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骄傲的杜雷-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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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
作者:水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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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骄傲的杜雷
风太冷了。
但再冷的风,也无法吹散上官小仙的笑。
她在笑。
她非常开心,因为她得到了一个消息,林仙儿竟然联系上了魔教,要杀萧雨。
林仙儿?嘿嘿,真是有趣的一个人。
上官小仙洗去了脂粉,换了套很朴素的青衣布裙,现在无论谁看见她,都不会相信,她就是金钱帮的大小姐,更不会相信,她是那种心狠手辣的女人。
现在的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变得像个温柔的,百依百顺的妻子,变得像个节俭而能干的家庭主妇。
也许每个人都有两种面目,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邪恶的一面,谁都不例外,只不过上官小仙,总是能将邪恶的那一面控制得很好。
上官小仙叹息着,喃喃道:“小李探花出山了,飞剑客阿飞不知去向,据说又和蓝蝎子隐居去了,荆无命心灰意冷,废人一个了,叶开?呵呵,呵呵。萧雨?呵呵,呵呵。”
上官小仙突然大喊道:“派人传话给郭嵩阳,他的弟弟被上官金虹杀了。”
说完,上官小仙又笑了,笑得很可爱,可爱的妻子,可爱的主妇。
狠毒的女人。
阿飞客栈。
萧雨走了,李寻欢走了,阿飞走了,叶开走了。
郭嵩阳喝下了最后的一口酒,也走了。
金钱帮。
上官金虹正在请客,他的心情不错,起码,现在是不错。
可,不错的心情就要结束了。
郭嵩阳缓步的走了进来,沉声道:“郭定是你杀的?”
上官金虹一眯眼,脸色阴沉得可怕,他在想,郭定是谁?
龙小云忽然站起身,道:“你是什么人,竟敢在我大伯面前撒野,罪已当杀。”
郭嵩阳冷冷一笑:“小狗崽子也敢蹦出来了,狗仗人势的东西。”
龙小云大怒,刚要说话。
上官金虹忽然回头道:“这里有条狗,你瞧见了么?”
荆无命道:“是有一条。”
上官金虹又道:“你说,为什么有些人连狗都不如。”
龙小云连忙陪笑道:“大伯说的是,这人连狗都不如。”
上官金虹冷冷道:“你呢?”
龙小云道:“我?”
上官金虹道:“他不如狗,你却连他都不如,狗见了父母被抓,都不会逃的。”
龙小云忽然愣住了,可是瞬间,面色如常,走到一个黄衣人的面前,抽出了他腰间的长剑,道:“大伯,我是不如狗,我武功尽废,连狗都打不过,只要大伯救得我父母的性命……”
说到这里,他反手一剑,将自己的左手齐腕剁了下来。
龙小云已疼得全身发抖,却还是咬着牙,将断手拾了起来,放到上官金虹面前,道:“大伯可否满意?”
这句话说完,他已支持不住,晕了过去。
上官金虹也是动容,这孩子,好狠的心。
郭嵩阳也是暗自自责,没想到,自己的一句话,害了一个孩子。
上官金虹冷着脸,摆了摆手,早有人上前,将龙小云抬了下去。
上官金虹道:“郭定是你兄弟?”
郭嵩阳道:“不错。”
上官金虹道:“不管是不是我杀的,你皆可找我报仇。”
郭嵩阳闻言,大怒:“那你就拿命来吧。”
江湖中,人人都知道上官金虹的武功深不可测,可谁也没有看到过他出手,现在,还是没有人看到他出手。
他的手根本就好像没有动,只不过在桌上轻轻一按,郭嵩阳的身子已倒了下去。
他的胸前插着一根筷子,一根银制的筷子,正在滴着血。
上官金虹摇了摇头,淡淡的道:“活的好好的,何苦来找死。抬下去,继续吃饭。”
没有人敢说话,没有人敢吃饭,甚至连呼吸都已停顿,只有上官金虹端起透明的金丝玉杯,喝了一口上好的碧螺春,又拿起银灿灿的筷子,夹了一块肉,吃得喷香。
孔雀。
孔雀是一只鸟。
但这个孔雀是个人,是个杀人的人,是个杀手。
但他却是杀手界最无名的人,即使他有孔雀翎。
弱者,总比较容易免于灾祸,丑陋的处女,总是比较容易保住贞洁,最无名的人,才能保住孔雀翎这样的武器,但他也渴望着财富,也渴望着名声。
现在,他的机会来了,杀了萧雨,得黄金万两。
他要杀人。
他要黄金。
他需要黄金兑换白银。
他也需要富贵,他也需要女人,这些都需要钱。
但今天,他并没有杀人,他并非不想,而是不敢。
因为傅红雪跟在萧雨的身边。
他的心开始在跳,他实在想试一试,试一试孔雀翔是不是能杀得了傅红雪,可是,他又没那个胆子。
一个茅屋,茅草屋。
一个人悄悄地推开门,他的身材虽然臃肿,但行动却快如脱兔,轻盈如猫。
孔雀躺在床上,动也不动,进来的这个人是他的伙伴,拇指。
拇指道:“要杀萧雨,一定要引开傅红雪。”
孔雀道:“引开傅红雪?怎么引?”
拇指眯着眼,道:“叫杜雷去找傅红雪拼命,我们在后面捡便宜。”
孔雀的眼睛亮了,因为附近几百里地之内,唯一够资格跟傅红雪斗一斗的人,就是杜雷。
而且杜雷有钱,很有钱,他的刀镶满珠宝,光华夺目,他绝不会为了万两黄金而和他们争夺萧雨。
茅草屋还是那个茅草屋。
但人?
却多了一个。
杜雷在茅草屋里转着圈,忽然道:“要杀傅红雪并不容易,能排上江湖名人榜的都不简单,据说他每天至少要花四个时辰练刀,从四五岁的时候开始,他每天至少要拔刀一万两千次,拔了三十多年。”
孔雀耷拉着脑袋,垂下了头。
拇指忽然道:“傅红雪三十多岁了,他的年纪大了,为什么还能排入名人榜?”
杜雷道:“因为他出道晚。”
顿了顿,杜雷又道:“还有,他一向刀不离手,他的那把刀,已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比别人使用自已的手指还要灵活。”
孔雀的眼睛又亮了,道:“他的那把刀丢了。”
杜雷霍然长身而起,道:“真的?”
孔雀肯定的点点头,道:“真的。”
杜雷听后,冷冷的道:“但我希望你们明白一件事。”
孔雀道:“什么事?”
杜雷道:“这是我与他两个人之间的决斗,无论谁胜谁负,都和你们全无关系。”
拇指忽然道:“当然,你们之间的事,和我们无关,我们的目标是萧雨。”
孔雀道:“这一战你是胜是负,是活是死,我们都不关心,可是,我们也不想替你去收尸。”
杜雷的手忽然握紧,道:“我的死活不用你们担心。”
说完,大步离去。
天上有明月,拇指和孔雀走进了明月巷,明月巷里有明月楼,明月楼里有女人。
拇指深深地吸了口气,道:“今天正是杀人的好天气,这里也正是杀人的好地方,杀人之后,可以从从容容的洗个澡,再舒舒服服的喝顿酒,然后找个女人睡觉。”
孔雀笑得眯起了眼,道:“等我有了钱,要找三个女人。”
巷子的两边有高墙,高墙的墙头有两个脑袋,夜已深,人已睡,可是,杀人的人呢?
风太冷了。
但再冷的风,也无法吹散上官小仙的笑。
她在笑。
她非常开心,因为她得到了一个消息,林仙儿竟然联系上了魔教,要杀萧雨。
林仙儿?嘿嘿,真是有趣的一个人。
上官小仙洗去了脂粉,换了套很朴素的青衣布裙,现在无论谁看见她,都不会相信,她就是金钱帮的大小姐,更不会相信,她是那种心狠手辣的女人。
现在的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变得像个温柔的,百依百顺的妻子,变得像个节俭而能干的家庭主妇。
也许每个人都有两种面目,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邪恶的一面,谁都不例外,只不过上官小仙,总是能将邪恶的那一面控制得很好。
上官小仙叹息着,喃喃道:“小李探花出山了,飞剑客阿飞不知去向,据说又和蓝蝎子隐居去了,荆无命心灰意冷,废人一个了,叶开?呵呵,呵呵。萧雨?呵呵,呵呵。”
上官小仙突然大喊道:“派人传话给郭嵩阳,他的弟弟被上官金虹杀了。”
说完,上官小仙又笑了,笑得很可爱,可爱的妻子,可爱的主妇。
狠毒的女人。
阿飞客栈。
萧雨走了,李寻欢走了,阿飞走了,叶开走了。
郭嵩阳喝下了最后的一口酒,也走了。
金钱帮。
上官金虹正在请客,他的心情不错,起码,现在是不错。
可,不错的心情就要结束了。
郭嵩阳缓步的走了进来,沉声道:“郭定是你杀的?”
上官金虹一眯眼,脸色阴沉得可怕,他在想,郭定是谁?
龙小云忽然站起身,道:“你是什么人,竟敢在我大伯面前撒野,罪已当杀。”
郭嵩阳冷冷一笑:“小狗崽子也敢蹦出来了,狗仗人势的东西。”
龙小云大怒,刚要说话。
上官金虹忽然回头道:“这里有条狗,你瞧见了么?”
荆无命道:“是有一条。”
上官金虹又道:“你说,为什么有些人连狗都不如。”
龙小云连忙陪笑道:“大伯说的是,这人连狗都不如。”
上官金虹冷冷道:“你呢?”
龙小云道:“我?”
上官金虹道:“他不如狗,你却连他都不如,狗见了父母被抓,都不会逃的。”
龙小云忽然愣住了,可是瞬间,面色如常,走到一个黄衣人的面前,抽出了他腰间的长剑,道:“大伯,我是不如狗,我武功尽废,连狗都打不过,只要大伯救得我父母的性命……”
说到这里,他反手一剑,将自己的左手齐腕剁了下来。
龙小云已疼得全身发抖,却还是咬着牙,将断手拾了起来,放到上官金虹面前,道:“大伯可否满意?”
这句话说完,他已支持不住,晕了过去。
上官金虹也是动容,这孩子,好狠的心。
郭嵩阳也是暗自自责,没想到,自己的一句话,害了一个孩子。
上官金虹冷着脸,摆了摆手,早有人上前,将龙小云抬了下去。
上官金虹道:“郭定是你兄弟?”
郭嵩阳道:“不错。”
上官金虹道:“不管是不是我杀的,你皆可找我报仇。”
郭嵩阳闻言,大怒:“那你就拿命来吧。”
江湖中,人人都知道上官金虹的武功深不可测,可谁也没有看到过他出手,现在,还是没有人看到他出手。
他的手根本就好像没有动,只不过在桌上轻轻一按,郭嵩阳的身子已倒了下去。
他的胸前插着一根筷子,一根银制的筷子,正在滴着血。
上官金虹摇了摇头,淡淡的道:“活的好好的,何苦来找死。抬下去,继续吃饭。”
没有人敢说话,没有人敢吃饭,甚至连呼吸都已停顿,只有上官金虹端起透明的金丝玉杯,喝了一口上好的碧螺春,又拿起银灿灿的筷子,夹了一块肉,吃得喷香。
孔雀。
孔雀是一只鸟。
但这个孔雀是个人,是个杀人的人,是个杀手。
但他却是杀手界最无名的人,即使他有孔雀翎。
弱者,总比较容易免于灾祸,丑陋的处女,总是比较容易保住贞洁,最无名的人,才能保住孔雀翎这样的武器,但他也渴望着财富,也渴望着名声。
现在,他的机会来了,杀了萧雨,得黄金万两。
他要杀人。
他要黄金。
他需要黄金兑换白银。
他也需要富贵,他也需要女人,这些都需要钱。
但今天,他并没有杀人,他并非不想,而是不敢。
因为傅红雪跟在萧雨的身边。
他的心开始在跳,他实在想试一试,试一试孔雀翔是不是能杀得了傅红雪,可是,他又没那个胆子。
一个茅屋,茅草屋。
一个人悄悄地推开门,他的身材虽然臃肿,但行动却快如脱兔,轻盈如猫。
孔雀躺在床上,动也不动,进来的这个人是他的伙伴,拇指。
拇指道:“要杀萧雨,一定要引开傅红雪。”
孔雀道:“引开傅红雪?怎么引?”
拇指眯着眼,道:“叫杜雷去找傅红雪拼命,我们在后面捡便宜。”
孔雀的眼睛亮了,因为附近几百里地之内,唯一够资格跟傅红雪斗一斗的人,就是杜雷。
而且杜雷有钱,很有钱,他的刀镶满珠宝,光华夺目,他绝不会为了万两黄金而和他们争夺萧雨。
茅草屋还是那个茅草屋。
但人?
却多了一个。
杜雷在茅草屋里转着圈,忽然道:“要杀傅红雪并不容易,能排上江湖名人榜的都不简单,据说他每天至少要花四个时辰练刀,从四五岁的时候开始,他每天至少要拔刀一万两千次,拔了三十多年。”
孔雀耷拉着脑袋,垂下了头。
拇指忽然道:“傅红雪三十多岁了,他的年纪大了,为什么还能排入名人榜?”
杜雷道:“因为他出道晚。”
顿了顿,杜雷又道:“还有,他一向刀不离手,他的那把刀,已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比别人使用自已的手指还要灵活。”
孔雀的眼睛又亮了,道:“他的那把刀丢了。”
杜雷霍然长身而起,道:“真的?”
孔雀肯定的点点头,道:“真的。”
杜雷听后,冷冷的道:“但我希望你们明白一件事。”
孔雀道:“什么事?”
杜雷道:“这是我与他两个人之间的决斗,无论谁胜谁负,都和你们全无关系。”
拇指忽然道:“当然,你们之间的事,和我们无关,我们的目标是萧雨。”
孔雀道:“这一战你是胜是负,是活是死,我们都不关心,可是,我们也不想替你去收尸。”
杜雷的手忽然握紧,道:“我的死活不用你们担心。”
说完,大步离去。
天上有明月,拇指和孔雀走进了明月巷,明月巷里有明月楼,明月楼里有女人。
拇指深深地吸了口气,道:“今天正是杀人的好天气,这里也正是杀人的好地方,杀人之后,可以从从容容的洗个澡,再舒舒服服的喝顿酒,然后找个女人睡觉。”
孔雀笑得眯起了眼,道:“等我有了钱,要找三个女人。”
巷子的两边有高墙,高墙的墙头有两个脑袋,夜已深,人已睡,可是,杀人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