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梅二先生
有些毒是专门对付江湖人的,所以,萧雨相比之下要好一些,此时萧雨忽然想到,说:“李兄,阿飞,其实我们可以不必死,有个人叫梅二先生,最擅长解毒。”
李寻欢一笑,“是吗?真有此人?”
萧雨站了起来,“当然,我知道他住在哪里。”
李寻欢和阿飞也站起身,三人互相搀扶着,李寻欢突然说道:“萧雨,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能活到现在了。”
萧雨苦笑,没有说话,心想:哥们呀,你是不知道啊,我来这里还不到一个礼拜,就被阴好几次了,平均一天一次啊!今天更倒霉,连续上了三次当,照这么下去,用不了几天,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松林里,啊,的一声惨叫传来,萧雨他们发现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旁边无人。
他们走入松林,萧雨整个人身体忽然僵硬,他看到了花蜂的尸体。刺猬见过吧?花蜂现在就是个刺猬,身上钉满了各式各样的暗器,有飞镖,有袖箭,有银针,五芒珠,毒蒺藜……
这人的遭遇实在太惨,他被人打断了两条腿,又被象猪一样囚禁了十余年,到最后还被人当成了个活靶子,整天想着阴人,最后还是被别人给害死了。
萧雨蹲下身,说道:“我看看他身上有没有解药。”
李寻欢一笑,道:“萧雨,不用看了,会下毒的人从来不用解药的,解药也是毒药,吃了死的更快。”
我的妈呀!萧雨想家了。
阿飞看了眼,说:“他身上中了这么多暗器,显然不是一个人下的手。”
李寻欢笑了,说:“你们的江湖经验不足,照我看,下手的只有一个人,这十多种暗器全是她一个人发出来的,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就是那千手罗刹。”
走着走着,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这片积雪上凝结着冰冷的鲜血,积雪的枯枝上,有个人,一个**裸的死人,女人。她被人塞在树杈里,身体还有余温,一只短矛插入了她丰满的胸膛,将她钉在树上。
李寻欢惨然一笑,道:“果然是她,夺走了金丝甲,还剥光了她的衣服,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
萧雨问道:“她是被谁杀的,能看出吗?”
李寻欢想了想,道:“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他视钱如命,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但如此值钱的短矛却留下了,证明还有一个人,花花大少潘小安,应该是他们两人一齐动的手。”
这两个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相容,却又凑在一起,其实也不奇怪。潘小安是有名的派头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惜财如命的施耀先怎会不做。
又奔行了片刻,一辆大车停在巨大的石陵墓前,拉车的马在远处踏踏的踏着蹄,留下来一地的马蹄印,三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倒毙在雪地上。车箱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高贵的裘皮大袄,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扳指,正是金玉堂的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
他身旁还有两个妙龄少女的尸体,也和潘小安一样,都是被人以重手法点了死穴。陵墓石碑旁藏着一人,鬼鬼祟祟的,正是施要先,阴险的目光紧紧的盯着萧雨三人,头上光秃秃的,一根杂毛都没有,只见他抬起右手,闪电般的冲了出来。
阿飞踏前一步,快剑瞬间出手,即使在中毒的情况下,速度依然很快,快剑阿飞对决一指追魂施要先,咕咚一声,施要先仰面倒在雪地上,两只手还紧紧地抓着,却什么也没抓到,看他这回还能不能从棺材里伸出手来要钱。
阿飞也是吐了一口鲜血,伤势加重了。
原来,施耀先将潘小安当冤家的吃了也不知道有多久了,这次潘小安想要金丝甲,施耀先吃人嘴软,也不能说不行,但金丝甲却又实在诱人,施耀先心一黑,索性就一劳永逸,下了毒手。
杀人者人杀之,施耀先杀人的时候,萧雨他们刚好路过这里,施耀先怕被发现,就想杀了灭囗,谁知杀人不成,反被阿飞杀了。
最后,金丝甲转悠了一圈,又回到了萧雨的手上,真是世事无常,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有马车就好办了,几个人找回了马,几个人中,也就是萧雨好点,赶着马车赶往附近的小镇。虽说萧雨知道梅二先生住在这个小镇,但具体在哪并不知道。
路过了酒馆,李寻欢要去买酒,酒就是他的命,一会不喝就不行,说来也巧,酒馆里有个人正在喝酒,只见这人穿着件已洗的发白的蓝袍,袖子上胸囗上,沾满了油腻,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戴着顶文士方巾,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一张脸又黄又瘦,正是梅二先生。
梅二先生喝酒不用酒杯,如长鲸吸水,对着壶嘴就将一壶酒喝下去大半,他随手一抛,就是五十两的元宝,说:“小二,再来一坛上好的竹叶青,剩下的赏你。”
小二美滋滋的跑远了。
萧雨等人走上前来,“梅二先生,久仰。”
梅二先生理也不理,他的眼睛里除了酒之外,再也瞧不见别的,三个大活人站在眼前,他愣是装作看不见,听不到。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马车停在门外,这梅二先生的脸色,立刻变了,他站起来想走,但望了望桌上的酒,又坐了下去,喝了一大口。
几个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人大吼道:“好个酒鬼,我就知道只有在酒馆里才找得到你。”他们将梅二先生围住,这几人佩刀挂剑,看来身手都不太弱。
一人身材瘦削,手里提着马鞭,指着梅二先生的鼻子道:“得人钱财,与人消灾,你拿了咱们的诊金,不治病,却逃出来喝酒,这算什么意思。”
梅二先生咧嘴一笑,道:“不好意思诸位,酒瘾大发,就算天塌下来也得先喝了酒再说,哪有心情给你们治病。”
“你的破毛病谁不知道,但老四的病却不能再拖了。”
李寻欢听了好笑,这个梅二先生光拿银子不治病,李寻欢也找了个桌子,坐在那里左一杯,右一杯地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看热闹。
萧雨悄悄地说道:“这个梅二先生是个怪人,生平有三不治,诊金不先付,不治;礼貌不周,不治;强盗小偷,杀人越货的,不治。”
这时,那个汉子脖子都红了,啪的一下就把酒壶打碎了,怒吼道:“我让你喝,你马上和我走,不治就要你的命。”
梅二先生道:“要命也不治。”
那个大汉反手一掌,将梅二先生连人带凳子都打得飞起,又重重的落下,伏在地上,顺着嘴角直流血。
李寻欢看他如此镇定,还以为有多高的武功呢,闹了半天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梅二先生捂着脸,道:“说不治就不治,梅二先生还会怕了你?有种你就杀了我。”
那个汉子,反手抽出单刀,怒吼一声,就要砍过去。
萧雨一拍桌子,喝道:“这里是喝酒的地方,不喝酒的全给我滚出去,走慢一步,要你们的脑袋。”
萧雨虽然没有内力,但这喊声也不小,仿佛晴空中打下个霹雳,吓了那汉子一跳,转身看向萧雨,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管本大爷的闲事。”
李寻欢扑哧一笑,玩弄着手中的小刀,说:“滚出去多无趣,依我看,叫他们爬出去吧。”
那汉子看着李寻欢手里的小刀,脸色骤变,暗想:不会是他吧。
有些毒是专门对付江湖人的,所以,萧雨相比之下要好一些,此时萧雨忽然想到,说:“李兄,阿飞,其实我们可以不必死,有个人叫梅二先生,最擅长解毒。”
李寻欢一笑,“是吗?真有此人?”
萧雨站了起来,“当然,我知道他住在哪里。”
李寻欢和阿飞也站起身,三人互相搀扶着,李寻欢突然说道:“萧雨,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能活到现在了。”
萧雨苦笑,没有说话,心想:哥们呀,你是不知道啊,我来这里还不到一个礼拜,就被阴好几次了,平均一天一次啊!今天更倒霉,连续上了三次当,照这么下去,用不了几天,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松林里,啊,的一声惨叫传来,萧雨他们发现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旁边无人。
他们走入松林,萧雨整个人身体忽然僵硬,他看到了花蜂的尸体。刺猬见过吧?花蜂现在就是个刺猬,身上钉满了各式各样的暗器,有飞镖,有袖箭,有银针,五芒珠,毒蒺藜……
这人的遭遇实在太惨,他被人打断了两条腿,又被象猪一样囚禁了十余年,到最后还被人当成了个活靶子,整天想着阴人,最后还是被别人给害死了。
萧雨蹲下身,说道:“我看看他身上有没有解药。”
李寻欢一笑,道:“萧雨,不用看了,会下毒的人从来不用解药的,解药也是毒药,吃了死的更快。”
我的妈呀!萧雨想家了。
阿飞看了眼,说:“他身上中了这么多暗器,显然不是一个人下的手。”
李寻欢笑了,说:“你们的江湖经验不足,照我看,下手的只有一个人,这十多种暗器全是她一个人发出来的,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就是那千手罗刹。”
走着走着,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这片积雪上凝结着冰冷的鲜血,积雪的枯枝上,有个人,一个**裸的死人,女人。她被人塞在树杈里,身体还有余温,一只短矛插入了她丰满的胸膛,将她钉在树上。
李寻欢惨然一笑,道:“果然是她,夺走了金丝甲,还剥光了她的衣服,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
萧雨问道:“她是被谁杀的,能看出吗?”
李寻欢想了想,道:“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他视钱如命,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但如此值钱的短矛却留下了,证明还有一个人,花花大少潘小安,应该是他们两人一齐动的手。”
这两个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相容,却又凑在一起,其实也不奇怪。潘小安是有名的派头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惜财如命的施耀先怎会不做。
又奔行了片刻,一辆大车停在巨大的石陵墓前,拉车的马在远处踏踏的踏着蹄,留下来一地的马蹄印,三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倒毙在雪地上。车箱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高贵的裘皮大袄,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扳指,正是金玉堂的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
他身旁还有两个妙龄少女的尸体,也和潘小安一样,都是被人以重手法点了死穴。陵墓石碑旁藏着一人,鬼鬼祟祟的,正是施要先,阴险的目光紧紧的盯着萧雨三人,头上光秃秃的,一根杂毛都没有,只见他抬起右手,闪电般的冲了出来。
阿飞踏前一步,快剑瞬间出手,即使在中毒的情况下,速度依然很快,快剑阿飞对决一指追魂施要先,咕咚一声,施要先仰面倒在雪地上,两只手还紧紧地抓着,却什么也没抓到,看他这回还能不能从棺材里伸出手来要钱。
阿飞也是吐了一口鲜血,伤势加重了。
原来,施耀先将潘小安当冤家的吃了也不知道有多久了,这次潘小安想要金丝甲,施耀先吃人嘴软,也不能说不行,但金丝甲却又实在诱人,施耀先心一黑,索性就一劳永逸,下了毒手。
杀人者人杀之,施耀先杀人的时候,萧雨他们刚好路过这里,施耀先怕被发现,就想杀了灭囗,谁知杀人不成,反被阿飞杀了。
最后,金丝甲转悠了一圈,又回到了萧雨的手上,真是世事无常,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有马车就好办了,几个人找回了马,几个人中,也就是萧雨好点,赶着马车赶往附近的小镇。虽说萧雨知道梅二先生住在这个小镇,但具体在哪并不知道。
路过了酒馆,李寻欢要去买酒,酒就是他的命,一会不喝就不行,说来也巧,酒馆里有个人正在喝酒,只见这人穿着件已洗的发白的蓝袍,袖子上胸囗上,沾满了油腻,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戴着顶文士方巾,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一张脸又黄又瘦,正是梅二先生。
梅二先生喝酒不用酒杯,如长鲸吸水,对着壶嘴就将一壶酒喝下去大半,他随手一抛,就是五十两的元宝,说:“小二,再来一坛上好的竹叶青,剩下的赏你。”
小二美滋滋的跑远了。
萧雨等人走上前来,“梅二先生,久仰。”
梅二先生理也不理,他的眼睛里除了酒之外,再也瞧不见别的,三个大活人站在眼前,他愣是装作看不见,听不到。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马车停在门外,这梅二先生的脸色,立刻变了,他站起来想走,但望了望桌上的酒,又坐了下去,喝了一大口。
几个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人大吼道:“好个酒鬼,我就知道只有在酒馆里才找得到你。”他们将梅二先生围住,这几人佩刀挂剑,看来身手都不太弱。
一人身材瘦削,手里提着马鞭,指着梅二先生的鼻子道:“得人钱财,与人消灾,你拿了咱们的诊金,不治病,却逃出来喝酒,这算什么意思。”
梅二先生咧嘴一笑,道:“不好意思诸位,酒瘾大发,就算天塌下来也得先喝了酒再说,哪有心情给你们治病。”
“你的破毛病谁不知道,但老四的病却不能再拖了。”
李寻欢听了好笑,这个梅二先生光拿银子不治病,李寻欢也找了个桌子,坐在那里左一杯,右一杯地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看热闹。
萧雨悄悄地说道:“这个梅二先生是个怪人,生平有三不治,诊金不先付,不治;礼貌不周,不治;强盗小偷,杀人越货的,不治。”
这时,那个汉子脖子都红了,啪的一下就把酒壶打碎了,怒吼道:“我让你喝,你马上和我走,不治就要你的命。”
梅二先生道:“要命也不治。”
那个大汉反手一掌,将梅二先生连人带凳子都打得飞起,又重重的落下,伏在地上,顺着嘴角直流血。
李寻欢看他如此镇定,还以为有多高的武功呢,闹了半天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梅二先生捂着脸,道:“说不治就不治,梅二先生还会怕了你?有种你就杀了我。”
那个汉子,反手抽出单刀,怒吼一声,就要砍过去。
萧雨一拍桌子,喝道:“这里是喝酒的地方,不喝酒的全给我滚出去,走慢一步,要你们的脑袋。”
萧雨虽然没有内力,但这喊声也不小,仿佛晴空中打下个霹雳,吓了那汉子一跳,转身看向萧雨,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管本大爷的闲事。”
李寻欢扑哧一笑,玩弄着手中的小刀,说:“滚出去多无趣,依我看,叫他们爬出去吧。”
那汉子看着李寻欢手里的小刀,脸色骤变,暗想:不会是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