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陷于自我梦想中的女人是无法被说服的,因为在此种状态下,她们需要的不是理智的建议,而是无条件的支持,为了实现自已心中的理想,她们不会去想实现这个理想将会付出怎样的代价,陈东倩是这样,陈东莲是这样,现在的李茹男又何尝不是这样?
“呵,好吧,既然这样,接下来的事情也就好办了,尽人事,听天命,如果这就是她们姐妹俩的命,我们也只能说声抱歉了。”
笑了笑,我说道。不去做没有意义的事,我没必要为这种事破坏这段时间在李茹男心中树立的正面形象。
重新回到屋里,陈家姐妹刚刚应该是又哭过一回,眼圈红肿,象是熟透了的李子。
见到我和李茹男进来,两个人止住悲声,一起望向我们,目光中充满着期待和忐忑,似是法**等待最后判决的被告。
真的有些不忍,不过,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总得有人担起责任,就象舞台上的大戏,有了开头,就一定要有结尾,不管那个结尾有多么悲凄。
“大小姐,我们已经商量过了。你的遭遇很令人同情,我们也认为胖丫的死只是因为意外,但无论有多少理由,杀人终归是事实,我们是侦探,不是法官,苏逸生有没有罪,会不会受到律法的处罚,那是执法部门的事,我们无权做出决定。所以,我们做出的决定是——既然胖丫是死在苏逸生之手,那么他就应该站出来接受司法的审判。所以,很抱歉,我们不能答应你的请求。当然,此事事关陈家的声誉,我们会谨慎处理,不会马上通知警方,但纸里包不住火,这件事早晚会被查出的。我的建议,大小姐,你现在所能做的,就是主动向你的父亲把事情说出,这件事的走向如何,他的态度至关重要。”
即不想破坏在李茹男心目中的正面形象,又不想背上一个同门相残的骂名,最好的办法就是撤身而退,把责任推给别人——陈东莲和苏逸生的奸情是陈家的家事,胖丫的死是公事,做为侦探,只需要把案情查清,并告之委托人就行了,至于抓不抓苏逸生,那就是陈万仁的事了。只要不是我亲自带人去抓人,同门相残的事情就不能赖到我的头上。
听完我们的决定,陈东莲的身体一下子瘫软下来,仿佛身上的活力被瞬间抽走——从发现胖丫的鬼魂是妹妹假扮的那一刻,她就想到了这样的结果,事实上,从那天苏逸生杀人后逃走,她的脑中就想过这样的结果,只是,那时还能用事有万一,万一查不出是苏逸生所为来安慰自已,而现在,想象已经变为现实,连安慰自已的侥幸都不存在,这种精神上的打击远比当头一棒更沉更重。
现在是深更半夜,陈家的人除了巡夜的以外都在睡觉,有什么事也只能等明天天亮以后再说。于是安慰了陈东莲几句后我便和李茹男离开小院,回客房休息去了,至于陈东倩则留在姐姐的房中,一方更是姐妹俩同病相怜,有无数的心理话要讲,另一方面也是怕陈东莲遭逢打击,一时想不开而做出傻事儿。
一夜无话,李茹男睡得怎么样我不清楚,反正我是睡得很安心——以我的估计,明天陈东莲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乃父陈万仁后,老头子生气发怒是免不了的,不过他是一个很爱面子,也很有城府的人,发过脾气后很快便会冷静下来,寡居家中的大女儿偷人养汉,这样的丑事传出去肯定会沦为人们的笑柄,陈家苦心经营的威严将荡然无存,自已,连带着陈家的人在他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所以,陈万仁肯定是想把这件事的影响降到最低,最好不被外人知道。那么接下来的做法很可能是先找到我和李茹男,请求我们不要把事情说出去,另一方面则严家看管大女儿,不允许她再见到苏逸生,甚至因此把陈东莲送到外地亲戚家都有可能。至于孙二柱,当成杀人犯发通辑令去抓显然不可能,因为李茹男绝不会答应,但公布真相,还孙二柱一个清白显然也不可能,双方妥协的结果,大概会是让陈万仁动用他在兴隆县的影响力将通辑令扣住不发(不用担心陈万仁做不到这点,要是连这点能量都没有,他也就白在兴隆县当了五六年的县长了。最后是胖丫一家的安排,不服是肯定的,但不服又能如何,一无钱,二无势,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以陈家的势力会怕吗?农村的小丫头命贱,了不起百八十块大洋就能封住胖丫父母的嘴。如此一来,各各方面都有了交待,李茹男也就不会再坚持下去了——办事不由东,累死也无功,人家本家都不追究了,你一个临时借宿的客人还较什么真?况且,这里是陈万仁的地盘,他要是打定主意把事情捂下去,李茹男也一样没咒可念,如此时间一长自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冤不冤?很冤;气不气?很气,但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少吗?
雄鸡高唱,天色渐亮,不知不觉间,清晨的阳光再一次普照在雾灵山庄的土地上。
高兴也好,难过也好,新的一天总会来临。
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个人慌慌张张地冲进院子,跑到我所住的这间房子的窗口,一边喘着气,一边伸手在窗户上敲着。
“谁?”早在脚步声进入院门时我就已经醒了,看窗纸上的影子,外面应该是个女人。
“赵玉莲,江先生,不好了,出事了。”
外面的女人慌张地小声叫道。
“呵,好吧,既然这样,接下来的事情也就好办了,尽人事,听天命,如果这就是她们姐妹俩的命,我们也只能说声抱歉了。”
笑了笑,我说道。不去做没有意义的事,我没必要为这种事破坏这段时间在李茹男心中树立的正面形象。
重新回到屋里,陈家姐妹刚刚应该是又哭过一回,眼圈红肿,象是熟透了的李子。
见到我和李茹男进来,两个人止住悲声,一起望向我们,目光中充满着期待和忐忑,似是法**等待最后判决的被告。
真的有些不忍,不过,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总得有人担起责任,就象舞台上的大戏,有了开头,就一定要有结尾,不管那个结尾有多么悲凄。
“大小姐,我们已经商量过了。你的遭遇很令人同情,我们也认为胖丫的死只是因为意外,但无论有多少理由,杀人终归是事实,我们是侦探,不是法官,苏逸生有没有罪,会不会受到律法的处罚,那是执法部门的事,我们无权做出决定。所以,我们做出的决定是——既然胖丫是死在苏逸生之手,那么他就应该站出来接受司法的审判。所以,很抱歉,我们不能答应你的请求。当然,此事事关陈家的声誉,我们会谨慎处理,不会马上通知警方,但纸里包不住火,这件事早晚会被查出的。我的建议,大小姐,你现在所能做的,就是主动向你的父亲把事情说出,这件事的走向如何,他的态度至关重要。”
即不想破坏在李茹男心目中的正面形象,又不想背上一个同门相残的骂名,最好的办法就是撤身而退,把责任推给别人——陈东莲和苏逸生的奸情是陈家的家事,胖丫的死是公事,做为侦探,只需要把案情查清,并告之委托人就行了,至于抓不抓苏逸生,那就是陈万仁的事了。只要不是我亲自带人去抓人,同门相残的事情就不能赖到我的头上。
听完我们的决定,陈东莲的身体一下子瘫软下来,仿佛身上的活力被瞬间抽走——从发现胖丫的鬼魂是妹妹假扮的那一刻,她就想到了这样的结果,事实上,从那天苏逸生杀人后逃走,她的脑中就想过这样的结果,只是,那时还能用事有万一,万一查不出是苏逸生所为来安慰自已,而现在,想象已经变为现实,连安慰自已的侥幸都不存在,这种精神上的打击远比当头一棒更沉更重。
现在是深更半夜,陈家的人除了巡夜的以外都在睡觉,有什么事也只能等明天天亮以后再说。于是安慰了陈东莲几句后我便和李茹男离开小院,回客房休息去了,至于陈东倩则留在姐姐的房中,一方更是姐妹俩同病相怜,有无数的心理话要讲,另一方面也是怕陈东莲遭逢打击,一时想不开而做出傻事儿。
一夜无话,李茹男睡得怎么样我不清楚,反正我是睡得很安心——以我的估计,明天陈东莲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乃父陈万仁后,老头子生气发怒是免不了的,不过他是一个很爱面子,也很有城府的人,发过脾气后很快便会冷静下来,寡居家中的大女儿偷人养汉,这样的丑事传出去肯定会沦为人们的笑柄,陈家苦心经营的威严将荡然无存,自已,连带着陈家的人在他人面前都抬不起头来。所以,陈万仁肯定是想把这件事的影响降到最低,最好不被外人知道。那么接下来的做法很可能是先找到我和李茹男,请求我们不要把事情说出去,另一方面则严家看管大女儿,不允许她再见到苏逸生,甚至因此把陈东莲送到外地亲戚家都有可能。至于孙二柱,当成杀人犯发通辑令去抓显然不可能,因为李茹男绝不会答应,但公布真相,还孙二柱一个清白显然也不可能,双方妥协的结果,大概会是让陈万仁动用他在兴隆县的影响力将通辑令扣住不发(不用担心陈万仁做不到这点,要是连这点能量都没有,他也就白在兴隆县当了五六年的县长了。最后是胖丫一家的安排,不服是肯定的,但不服又能如何,一无钱,二无势,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以陈家的势力会怕吗?农村的小丫头命贱,了不起百八十块大洋就能封住胖丫父母的嘴。如此一来,各各方面都有了交待,李茹男也就不会再坚持下去了——办事不由东,累死也无功,人家本家都不追究了,你一个临时借宿的客人还较什么真?况且,这里是陈万仁的地盘,他要是打定主意把事情捂下去,李茹男也一样没咒可念,如此时间一长自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冤不冤?很冤;气不气?很气,但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少吗?
雄鸡高唱,天色渐亮,不知不觉间,清晨的阳光再一次普照在雾灵山庄的土地上。
高兴也好,难过也好,新的一天总会来临。
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个人慌慌张张地冲进院子,跑到我所住的这间房子的窗口,一边喘着气,一边伸手在窗户上敲着。
“谁?”早在脚步声进入院门时我就已经醒了,看窗纸上的影子,外面应该是个女人。
“赵玉莲,江先生,不好了,出事了。”
外面的女人慌张地小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