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古龙的世界我来了-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女主
第一章古龙的世界我来了-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女主-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笔趣阁
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
作者:水笑松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一章古龙的世界我来了
枪声,雨声,刀声……
萧雨穿越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萧雨苦笑。
毒,没有解药。刀,一招制敌。招数,可有可无。狙击步,能干过小李飞刀吗?萧雨迷茫了,去金庸的世界里也比古龙的世界强啊!天呐!
在这里,没有弱者。看似无害的小朋友,转过身来就下毒。看似慈祥的老大妈,原来是卖人肉包子的。好不容易遇到了好心人,还是个拉皮条的。骗你没商量。
萧雨走在雨中,警惕的看着四周,一不留神蹦出的大黄狗,嘴里还叼着肉包子。
萧雨三天没吃饭了,曾经身为特种兵的他,最高记录是两天不吃不喝。
萧雨饿了,抄起地上的板砖就要在狗嘴里夺食。
孩子,你太天真了,古龙的世界是那么好混的?只见那只大黄狗,闷哼一声,吞下了口里的肉包子,它要和萧雨决斗。
但萧雨的板砖还没有举起,大黄狗就已经倒下了,带着不甘的眼神,和落寂的萧瑟。
萧雨吓了一跳,身形向后一跃,不好,有毒。
活不下去了,萧雨想。
转角处,一个屠夫手持菜刀,拎起了大黄狗。
萧雨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大喊一声,“放下我的狗。”
嗖嗖嗖嗖,十几把菜刀同时飞来,十几个彪形大汉出现,“谁家的狗?”
“不知道。”
萧雨静静的走在雨中,抬头,又喝了一口雨水,还是雨水安全啊,无毒。
一片手帕飞过,萧雨倒下了。
“傻小子,”一个无害的老板娘推开了二楼的窗户,“来人,送去厨房,这个人不错,都是瘦肉。”
厨房。很阴暗。很冷。
萧雨睁开了眼睛。妈呀。角落里一个胖子,正在磨刀。
萧雨一跃而起,没有被束缚的身体,好似一个弹起的螳螂,抄起身边的擀面杖向着胖子的头上砸去。
咬着半生不熟的腊肉,萧雨第一次吃得这么饱。这块腊肉,萧雨试过了,无毒。
小心的推开了厨房的门,外面没人。
雨中的大街上,一辆飞驰的马车,激起了一片水花,李寻欢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
李寻欢脸色苍白,拿起身边的酒壶,喝了一大口。酒气在他的脸上升腾,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他有些醉了。
酒瓶空了,李寻欢拿起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他的手指白皙修长,刀法坚定而有力。
李寻欢雕刻的是个女人,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慢慢闪现,线条很柔和,很美,看起来就象是活的一样。
她那动人的线条,美丽的脸孔,无一不美。李寻欢细腻的刀锋更是赋予了她生命和灵魂,她的眼睛是转动的。
她的眼角略笑,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眼珠是碧绿色的,充满了令人愉悦的活力。她的腰肢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柔软而灵活,她的肌肤仿佛阳光下的沙滩,洁净而又细腻。
就是她,就是这双眼睛,让李寻欢毕生难忘。
雕刻的人像完成了,李寻欢痴痴地看着她,也不知瞧了多长时间,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赶车的大汉立刻一勒马缰,将车停了下来。
“哎,可怜的人,”赶车的大汉叹道,“这样的大雨,还要奔波受苦,他一定是很孤独,很落寞的人。”
不多时,李寻欢回到了车上。
“小兄弟,上车来,我带你一段路。”李寻欢说道。
李寻欢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漫漫的大雨里,他这个提议实在是让萧雨无法拒绝。
“谢谢。”
萧雨拎着从柜台顺来的银子,上了马车。
“喝囗酒吧,一囗酒会让被雨水淋湿的你感到温暖。”李寻欢晃动酒壶,“不好意思,没了,等我一下。”
说完,李寻欢消失不见。萧雨竟然没有看到,他,是怎么离开的。只看到车辙旁留下的一行足印,伴随着雨水向着远方延伸。
萧雨来到这个世界三天了,见到了太多了尔虞我诈,萧雨特种兵的经验到了这个世界,竟然完全是摆设。各种离奇的事情数不胜数,太多的阴谋陷阱让人防不胜防。
“喝吧,刚买的。”李寻欢递上了一个酒壶。
“谢谢,”萧雨说道,“但我现在不想喝酒。”
“呵呵,真是奇怪的人。”李寻欢说道。
萧雨害怕呀,这个世界可得小心点,一不留神就得挂了,陌生人的东西能不要最好不要。
雨,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冷空气却更浓了,萧雨打了个冷战,说道:“谢谢你的马车,我要走了。”。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没有说话,微微的点了点头。
萧雨下了车,走进了一个武器店,他要买把刀防身,这个世界太危险。
马车疾驰而过,渐渐地看不到影子。
雨后的客栈,洁净而又清雅,萧雨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床都没有了,但萧雨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无论在什么世界,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
给了伙计一两银子,萧雨在角落里找了张桌子,点了几个菜,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当然,先试毒是必须的,谁知道这是不是黑店,没准眼前的卤牛肉就是人肉做的。
萧雨的酒喝得并不多,他不是爱酒之人,酒对于他来说,可有可无。这时,天已经渐渐地黑了。
客栈的伙计走了过来,道:“有房子空出来了,已打扫干净,客官随时都可以休息。”
萧雨点点头,跟着伙计向后面走去。
刚刚躺下,萧雨听到了一个声音,客栈的隔音效果非常不好。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的声音。说话的声音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他们是“金狮镖局”的人,大声的谈话,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镖头。
很大的声音吵得萧雨睡不着,他走出了房间,想看看对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在他们的谈话中,萧雨听到了诸葛雷三个字,隐约的想起,在古龙的世界里,确实有这么个人,好像被李寻欢杀了,没想到还活着。萧雨暗想:“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萧雨重新坐了下来,打量着客栈里的人,这时,门帘掀起,两个人走了进来,正是马车上遇到的。
他们找了一个空座,那个人要了壶酒,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突然间,他抬起头,对着萧雨笑了一下,向他招了招手,然后继续喝酒。片刻后,他拿出一块木头,低下头继续雕刻着她的人像
萧雨瞪大了眼睛,他认出来了,雕刻人像,这是李寻欢经常做的事情,这个人是李寻欢。
萧雨走了过去,正好听到他们的谈话。
那个赶车的大汉说道:“那个人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然后又突然笑了:“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李寻欢嘴里虽在和别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客栈前面那挂着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赶车的大汉又说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看着走过来的萧雨,笑了笑,道:“坐,”然后又对那个大汉说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想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赶车的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了,不停的咳嗽。片刻后,“小兄弟,请教大名?”
“不敢当,不敢当,我名萧雨,萧瑟的萧,雨水的雨。”
李寻欢,这可是萧雨的偶像,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次见到真人了,不知道和狙击步比起来哪个快?萧雨想到。
“萧雨,不错的名字,我叫李寻欢。”
得到了确定,萧雨更兴奋了,如果自己记的不错,李寻欢是来杀诸葛雷的,准确的说,是另一个人,但李寻欢确实出手了。
诸葛雷到了这个客栈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酒菜也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干云,大声地笑道:“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的“太行四虎”吗?”
另一人也笑了:“俺怎么不记得,那太行四虎那么狂妄,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又一人也笑道:“哈哈哈,真是好笑,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太爽快了。”
那一人又说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哈哈哈。”诸葛雷举杯狂笑,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因为客栈的门帘突然掀开,两个人走了进来。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同样的装束,同样的高矮,几乎一模一样。
不能说是走进来的,在萧雨的眼里,他们就是飞进来的,脚不沾地,也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萧雨瞧得眼睛都发直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
客栈里所有人的都望着他们,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直看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掀起的时候,他已瞧见了刚才口中说过的少年。那少年就站在门外,不刻意看去,就好似石像一般,一动不动。
枪声,雨声,刀声……
萧雨穿越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萧雨苦笑。
毒,没有解药。刀,一招制敌。招数,可有可无。狙击步,能干过小李飞刀吗?萧雨迷茫了,去金庸的世界里也比古龙的世界强啊!天呐!
在这里,没有弱者。看似无害的小朋友,转过身来就下毒。看似慈祥的老大妈,原来是卖人肉包子的。好不容易遇到了好心人,还是个拉皮条的。骗你没商量。
萧雨走在雨中,警惕的看着四周,一不留神蹦出的大黄狗,嘴里还叼着肉包子。
萧雨三天没吃饭了,曾经身为特种兵的他,最高记录是两天不吃不喝。
萧雨饿了,抄起地上的板砖就要在狗嘴里夺食。
孩子,你太天真了,古龙的世界是那么好混的?只见那只大黄狗,闷哼一声,吞下了口里的肉包子,它要和萧雨决斗。
但萧雨的板砖还没有举起,大黄狗就已经倒下了,带着不甘的眼神,和落寂的萧瑟。
萧雨吓了一跳,身形向后一跃,不好,有毒。
活不下去了,萧雨想。
转角处,一个屠夫手持菜刀,拎起了大黄狗。
萧雨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大喊一声,“放下我的狗。”
嗖嗖嗖嗖,十几把菜刀同时飞来,十几个彪形大汉出现,“谁家的狗?”
“不知道。”
萧雨静静的走在雨中,抬头,又喝了一口雨水,还是雨水安全啊,无毒。
一片手帕飞过,萧雨倒下了。
“傻小子,”一个无害的老板娘推开了二楼的窗户,“来人,送去厨房,这个人不错,都是瘦肉。”
厨房。很阴暗。很冷。
萧雨睁开了眼睛。妈呀。角落里一个胖子,正在磨刀。
萧雨一跃而起,没有被束缚的身体,好似一个弹起的螳螂,抄起身边的擀面杖向着胖子的头上砸去。
咬着半生不熟的腊肉,萧雨第一次吃得这么饱。这块腊肉,萧雨试过了,无毒。
小心的推开了厨房的门,外面没人。
雨中的大街上,一辆飞驰的马车,激起了一片水花,李寻欢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
李寻欢脸色苍白,拿起身边的酒壶,喝了一大口。酒气在他的脸上升腾,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他有些醉了。
酒瓶空了,李寻欢拿起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他的手指白皙修长,刀法坚定而有力。
李寻欢雕刻的是个女人,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慢慢闪现,线条很柔和,很美,看起来就象是活的一样。
她那动人的线条,美丽的脸孔,无一不美。李寻欢细腻的刀锋更是赋予了她生命和灵魂,她的眼睛是转动的。
她的眼角略笑,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眼珠是碧绿色的,充满了令人愉悦的活力。她的腰肢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柔软而灵活,她的肌肤仿佛阳光下的沙滩,洁净而又细腻。
就是她,就是这双眼睛,让李寻欢毕生难忘。
雕刻的人像完成了,李寻欢痴痴地看着她,也不知瞧了多长时间,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赶车的大汉立刻一勒马缰,将车停了下来。
“哎,可怜的人,”赶车的大汉叹道,“这样的大雨,还要奔波受苦,他一定是很孤独,很落寞的人。”
不多时,李寻欢回到了车上。
“小兄弟,上车来,我带你一段路。”李寻欢说道。
李寻欢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漫漫的大雨里,他这个提议实在是让萧雨无法拒绝。
“谢谢。”
萧雨拎着从柜台顺来的银子,上了马车。
“喝囗酒吧,一囗酒会让被雨水淋湿的你感到温暖。”李寻欢晃动酒壶,“不好意思,没了,等我一下。”
说完,李寻欢消失不见。萧雨竟然没有看到,他,是怎么离开的。只看到车辙旁留下的一行足印,伴随着雨水向着远方延伸。
萧雨来到这个世界三天了,见到了太多了尔虞我诈,萧雨特种兵的经验到了这个世界,竟然完全是摆设。各种离奇的事情数不胜数,太多的阴谋陷阱让人防不胜防。
“喝吧,刚买的。”李寻欢递上了一个酒壶。
“谢谢,”萧雨说道,“但我现在不想喝酒。”
“呵呵,真是奇怪的人。”李寻欢说道。
萧雨害怕呀,这个世界可得小心点,一不留神就得挂了,陌生人的东西能不要最好不要。
雨,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冷空气却更浓了,萧雨打了个冷战,说道:“谢谢你的马车,我要走了。”。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没有说话,微微的点了点头。
萧雨下了车,走进了一个武器店,他要买把刀防身,这个世界太危险。
马车疾驰而过,渐渐地看不到影子。
雨后的客栈,洁净而又清雅,萧雨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床都没有了,但萧雨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无论在什么世界,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
给了伙计一两银子,萧雨在角落里找了张桌子,点了几个菜,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当然,先试毒是必须的,谁知道这是不是黑店,没准眼前的卤牛肉就是人肉做的。
萧雨的酒喝得并不多,他不是爱酒之人,酒对于他来说,可有可无。这时,天已经渐渐地黑了。
客栈的伙计走了过来,道:“有房子空出来了,已打扫干净,客官随时都可以休息。”
萧雨点点头,跟着伙计向后面走去。
刚刚躺下,萧雨听到了一个声音,客栈的隔音效果非常不好。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的声音。说话的声音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他们是“金狮镖局”的人,大声的谈话,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镖头。
很大的声音吵得萧雨睡不着,他走出了房间,想看看对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在他们的谈话中,萧雨听到了诸葛雷三个字,隐约的想起,在古龙的世界里,确实有这么个人,好像被李寻欢杀了,没想到还活着。萧雨暗想:“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萧雨重新坐了下来,打量着客栈里的人,这时,门帘掀起,两个人走了进来,正是马车上遇到的。
他们找了一个空座,那个人要了壶酒,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突然间,他抬起头,对着萧雨笑了一下,向他招了招手,然后继续喝酒。片刻后,他拿出一块木头,低下头继续雕刻着她的人像
萧雨瞪大了眼睛,他认出来了,雕刻人像,这是李寻欢经常做的事情,这个人是李寻欢。
萧雨走了过去,正好听到他们的谈话。
那个赶车的大汉说道:“那个人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然后又突然笑了:“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李寻欢嘴里虽在和别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客栈前面那挂着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赶车的大汉又说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看着走过来的萧雨,笑了笑,道:“坐,”然后又对那个大汉说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想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赶车的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了,不停的咳嗽。片刻后,“小兄弟,请教大名?”
“不敢当,不敢当,我名萧雨,萧瑟的萧,雨水的雨。”
李寻欢,这可是萧雨的偶像,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次见到真人了,不知道和狙击步比起来哪个快?萧雨想到。
“萧雨,不错的名字,我叫李寻欢。”
得到了确定,萧雨更兴奋了,如果自己记的不错,李寻欢是来杀诸葛雷的,准确的说,是另一个人,但李寻欢确实出手了。
诸葛雷到了这个客栈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酒菜也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干云,大声地笑道:“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的“太行四虎”吗?”
另一人也笑了:“俺怎么不记得,那太行四虎那么狂妄,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又一人也笑道:“哈哈哈,真是好笑,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太爽快了。”
那一人又说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哈哈哈。”诸葛雷举杯狂笑,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因为客栈的门帘突然掀开,两个人走了进来。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同样的装束,同样的高矮,几乎一模一样。
不能说是走进来的,在萧雨的眼里,他们就是飞进来的,脚不沾地,也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萧雨瞧得眼睛都发直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
客栈里所有人的都望着他们,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直看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掀起的时候,他已瞧见了刚才口中说过的少年。那少年就站在门外,不刻意看去,就好似石像一般,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