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十五年,唐子谋相信这一生,他都无法忘记这一年麟王手下,遇到了一个如同黑熊一般强壮的直线条男人。正与之相处之后,唐子谋越加了解百里霸。好吧,越加了解这四个字,是唐子谋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而了解黑熊。唐子谋在心里,已经认定了百里霸的绰号,并决定以此二字来称呼百里霸。

    不想招惹的人,唐子谋决定尽量远离。但黑熊似乎因为宝贝弟弟的关系,对他非常感兴趣。甚至堂而皇之的跑到绣园,美其名为与唐先生培养培养感情。被一脸络胡子遮住大半脸的男人,显然对弟弟倍加推崇的青年很感兴趣。特别是心高气傲的弟弟,佩服一个文弱的书生时,百里霸更加的感到好奇。

    对于百里霸而言,让他感到好奇的人,就一定要弄明白。而明白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他,看着他,近而了解他。百里霸不喜欢收集资料,然后了解某某人。他直接用最简单,最实用的方法,去了解某个人。正巧着最近无战事,闲着也是闲着,百里霸决定近距离观察。

    百里霸的决定,对唐子谋而言,简直就是一个灾难。随时随处有一个小山一般的黑熊随时跟着,就跟有朵黑云罩在头上,让人难以枕眠。唐子谋试图催赶大块头黑熊,现实告诉我们,单纯的大黑熊压根就不懂得什么叫做看人脸色。他憨憨的笑着,假装没听到,比一百个百里天还要粘人。

    黑熊明显是青莲居士的粉丝,从黑熊的自我表述中,唐子谋得知。自从听过七国志一书,大块头对这本书有了前所未有的兴趣。于是,军营里的文官,每天闲下来的工作,便是替黑熊读上手里的七国志。

    黑熊说着豪的灌了一大口烈酒,黑色的胡子上,沾满着酒渍。黑熊完全不在意,用那黑黝黝的手背狠狠的擦了一口嘴。黝黑的脸上,闪着兴奋的红晕。唐子谋嗅了嗅自己的鼻子,微微耸了耸,轻轻的咽了咽口水。该死的大黑熊,一定要在他的面前灌这该死的酒吗?

    他甚至不想回想自己已有多久没有喝酒了。没有了岁月催人老的药性支撑的身子,黄衣已经严禁他禁酒强烈要求他滴酒不沾。大黑熊在他面前灌酒,而且是豪爽的灌着一口一口再一口,那诱人的酒味,对于一个对酒很有爱的唐子谋而言,简直就像是三天没吃饭的人在他的面前放了一块香肉。明明就在嘴边,张张嘴向前进一两分,就可以吃到美味的香肉。偏偏持肉的人,自己大口大口的嚼肉,不停的诱惑着你,甚至还大方的让你用舌头舔两下,可就是不让那肉块跑到你嘴里半分。哪怕是一根肉丝不给你尝你一点点。

    唐子谋只能酒幸叹,听着大块头黑熊尤如炸雷一般洪亮的声音同树枝上的麻雀叽叽歪歪,正常人都难以忍受。偏偏黑熊先生属于头脑简单肢达的强健有力的生物。大块头黑熊有着非人的体力,唐子谋掏了掏自己的耳朵为自己可怜的耳朵,默哀三秒钟。

    面对自己的粉丝,就算方是大块头黑熊,唐子谋也心情略佳的解答了几个。本来嘛,未见黑熊时,他虽然不太待见这头黑熊,但对这位常胜将军,还是几分崇拜之情。正因为自己做不到,所以才会崇拜那些在战场上威风凛凛的战将。但现在,近距离接触,偶像就如同易碎的镜子,“哗”的一声碎成了一片片碎片。

    再加大块头黑熊的不识实务,唐子谋现在看到那一脸胡子的黑熊,就开始反射性头疼。

    在努力想子甩开大块头黑熊未果之后。唐子谋最后只能认输一般地龟缩到麟王地收房。那里是王府重地。重兵把守。未有重要公事。不得麟王召唤。不得踏入书房半步。于是。唐子谋干脆躲到那里办工。要知道。平日里不重要地公务。他都可以拿到竹园里处理。

    麟王书房。森然严谨。坐在那里。感觉非常压抑。不适宜他地静养。于是。唐子谋很少一整天都呆在书房里。而最近一段时间。唐子谋为了躲避某人地紧迫紧人。宁愿呆在安静地书房里。呆在这里。最起码大块头黑熊不会叽叽歪歪。说个不停。以满足他地好奇心。

    麟王笑眯眯地看着他地谋士。因为自己最得力地将军。而只能坐在外间地房间。翻阅着手里地书。

    红衣捧着一叠情报。放到麟王地桌前。压低声音道:“这是

    近地行踪。”

    麟王拿到手上翻看着。唐子谋习惯性地走到麟王地身边。两个人之间。有着一股别人所没有地信任感在蔓延着。他们相信着对方。并且不会有任何隐瞒。以麟王地性子而言。做到这个地步。可见对其真正地信任所在。

    麟王对唐子谋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宠爱,只是赐了府里的竹园,作为静养之地。但无论是天大的赏赐,永远都比不上一个主子的信任。麟王对唐子谋的信任,使得府里上下都知道,唐子谋虽未有任何官位,没有任何的权势,却有着不同寻常的地位。

    唐子谋自然而然的接过麟王手中的情报,细细的翻看起来。

    唐子谋边看边说:“看来这位五皇子殿下,最近作风大变,变得有些问题。”

    说着,他把手中东西丢在桌上,拿起另一份。

    从情报上所得,轩辕无极前的生活极为自律。他长得像秦帝,却没有秦帝的风流好色。府上倒是有几位妾侍,都是秦帝的赏赐,而不得不收下的。除了以前的绣轻简,轩辕无极从未有过亲近过哪个男人。当然,他的双胞弟弟除外。

    从很久以前,辕无极就没有表现出喜欢男人的一面。府里都是被送进来安插来的美娇,男宠数目为零。再加上后来进入了军队,轩辕无极简直就像是过着清修一般的日子。对于这位有如柳下惠的男人,唐子谋以前还怀这位是不是性冷感。但红衣手上详细的情报,无形中反驳了唐子谋的观点。

    自从前些日子,他被麟带回麟王府,包括带回了那时昏迷的阿傻。也就是在那段时间,轩辕无极的生活,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前三,轩辕无极的府上,一片宁静。轩辕无极窝在府上,三日未出。他在自己的房间里,三天三夜,未吃未喝。红衣的探子查出,凡是下人送去的饭菜,都被轩辕无极打翻在地,并摔了出去。就算是轩辕无双亲来劝诅,也毫无效果。轩辕无极我行无素,只短短三日,便消瘦憔悴。

    三天之后,辕无极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整个人突然大变。除了对轩辕无双的兄弟爱不变之外,轩辕无极开始流连于烟花之所,特别钟情于小倌馆。而从红衣卫整理出的资料,轩辕无极所挑选的人,都有一个相同之处。轩辕无极所要之人,都与当年的竹轻简或多或少有着相似之处,或是眼睛,或是鼻子,或是嘴巴等等。无论男女,只要与绣轻简有相似之处,都可能被轩辕无极看上。甚至在短短的时间里,轩辕无极的府上,就多了三个男宠,一个宠妾。

    如果辕无极看到现在的阿傻,也许会把阿傻直接抢回府里。

    当初处于昏迷时的阿傻,不仅身上出现诡异的蛊虫欲破皮而出的现象。阿傻那张被破坏的七八成的脸,居然痊愈了。就好像是世上最好的整容手术,阿傻的伤口不仅恢复了,甚至连皮肤也白皙无比。看到阿傻的真面目,唐子谋终于理解,为什么轩辕无极会对自己的师傅产生好感。

    绣轻简不仅有一个非常朗朗上口的好名字,那长相也绝对是俊朗美男子。如果不是那双诡异的血眸,唐子谋甚至可以想像出一副长着黑眸的俊俏青年,长持三尺青锋,傲然挺立,如竹如松一般。

    在十年前,竹轻简在江湖上,那可是赫赫有名的新秀。许多江湖儿女,都对这位剑术高手相当的好感。华山的门槛,都要被一些江湖门派踏平了。年轻一代的剑术高手,长相俊美,深得掌门喜爱,自然受到侠女们的心仪。当年收集有关绣轻简的情报,此人虽年轻,性格却是极好的。

    唐子谋甚至可以想像,当年在皇宫里的奶娃娃轩辕无极,因为皇子的身份,只有一群太监手下服侍,连生母都难以见到。更别提因为身份的关系,连一个贴心的朋友都没有。这时候,接近于完美的竹轻简出现了,如同温柔的大哥哥,吸引了轩辕无极所有的心神。

    绣轻简参与了轩辕无极成长的历程,在轩辕无极的童年时期,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一个孤单的皇子,对一个贴心大哥哥,很容易产生依赖心理。而这种心理,若是不小心处理,很容易催化成异样的感情。

    就比如,大楚的那位皇长孙殿下。(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章节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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