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挽着熙成的胳膊,表现出一副小鸟依人的姿态,时尚而又高贵的校服,更加凸显出她非同一般的气质。

    熙成的脸上是一副很不耐烦的表情,似乎对挂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孩很不感冒,但是如果仔细观察一下,就能发现他微微翘起的嘴角上,那一抹甜死人的温柔。

    而张根硕,则是作为一个陪衬,傻兮兮的走在一旁。

    这就是姜大风设计出来的简易剧本,在一个枫叶染霜的金秋傍晚,三个中学生走在铺着落叶的小道上。

    年轻的朝气,朦胧的爱情,在这一副极富诗情画意的图卷中慢慢展开。

    姜大风只做了两三年便能胜任摄影pd,确实凭的是真本事。

    秀英的气质,熙成的清冷,张根硕的俊秀,被他完美的浓缩在尺寸之间。

    表现不耐烦对熙成来说轻而易举,但是要表现出温柔有点挑战。

    好在他在演技方面经历了不少的磨练,再加上秀英确实是他很好的朋友,才没有拖拍摄进度。

    倒是张根硕,自始至终都没有太大的热情。

    从广告的中心人物,一落千丈,成了卑微的陪衬,他的心情可想而知。

    不过,正因为如此,姜大风反而更满意他的表现。

    一个陪衬,本来就不需要太高昂的朝气。

    至于这样安排对演员是不是不够公平,这位看起来滴水不漏的摄影pd根本不做考虑。

    拍摄完室外镜头之后。熙成又跟着这个微型剧组,拍了几个小时的室内,忙活了大半天,一直到深夜,才算完成任务。

    第二天,他还要去机场迎接客人。

    自从有了朴熙雪这个专业化妆师,熙成总算摆脱了名人的烦恼。

    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出了名之后,便很容易被人认出来,那样的话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可言。

    他本以为这个问题可能会一直困扰着他。一直到他从娱乐圈销声匿迹,只是没想到,这个问题在朴熙雪的手里,轻而易举的便被解决掉了。

    假发,耳环,眼镜……一通伪装下来,熙成觉得镜子里的人无比陌生。

    大摇大摆的走出门去,路上的行人如织,却没人会对他多看一眼。仿佛他就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少年,比他没做明星之前还不被人瞩目。

    黑框的眼镜。儒雅斯文,银色的小耳环又显出了一点年轻人的新潮,几乎要遮住额头、脸颊的碎发,让他的脸型愈发显得小巧。

    如果不是那种强烈的熟悉感,就连妈妈都未必能够把他认出来。

    “哇,真是大变样了呢,”蔡珍儿拉住熙成,不住的打量着,像是发现了一个新奇的玩具。

    “妈妈。好看吗?”在母亲的面前,熙成就是一个单纯的孩子,昨日的锐气一点儿都看不到。

    邀宠!

    跟在他身后一起过来的金斗焕,在心底腹诽,不愧是父子,都是天生的变色龙。

    蔡珍儿没有让金斗焕开车,自从进入十月份。她就再也没有和儿子独处的时间,现在也不想车子里有个外人。

    即便这个外人,她认识了很多年。

    熙成自然也不会反对,能和妈妈在一起。对他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这段时间,不分昼夜的创作、练歌、录音、拍戏,彻底打乱了他的生活节奏,以往每周必定有两次的在家里陪妈妈吃饭也不得不取消。

    这也是他放弃全美音乐奖邀请献唱的主要原因。

    对于熙成来说,他不缺少事业野心,然而一旦衡量的天平另一端是他在乎的人,那么无论多重要的事情,都无法让他有一丁点儿的动摇的可能。

    蔡珍儿开车本来比较慢,再加上和儿子说说笑笑,到了仁川机场的时候,飞机已经到点了。

    “阿姨,”一个头发黑色,眼眸却呈现蓝色的青年,看到蔡珍儿过来,就立刻就扑上去想要来个熊抱。

    熙成网,跨步向前,一个肩抗,差点将青年掀飞出去。

    “呀,李熙成,你小子想死是不是,”这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大怒,撸起袖子就像动手。

    这位就是熙成此行的目标任务——来自美国的李东成。

    虽说有个韩国名字,但这人看上去确实个不折不扣的西方人,无论是相貌还是轮廓都是如此,因此,熙成的祖父才更喜欢熙成。

    “你小声点,不说名字会死啊,”熙成今天才使用“易容术”,心里还没底,听到他喊出自己的名字,顿时急了。

    “呵呵,对哦,你小子现在可是大明星了,了不起啊,”李东成幸灾乐祸的说道:“爷爷快被你气疯了,吵着要过来执行家法,还是我爸苦苦哀求,你一定会被吊起来打。”

    “嗤……”熙成冷笑,“听说某人被打折了两根手杖,和你比我不过算是叛逆,这位难道就是阁下的亲亲未婚妻?”

    在不远处,原本李东成站的位置,亭亭玉立的站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美女。

    女生除了轮廓更加深邃,五官上更像是一个亚洲人,肤色如雪,精致的像是一个搪瓷娃娃。

    她没有被冷落,蔡珍儿第一时间就朝她走了过去,拉着她的手嘘寒问暖。

    就好像有些亚洲人觉得欧美人不好看一样,欧美人大多数同样也看不上亚洲人的相貌,

    身位美女的贝拉也属于这种人,她一直庆幸李东成长得像他妈妈,在她看来,亚洲人长得都很奇怪。

    可是,见到了熙成的那一刻起,或者说尤其是看到了蔡珍儿的时候,贝拉才发现自己错了。

    原来亚洲人也可以美得如此吸魂摄魄,单是一个微笑就让她失神,让她不知所措。

    这对母子,完美的让人迷醉。

    “阿姨,这就是贝拉,”李东成介绍着说道,他揽着熙成的肩膀,用力的紧了紧,“不许对贝拉放电,那可是你嫂子,”

    他自然知道,自己这堂弟的脸会对女人造成何等惊人的杀伤力。

    无论如何,贝拉也是他的女人,对别的男人流口水可不行。

    “你真的就这样定下来了?”熙成觉得很不可思议,他印象中的堂兄,出身豪富,风流倜傥,身边的女人几乎每周一换,曾经声称要玩到四十岁才会考虑结婚。

    如果没有记错了话,他今年才二十三岁。

    “我有什么办法,爷爷停了我所有的卡,连饭都不给我吃,还扬言不结婚的话,就要将我革出家门,”李东成哭丧着脸,“贝拉那边的人也发狠话了,谁要是敢给我工作,就让谁好看,我的那些朋友,一个硬币都不敢接济。”

    李东成和熙成不一样,他是真正娇生惯养的纨绔子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没有任何谋生的手段。

    在反抗家人的那段时间,他到外面的餐馆里工作了几天,感觉生不如死。

    所以,他对熙成的自立感到非常的惊奇。

    自立这个词,对于他们的家族来说,更像是一种考验。

    可惜无论是李东成的父亲,还是李东来本人,都没有通过试炼。

    “自作孽不可活,”熙成扯扯嘴角,做到了副驾的位置上,车子缓缓的开始上路。

    他不太看得惯堂兄的作风,对这个未婚先孕的堂嫂也没什么热情。

    从某种程度来说,熙成有很一点儿精神洁癖。

    “对了,熙成啊,”李东成一拍手,“有空帮我签几个名,我带回去,临来的时候,有不少圈子里的人托我办这事。”

    “他们怎么知道你认识我,”熙成翻了个白眼,不用问也知道,一定是他拿自己炫耀去了。

    李东成尴尬的笑笑,做顾而言他,“你的那首歌在美国真是强爆了,到处都是传唱,要是诺拉琼斯来唱,一定可以拿到冠军。”

    “你是说我唱的不好?”熙成不乐意了。

    诺拉琼斯确实厉害,但是拿一个七九年出生的人和自己这个九零年的人比,这家伙也好意思。

    等自己的声音再成熟点,一定不会比诺拉琼斯差。

    “嘿嘿,我可没那么说,”李东成打了个哈哈,“干脆去美国发展吧,那边的歌坛对你的接受度非常之高,只要过去,说不定立马就有一大堆粉丝。”

    “没兴趣,”熙成摇摇头,对他的提议一点儿也不打算考虑。

    随着彼此之间越来越熟悉,贝拉也开始加入话题,她的韩语不好,几乎可以说得上生涩,大部分的时间,说的话里都夹杂着部分英语。

    好在车子里面的人,都听得懂她在说什么。

    她对熙成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够“自立”,感到非常的好奇。

    可惜,熙成一直对她爱理不理。

    不过他也没对客人使什么脸色,毕竟李东成带着她一起过来,就表明了美国那边亲人们的态度:大家确实已经接纳了这个美国女人。

    既然爷爷和伯父都不说什么,那他又何必在乎。

    熙成邀请堂兄堂嫂参加明天的太真儿等trot歌手举办的演唱会,给了他们几张贵宾席的票。

    trot未必入得了客人们的法眼,不过这种坐在台下看自己熟悉人上台表现的感觉确实新奇,李东成和贝拉都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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