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歌坐在床上,手上抓着一团火,竟然是抓实了!火也没有烧到他的手!

    荆歌微微一笑,心道:“有了那种特异感应,这火也烧不了我了!”心念一动,火苗胀大十倍,燃烧的度也快了好几倍,空气中温度骤然升高。

    火焰燃烧的度越快威力就越大,即使是凡火,也能融化钢铁。

    荆歌全力催动之下,这火极为剧烈的燃烧,火焰的颜色一会儿变红,一会儿变黄,来回交替。

    念头一动,荆歌从心脏内部缓缓引了一丝火气出来,飘到空中,然后他连掐十多个法诀,嘴里轻喝一声:“叱!”

    那一丝内火融入到手上那一团火焰之后,像是注入了一济猛药,火焰出一声破布撕裂般的声音,陡然变成了灰白色,连空气都似乎被燃烧了起来。

    荆歌面色凝重,小心翼翼地控制着一丝一毫火元素。这一种融入了凤凰火之后的无根之火,完全没有焦点,也没有重心,一不小心,不是熄灭,就是爆炸。到时即使荆歌不受伤,这房子也要毁去大半。

    手托着火焰,荆歌缓缓收势,让火焰尽量燃烧缓慢。最后,似乎火已经静止不动了,连边缘上的火苗都形成固定之色。

    荆歌念着咒语,控制它一点一点地缩小,这不是减量火元素,而是硬生生的压缩,以此获取更大的力量爆。

    荆歌把斗大的一团火一直压,压缩得只有拳头大小的时候才停了下来。

    这拳头大小的火焰焰心呈一点猩红,包裹的火苗却是灰白,扑哧扑哧疾响,里面暗潮涌动,却被荆歌神识牢牢锁定,无法爆开。

    荆歌脑袋里的舍利,黑色部分已经到达了末端,和骨头一个颜色的固体骨碌骨碌直转,透明的光波急荡漾,滋补着消耗的神识。

    等待片刻,荆歌见到火焰不再乱动,不由松了口气。

    微微一笑,荆歌忽然嘴巴一张,犹如长鲸吸水一般,竟把这团火一口吞进嘴里。

    随即那团灰色火焰就一路直下,在荆歌胸口位置停下。荆歌胸口里的血珠上灰白色火苗一闪,像是互相吸引一般,这吞下的火焰就飞蛾扑火地钻入心脏,融入进去,消失在凤凰火里面。

    布在血珠表层的火苗依旧看似指甲大一点,好像新加入的火焰没一点作用。其实不然,就算荆歌一口吞一房子的火焰,融入凤凰火,也都只这么一点。

    凤凰火品级太高,融入再多凡火,也都不会有视觉上的变化。

    别小看这指甲大小的火焰,要是全放出来,再与天地灵气相合,起码可以覆盖方圆百米。

    “这所谓的养火之术还真是麻烦,一不小心就会爆炸。要是在我吞下去之后爆炸,那我岂不是要报废?”荆歌成功养了一次火,心里高兴,正要试着沟通内火,忽然间神色一变,来到窗口。

    只见韩阳明飞在空中,做了个手势。

    荆歌脸色顿时一沉,急忙来到荆楚红的房间,把她从睡梦中叫醒,穿上外套,出了门。

    临走前他回瞟了一眼房子,犹豫片刻,还是走了。

    “荆哥哥,难道又有危险?”荆楚红见他样子郑重,睡意顿消。

    “韩阳明说,他感应到一股庞大的气息靠近。我得先把你藏起来,以免他们趁机偷袭你。”

    荆楚红一怔,随即说道:“那万一他们偷袭妈他们怎么办?”

    荆歌顿了顿,回头看了她一眼,道:“不会的,他们只是普通人,那些人不会对付他们的。“

    “可我也是普通人啊?”荆楚红不解道。

    “我是以防万一。”荆歌说完,又道:“我找地方把你藏起来,这次你不要乱跑。可别又落到什么禁制里去了。”

    荆楚红脸色一红,嗔道:“你怎么老说这个?不知道我会不好意思的吗?”

    荆歌愣了一下,就知她是什么意思,无奈地笑笑。

    夜路难行,荆歌只好重新抓住她的手,却没有了心情去感受那种阴阳交替的暧昧滋味。倒是荆楚红有些扭捏,脸上红红的。

    找了树林后一隐秘山丘,荆歌凿了个小型山洞,把荆楚红塞进去,安慰道:“你就躲在这儿不要动,我去杀了他们,然后就来接你!”又摸了一把刀给她,随即找草木隐藏了洞口,这才快离开。

    神识大幅度地散开,包含了周围五百米以内,很快,荆歌就找到了韩阳明的位置,还感应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正火般地靠近,韩阳明就堵在他来的路上。

    “只有一个人?”荆歌刚想过去帮忙,忽然想到些什么,忙把神识往天空一扫,顿时脸色一变:“不好!有个吸血鬼真往家里去了!”就顾不得韩阳明,疾折返。

    “其他人就算了,妈可不能出事!”感应到吸血鬼在自己前面,荆歌拼了命的加,无奈长脚的实在比不过翅膀,荆歌只期望他们能拖延一些时间。

    原来狼王雷恩和吸血鬼侯爵托马斯按照定位系统,撇下保镖,两人悄悄到了林隐村附近。狼王的强大气息顿时就被韩阳明感应到了。而韩阳明的危险气息也被雷恩有所察觉。像他们这种没有神识的怪物直觉甚至比武功高手还要准,完全就是“心血来潮”。

    雷恩很快和托马斯商量出对策。雷恩活了上百年,终于成为了狼王,不但力量强横,心思也是歹毒。他很容易就想出办法,就是凭他一个引开韩阳明,又用与韩阳明的打斗吸引荆歌过来,即使不敌,他也有信心全身而退。而度更快的托马斯就借着飞行绕到后面,去抓荆歌家人逼他就范。

    能用计谋自然是用计谋。如果只有荆歌一个人,以狼王和侯爵之尊,自不屑于用威胁手段。特别是雷恩,狼王比吸血鬼公爵都要厉害几分,只是在飞行上吃亏而已。在他看来,荆歌这样的异能者就跟猫狗一般,拿根棒子就能打死。有谁会对猫狗用计呢?

    可当他感应到韩阳明的存在后,心里就有些没有把握了。感应气息自然只能感应个大半,除了感觉威胁,却也不会不战而逃,何况,那尸丹对这狼王有大用,不会轻易放弃。

    既然没有把握,就要选择使用计谋。这是聪明人的选择。

    神识一直锁定着天空,荆歌心里十分着急,他自己离家里还有百米的时候,他已经清楚地感应到吸血鬼已经落到了房顶。然后——

    “哗啦——”

    一声巨响,房顶直接被他俯冲下来,撞出了一个大洞。保镖阿华第一个冲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把军刀,脸色十分凝重。

    当他看到托马斯从天而降之后,他竟然也不惊慌,而是直接反身就跑,丝毫不作抵抗。

    虽然不知道他是什么东西,可当兵的人直觉也很准,明知不敌还冲上去送死那不是英雄,而是傻子。虽然心里惊骇,可兵人的素质和意志使他暂时忘记了害怕,从而使自己能更迅的撤离。

    田清荷一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惊醒。还没穿好衣服,托马斯就凭着气息冲进了贺向阳的房间。

    贺向阳虽然还是孩子,却也还是单独一人睡觉,为的就是培养独立能力。

    托马斯的选择按常理来说是最正确的,只有孩子和女人才是最大的软肋。要抓就先抓孩子,因为孩子最重要,也是最不懂事,不会耍花招。

    贺向阳还以为在做梦,人就被提了起来。像他这样的孩子,即使一万个也斗不过一个吸血鬼侯爵,自然毫无抵抗力。

    耳边风声呼啸,环境变换极快。待到贺向阳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不知怎么就到了父母房间,正要问,就看到自己被一个黑袍子神秘人提在半空,不由大骂:“你***是谁啊!快放开我!”

    贺梦凡只穿了条内裤,神色惊疑地坐在床上:“你是谁?”

    田清荷看到儿子在他手上,立马大叫道:“啊!放开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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