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修在夜色镇中给爱儿找了些御寒的衣物穿上后,三人在夜色镇稍作休息便朝烈焰峰疾驰而去。

    爱儿没有马骑,她坐在罗文的身后将双手紧紧抱紧罗文的腰,紧地让罗文有点轻微地喘不过气。

    三人往北又走了差不多天,总算是到了烈焰峰的半山腰。再往上走,山路变得越加狭窄起来。阿修停马环视了一下四周,只见坡地之上的地形还算开阔,但再往上走的话,道路却是越来越崎岖坎坷起来。这里的气温已经急剧下降,山上也略微开始有了积雪……

    阿修从马上下来,吩咐罗文两人在原地等候,自己一人上前探路去了。

    “这里我来过。”爱儿对罗文说。

    “嗯?”罗文回头看着爱儿。

    “我父亲是一个猎人,他带我来过这里。”爱儿从马上跳下来,唤罗文下马。

    “此处地势开阔,除了上山的路外,还有几条岔开的小路,再往上走,就很少有人去了。那里太冷,我们都去不了。”爱儿对罗文说罢,将手指向右边的一条岔路:“那边我和父亲去过几次,往前是一个山谷,里面有很多的野兔。”

    罗文顺着爱儿指的方向看去,只见那条岔路的尽头歪歪斜斜地长着几棵小树,再往前看,则是烈焰峰的主峰矗立在天际,在阳光的反射下,那上面积雪反射的光芒刺眼而夺目,让他不敢睁开眼睛。

    “我们去那里看看吧,很久没有来这里,不知道欢欢还在不在?”爱儿扯着罗文的手,欲往岔路的方向走去。

    “欢欢是谁?”罗文示意爱儿不要乱跑。

    “欢欢是我们上次在山谷里救下的一只大角鹿,走吧,我们过去看看,不要很久。”

    罗文虽然想去,但是阿修没有回来,他还是有些忌讳。毕竟这是完全陌生的地方。阿修一直对他说:“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要知己知彼。”这里虽然爱儿来过,但是对于他来说,还是过于陌生了。陌生就意味着危险,意味着有风险。在得不到充分的认知面前,是万万不能冲动行事的。

    罗文执意不肯前行,惹得爱儿嘴一嘟,赌气地往岔路跑去,一边跑一边说:“再也不理你了,再也不理你了……”

    罗文看着爱儿消失在了岔路的尽头,自己一个人呆呆站在原地陷入了两难的选择。无奈之下,他只好留下简单的便书给阿修,说明了情况,便朝着爱儿跑去的那条岔路奔去。

    阿修沿着上山的小路走了大概两三里,发现越往上走,山路就越不明显。显然,这里基本上已经没有人的踪迹了。得到此信息后,阿修开始往山下走,行至一半的时候,却发现山路上有一滩血迹。

    “刚才怎么没有?”阿修心里嘀咕,他刚蹲下检查那滩血液,却听见背后忽然一阵啸声,一只雪豹向他扑来。

    “撕拉——”雪豹的爪子将阿修的外套撕开了一道口子,若不是阿修躲得快,这下肯定要撕下他的一条手臂。

    雪豹见偷袭失败,暴躁地咆哮起来,它的嘴边挂着一丝鲜血,想必路边那滩血迹也是它刚刚的杰作。阿修往山下看了一眼,想到罗文两人还在山下,不禁喊了声糟糕。

    雪豹的利爪招呼着继续朝阿修袭来,阿修躲闪了几下后,雪豹一个凌空飞跃向他扑来,他将身形往下一蹲,拔出一柄短剑往天上斜着一刺,只听“撕拉”一声,那雪豹发出一声痛苦地悲鸣,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阿修把被剖了膛的雪豹腹内之物大概打量了一下,发现一只鹿的角。“想必这就是那血迹的根源了”,他确认罗文无事后,迅速朝山下跑去。

    刚到那处开阔的坡地,眼前的景象又把阿修惊出了一身冷汗。

    几十只野狼围着之前他们骑乘的两匹马的尸体,正欢快地享用着马肉。一只灰色的狼看见阿修停止了进食,发出一阵毛骨悚然的嚎叫,狼群顿时警觉起来,陆续停止了进食,它们竖起耳朵保持着警戒的状态,随时等候那灰色的狼一声令下,将阿修撕成碎片。

    猛虎易敌,群狼难斗。阿修见此,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他环视了一丝四周,并没有发现罗文和爱儿的行踪,又将那冷气倒吸了三口四口。

    只见灰狼朝身后的群狼使了个眼色,狼群四下散开,面对着阿修形成一个半圆,明显是想将阿修包围在其间,将其一举歼灭。

    “这狼群竟有如此智慧,看来烈焰峰之行,必是凶多吉少了。”阿修自言自语道,他拔出地火剑,催动空气盾,做出御敌的准备。

    灰狼见阿修拔剑,一声低沉的咆哮,阿修右翼的三只狼听令向阿修发起了攻势。三只狼从前、左、右三个方向向阿修袭去,阿修前闪后躲,还是被一只狼抓到了肩膀。靠着空气盾的防御,阿修也并未受到什么伤害,但他的肩膀却感到一阵刺骨的寒意。这些狼是在烈焰峰雪山山谷中生活的野兽,长期以来,靠着吸收天地之精华,身体内也渐渐积累了不少寒冰精华。这一爪子下去,虽然并未伤到阿修的皮肉,但爪子所携带的寒气,却是渗透进了空气盾之中。

    “还应速战速决才是。”阿修心想,他一边对三只狼的攻击进行防御,一边暗自数着狼群的数量。

    “三十二……”

    三十二只狼,在阿修面前布下一个马蹄形的阵势。狼与虎豹不同,虎豹一般都是单独行动,但狼却是集体行动的野兽。就捕获猎物而言,狼群讲究同进同退,纪律性极强。它们观察敏锐、目标专一,又具有极强的耐性,使得它们较之虎豹更难对付。自然界中,狼的天敌甚至只有它们自己。三十二只狼,绝非轻易就能对付的。

    阿修点清狼的数量后,开始催动地火剑的魔法。只见地火剑的剑身一抖,周围的空气发出“噼啪”的声音,剑身上也瞬时腾起了一股黑色的火焰。三只狼见状纷纷停止了进攻,静止在原地等候灰狼发布命令。

    地火剑所附魔法与其他的剑不同,其他的剑,大多都只有一种魔法,靠魔法增强剑士剑术的威力。地火剑本身是用阿修的血淬火,这就具有了阿修的一部分心神的能力,除此之外,这把剑还具有空气、火焰、岩石三种属性的魔法。三种魔法可以单独发动,也可一起发动。阿修能成为剑士中的高手,手中的地火剑绝对功不可没。

    眼前的情况,逼得阿修不得不将空气、火焰魔法一同发动起来。这样做虽然能大大提高剑本身的威力,但对阿修来说,却是破釜沉舟之计。魔法的使用,本身就极其耗费使用者体内的元素精华的,剑之国的人体内并没有过多的元素精华,因此对于剑之国的人来说,将剑身的魔法全力开放,最多也就是能维持几息的时间。然而,对于其他国家的人来说,却能将此功效维持半个时辰以上。阿修的父亲是剑之国的铸剑师,但母亲却是泉之国的大祭司,也正是由于此,阿修才能将剑身的魔法使得更为纯熟。但即使如此,一次催动两个魔法,还是无法维持过长的时间。

    灰狼再次发出低沉的咆哮,先前的三只狼加上左侧的五只狼向前慢慢走去,走到离阿修大约五六步的位置时,后排的十三只狼也往前慢慢走去。

    看起来,它们是要发动总攻了。阿修心想。他不敢乱动,但魔法的消耗的速度却由不得他。他将地火剑一横,数道剑气朝狼群飞去。

    狼与人不同,人的步法相对来说比较慢,虽有专门的步法修炼之法,但相对于自然界的野兽,仍然是灵活不足。这几道剑气,若前面站的是二十几个普通人,早已将这些人斩成几百段了。但这是二十几只在自然界极其恶劣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狼,反应之迅速,令阿修都想象不到。

    “嗖嗖嗖——”又是几道剑气,空气被划破,发出嘶嘶拉拉的嘶鸣。狼听到异常迅速躲开,剑气将地面斩开几条裂缝,但狼群却仍是毫发无损。

    几招过后,阿修开始喘息起来。剑身的魔法消耗过大,若不能短时解决狼群,那么他就势必将葬身狼腹。灰狼看见阿修喘息,似乎明白了阿修的体力正在下降,发它出一声尖锐的嘶鸣,打前锋的二十几只狼听到嘶鸣,呼应般发出同样的嘶鸣。这次却并没有攻上来,而是在原地蹲了下来。看样子,灰狼是想令这些狼先耗尽阿修的体力,然后再慢慢发起进攻。

    阿修见状转念一想:这狼群即是听灰狼的指挥,擒贼先擒王,只消杀掉那只灰狼,便能将狼群分裂开,到时候再逐一击杀,想必比现在要容易的多。

    想到此,阿修一个瞬身术闪现到灰狼面前,地火剑朝灰狼的头斩去。只听“当”地一声,灰狼用牙齿咬住那地火剑的一击,周边的四只狼见阿修偷袭失败,飞身朝阿修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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