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二柱招了供,案件调查也就算告一段落,既然凶手有了下落,对上对下,对内对外都有了交待,也就没有必要废寝忘食的敬业了,来日方长,再急也不急在这一两天。

    虽然有了口供,但一些细节和证供还需要核实确认,这些都需要时间,所以,审讯结束后,警方并没有马上带孙二柱返回县城,而是暂时在陈家住下,这里的闲房很多,不要说五六个人,就算再多个五六十也不成问题。至于孙二柱,陈家有专门用来关人的房子,窗上安着铁条,门上挂着铁锁,此外还有一个家丁在门外看守,除非孙二柱象孙悟空那样会七十二变,化身为一只苍蝇,又或者如土行悄那样能钻地打洞,否则绝不可能逃出升天。

    晚餐只是应酬了事,家里出了这样的事,谁也不会有心情大吃大喝,陈家的女眷没有出面,陈万仁也只是出来应了个景,打个招呼后便托词离开,只有陈东华这个粗人没心没肺,依旧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和孙福堂等一班警察称兄道弟,聊得不亦乐乎。

    一班警察,而且还是小县城的警察,其素质文化能有多高,刚开始还有些分寸,三杯酒下肚,脑子一热,嘴上就没有把门的了,一群粗人凑在一起能聊些什么?一是女人二是耍钱,我倒不觉什么,李茹男就难以接受了。

    道不同,不同为谋,和这些粗人没有共同语言,坐在旁边听着也是生气,最好的办法就是眼不见,心不烦,一走了之,她离开了,我也不可能继续呆在,跟着她也离开了饭厅。

    李茹男似乎心事很重,路走得很慢,低着头,随脚踢着路边的小石子——真的有些心疼,十几块银洋一双的鞋这么毁,败家啊!

    “怎么?不开心吗?”紧赶两步追上李茹男,我关心的问道——不只为了了解她的心情,同时也是为了挽救那双价格不菲的鞋子。

    没有说话,李茹男只是默默点了点头。

    “为什么不开心?案子破了,不是应该高兴的吗?”我奇怪问道。

    李茹男轻轻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按理说,凶手落网,死者冤伸,我应该感到放松才对,但不知怎么回事儿,我心里总是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怪怪的,可让我说,我又说不上来。”

    女人的直觉啊!

    如果她的头脑也象她的直觉那么敏锐,跟她呆在一起还真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你是不是在同情孙二柱?”我问道。

    “同情?有点吧。不过胖丫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儿,他竟然也下的去手,这么残忍的行为,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原谅。”迟疑片刻,李茹男决然答道,她虽然同情心泛滥,但终究还是有底线的。

    “即然这样,那还有什么好烦心的?罪人伏法,开心虽不至于,至少用不着难过吧?”我笑笑问道。

    叹了口气,李茹男的心情并没有因此而变好,“看孙二柱的面相,多老实的一个人呀,居然是一个惯盗,想不到,真是想不到。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同样一个人,人前人后,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不同呢?”

    这是不是在影射我?孙二柱这样的人都能让她发出这样的感慨,如果知道了我的真面目,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呵,你大可不必这样悲观。你不是常说,女人的第一感通常都是正确的。或许,这一次你的直感也没有错。”我笑道。一边认为自已的判断是正确的,一边又怀疑自已判断的基础是错误的,女人是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思维方式,无端给自已制造感伤的理由?‘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如果现在天还没有全黑,光线还比较够用,我真怀疑是不是林妹妹附上了她的身。

    李茹男眼神突然一亮,转头望向我,旋即又迅速暗了下去,“算了,知道你是在哄我开心。不管怎么样,谢谢你了。”

    主动道谢?自认识她以来,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看来,她的心情真的是很低落。

    “你真的以为我只是在哄你开心吗?”迈前一步,我站在她的对面,非常认真地盯着她的眼睛问道。

    刚刚还象是在开玩笑,突然变得这么认真,李茹男被吓了一跳,不解地抬头望着我,眼睛眨也不眨,里边写满了疑惑。

    伸出双手按在李茹男的双肩,相比于语言,这种直接的肢体动作更容易传递一个人的信心。

    “孙二柱的确招认是他杀害了胖丫,但他说的就是事实吗?”我问道,表情严肃,没有半点儿开玩笑的意思。

    “呃”李茹男一时不能理解我话中的含义,怔怔的望着我,等着我接下来的解释。

    “以现有的证据,我不能肯定孙二柱是否杀害胖丫的真凶,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他讲的并不全是实话。”

    “那支凤头发簪对他非常重要,所以他才会特意锁在货箱的暗格在小心保管。半夜失眠外出散步是一时兴起,为什么特意把发簪取出带在身上?常理而言,深更半夜,发簪放在货箱里要比带在身上安全的多,除非他信不过张家一家人,怕他们会趁自已不再,偷拿自已的东西。但若真是这样,他又为什么非到村子里散步?你我虽没去过张家,但这儿是农村,家家户户都有院落,想必张家也是如此,散心的话,只在院子里转转、坐坐不行吗?孙二柱是走村串镇的小货郎,借宿农家的经历肯定不少,以他的精细,既然信不过张家人,又怎么可能丢下货物不管?再说,农村不比城市,后半夜熄灯后到处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谁会闲得没事乱转?至于说他是惯盗,那就更是个笑话,有哪个贼会在作案的时候特意带上自已最重要的东西?此外,若真是惯盗,开门撬锁,攀高爬低的工具就一定有准备,但他身上没有,货箱里也没有,那些是盗贼吃饭的家伙,他不可能随便乱放的。还有,杀人大案,做了这样的案子,他为什么不马上离开?就算怕走得太急会被人怀疑,第一天不走,第二天还不走吗?怀疑说到底也只是怀疑,他并不知道你我是私家侦探,也不可能事先估计到咱们会插手调查,就算警方找到了那支发簪,也无法肯定和他有关,只要他离开了,这很可能就会成为一桩无头公案,最终不了了之。”

    “所以,无论是半夜进入陈家的借口,还是案发后的反应,孙二柱的口供都有很多疑点,难以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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