇到重大障碍,因此决定在此跟法军开战。他在克雷西-茵彭特尤村庄附近找到一块合适的战场,那里正好有一平缓的斜坡,控制着法军将要经过的路线。
英军精心地摆好了作战的阵势。其右翼部队靠近克雷赛城,有一条河流作屏障;其左翼部队仅次于瓦迪库尔特村的前方,有树林和步兵挖掘的战壕作掩护。英军分为三支分队,各队兵力大致相等。其中有两个分队并排在一起,右分队由韦尔斯王子(黑王子)率领,左分队由诺萨姆顿伯爵指挥,第三分队位于它们的后面,由爱德华国王亲率。英军总兵力约为2万。国王立于一座风车内,从那里他可以观察到整个战斗的进展情况,并向下属指挥官适时发出作战命令。
每个分队的中央是一个由大约一千名不骑马的重骑兵组成的方阵,纵深为六排,每排长二百五十码。英国骑兵多数不骑马作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出于军事作战上的需要,那就是要为弓箭兵以及从事反击的小股骑兵预备队提供一个作战机动的坚强后盾。第二是出于心理上的需要,那就是要使弓箭兵坚信他们不会被自己的骑兵丢弃不管,一定能够顶住法国骑兵的冲锋。
弓箭兵部署在每个分队侧翼的外层,按梯队形式向前排列,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互不影响集中的火力区域。位于前面的两个分队的侧翼弓箭兵恰好在英军中央的正面,会合成一个倒v字队形对准了敌人。在每个分队中央的后面是一小部分骑在马上的重骑兵预备队。如果法军突破了正面防线,预备队便可发起反击。英格兰和威尔士步兵在阵地前面起伏不平的地域挖掘了许许多多的陷坑,以阻止法军骑兵的进攻。
据估计,法军兵力接近6万,其中约有12000名重骑兵(由骑士和普通重骑兵组成),约六千名雇佣的热那亚十字弓步兵,17000名轻骑兵和25000名公社征募兵。
下午大约六点钟的时候,这支部队排成冗长的一路行进纵队,在没有任何侦察警戒的情况下,毫无准备地踏入英军作战阵地。法王菲利普竭力想让部队停止前进,并将部队集结整顿好。他把十字弓步兵拉到队伍的前面,但是那些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鲁莽骑士却无法加以控制。就这样,法军先头部队跟在热那亚步兵的后面一窝蜂地向前冲了过去。
很有纪律的热那亚雇佣十字弓步兵排成整齐的队伍,穿过谷地开始爬坡。他们在离英军阵地大约150码的地方停下来,向英军射箭,但是多数箭都没有射中目标。接着他们继续向前移动,但遭到铺天盖地而来的英军长箭的袭击。顿时,热那亚人溃不成军,退了下去。这时早已不耐烦的法军先头部队立即策马向前,他们排着乱七八糟的队形以排山倒海之势踩着热那亚人发起了冲锋。霎那间斜坡上布满了乱糟糟的披着盔甲的士兵和马匹。他们把热那亚人踩在地上,而英军的箭又雨点般地落到了他们的身上。由于法军冲得太猛,有些士兵一直冲到了英军队伍的前面,于是几分钟内便掀起了一场殊死的搏斗。法军的进攻被强大的英军骑兵分队赶了回去。
这时,法国部队依然毫无道理地一批接着一批冲进了这场可怕的混战之中,并相继被英军的乱箭所击中。厮杀一直持续到了深夜。法军经过大约十五或十六次突击冲锋,把自己的部队搞得七零八落,最后只好倒旗彻底认输。
在一片小小的谷地里,躺着一堆堆法国人的尸体,令人毛骨悚然。其中有1542位勋爵和骑士,约15000名重骑兵、十字弓士兵和步兵,还有成千上万匹马尸。而英军总共死伤仅约200人。在英军阵亡人员中,只有2名骑士,40名重骑兵和弓箭手,另外还有100名左右的威尔士步兵。
英军击败了约三倍于自己的敌人,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是对于这次胜利的全部意义就连英国人自己也没有充分估计到。至于14世纪的别国将领们,虽都纷纷效仿英国人的做法,让重骑兵下马作战,可惜他们没有能够找到英国人取胜的关键所在。他们岂知英国人胜利的奥秘不仅仅在于让骑士和弓箭骑兵下马作战,而且在于明智地让下马作战的骑士与弓箭骑兵互相合作,并使他们跟骑在马上的骑兵紧密结合,从而把投射式兵器的火力、防御的耐久力跟机动突击力灵活地结合了起来。
在14、15世纪期间,重骑兵的作战能力不仅受到了英国长弓的威胁,而且还遭到其他方面的猛烈冲击。在一个半世纪里,由瑞士山民组成的长矛方阵曾多次击败了先是奥地利后是法国的骑兵。同时,随着黑火药兵器的日益发展,骑兵越来越经不起训练有素的步兵的袭击。
14世纪和15世纪期间,英国人在运用长弓方面所取得的成功,使得欧洲战争中防御战和进攻战的战术发生了许多变化,步兵更显优势。特别是瑞士人运用的长矛使步兵重新成了进攻战中的一支重要战斗力量。长弓、长矛组成的步兵成了西欧各**队中的主要兵种。在步兵的影响下,骑兵装备也作了改革,在欧洲开始出现兵器和盔甲都比较轻装的骑兵。参加过东欧土耳其战争的西方士兵发现匈牙利、土耳其和阿尔巴尼亚的轻装骑兵战斗力比较强,它们把不披盔甲的轻骑兵所具备的纪律性和突击力量跟它们的机动性和灵活性结合了起来。他们是弓箭骑兵和长枪骑兵的混合体,他们在组织上以及采用的兵器和战术方面跟过去的拜占庭重骑兵十分相近,只是盔甲较轻而已。这是欧洲骑兵一系列重大变革的第一步,不过一直要到17世纪的时候,欧洲骑兵才真正开始发挥战斗力。
骑兵的衰落和步兵的兴起,使军事家认识到这两个兵种的性质和特点各有千秋,可以互为补充,从而产生了联合兵种作战体制。随着文艺复兴时期的到来,军事思想繁荣,军队的体制与战争艺术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重甲骑兵身上的重甲具有极高的防护力,在火枪发明以前,少有骑士在战场大量死亡(百年战争例外,但大部份的重甲骑士并非死于英国长弓的威力,而是被匕首割断喉咙)。但重甲也是骑士的负担,虽然骑士们身著重甲可以攀墙爬竿翻跟斗(法国骑士的资格鉴定考试就包括全身穿上重甲,佩戴武器,爬过城墙),可是骑士们一旦失去战马,步行距离不会太长,尤其是在泥泞中行走时,更是倍加艰辛,结果徒然耗费体力。阿尚弧会战时的情况就是如此,结果成为法军惨败的原因之一。
不过如果认为高温会把重甲骑士们给热昏,那就错了,他们从小就得如此习惯这样的环境,而且盔甲下还有密不透风的重袍,使得衣服内因为汗水的蒸发而产生内循环,所以反而凉快(当然不是冷气机那种凉快),这个是十字军向阿拉伯人学来的办法。
骑士们的另外一项弱点就是战马,如果没有战马,纯靠步行作战,那么光是穿著重甲走路,就会把他们给累死。而战马也必须选择足够壮健的,不然无法承受重甲与骑士的体重(所以骑士们必须尽可能保持短小精悍的模样,就连赫赫有名的亨利五世,也仅身高170),因此骑士们往往会非常疼爱他们的战马,一匹好马的价格,通常可以雇请数十到一百个长弓手。所以在百年战争时,步兵就只要插下削尖的木桩,骑士们就往往会为了避免战马受伤而转身。此外,马无论是那种马,人是绝对无法说服它为了国家民族主义而去牺牲犯难万死不辞的,所以步兵们只要排成空心方阵,再把枪尖一致对外,就能够阻止战马从任何一个角度向他们冲撞过来。
但身著重甲的骑士们集体冲锋时所产生的噪音加上视觉效果,会使得面对他们的步兵们感到震憾,尤其是以训练度越低的话,越是容易因为「骑兵恐惧症」而导致崩溃。而且骑士们作战往往是两两三三的跑到步兵阵列的前面,投掷标枪后就迅速离去,英国就是在hasting会战中,因为杂种威廉的骑兵所使用的这种战术而导致步兵的斗志丧失,最后自动崩溃的结果。不过欧洲骑士除了早期的诺曼骑士以外,并没有随身系带弓箭或是标枪的习惯,甚至对这种战术毫无兴趣进行发展。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在百年战争时,亨利五世企图让长弓手骑马作战,可是结果不是很理想,因为长弓难以在马背上与疾驰中使用外,当时的长弓手只是佣兵,装备一切自备,所以马通常是给比较有钱的长弓手来代步用的,这些人比骑士们还要珍惜他们的座骑。
后期骑士的重甲已经到了连铁臂十字弓也无法贯穿的程度(姑且不算火枪),虽然这类重甲还是不少脆弱的缝隙可以被弓箭射穿,但那些地方不是人体的要害之处。因此步兵要以个人的力量来对付重甲骑士,唯一有效的武器除了匕首之外,就是『alberd」,中文翻译成「戟」是一种错误的翻译,因为戟是「勾」与「矛」的结合体,而halberd是「斧头」、「钩子」、「长矛」、和「开罐器」的结合体。使用人可以集合起来,将它做长矛使用,也可以用来和步兵或是骑兵进行单打独斗。通常步兵是用halberd把骑兵给钩下马来,然后用上面的斧头或是长得像是开罐器的部份把那位倒霉的骑士给解决掉,瑞士独立时,奥地利的盟友勃艮第公爵莽夫查理就因为如此而阵亡在halberd之下,从此瑞士佣兵的骁勇善战和善于使用halberd的声誉闻名全欧。
如果说骑士是很“个人化”的战士,那么中古时代的步兵就是十分讲究集体的了吗?那是中古世纪接近结束时是如此,之前也是很个人化的。所以战场上往往是一连串的单挑,而非兵种之间的配合,直到百年战争时,才由英国“复古”出这样的战术。也就是因为如此,中古时代的佣兵并不讲究纪律,而且他们的营养大多很差,更不用说没什么纪律与组织可言,因此他们单以个人战斗力而言,绝非骑士的对手。可是当他们懂得如何集体行动,兵种协调作战时,骑士们就发现到他们已经无法再轻视这些昔日的吴下阿蒙了。但使用的这种战术而导致步兵的斗志丧失,最后自动崩溃的结果。
既使如此,步兵的反制骑兵作战往往是被动的,必须先要料定骑兵的攻击方向,而且难以在行进中保护自己,更不用说排列防御阵形时就是防御最脆弱的时刻,而骑兵因为具有机动力,所以作战的时间与路线具有比步兵更大的弹性空间。
此外,中古时代的欧洲步兵作战方式,可以参考bravart这一片。但到了佣兵兴起时,因为成本效益与作战对象的双重主要问题,欧洲的步兵大多舍弃使用盾牌,而大量采用长矛,有钱一点的就用halberd,因为他们的主要对手是「重甲骑士」,况且长矛在近接战时,也不见得会输给拿著盾牌的刀斧手。
另外一项专门的武器就是双手剑,真正的双手剑其实不重,至少没有阿诺在电影里面用的那么夸张。它的剑身的刃只有前端较利,其他地方就算用手握著也不会割伤皮肤。所以可以挥著它砍人,也可以用来刺戳,甚至倒转过来,用剑环钩住对方的武器,或是用把手的顶端来顶击对方的脸部或是身躯。
骑士用的剑则是另外一种,较短,但十分尖锐,可以用来在疾驰时,在马背上挥砍别人,或是刺戳对方盔甲的缝隙。骑士用长矛,也就是看起来像是支大型铅笔的东东,那是用来吓人多于用来杀人用的,就算是骑士决斗时使用,也很少让人致命,唯一让我想起来的例子就是某位法国国王在与卫士练习时,不小心的让保护脸部的面罩上的眼洞撞上矛尖而致命。
骑兵最早在公元前约1000年时出现,从此骑乘马匹的军队就在战斗中担任了几个重要的角色。他们充当了侦察兵、战斗员、混战中的冲锋部队、殿后部队,并追击撒退中的敌军。骑兵可以根据装备和训练分为几个不同的类型,视情况担任不同的角色。穿着少量或没有配备装甲的轻骑兵,最适合作侦察兵、战斗员和负责殿后。穿着装甲的重骑兵,最适合作为冲锋部队来打击敌军。不过,所有类型的骑兵都适合作追击之用。
中古时代的骑士都是重骑兵,依据骑士制度的守则,他们的角色应为冲击敌军、打击敌方的骑兵和步兵。武装士兵这个名词原从十三世纪起用以形容骑马和徒步作战的装甲战士,后来则专指骑士及其扈从、仕绅与专业的士兵。
骑士在战斗中占所有速度、恫吓、攻击力和高度等优势。随着中古时代的发展,骑士装备的加强更提高了这些优势。
武器
矛和后来的大型长矛是骑兵用来从事战斗的武器,适合用来刺杀徒步的敌军,尤其是投射武器部队。骑兵手持长枪向前朝敌方冲杀的阵势,可以增加恫吓敌人的效果,马匹在奔驰中的冲击力,亦能透过撞击的那一刻经矛头传送而出,令冲杀中的骑士化身为一支惊人的利箭。
历史学家们一直为马镫在骑士兴起过程中的重要性争论不休。马镫最先出现于亚洲,并在公元第八世纪时传至欧洲。有些人相信它对于骑士的兴起十分具关键性,因为它可以让骑手支撑他自己和长矛,从而透过矛头把马匹在冲锋时的全部力量传送出来。尽管这种力量加乘后所带来的优势毋庸争议,却有人认为,在马镫出现于欧洲之前,罗马时期所发展出来的高身马鞍,已经可以让骑手传送这种冲刺的力量。一幅描绘威廉在1066年征服英国的巴多斯挂毯显示,颇受尊崇的诺曼骑士在使用长矛时,主要是伸出手持的矛来作刺杀或掷出他们的矛作投射,而非端着长矛作进攻;此时,欧洲人知道马镫这种东西应至少有两个世纪了。在接下来的中古时代里,由骑士端稳长矛所作的冲刺,只是作战场面的一个缩影,这样的打法通常不是一个正确的战术。
骑士在作出首次攻击后,常常会失去手中的长枪或长矛,或是陷入混战之中。无论是那一种结果,骑士都会换上另外一种武器,多半会是他们的剑。骑兵的配剑逐渐发展成阔大而沉重的马刀,站在马镫上的骑士能够带出极大的力气将马刀挥落在敌人的头或身上。剑是骑士最为珍视的的武器,因为它们能够携带在身上,格外彰显自己的身份和个性。它们是骑士之间作肉搏战时最常用的武器。好的剑造价昂贵,能够拥有一把好剑是贵族阶层的另一种象徵。
其余几种用来博斗的武器,包括了铁锤和锤矛(由棍棒发展而来)、斧头及连枷。从事战斗的教士和充任战士的僧侣普遍拥有铁锤和锤矛,因为他们试图要遵从圣经有关流下血液的告诫,而这些锋利的武器很容易就能杀得敌人满身是血。
无论如何,骑士都不会使用任何一种投射武器。当时认为,骑士若以箭、弩箭或弹丸等在一段距离之外杀伤敌人,是一件可耻的事。只要情况允许,骑士会尽量与位阶相同的人交战,作面对面的斯杀,有时根本不出手。
盔甲
锁子甲是后来的罗马人和一些入侵的日耳曼部落(包括哥德人)所穿戴的战甲。在十三世纪人们开始使用更具防护力的铠甲以前,锁子甲一直受到中古时代欧洲贵族的欢迎,不过,当人们发现锁子甲会被箭或剑尖刺透,它的重要性即不若以往。通常在穿着锁子甲时,外面会另外罩上一种在中古时代被称作外衣的紧身短上衣,尤其是十字军东征期间更是如此,因为锁子甲会反射阳光。
头盔也是从简单的圆锥形设计,逐渐发展成大型的金属桶状,再设计成块状的造形以避开前方来箭。后来并发展出能够与身上装甲闩在一起的头盔。
一种整套重量可达六十磅的盔甲出现在十四世纪。铠甲的设计精良,让骑士可以保持令人惊讶的灵活度,穿着盔甲的骑士即使倒在地上也不会一蹶不振,因为他可以轻易地起身再战。根据文献的记载和描绘,穿着盔甲的人甚至可以作出倒立和其他轻巧的体操动作。后人在制作整套盔甲时并增加了对防御弓箭的注意,针对最易受攻击处予以强化。中古后期出现一种以雕刻铠甲精心制成的全套盔甲,这种盔甲在礼仪和炫耀上的功能多过实际上的用途。
对于骑士来说,盔甲是一项非常昂贵的负担,除了自己本身需要装备,其侍从也须全副武装。一个地位重要的领主必须为众多的骑士提供盔甲。在中古时代,制造盔甲是一项重要的商业,而使用盔甲的庞大市场也一直在增长。赢得胜仗的普通士兵,可以藉着剥光死去的骑士尸体取得大量的盔甲并出售谋利。
马匹
骑士往往为座骑的速度和体能感到特别自豪。这些马匹需要大量的训练,以裨在冲撞和混战中易受操纵。训练良好的马匹能对最小的指令作出反应,让骑士可以一手持盾一手执长矛。历史学家们经常争辩的是,骑士的跨下到底是需要笨重的马匹来背驮全副装备的骑士的重量,或是小型的马匹以利速度和灵活度的需求。
马术是精锐骑士与平民区分身份的另一种特徵。狩猎可以使马术更为熟练,也是最受贵族欢迎的休闲活动,传统的猎狐活动更是持续到今天。
在蒙古人征服别国的战争中,骑兵的作用达到了,与此相反,西欧战场上的步兵开始重新得势。大约从13世纪中叶起,中世纪的重骑兵便走上了下坡路。当时有三种经过改进的步兵兵器促使骑兵失去了优势。这三种兵器是:经过改进后效果更好、威力更大的十字弓,在英国发展进步的长弓和在瑞士人手中变得令人可怕的长矛。
此外,当时还出现了两种影响颇大的技术变化。一是由十字军将欧洲马与阿拉伯马杂交所得的马种逐渐退化了,二是锁子甲被金属片铠甲所取代。杂交良种马和锁子甲曾使重骑兵具备了高度的战术机动性,从而使之成为13世纪欧洲战场上一支所向披靡的军队。而上述两种技术变化则使重骑兵丧失了原有的战术机动性。14世纪的重骑兵,由于全身披挂着金属片铠甲,其战马也披有同样沉重的护甲,加上手执剑、盾和又长又重的长枪,因此成了一群行动迟钝笨重的废物,他们只能一股劲儿地朝前冲去,但速度又快不了,更做不到快速停顿和立即起步。这样的骑兵在遭袭击时往往很容易乱作一团。即使是披着金属护甲的马匹也不可能一点不受弓箭的伤害。一旦马匹受伤,根本无法驾驭。要是碰上比较灵活敏捷的骑兵或步兵对手,披着全副铠甲的重骑兵更是束手无策。
13世纪,长弓在英国得到了发展,它加速了当时作为优势兵种的骑兵的衰落。从爱德华一世(12721307)到亨利八世(1509-1547),这一时期内的英国君主无不果断地大力发展弓箭部队,提高弓的杀伤威力,从而使长弓这一兵器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它的威力和使用灵便的优点最终导致了十字弓的淘汰。
长弓用榆木、榛木等制成,后来主要用紫杉木制造。最好的紫杉并不产于英国,而从意大利和西班牙进口。长弓的长度为六英尺,箭长三英尺。弓身手握地方为一点五英寸宽,往两端方向逐渐变细。弓的两端用角料镶包。弓架的前部为圆形,后面是平的。长弓不仅射程是十字弓的两倍(最远达400码,有效射程接近250码),而且射箭速率要高得多(每分钟可发10至12箭)。在技术熟练的英国士兵手中,长弓的命中率大大高于十字弓。它显得更轻便、更容易掌握,适用于散兵射击或齐射。就当时来说,它是战场上最有效和用途最广的单兵武器。
长弓有一项不足之处,那就是使用长弓必须有很强的体力,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和高超的技术,为此非经常年累月的训练和实践不可。为了使青年能够致力于这种艰苦的训练,因此就连踢足球在14世纪的英国都成了不合法。
在1346年8月26日的克雷西战役中,步兵作为步、骑联合兵种战斗编队中的主要成份,无疑在战斗中重新占据了优势的地位。这次战斗中,弓箭兵是英国步兵中的关键力量,击败并重创了当时最难对付的法国骑兵。
那年7月,英王爱德华三世率部队从朴次茅斯出发,渡海抵法国北部,支援佛兰德和布列塔尼处于危急中的盟军。在大约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穿过法国西北部地区,来到欧洲低地国家(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背后,法王菲利普六世率领一支强大得多的军队紧紧追赶着。英军渡过塞纳河后,爱德华认为,这时假如需要进一步撤退到佛兰德的话,就不会遇到重大障碍,因此决定在此跟法军开战。他在克雷西-茵彭特尤村庄附近找到一块合适的战场,那里正好有一平缓的斜坡,控制着法军将要经过的路线。
英军精心地摆好了作战的阵势。其右翼部队靠近克雷赛城,有一条河流作屏障;其左翼部队仅次于瓦迪库尔特村的前方,有树林和步兵挖掘的战壕作掩护。英军分为三支分队,各队兵力大致相等。其中有两个分队并排在一起,右分队由韦尔斯王子(黑王子)率领,左分队由诺萨姆顿伯爵指挥,第三分队位于它们的后面,由爱德华国王亲率。英军总兵力约为2万。国王立于一座风车内,从那里他可以观察到整个战斗的进展情况,并向下属指挥官适时发出作战命令。
每个分队的中央是一个由大约一千名不骑马的重骑兵组成的方阵,纵深为六排,每排长二百五十码。英国骑兵多数不骑马作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是出于军事作战上的需要,那就是要为弓箭兵以及从事反击的小股骑兵预备队提供一个作战机动的坚强后盾。第二是出于心理上的需要,那就是要使弓箭兵坚信他们不会被自己的骑兵丢弃不管,一定能够顶住法国骑兵的冲锋。
弓箭兵部署在每个分队侧翼的外层,按梯队形式向前排列,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互不影响集中的火力区域。位于前面的两个分队的侧翼弓箭兵恰好在英军中央的正面,会合成一个倒v字队形对准了敌人。在每个分队中央的后面是一小部分骑在马上的重骑兵预备队。如果法军突破了正面防线,预备队便可发起反击。英格兰和威尔士步兵在阵地前面起伏不平的地域挖掘了许许多多的陷坑,以阻止法军骑兵的进攻。
据估计,法军兵力接近6万,其中约有12000名重骑兵(由骑士和普通重骑兵组成),约六千名雇佣的热那亚十字弓步兵,17000名轻骑兵和25000名公社征募兵。
下午大约六点钟的时候,这支部队排成冗长的一路行进纵队,在没有任何侦察警戒的情况下,毫无准备地踏入英军作战阵地。法王菲利普竭力想让部队停止前进,并将部队集结整顿好。他把十字弓步兵拉到队伍的前面,但是那些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鲁莽骑士却无法加以控制。就这样,法军先头部队跟在热那亚步兵的后面一窝蜂地向前冲了过去。
很有纪律的热那亚雇佣十字弓步兵排成整齐的队伍,穿过谷地开始爬坡。他们在离英军阵地大约150码的地方停下来,向英军射箭,但是多数箭都没有射中目标。接着他们继续向前移动,但遭到铺天盖地而来的英军长箭的袭击。顿时,热那亚人溃不成军,退了下去。这时早已不耐烦的法军先头部队立即策马向前,他们排着乱七八糟的队形以排山倒海之势踩着热那亚人发起了冲锋。霎那间斜坡上布满了乱糟糟的披着盔甲的士兵和马匹。他们把热那亚人踩在地上,而英军的箭又雨点般地落到了他们的身上。由于法军冲得太猛,有些士兵一直冲到了英军队伍的前面,于是几分钟内便掀起了一场殊死的搏斗。法军的进攻被强大的英军骑兵分队赶了回去。
这时,法国部队依然毫无道理地一批接着一批冲进了这场可怕的混战之中,并相继被英军的乱箭所击中。厮杀一直持续到了深夜。法军经过大约十五或十六次突击冲锋,把自己的部队搞得七零八落,最后只好倒旗彻底认输。
在一片小小的谷地里,躺着一堆堆法国人的尸体,令人毛骨悚然。其中有1542位勋爵和骑士,约15000名重骑兵、十字弓士兵和步兵,还有成千上万匹马尸。而英军总共死伤仅约200人。在英军阵亡人员中,只有2名骑士,40名重骑兵和弓箭手,另外还有100名左右的威尔士步兵。
英军击败了约三倍于自己的敌人,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是对于这次胜利的全部意义就连英国人自己也没有充分估计到。至于14世纪的别国将领们,虽都纷纷效仿英国人的做法,让重骑兵下马作战,可惜他们没有能够找到英国人取胜的关键所在。他们岂知英国人胜利的奥秘不仅仅在于让骑士和弓箭骑兵下马作战,而且在于明智地让下马作战的骑士与弓箭骑兵互相合作,并使他们跟骑在马上的骑兵紧密结合,从而把投射式兵器的火力、防御的耐久力跟机动突击力灵活地结合了起来。
在14、15世纪期间,重骑兵的作战能力不仅受到了英国长弓的威胁,而且还遭到其他方面的猛烈冲击。在一个半世纪里,由瑞士山民组成的长矛方阵曾多次击败了先是奥地利后是法国的骑兵。同时,随着黑火药兵器的日益发展,骑兵越来越经不起训练有素的步兵的袭击。
14世纪和15世纪期间,英国人在运用长弓方面所取得的成功,使得欧洲战争中防御战和进攻战的战术发生了许多变化,步兵更显优势。特别是瑞士人运用的长矛使步兵重新成了进攻战中的一支重要战斗力量。长弓、长矛组成的步兵成了西欧各**队中的主要兵种。在步兵的影响下,骑兵装备也作了改革,在欧洲开始出现兵器和盔甲都比较轻装的骑兵。参加过东欧土耳其战争的西方士兵发现匈牙利、土耳其和阿尔巴尼亚的轻装骑兵战斗力比较强,它们把不披盔甲的轻骑兵所具备的纪律性和突击力量跟它们的机动性和灵活性结合了起来。他们是弓箭骑兵和长枪骑兵的混合体,他们在组织上以及采用的兵器和战术方面跟过去的拜占庭重骑兵十分相近,只是盔甲较轻而已。这是欧洲骑兵一系列重大变革的第一步,不过一直要到17世纪的时候,欧洲骑兵才真正开始发挥战斗力。
骑兵的衰落和步兵的兴起,使军事家认识到这两个兵种的性质和特点各有千秋,可以互为补充,从而产生了联合兵种作战体制。随着文艺复兴时期的到来,军事思想繁荣,军队的体制与战争艺术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