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突然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了,留下身后四个抬头看着他背影的二傻子。

    他一走,房间里那种被勾起往事的沉重气氛好像顿时就消失了,几个年轻人紧绷的思绪都放松下来。

    “小妹啊,你一个大小姐怎么出现在这么个小地方,跟家里的长辈闹矛盾了吗”?孔凌佳好像突然变得八卦起来。

    这个问题现在讲出来有点跳脱,文以轩愣了一下才回答,“没有啊,我之前在山上就听说洛城城外有一大片花海,是一种叫听风霖的花,只会在秋天盛开,是不是”,看到孙小二点了点头,她继续说,“所以我就准备先来看看,我很喜欢花,不过山上的花儿很少,就算有也看不见,都被云遮住了。”

    “可是现在已经过了听风霖最盛的花期了,这种花在秋风乍起的时候开的最灿烂,不过花期很短,天气稍微一冷,就要谢了”。

    “是啊,不过在洛城遇到了你们,我觉得比看到花要开心多了”,她展颜一笑。

    少女又补充了一下,“还有魏叔叔,见到他,爹以前和我说的话,我好像有一点懂了”。

    夜。

    三间房里都灭了灯火,现在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孩子们都很早就入睡了,只有最右侧的屋子还亮着,桌上放着一张摊开的泛着黄颜色的纸,看起来很老旧了,像是幅地图,苍山域下一共有四十多座城池,洛城只是其中小小的一块。

    孔凌佳眼神很明亮,指尖在纸张上缓缓划过,沿着山脉江流和城与城之间的纹路,他已经看了有一会了。

    “都走了,师父一个人会不会太孤单”。

    “本来我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现在知道了,而且我们也不是不回来了”。

    “一呆就是两个月,时间过得真快啊”。

    “原来每个人心里都藏着很多事,就算他是个看起来高高兴兴,普普通通的人。我也想成为师父那样的人,可我不如他刻苦,不如小妹天赋异禀,我只能去外面看看,希望能做点什么”。

    他沉默了一会,又开始继续说。

    “以前没有人会关注我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孤儿,可是现在我背着阿公的期望,背着师父的嘱托,背着和你的梦想。我才突然发现其实所有人都看好你,欣赏你,也是一件很沉重的事”。

    “嗯”。

    孔凌佳把手放在好友的肩上,他感觉这个朋友发生了一些无声的变化,这也是今晚他主动来找自己,说要离开的原因。

    其实他并不反对,因为这两个月对于一个少年来说,尤其是陈明清这样的少年来说,真的是一段很快乐的时光,让人沉溺,如果可以,他想谁都愿意就这样过一辈子。

    一个人不想承担失去的痛苦,就必须要拼命去获得更多东西,才能把手里在意的事物紧紧握住。

    其实陈明清的想法很简单,在他听完那个故事以后,就明白自己每天都在勤学的剑法是师父从血雨腥风里带出来的,每一招都可以用来置人于死地,他觉得自己不配学,因为他甚至连头猪都没宰过,但他从来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

    唯一的办法就是前去那个所有人都告诫他危机四伏的世界里闯一闯,才能了解那些师父年轻时以命搏命换来的真本事。

    当然他不是个不讲义气的人,孙成昆和文以轩之所以不在这里,是因为陈明清还没有来得及去敲他们的门。

    “信呢,没准备的话我来”,孔凌佳对他伸出手。

    他摇了摇头,师父那样的人不会在明早发现他们都消失的时候大惊失色,有些话,他希望放在心里,并不想写在纸上,他在更多时候不擅长用语言来表达感情。

    洛城西门外广阔的平原上,四匹骏马齐头奔腾着,马蹄扬起的烟尘在黎明昏暗的光线里显得更浓郁,其实除了那匹纯白色的神骏名副其实以外,另三头都是劣马中的劣马,精神不佳的时候几乎就是骡子,这是久居城内的孙小二托关系要来的,南方少有骏马,真正的好马都来自北方,在这种地方只有地主豪绅才有购来炫耀的能力。

    被匆匆叫醒的两人在秋天清晨的寒风中吹了一会又在马背上颠了一会,早就睡意全无了。

    “明清,苍山也不小啊,我们这是要去哪座城”?孙成昆很显然没有什么骑马的经验,被这匹老马也摇得死去活来。

    “跟着我就是了”。一骑当先的少年大笑着头也不回,他答应过的事从不失信于人,既然现在仍然剑术不精,那么就不出苍山域,我们去苍山首府!

    客栈的陈设很简单,但并不简陋,四间房对于刚出门的四个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他们没有和掌柜打招呼,自然也就没有上路的盘缠,陈明清是一穷二白的破落户,小二这些年攒下的一点钱财早就藏起来了,恨不得在后院挖个坑给埋了,只有孔凌佳从家里带出的些许银子,但是洛城离首府很远,一个东一个西,后面还有很多用钱的地方,在三个大老爷们都不好意思地瞟向文以轩的时候,这个地主家的傻女儿从自己香喷喷的包裹里掏出了一整块金子,问他们这个玩意好使吗,这是她出山前从山庄的库存里取出来的,其实她不太明白山下的钱是怎么花的,所以包里还有几颗婴儿拳头大小的珍珠和一些乱七八遭的翡翠金银,这些对于文家的藏品来说只是从一条巨龙身上抠了点灰下来,她只是觉得看起来很值钱就随手抓了一把带走了。

    少女听到了一种类似于咽口水的奇怪声音,她发现二哥眼里冒着绿光,张大的嘴像是一口能把自己手上的东西吞下去,三哥瘫坐在椅子上,仿佛是自己同为大山里的少爷的尊严被打破了,大哥撇过头,嘴里默念着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很显然她的计划马上被否定了,这样的金块拿出去交付房费,且别说老板找不着得开,即使这里有个接云山的少宗主,他们今晚也肯定要被四面八方赶来的土匪强盗捅成筛子。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城里的灯火逐渐通明,陈明清手里提着两袋烧鸡悠哉悠哉地推开房门,只有小二一个人靠在窗口喝茶,几个少年才刚刚起床,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才终于找到一个能歇脚的地方,若不是练武的身体早都扛不住了,孔凌佳就是被背着回来的,他在马背上已经吐了两回的惨状,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他俩人呢”。

    “凌佳陪小妹去逛街了,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归岳城”?

    陈明清把烧鸡打开放在桌上,这是城里老字号的铺子买的,还在冒着热气,他对孙成昆招了招手,笑道,“先来吃点东西,首府还远着呢,照我们的速度,估计还要半个多月才能进城”。

    孙二哥一闻到香味马上坐直了身体,麻利扯下一只腿塞进嘴里,一手摸了摸自己的屁股,一边吃一边苦笑。

    “骑着骏马走天涯应该不是我们这个样子吧,再来半个月我这腚都要开花了”。

    “那你就好好练功,等到刀枪不入的时候就不怕了,那会屁股应该也能刀枪不入了吧”,陈明清笑着给了他一拳,又轻声说,“我听说这边不太平,是三城边界交汇的地方,吃快点晚上早点休息,明天上午就出发吧,现在没有师父照应,我们行事还是小心点为好”。

    孙成昆停下嘴里咀嚼的动作看着他,并没有想象中的油嘴滑舌,他点了点头。

    城里热闹的地方卖什么的都有,卖茶叶的老板坐在躺椅上看着路过的行人,露出十足的富态,隔壁是一间刺绣坊,是小姐们常来光顾的地方,她们可以挑选心仪的图形,让它们出现在自己素雅的手帕上。

    坊外有一条小巷,通向后边的小池塘,巷子很长,这时候基本上已经无人光顾了。

    孔凌佳和文以轩死死地盯着面前这帮凶神恶煞的人,对方把他们逼进小巷后亮出了一身的家伙,显然这不是街头只会对姑娘们说粗话的流氓,他们要么是杀人越货的团伙,要么就是附近山里的山贼,少女现在非常后悔当时拒绝了老爹的盛情邀请,没有在家里带上一两件宝物防身,孔凌佳满头大汗,他知道这么多经验老道的歹徒,就算小妹再厉害也是两拳难敌四手,何况自己连帮忙的力气也没有,只是个实打实的拖油瓶。

    “小妹妹,让你这位油头粉面的少爷先回去吧,我们不杀他好不好,你留下来和我们聊聊天就行”,那个身材魁梧带着一顶破旧毡帽的男人开口,他貌似是个领头的角色,身边的一众同伙闻声都大笑起来,他也笑起来,目光中透着十分的凶残和**。

    文以轩用力捏住书生的手腕,然后又松开,对他扯出一个非常勉强的笑脸,用很小的声音说,“三哥你先走吧,这些小毛贼我应付的来,不怕的,你先出去等我好不好”。

    低着头的文弱书生面目狰狞,眼珠已经泛起红色,他知道一旦自己离开,小妹会遭遇什么下场,在这一刻,自己的所有抱负,所有远大的宏图和理想,乃至于仅剩的尊严,也要被践踏得体无完肤了,他是个读书人,也是个男人,为何要让一个女孩用牺牲清白来换取自己的狗命,他听见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地碎掉。

    “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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