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吧!”强盗首领大喝一声,举刀劈向太史慈母,曹玲和太史慈母已经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到来。
“嗖…”一阵风刮过,应该落在太史慈母身上的刀,竟没有落下来。不远处,一个年近三十的汉子,手握一张长弓,而强盗首领头上,赫然插着一支长箭!
“哐当…”环首刀落地,强盗首领在众人目瞪口呆中轰然倒地。
“是…刘璋军…快跑!”强盗首领一死,剩余的喽啰虽然舍不得身边千娇百媚的美人,但他们更舍不得自己的性命,就连正在侮辱侍婢的强盗也匆匆而走,连裤子都没来及提上,那活儿还在裆下甩来甩去!不过,刘璋军怎么会放过这群强盗?
“没事吧!”持弓将军来到三人面前,一脸和煦的说:“想必你们也是去长安的!从函谷关到长安很安全,你们放心吧!”
“多谢将军!”太史慈母已经恢复了以往的沉稳,她的气度让持弓将军愣了一下。不过,持弓将军倒没有多问,他的任务是接应商队!
“你,将外衣脱下来,给那位姑娘!”持弓将军命一个小校脱下外袍递给曹玲,让她包裹侍婢**的身体。可惜,曹玲抱起侍婢才发现,侍婢已经气绝身亡。
“唉…”持弓将军叹了一口气,时逢乱世,每天都有人因为不同的原因死去,作为将军,他早已看惯了生死。不过,看见曹玲趴在太史慈母怀里,哭的仿佛泪人,持弓将军也有些不忍。对男人来说,女人的泪水最具杀伤力!
“小黄,怎么又是你!”商队渐渐靠近,只见一个身穿金甲的将军慢慢策马过来。
“子芳,你小子又找抽了!”看见来人,持弓将军露出了微笑。
“你就会欺负我!小心我去黄老将军那里高发你!”原来持弓将军正是函谷关守将黄忠之子黄叙,而商队的首领却是糜芳糜子芳。
“得了吧!你还是小心点,老爹最不喜欢人家叫他老将军!”黄叙笑道:“不过,你小子现在成精了,身后那些兵,是主公的虎卫吧!”
“正是!”糜芳自豪的说:“主公说这次交易额比较大,故而让我亲自押送,特意拨了五百虎卫给我。”
“看你小子得意的!”黄叙一拳砸在糜芳的金甲上,笑道:“你身上这破甲不错!”
“呸呸!破甲?我这可是正宗的金丝黄金甲,除了主公,就我有了!”糜芳笑道:“主公那件,还是我送的!毕竟我穿的那么华丽,却让主公那么寒酸,岂不是寒碜主公么?”
“行了!知道糜家财力雄厚!”黄叙笑道:“走吧!我们赶紧回关。”
“还没问你呢!这里是怎么回事?难道有人打劫?”看着满地尸体,还有两个女人抱在一起哭,糜芳心中便有些疑惑。
倒不是同情两女,而是糜芳看出了曹玲的美貌,还感觉有些熟悉。就好像曹操仅仅扶了一把甄宓,就发现了她的美貌,这些世家子弟或许文才武略都不行,可他们在猎艳与渔色方面,个顶个是好手。
黄叙把知道的情况说了一遍,糜芳倒起了一丝旖念。从曹玲外露的皮肤,糜芳看出了她的不凡。既然是一个可怜的女子,糜芳自然想笑纳了。在乱世,再美丽的容颜,若没有强大的保护,那也只能是祸水!
“姑娘,这里还不安全,不如与我们一起去函谷关吧!”从马上下来,糜芳蹲到曹玲面前发出了邀请,黄叙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虽然黄叙与糜芳的关系不错,却有些看不上糜芳的纨绔性子。
“多谢将军…”曹玲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抬起头看了糜芳一眼,就这一眼,却让她愣住了!
“子芳,你是糜子芳!”曹玲欣喜若狂。
“你是…”糜芳满脸不解,他实在没认出曹玲。
当然,这也不能怪糜芳,曹玲现在哪还有曹家大小姐的样子,比乞丐、农妇都好不到哪去。若不是看见曹玲脖间与腿上裸露的皮肤是如此的晶莹剔透,糜芳才不会理她!
“我是曹玲,徐州曹家的曹玲,你都叫我玲儿姐!”曹玲大声喊了几句,突然晕了过去。她一路上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刚才又受了惊吓,早就支持不住了。遇见糜芳,她仿佛看见了亲人,心神一松,便昏倒了!“玲儿姐?”糜芳心中大震,曹玲可是糜竺梦寐以求的女人,可糜竺数次上门提亲,却被曹豹拒绝。后来,糜芳听说曹豹把曹玲嫁给吕布,可曹玲却在新婚前被人掳去,下落不明。糜芳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这里碰上她,她还差点被强盗侮辱。
赶紧叫来几个人把曹玲抬上马车,到达函谷关后,糜芳命人给曹玲洗刷干净换上衣服。果然,曹玲的容颜对上了糜芳的记忆,只是如今的曹玲少了一丝娇蛮,多了一些沉稳。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曹玲本人。每次糜芳和糜贞看见糜竺发呆,都有些心疼,他们知道糜竺在为曹玲伤神。
历史上,都说糜竺因为糜芳背叛刘备,才郁闷致死。孰不知,糜竺自从跟随了刘备,就没过一天好日子。加上糜竺的才能并不在当官上,他无处施展才华,能不郁闷么?郁闷了十几年,能不死么?糜芳的背叛,仅仅是诱因罢了!
刘璋不同于任何一个诸侯,他并不歧视商人,竟把麾下所有商事全部交给糜竺。可是糜竺由于情伤,便玩命的工作,糜贞和糜芳都担心他累死!如今找到了曹玲,就算糜竺再辛苦,糜芳也不担心了。爱情的力量,总是不可想象!
将曹玲送去长安与糜竺汇合,至于两人会如何发展,就不是糜芳考虑的事了!太史慈母也沾了曹玲的光,被送往长安。不过,曹玲没有透露太史慈母的身份,毕竟太史慈还是刘备麾下大将。万一刘璋拿其母要挟太史慈,以太史慈母的性格,说不定会自戕。曹玲可不想害了这位慈祥的老夫人。
说实话,年近五旬的太史慈母原本并不看好刘璋。在传闻中,刘璋是宗室,却为人嚣张,与世家不和。老百姓可看不透世家对朝廷的危害。在百姓心中,世家和官员几乎是划等号的。每一个老百姓都想当官,都想成为世家,特别是太史慈母这种出自于小家族,又长期接受世家教育的人。不过,从函谷关到长安,却颠覆了太史慈母对刘璋的认识。
太史慈母从北海到徐州再到许昌一路逃亡,如今来到长安,路上的见闻也不少,可她就没有看过,哪里像长安这么繁华。特别是长安的城墙,太史慈母竟连它是什么材质都看不出。更让她惊讶的是长安百姓的房子,竟然大多数与长安城墙的材质相仿!
当然,住房和城墙不代表什么,太史慈母愕然发现长安百姓不仅有鞋子穿,还有相当一部分百姓能穿上布鞋!别小看这穿鞋,在汉代,没有一定家财的人穿不起布鞋,也舍不得穿布鞋。否则,哪还需要刘备卖草鞋?
经常在街上逛逛,太史慈母渐渐了解了刘璋的政策,看着长安百姓幸福的生活,她开始有些迷失。太史慈母在犹豫,是让太史慈继续在刘备麾下效力,还是将之叫来长安。最后,太史慈母决定再等等。不过,她绝不知道,就是这么一个决定,差点害死太史慈!
太史慈母心事重重,曹玲却仿佛掉进了蜜窝,她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糜竺,而糜竺见到曹玲也非常吃惊。刘璋从不介意成人之美,他为糜竺和曹玲牵线搭桥,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是曹玲有些不放心太史慈母。
糜竺是一位君子,听说太史慈母是曹玲的救命恩人,又是曹玲的干娘,他二话不说,便把太史慈母接回家了。当初,太史慈莫名其妙的接回了曹玲,如今糜竺却糊里糊涂的接来了太史慈老母,不知道算不算因果循环!
太史慈母知道儿子与曹玲无缘,也没有强求,当真将曹玲认为义女。在刘璋的主持下,曹玲与糜竺成为了夫妻,由于他们都没有父母高堂,太史慈母竟受了他们一拜。
看着面前叩头的新人,太史慈母百感交集,她多么希望跪在自己身前的是太史慈。可惜,太史慈正在荆州,与刘备一起向新野狂奔!
原来,刘备在襄阳与刘表会面,却发现刘表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以蔡瑁的能力,就算能影响荆州上下,却绝对影响不了刘表。如今连刘表的态度都发生了变化,刘备就不能理解了。
不过,就算不能理解,刘备也不敢在襄阳多待,蔡瑁可是一直想将他置于死地。既然刘表的态度改变,蔡瑁便有恃无恐。若蔡瑁调大军拦截,刘备可没有信心逃脱。
虽然在襄阳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但刘备回到新野,便有人告诉他事情的始末。这个通风报信的人,便是最早欣赏刘备的伊籍伊机伯。当刘备得知,又是刘璋作怪,他明白荆州可能呆不下去了!
(未完待续)
“嗖…”一阵风刮过,应该落在太史慈母身上的刀,竟没有落下来。不远处,一个年近三十的汉子,手握一张长弓,而强盗首领头上,赫然插着一支长箭!
“哐当…”环首刀落地,强盗首领在众人目瞪口呆中轰然倒地。
“是…刘璋军…快跑!”强盗首领一死,剩余的喽啰虽然舍不得身边千娇百媚的美人,但他们更舍不得自己的性命,就连正在侮辱侍婢的强盗也匆匆而走,连裤子都没来及提上,那活儿还在裆下甩来甩去!不过,刘璋军怎么会放过这群强盗?
“没事吧!”持弓将军来到三人面前,一脸和煦的说:“想必你们也是去长安的!从函谷关到长安很安全,你们放心吧!”
“多谢将军!”太史慈母已经恢复了以往的沉稳,她的气度让持弓将军愣了一下。不过,持弓将军倒没有多问,他的任务是接应商队!
“你,将外衣脱下来,给那位姑娘!”持弓将军命一个小校脱下外袍递给曹玲,让她包裹侍婢**的身体。可惜,曹玲抱起侍婢才发现,侍婢已经气绝身亡。
“唉…”持弓将军叹了一口气,时逢乱世,每天都有人因为不同的原因死去,作为将军,他早已看惯了生死。不过,看见曹玲趴在太史慈母怀里,哭的仿佛泪人,持弓将军也有些不忍。对男人来说,女人的泪水最具杀伤力!
“小黄,怎么又是你!”商队渐渐靠近,只见一个身穿金甲的将军慢慢策马过来。
“子芳,你小子又找抽了!”看见来人,持弓将军露出了微笑。
“你就会欺负我!小心我去黄老将军那里高发你!”原来持弓将军正是函谷关守将黄忠之子黄叙,而商队的首领却是糜芳糜子芳。
“得了吧!你还是小心点,老爹最不喜欢人家叫他老将军!”黄叙笑道:“不过,你小子现在成精了,身后那些兵,是主公的虎卫吧!”
“正是!”糜芳自豪的说:“主公说这次交易额比较大,故而让我亲自押送,特意拨了五百虎卫给我。”
“看你小子得意的!”黄叙一拳砸在糜芳的金甲上,笑道:“你身上这破甲不错!”
“呸呸!破甲?我这可是正宗的金丝黄金甲,除了主公,就我有了!”糜芳笑道:“主公那件,还是我送的!毕竟我穿的那么华丽,却让主公那么寒酸,岂不是寒碜主公么?”
“行了!知道糜家财力雄厚!”黄叙笑道:“走吧!我们赶紧回关。”
“还没问你呢!这里是怎么回事?难道有人打劫?”看着满地尸体,还有两个女人抱在一起哭,糜芳心中便有些疑惑。
倒不是同情两女,而是糜芳看出了曹玲的美貌,还感觉有些熟悉。就好像曹操仅仅扶了一把甄宓,就发现了她的美貌,这些世家子弟或许文才武略都不行,可他们在猎艳与渔色方面,个顶个是好手。
黄叙把知道的情况说了一遍,糜芳倒起了一丝旖念。从曹玲外露的皮肤,糜芳看出了她的不凡。既然是一个可怜的女子,糜芳自然想笑纳了。在乱世,再美丽的容颜,若没有强大的保护,那也只能是祸水!
“姑娘,这里还不安全,不如与我们一起去函谷关吧!”从马上下来,糜芳蹲到曹玲面前发出了邀请,黄叙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虽然黄叙与糜芳的关系不错,却有些看不上糜芳的纨绔性子。
“多谢将军…”曹玲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抬起头看了糜芳一眼,就这一眼,却让她愣住了!
“子芳,你是糜子芳!”曹玲欣喜若狂。
“你是…”糜芳满脸不解,他实在没认出曹玲。
当然,这也不能怪糜芳,曹玲现在哪还有曹家大小姐的样子,比乞丐、农妇都好不到哪去。若不是看见曹玲脖间与腿上裸露的皮肤是如此的晶莹剔透,糜芳才不会理她!
“我是曹玲,徐州曹家的曹玲,你都叫我玲儿姐!”曹玲大声喊了几句,突然晕了过去。她一路上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刚才又受了惊吓,早就支持不住了。遇见糜芳,她仿佛看见了亲人,心神一松,便昏倒了!“玲儿姐?”糜芳心中大震,曹玲可是糜竺梦寐以求的女人,可糜竺数次上门提亲,却被曹豹拒绝。后来,糜芳听说曹豹把曹玲嫁给吕布,可曹玲却在新婚前被人掳去,下落不明。糜芳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这里碰上她,她还差点被强盗侮辱。
赶紧叫来几个人把曹玲抬上马车,到达函谷关后,糜芳命人给曹玲洗刷干净换上衣服。果然,曹玲的容颜对上了糜芳的记忆,只是如今的曹玲少了一丝娇蛮,多了一些沉稳。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曹玲本人。每次糜芳和糜贞看见糜竺发呆,都有些心疼,他们知道糜竺在为曹玲伤神。
历史上,都说糜竺因为糜芳背叛刘备,才郁闷致死。孰不知,糜竺自从跟随了刘备,就没过一天好日子。加上糜竺的才能并不在当官上,他无处施展才华,能不郁闷么?郁闷了十几年,能不死么?糜芳的背叛,仅仅是诱因罢了!
刘璋不同于任何一个诸侯,他并不歧视商人,竟把麾下所有商事全部交给糜竺。可是糜竺由于情伤,便玩命的工作,糜贞和糜芳都担心他累死!如今找到了曹玲,就算糜竺再辛苦,糜芳也不担心了。爱情的力量,总是不可想象!
将曹玲送去长安与糜竺汇合,至于两人会如何发展,就不是糜芳考虑的事了!太史慈母也沾了曹玲的光,被送往长安。不过,曹玲没有透露太史慈母的身份,毕竟太史慈还是刘备麾下大将。万一刘璋拿其母要挟太史慈,以太史慈母的性格,说不定会自戕。曹玲可不想害了这位慈祥的老夫人。
说实话,年近五旬的太史慈母原本并不看好刘璋。在传闻中,刘璋是宗室,却为人嚣张,与世家不和。老百姓可看不透世家对朝廷的危害。在百姓心中,世家和官员几乎是划等号的。每一个老百姓都想当官,都想成为世家,特别是太史慈母这种出自于小家族,又长期接受世家教育的人。不过,从函谷关到长安,却颠覆了太史慈母对刘璋的认识。
太史慈母从北海到徐州再到许昌一路逃亡,如今来到长安,路上的见闻也不少,可她就没有看过,哪里像长安这么繁华。特别是长安的城墙,太史慈母竟连它是什么材质都看不出。更让她惊讶的是长安百姓的房子,竟然大多数与长安城墙的材质相仿!
当然,住房和城墙不代表什么,太史慈母愕然发现长安百姓不仅有鞋子穿,还有相当一部分百姓能穿上布鞋!别小看这穿鞋,在汉代,没有一定家财的人穿不起布鞋,也舍不得穿布鞋。否则,哪还需要刘备卖草鞋?
经常在街上逛逛,太史慈母渐渐了解了刘璋的政策,看着长安百姓幸福的生活,她开始有些迷失。太史慈母在犹豫,是让太史慈继续在刘备麾下效力,还是将之叫来长安。最后,太史慈母决定再等等。不过,她绝不知道,就是这么一个决定,差点害死太史慈!
太史慈母心事重重,曹玲却仿佛掉进了蜜窝,她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糜竺,而糜竺见到曹玲也非常吃惊。刘璋从不介意成人之美,他为糜竺和曹玲牵线搭桥,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是曹玲有些不放心太史慈母。
糜竺是一位君子,听说太史慈母是曹玲的救命恩人,又是曹玲的干娘,他二话不说,便把太史慈母接回家了。当初,太史慈莫名其妙的接回了曹玲,如今糜竺却糊里糊涂的接来了太史慈老母,不知道算不算因果循环!
太史慈母知道儿子与曹玲无缘,也没有强求,当真将曹玲认为义女。在刘璋的主持下,曹玲与糜竺成为了夫妻,由于他们都没有父母高堂,太史慈母竟受了他们一拜。
看着面前叩头的新人,太史慈母百感交集,她多么希望跪在自己身前的是太史慈。可惜,太史慈正在荆州,与刘备一起向新野狂奔!
原来,刘备在襄阳与刘表会面,却发现刘表对他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以蔡瑁的能力,就算能影响荆州上下,却绝对影响不了刘表。如今连刘表的态度都发生了变化,刘备就不能理解了。
不过,就算不能理解,刘备也不敢在襄阳多待,蔡瑁可是一直想将他置于死地。既然刘表的态度改变,蔡瑁便有恃无恐。若蔡瑁调大军拦截,刘备可没有信心逃脱。
虽然在襄阳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但刘备回到新野,便有人告诉他事情的始末。这个通风报信的人,便是最早欣赏刘备的伊籍伊机伯。当刘备得知,又是刘璋作怪,他明白荆州可能呆不下去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