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误会,其实静儿冰雪聪明,记性极好。打小起,虽说不上过目不忘,但读过三五遍的书籍立马就能一字不落的背诵,更能自发联系上下文、对比同类,可谓“一窍通、窍窍通”,都不用多加提点的。
正因为如此聪慧,反而在修真的途中,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记忆力好,观察力佳,生活中注意的事情就多,心思容易杂乱。旁人忽略的小事,如今天吃了什么饭,穿了什么颜色衣,跟谁说了什么话,她样样记得——对于一个要专心致志修仙的人,这样的记性可不是好事。想想,数年之久的某月某日,她还能清楚的想起自己曾干了什么,就像电脑残余的无效软件,会拖累整体的效率啊!
仙云宗主,也就是静儿的师傅,苦恼于此事,花费了好大心力,综合门派前辈的手札、典籍,终于创造了一门最适合静儿“遗忘”的功法:《幻梦心诀》。
此心诀没有任何威力,唯一的功能在于,当静儿睡了一觉后,当天之前发生的事情,除非必要的、重要的,否则一切都像是在“梦境”发生——一觉醒来,大部分被筛子筛选,漏掉了。
徐鹏程很不幸,就是那被筛选、遗忘的部分。
外人可能觉得,徐鹏程俊美翩翩,有玉树临风之姿,加之身份不同,年少富有,是个前途明朗的公子哥。而方少华长相中平,家世更是普通,掉进人堆里都找不出,不值得关注。
可对于静儿来说,一个五系俱全的废灵根,跟一个水土木三系的杂灵根……当然是后者稍微强一点。“徐鹏程”这个名字,之所以还有些印象,能被想起与“鸟”有关,那完全是因为贞儿在她面前,兴高采烈说过n多遍“小鹏哥哥”啊!
严静眨巴眨巴眼,无辜的望着,全然不知道,自己无心之下的话语,已经大大得罪了心胸不甚广阔的徐鹏程。
眼角抽抽,脸色阴沉的能滴下水,头顶上好像有乌云笼罩的徐鹏程,忍无可忍,暴跳道,“你居然忘了我的名字?你居然不记得?”
他这么金光闪闪、这么英俊潇洒,比金子招牌还要发光发亮啊,要长着什么样的眼睛,才能无视啊?
“你眼睛有毛病!一定有毛病!”
此一时,什么“佳人难寻”、“动人美色”,徐鹏程只知道,眼前这个女人让他在母亲、兄弟面前丢尽了脸面,他、他恨不能从来不认识!从来没见过!
罗爱爱吃惊的捂住嘴,随即两只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弯成好看的月牙儿,命人把直跳脚的徐鹏程带下去,
“不错不错!若是被美色所迷,终究脱不了虚荣肤浅……真难得,是天然的璞玉呢!”
她越发看好了,原本对静儿三分的心思也变成五分,眯着眼,心理打起了小算盘。
有道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若是能天天相处,何愁好事不成?何况,她也需要调、教下未来儿媳,看其资质、悟性如何,能不能让她“十分”满意啊!
于是乎,她不顾严谦、方少华的意思,强行留客——“你们都是程程的朋友,自小就玩的好,可一年到头,上过几次门?算什么朋友兄弟?勿用多说,再说就是瞧不起我儿子程程,瞧不起我罗爱爱!”
霸道的风格,不愧是罗家女。
……
香樟里树盖浓密,微风吹拂,翠玉般的叶片耀眼的映着阳光悠悠颤动。沿着一条蜿蜒曲径,被“请客”的严谦等人,跟随着领路的青衣婢女,向“知秋居”走去。
入目的美景,和满口清新的气息,让人烦躁的心情安定下来。
不久,到达知秋居。这是一处地处清凉、绿树成荫的好住处,厢房并不奢华,一用摆设借以实用为主。对比清波堂的富丽堂华,显得低调而特别,雅致的不像是罗家了。
青衣婢奉茶之后,缓缓退下了。没有外人在,严谦叹口气,
“静静,你……唉,真不记得鹏程么?”
不是一面之缘,而是见过数次了,就凭徐鹏程“招蜂引蝶”的容貌,怎么可能真有女人无视他的存在?没看幼小年纪的贞儿,一见到他就紧紧巴上去了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饶是方少华早定了心,此刻也不由竖起耳朵,认真的倾听。
“谁?那个小白脸么?”静儿好生疑惑,为什么老是提到他?
“呃……”
方少华和严谦对视一眼,如此轻飘的口气,心莫名的安了。
“静儿,你跟我说句实话,是不是,真……不喜欢他?”
“我不喜欢小白脸。”
“小白脸太白,好像擦了粉。”
“擦粉的男人好像女人!”
“讨厌男人娘娘腔!”
静儿皱着眉,似是想起了不好的记忆。
严谦与方少华面面相觑,都觉得此事,可以不用再提了。
……
“娘,算了吧!都说了,我是一时冲动,没好好了解就……您就当我一时糊涂行不?大慈大悲,放过我吧!我就去叫人把谦哥他们带走,不来烦你了!”
“不成!”罗爱爱嘻嘻的笑着,看到自家儿子一脸臭臭的,灰心丧气样,不知为何,高兴极了。很是幸灾乐祸的,“我告诉你爹了!”
“啥!”徐鹏程如遭雷击,浑身顿时僵硬,半天才干嚎一声,“娘,你好好的告诉我爹干嘛啊!他、他他,知道了,我、我该怎么办?”
“就那么办喽?儿子长大了,总要成家立业的嘛!我有种直觉,你爹会喜欢静静丫头,会接受她的。再说,她是你兄弟的妹妹,把她娶回来,一举两得呀!”
“什么啊!”徐鹏程哭着脸,“你看她一副‘你是谁’的样子,我可不想再自作多情,太丢脸了!”
“放心,一切有娘在!”罗爱爱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要让儿子抱美而归。
她说到做到。接下来的三天里,对严氏兄妹嘘寒问暖,连带方少华都享受到了生平想都没想过的贵族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平时就看看山,玩玩水,在一派山清水秀中陶冶情操。无趣了,还有人说笑解闷,日子过的,绝不无聊。
见识了如此悠闲、舒适的生活,终于知道为何有人不要尊严的入赘……只是这种生活,就像甜甜的糖衣,会腐蚀、消磨坚强意志,令人在轻松容易中变得懒散、只知享受。方少华暗自警惕着,再看严家兄妹,落落大方,该享受的享受,却无沉迷之意。
一个人的出身,对他接人待物影响这么大么?方少华更加警醒了。
三天之后,罗爱爱终于登上知秋居的大门,大咧咧的对静儿坦白的来意。当时,鹏程、方少华都在旁听,还有贞儿小妹坐在严谦的大腿上,也做了见证人,
“你是个好姑娘,可怜命差了些。梧桐镇自来有规矩,没过门的媳妇死了未婚夫,会被看上是‘丧门星’,再想找夫婿艰难。你还小,不知其中为难处,你哥哥就苦了,可怜他年纪轻轻,又当爹又当娘,照顾两个妹妹……”
“……与其将来不知嫁到什么人家,为什么不到我家来?我的程程,跟你哥哥是自小认得,彼此知根知底,你也不用怕他负了你。真有什么对不起的,叫你哥哥揍一顿给你出气!我和程程他爹,绝不过问的!”
“……还有你妹子。虽说她现在年纪小,将来也要嫁的。你若是嫁得不好,不也耽误了她?若你嫁得好,对她也是个助力,将来也无人敢欺凌她的!”
话里话外,不离“嫁人”二字。
静儿对这么一大通劝告的话,自发使用的《幻梦心诀》,过滤掉了百分之九十九,只剩下“嫁人”二字。
为什么要嫁人?一定要么?
她转过头,很认真、严肃的问严谦这个问题。
“一定要嫁人?”
自是得到肯定的答复。
女孩子一定要嫁人!不嫁的……那是极少的。不是身体有毛病,就是无人肯要,嫁不出去的。
这是世俗的规矩吧?
静儿自决定“入世修行”后,一直觉得无从下手。凡俗生活是这么无聊,为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挣来斗去,三姑六婆的吵嘴,还有家中做不完的家务,天天、日日都如此,怎能提高心境修为呢?
不曾想,罗爱爱一通言论,让她豁然开朗——原来世俗真正的面目,是在这里啊!
嫁人?她皱眉细思,貌似也不错。
虽然她是大乘期的“准仙子”,修为绝高,可也还是女人啊,既然女人都应该嫁人,那她也该好好思量了!
只是对象人选……
想不出来诶!
于是,静儿十分诚恳的问在场唯一一个过来人——罗爱爱。
“你当初是怎么选择嫁人的对象?”
“用什么标准?”
正因为如此聪慧,反而在修真的途中,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记忆力好,观察力佳,生活中注意的事情就多,心思容易杂乱。旁人忽略的小事,如今天吃了什么饭,穿了什么颜色衣,跟谁说了什么话,她样样记得——对于一个要专心致志修仙的人,这样的记性可不是好事。想想,数年之久的某月某日,她还能清楚的想起自己曾干了什么,就像电脑残余的无效软件,会拖累整体的效率啊!
仙云宗主,也就是静儿的师傅,苦恼于此事,花费了好大心力,综合门派前辈的手札、典籍,终于创造了一门最适合静儿“遗忘”的功法:《幻梦心诀》。
此心诀没有任何威力,唯一的功能在于,当静儿睡了一觉后,当天之前发生的事情,除非必要的、重要的,否则一切都像是在“梦境”发生——一觉醒来,大部分被筛子筛选,漏掉了。
徐鹏程很不幸,就是那被筛选、遗忘的部分。
外人可能觉得,徐鹏程俊美翩翩,有玉树临风之姿,加之身份不同,年少富有,是个前途明朗的公子哥。而方少华长相中平,家世更是普通,掉进人堆里都找不出,不值得关注。
可对于静儿来说,一个五系俱全的废灵根,跟一个水土木三系的杂灵根……当然是后者稍微强一点。“徐鹏程”这个名字,之所以还有些印象,能被想起与“鸟”有关,那完全是因为贞儿在她面前,兴高采烈说过n多遍“小鹏哥哥”啊!
严静眨巴眨巴眼,无辜的望着,全然不知道,自己无心之下的话语,已经大大得罪了心胸不甚广阔的徐鹏程。
眼角抽抽,脸色阴沉的能滴下水,头顶上好像有乌云笼罩的徐鹏程,忍无可忍,暴跳道,“你居然忘了我的名字?你居然不记得?”
他这么金光闪闪、这么英俊潇洒,比金子招牌还要发光发亮啊,要长着什么样的眼睛,才能无视啊?
“你眼睛有毛病!一定有毛病!”
此一时,什么“佳人难寻”、“动人美色”,徐鹏程只知道,眼前这个女人让他在母亲、兄弟面前丢尽了脸面,他、他恨不能从来不认识!从来没见过!
罗爱爱吃惊的捂住嘴,随即两只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弯成好看的月牙儿,命人把直跳脚的徐鹏程带下去,
“不错不错!若是被美色所迷,终究脱不了虚荣肤浅……真难得,是天然的璞玉呢!”
她越发看好了,原本对静儿三分的心思也变成五分,眯着眼,心理打起了小算盘。
有道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若是能天天相处,何愁好事不成?何况,她也需要调、教下未来儿媳,看其资质、悟性如何,能不能让她“十分”满意啊!
于是乎,她不顾严谦、方少华的意思,强行留客——“你们都是程程的朋友,自小就玩的好,可一年到头,上过几次门?算什么朋友兄弟?勿用多说,再说就是瞧不起我儿子程程,瞧不起我罗爱爱!”
霸道的风格,不愧是罗家女。
……
香樟里树盖浓密,微风吹拂,翠玉般的叶片耀眼的映着阳光悠悠颤动。沿着一条蜿蜒曲径,被“请客”的严谦等人,跟随着领路的青衣婢女,向“知秋居”走去。
入目的美景,和满口清新的气息,让人烦躁的心情安定下来。
不久,到达知秋居。这是一处地处清凉、绿树成荫的好住处,厢房并不奢华,一用摆设借以实用为主。对比清波堂的富丽堂华,显得低调而特别,雅致的不像是罗家了。
青衣婢奉茶之后,缓缓退下了。没有外人在,严谦叹口气,
“静静,你……唉,真不记得鹏程么?”
不是一面之缘,而是见过数次了,就凭徐鹏程“招蜂引蝶”的容貌,怎么可能真有女人无视他的存在?没看幼小年纪的贞儿,一见到他就紧紧巴上去了呢?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饶是方少华早定了心,此刻也不由竖起耳朵,认真的倾听。
“谁?那个小白脸么?”静儿好生疑惑,为什么老是提到他?
“呃……”
方少华和严谦对视一眼,如此轻飘的口气,心莫名的安了。
“静儿,你跟我说句实话,是不是,真……不喜欢他?”
“我不喜欢小白脸。”
“小白脸太白,好像擦了粉。”
“擦粉的男人好像女人!”
“讨厌男人娘娘腔!”
静儿皱着眉,似是想起了不好的记忆。
严谦与方少华面面相觑,都觉得此事,可以不用再提了。
……
“娘,算了吧!都说了,我是一时冲动,没好好了解就……您就当我一时糊涂行不?大慈大悲,放过我吧!我就去叫人把谦哥他们带走,不来烦你了!”
“不成!”罗爱爱嘻嘻的笑着,看到自家儿子一脸臭臭的,灰心丧气样,不知为何,高兴极了。很是幸灾乐祸的,“我告诉你爹了!”
“啥!”徐鹏程如遭雷击,浑身顿时僵硬,半天才干嚎一声,“娘,你好好的告诉我爹干嘛啊!他、他他,知道了,我、我该怎么办?”
“就那么办喽?儿子长大了,总要成家立业的嘛!我有种直觉,你爹会喜欢静静丫头,会接受她的。再说,她是你兄弟的妹妹,把她娶回来,一举两得呀!”
“什么啊!”徐鹏程哭着脸,“你看她一副‘你是谁’的样子,我可不想再自作多情,太丢脸了!”
“放心,一切有娘在!”罗爱爱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要让儿子抱美而归。
她说到做到。接下来的三天里,对严氏兄妹嘘寒问暖,连带方少华都享受到了生平想都没想过的贵族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平时就看看山,玩玩水,在一派山清水秀中陶冶情操。无趣了,还有人说笑解闷,日子过的,绝不无聊。
见识了如此悠闲、舒适的生活,终于知道为何有人不要尊严的入赘……只是这种生活,就像甜甜的糖衣,会腐蚀、消磨坚强意志,令人在轻松容易中变得懒散、只知享受。方少华暗自警惕着,再看严家兄妹,落落大方,该享受的享受,却无沉迷之意。
一个人的出身,对他接人待物影响这么大么?方少华更加警醒了。
三天之后,罗爱爱终于登上知秋居的大门,大咧咧的对静儿坦白的来意。当时,鹏程、方少华都在旁听,还有贞儿小妹坐在严谦的大腿上,也做了见证人,
“你是个好姑娘,可怜命差了些。梧桐镇自来有规矩,没过门的媳妇死了未婚夫,会被看上是‘丧门星’,再想找夫婿艰难。你还小,不知其中为难处,你哥哥就苦了,可怜他年纪轻轻,又当爹又当娘,照顾两个妹妹……”
“……与其将来不知嫁到什么人家,为什么不到我家来?我的程程,跟你哥哥是自小认得,彼此知根知底,你也不用怕他负了你。真有什么对不起的,叫你哥哥揍一顿给你出气!我和程程他爹,绝不过问的!”
“……还有你妹子。虽说她现在年纪小,将来也要嫁的。你若是嫁得不好,不也耽误了她?若你嫁得好,对她也是个助力,将来也无人敢欺凌她的!”
话里话外,不离“嫁人”二字。
静儿对这么一大通劝告的话,自发使用的《幻梦心诀》,过滤掉了百分之九十九,只剩下“嫁人”二字。
为什么要嫁人?一定要么?
她转过头,很认真、严肃的问严谦这个问题。
“一定要嫁人?”
自是得到肯定的答复。
女孩子一定要嫁人!不嫁的……那是极少的。不是身体有毛病,就是无人肯要,嫁不出去的。
这是世俗的规矩吧?
静儿自决定“入世修行”后,一直觉得无从下手。凡俗生活是这么无聊,为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挣来斗去,三姑六婆的吵嘴,还有家中做不完的家务,天天、日日都如此,怎能提高心境修为呢?
不曾想,罗爱爱一通言论,让她豁然开朗——原来世俗真正的面目,是在这里啊!
嫁人?她皱眉细思,貌似也不错。
虽然她是大乘期的“准仙子”,修为绝高,可也还是女人啊,既然女人都应该嫁人,那她也该好好思量了!
只是对象人选……
想不出来诶!
于是,静儿十分诚恳的问在场唯一一个过来人——罗爱爱。
“你当初是怎么选择嫁人的对象?”
“用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