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东西,莫违天感到心情大好,便跟随着萧潇和小雨、小露两姐妹离开了竹屋。(小说文学网)
几个人顺着山路往下走,一路上莫违天遇到了几个打扮朴实背着竹制背篓的人。萧潇告诉他这些人都是原人寨的村民。他们都是当年跟随他爹一起来到孤魂山的。整个原人寨大约有几万的村民。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山脚下的村落里面。由于人多为了方便管理这几万人被划分到二十四个个不同的村子里。这些村子按照旧时代古中国的二十四个节气命名,每个村子都有一个村长管理。这些村长莫违天也是见过的,就是那天在石头城堡厅堂中坐着的那些人。他们这群人都是萧潇爹爹最好的兄弟,早在十几年以前就一直跟随着他。别看他们长得凶神恶煞好似土匪一般可是都是心肠极好的人。
正说着几个人便来到山脚下。萧潇指着前面不远处说道:“莫大哥你看,那边就是谷雨村,是我们这里最大的村子。今天有集市我们去看看。”
莫违天对萧潇叫自己“莫大哥”并不反感,不过她是什么时候突然对自己这么亲近的?自己总共见过她两次,如果算上自己昏迷不醒的时候那也只有三次,就只是三次见面并且没有什么实质的内容的谈话就能让她靠得自己那么近吗?莫违天认为现在的自己就是个祟神附体的倒霉蛋,谁靠近自己都会带来厄运。自己挚爱的妻子不明不白的疯了,岳父也不知所踪,自己摊上那么多事,真不知道接下来又会怎样。莫违天无奈的摇了摇头,又赶紧点了点头。现在他只能认为萧潇这样对待自己是因为她天生好客,自己是一个异乡人能够有这样的礼遇应该知足,不要再深究其它东西了。
萧潇看着莫违天摇了摇头又努力地点了点头,不禁撅起嘴来:“我说你到底去不去啊!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的。亏我还叫你大哥怎么和女人似的扭捏。”
莫违天听到这番话只能尴尬的笑笑:“我只是刚才在想别的事情而已,既然你说那边有集市我想应该很有意思,咱们不妨去看看。”
“嗯,我最喜欢逛集市了!里面有好多好玩的东西,莫大哥,咱们快去吧!”萧潇听到莫违天同意去集市立马换了个笑脸,一把拉住莫违天的手就带着他往村子里跑。
走进村子,莫违天定睛一看,好一片热闹景象。街市上的人群摩肩接踵,小贩和顾客将村子里最宽阔的道路挤得水泄不通。整条街上没有一个闲人:有的人肩扛着大包往家走,有的人背着背篓向行人兜售商品,有的人赶着牲口拉着大车往村口运送货物,形形色色忙碌的人群构成了一幅繁华而又祥和的画面。
萧潇介绍说谷雨村是整个原人寨的商品集散地和贸易中心。每个月的月中这里都会开集市,一到这个时候其他村落的村民都会带着自家的货物来这里互通有无。
莫违天听到这里又有些不解,问道:”既然原人寨的村民都是流亡之人那一定不会和外界有什么接触而且我看这座孤魂山的交通应该也不便利,那么着些商品是从哪里来的呢?“
”都是我们自家的啊?无论是食物、衣物、武器还是其他的生活用品都是我们自己生产的,我爹说我们这里是可以自给自足的。这里十几年前就是这样了,大家一起劳动一起分享收获,从来也没有来过什么外人,你是这些年第一个来到我们这里的外乡人。”萧潇一边摆弄着刚从路边摊上买来的鱼骨手链一边回答着。
“没来过任何人?可是共和国史现在世界上唯一的合法政府,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你们的存在啊?再说孤魂山那么大难道就从来没有误闯进来的人吗?”
“不会啊!你不知道的,这里是山脚下的平原地带大概有七八十里地的面积,我们在这里建立了村落并且在周围开垦了农田。可是除了这片平原之外孤魂山方圆百里之内都由浓雾笼罩而且这雾从不消散。浓雾深处围有一片密林中满是泥潭,这些泥潭只要陷进去就不可能出来并且林中总有野兽出没,因此从来没有人能够成功闯进来。我也不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居然一个人能穿过迷雾河树林在半山腰昏倒。”萧潇眨着大眼睛说道。
莫违天习惯性的点了点头便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几个人东瞧瞧西逛逛不知不觉已近傍晚。萧潇提议去村外小河边看日落,小雨和小露拍手叫好,莫违天不知所以只得附和。
几个人步行来到河边,这里的确是一处宁静所在。微风吹拂着这条不知名的小河,岸边栽着几棵垂柳,柳絮正在随风飘动。河对岸是一片绿油油的农田,几个村民正在辛勤地劳作着。农田在青山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葱绿,张扬着生命的力量。莫违天在这如画的景致中忘记了自己,、忘记了烦恼与忧愁,他忽然想永远属于呆在这里,永远去享受这份宁静与平和。
莫违天静静地望着那片农田,发现劳作的人中有一个他是认识的,就是那位带着自己去石头城堡的拉克申。萧潇告诉莫违天拉克申的爹与她的爹是生死的弟兄。在逃亡的路上他们的人马遭到了共和国的好几次袭击。拉克申的爹爹在最后一次袭击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将只有五岁大的拉克申交给了萧潇的爹爹希望他能够把拉克申养大成人。萧潇的爹爹答应了老兄弟的临终嘱托,他待拉克申像亲生儿子一般,就连萧潇也是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管他叫二哥。拉克申的父亲有旧时代的蒙古血统,他给他的儿子起名叫拉克申,这在蒙古语中是“魁梧”的意思,他希望儿子能够生得人高马大,顶天立地!过不如他爹所料,拉克申生来就十分强壮,个子也较普通人高些,这本应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情,可是他本人比较沉默寡言,喜欢默默的做事情,也许这也是他的优点之一吧。
不过萧潇不喜欢闷闷的人,她告诉莫违天她渴望自由、爱冒险、爱幻想,她希望能够过上不一样的生活。正说着,火红的太阳已经西沉到山间,不一会儿只剩下一片绯红,将山体镀上一层辉煌的颜色。萧潇望着夕阳垂落的样子,感叹道:“好想去太阳沉下去的那个世界看看。那边一定和这里不一样!”
她忽然变得有些伤感,冷不丁地问道:“莫大哥,有一天你能带着萧潇离开这里吗?”
莫违天看着落日的余晖回道:“那边的世界与这里不同,我更喜欢这里,它就是一座世外桃源。如果你向往外面的世界我只能告诉你那里并不美好。不要尝试你未知的东西,有时候它会让你后悔不已。”
萧潇望着这位外乡人默默地低下了头。此时她的心中像反倒了五味瓶一般。
几个人顺着山路往下走,一路上莫违天遇到了几个打扮朴实背着竹制背篓的人。萧潇告诉他这些人都是原人寨的村民。他们都是当年跟随他爹一起来到孤魂山的。整个原人寨大约有几万的村民。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山脚下的村落里面。由于人多为了方便管理这几万人被划分到二十四个个不同的村子里。这些村子按照旧时代古中国的二十四个节气命名,每个村子都有一个村长管理。这些村长莫违天也是见过的,就是那天在石头城堡厅堂中坐着的那些人。他们这群人都是萧潇爹爹最好的兄弟,早在十几年以前就一直跟随着他。别看他们长得凶神恶煞好似土匪一般可是都是心肠极好的人。
正说着几个人便来到山脚下。萧潇指着前面不远处说道:“莫大哥你看,那边就是谷雨村,是我们这里最大的村子。今天有集市我们去看看。”
莫违天对萧潇叫自己“莫大哥”并不反感,不过她是什么时候突然对自己这么亲近的?自己总共见过她两次,如果算上自己昏迷不醒的时候那也只有三次,就只是三次见面并且没有什么实质的内容的谈话就能让她靠得自己那么近吗?莫违天认为现在的自己就是个祟神附体的倒霉蛋,谁靠近自己都会带来厄运。自己挚爱的妻子不明不白的疯了,岳父也不知所踪,自己摊上那么多事,真不知道接下来又会怎样。莫违天无奈的摇了摇头,又赶紧点了点头。现在他只能认为萧潇这样对待自己是因为她天生好客,自己是一个异乡人能够有这样的礼遇应该知足,不要再深究其它东西了。
萧潇看着莫违天摇了摇头又努力地点了点头,不禁撅起嘴来:“我说你到底去不去啊!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的。亏我还叫你大哥怎么和女人似的扭捏。”
莫违天听到这番话只能尴尬的笑笑:“我只是刚才在想别的事情而已,既然你说那边有集市我想应该很有意思,咱们不妨去看看。”
“嗯,我最喜欢逛集市了!里面有好多好玩的东西,莫大哥,咱们快去吧!”萧潇听到莫违天同意去集市立马换了个笑脸,一把拉住莫违天的手就带着他往村子里跑。
走进村子,莫违天定睛一看,好一片热闹景象。街市上的人群摩肩接踵,小贩和顾客将村子里最宽阔的道路挤得水泄不通。整条街上没有一个闲人:有的人肩扛着大包往家走,有的人背着背篓向行人兜售商品,有的人赶着牲口拉着大车往村口运送货物,形形色色忙碌的人群构成了一幅繁华而又祥和的画面。
萧潇介绍说谷雨村是整个原人寨的商品集散地和贸易中心。每个月的月中这里都会开集市,一到这个时候其他村落的村民都会带着自家的货物来这里互通有无。
莫违天听到这里又有些不解,问道:”既然原人寨的村民都是流亡之人那一定不会和外界有什么接触而且我看这座孤魂山的交通应该也不便利,那么着些商品是从哪里来的呢?“
”都是我们自家的啊?无论是食物、衣物、武器还是其他的生活用品都是我们自己生产的,我爹说我们这里是可以自给自足的。这里十几年前就是这样了,大家一起劳动一起分享收获,从来也没有来过什么外人,你是这些年第一个来到我们这里的外乡人。”萧潇一边摆弄着刚从路边摊上买来的鱼骨手链一边回答着。
“没来过任何人?可是共和国史现在世界上唯一的合法政府,他们不可能不知道你们的存在啊?再说孤魂山那么大难道就从来没有误闯进来的人吗?”
“不会啊!你不知道的,这里是山脚下的平原地带大概有七八十里地的面积,我们在这里建立了村落并且在周围开垦了农田。可是除了这片平原之外孤魂山方圆百里之内都由浓雾笼罩而且这雾从不消散。浓雾深处围有一片密林中满是泥潭,这些泥潭只要陷进去就不可能出来并且林中总有野兽出没,因此从来没有人能够成功闯进来。我也不知道你是怎么办到的,居然一个人能穿过迷雾河树林在半山腰昏倒。”萧潇眨着大眼睛说道。
莫违天习惯性的点了点头便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几个人东瞧瞧西逛逛不知不觉已近傍晚。萧潇提议去村外小河边看日落,小雨和小露拍手叫好,莫违天不知所以只得附和。
几个人步行来到河边,这里的确是一处宁静所在。微风吹拂着这条不知名的小河,岸边栽着几棵垂柳,柳絮正在随风飘动。河对岸是一片绿油油的农田,几个村民正在辛勤地劳作着。农田在青山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葱绿,张扬着生命的力量。莫违天在这如画的景致中忘记了自己,、忘记了烦恼与忧愁,他忽然想永远属于呆在这里,永远去享受这份宁静与平和。
莫违天静静地望着那片农田,发现劳作的人中有一个他是认识的,就是那位带着自己去石头城堡的拉克申。萧潇告诉莫违天拉克申的爹与她的爹是生死的弟兄。在逃亡的路上他们的人马遭到了共和国的好几次袭击。拉克申的爹爹在最后一次袭击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将只有五岁大的拉克申交给了萧潇的爹爹希望他能够把拉克申养大成人。萧潇的爹爹答应了老兄弟的临终嘱托,他待拉克申像亲生儿子一般,就连萧潇也是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管他叫二哥。拉克申的父亲有旧时代的蒙古血统,他给他的儿子起名叫拉克申,这在蒙古语中是“魁梧”的意思,他希望儿子能够生得人高马大,顶天立地!过不如他爹所料,拉克申生来就十分强壮,个子也较普通人高些,这本应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情,可是他本人比较沉默寡言,喜欢默默的做事情,也许这也是他的优点之一吧。
不过萧潇不喜欢闷闷的人,她告诉莫违天她渴望自由、爱冒险、爱幻想,她希望能够过上不一样的生活。正说着,火红的太阳已经西沉到山间,不一会儿只剩下一片绯红,将山体镀上一层辉煌的颜色。萧潇望着夕阳垂落的样子,感叹道:“好想去太阳沉下去的那个世界看看。那边一定和这里不一样!”
她忽然变得有些伤感,冷不丁地问道:“莫大哥,有一天你能带着萧潇离开这里吗?”
莫违天看着落日的余晖回道:“那边的世界与这里不同,我更喜欢这里,它就是一座世外桃源。如果你向往外面的世界我只能告诉你那里并不美好。不要尝试你未知的东西,有时候它会让你后悔不已。”
萧潇望着这位外乡人默默地低下了头。此时她的心中像反倒了五味瓶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