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才让夏亚眼睛一亮,他看了看下面的这一堆明显就是杂七杂八的佣兵,笑道:“我一个个也问不过来,都去旅店老板那儿登记下你们的名字和住处,我选中了之后,自然派人去通知请你们”
下面这些人这才放过了夏亚,跑去纠缠旅店老板了,和老板也是黑心,派伙计到了后面找了桌椅笔墨纸张登记,可报名就先交三个,铜板,大其财。
夏亚也不理会这些,直接走到了大堂中间,看了看四周剩下的那些坐在那儿的佣兵,显然这些人才是真正的精英,夏亚一笑,唰的一声拔出的一把匕来,夺的钉在了一张桌面上,匕直接没柄而入,看着四周,笑道:“想来现在这屋子里,才是真正有本事的人了,好吧,那么这生意到底给谁,大家就先说说吧。”
顿了顿,夏亚眉毛一挑:“在街上不好明说,我这次去野火原,先是去红色旷野,然后么,还要取道往西,去扎库上人那儿一趟!所以,熟悉那儿地形的,优先!”
此剩大堂里,靠着门口坐了一桌,靠着接梯下坐了一桌,靠着夏亚左侧又坐了一桌,显然是三伙不同的人,听了夏亚的话,这三伙人互相看了看,终于,坐在门口的那一伙人,其中一个,中年武士站了起来,这人一身皮甲,桌上放了一把长剑,剑柄上囊了一层麻布,布料显然被多年留下的鲜血染透了,泛出一片红绿的颜色来。
那个中年武士站起来,看了看夏亚,又看看另外的两伙人,却笑了笑:“这位大人,您的生意虽然价码够高,但是一家生意不能三家做,到底给谁,决定还是在您的手里。”
说完,他抓起那把剑来,一剑削在了旁边的桌上,咯的一声,那桌子被他一剑劈成两半,但是却纹丝不动,直到那个,中年武士走过去,轻轻一推,那桌子才分成两半轰然倒下。
这一剑很是漂亮,尤其是力量和秋巧的融合很是不错,夏亚看了眼睛一亮。那个中年武士一笑,缓缓道:“我们是罗素佣兵团的,我的名字就叫罗素,您既然是野火镇的老人了,那么这个,名字自然听说过,我们团的信誉,也就不用我说了。”
夏亚点头,罗素佣兵团,这名气他的确听说过的,很是响亮。
旁动一个冷冷的“哼哼,声,一桌人里站出一个,身材矮小精干的武士来,那人剃了一个光秃秃的脑袋,却满脸凶狠的模样,冷笑道:“罗素,你的剑法劈劈桌子还行,可是对人就差远了。”
说完,他看了看夏亚,大声道:“我们是哥萨克佣兵团的,这名字您自然不会没听过,别的我不说了,我手下的人,个,个,都是精锐,而且我们自备马匹!我的人,都是骑术精良,别说是普通的盗贼团了,就算是遇到正规的骑兵,我的人也不会落了下风。”
骑兵?夏亚一听,眼睛就亮了几分,他出身罗德里亚骑兵团,天生对骑兵就有几分好感。
“哥萨克?哼哼,你们的底细,别人不知道,我们还不知道吗!”最后坐在最里面的一桌人跳了起来,这一伙人个,个,身材魁梧,为个,壮汉,那体格几乎可以和沙尔巴媲美,肩膀宽阔,膀大腰圆,穿着一副圆形的胸铠,两条裸露在外面的手臂肌肉隆起,背后背着一柄短柄的双刃战斧,跳起来之后指着那些哥萨克佣兵团的人冷笑:“这位大人别信他们,哥萨克!哈!从前都是一帮马贼!这些人手里不干净,说不定出了镇子走出不到一百里,他们掉脸就能把自己保护的商队给抢了!妈的,就是你们这些混蛋,坏了我们的行规!”
说完,他挺胸喝道:“我们是火犀牛佣兵团!我的名字叫做雀克!
您请了我们,保管没错!我在这里做了十年,我父亲就是为了保护一位客人而战死在矮人族领地的!我们只要收了您的钱,就算拼了性命,也一定保你安全!”
那哥萨克佣兵团的人被戳穿了老底,顿时恼羞成怒,一个,个,跳了起来破口喝骂,这个叫霍克的壮汉站在那儿,满脸傲气,却挺起胸膛来,冷冷的盯着那个精干的瘦小汉子:“怎么了?戳穿了你们的底细,想动手么?哼,你找我六次麻烦,每一次都被老子打断几根骨头,今天想再断几根么?老子成全你就是!”
那哥萨克佣兵团显然在他手下吃过不少若头,一听这话,人人变色,虽然骂得更凶了,却没有一个,人敢上来。
霍克呸了一声,昂然喝道:“当佣兵这行,就是拼命的买卖,可既然干了就要讲究信用!客人给了钱,咱们就拿命去拼!你们哥萨克团的人,老子看不起!有种就过来,老子正好今天手痒,劈几个,混蛋,正好舒舒筋骨!”
哥萨克佣兵团的人被激得面红耳赤,就要有人冲上来,却被那个,瘦小精干的汉子拦住了,这人冷冷的看了看雀克,咬牙喝道:“霍克,这事情我记住了,你总有一天会后悔!这生意老子也不和你抢了,只是今天的事情,今后我们一起算帐!”
说完,他也不看夏亚一眼,转身掉头就带人走了出去。
门口做的那个叫罗素的中年人看了看霍克,犹豫了一下,皱眉道:
“雀克,你父亲刚死没多久,我知道你的人需要这笔钱,这次我不和你争了。”
顿了顿,这中年人似乎还算厚道,缓缓道:“哥萨克那些家伙虽然可恶,但是却是一群狡猾的狼,你这小子虽然厉害,但是也要小心他们的暗中搞鬼。”
说完,他看了一眼夏亚,叹了口气,就要带人离开。
“等等!”
夏亚一笑,缓缓走了过去:“我可没说不雇佣你们啊。”
罗素一愣,脸色有些尴尬,看了一眼霍克,霍克那个,汉子似乎是一个磊落的人,大声道:“既然这位客人选了你们罗素团的,老子也没什么不服气的,只要别落在哥萨克那群马贼的手里就好。”
说完,他似乎也有些无奈,叹了口气,就要离开。
“你也不能走。”夏亚一笑,拦住了这个,壮汉:“你们两伙人,我全部都请了!”
两伙人都奇怪的望向了夏亚,夏亚一笑,说了一句:“稍等。
转身回到了楼上房间里,
不多片刻,他个,提着两只大大的皮袋子走了出来,来到楼下,把两只袋子往桌上一抖,哗啦哗啦,顿时大把大把金灿灿的金币就倒了出来。
眼看面前这么多金币,那些佣兵虽然人人变色,却并没有出现什么异动,夏亚心中多了几分满意,笑道:“这里是三百金币,算是我先支付一半了!等回来之后,还有三百。这钱,你们两家都分了吧!”
楼上的房间里,沙尔巴和菲利普两人听见下面的动静,沙尔巴叹了口气:“浪费这么多钱干什么,这两伙人都留下了,也没什么用处,只要带着天攻,想来路上也不会出什么大危险,至于走到扎库上人的地盘么听说那些上人很少袭击人类商团的。”
菲利普今天和沙尔巴一起跑出去收购粮食,也累了一天,听了之后淡淡一笑,缓缓道:“你不懂大人的心思的。”
“夏亚到底什么心思?听说咱们本来就没钱了,还这么乱花唉,反正老子是不懂的,难道你这个阴阳怪气的家伙却懂了?”沙尔巴很不服气的瞪着菲利普。今天两人出去收购粮食,菲利普这人精明,和人讨价还价丝毫不肯吃亏,如果换了沙尔巴一个,人去,只怕这个,粗鲁的汉子,早就被野火镇上的那帮奸商骗了。
沙尔巴却依然对菲利普这个家伙没什么好感,此刻,更是不服气,心想:老子和夏亚是一起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好兄弟,我不懂他,难道你这个,阴阳怪气的家伙却反而懂了?
菲利普摇头,轻轻一笑:“莫尔郡的军备要整顿,正缺乏好的兵源,这野火镇上的精锐佣兵,倒是可以多多招揽一些,大人的想法,很是不错啊。”
菲利普果然没有猜错夏亚的心思。
如果只是单纯的请保镖,那么实在没必要大张旗鼓的在野火镇找那么多佣兵。而且还花了那么多大价钱造势。
不过是夏亚眼红野火镇上那些精锐彪悍的佣兵武士!这些人都是经历过冒险,见过血的精锐之人,如果能吃下来,好好的“练出纪律来,就是一支出色的军队了。
至于价钱么,贵是贵了一些,但是现在夏亚手里没兵,莫尔郡的军备实在太废物了,弄上一些佣兵来充实军队”小规模的建造这么一支精锐部队来,也算是不错。
其实,拜占庭军队招揽佣兵,也并不是没有先例的。
只不过佣兵们平日里松散自由惯了,不太能受得了军队里严酷的纪律。但这并不是主要问题,毕竟当佣兵的,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常年冒险,也不过是拼命赚辛苦钱,其实收入也没有那么高,一个,佣兵干一辈子,老的时候能积攒下几个金币,回到家乡买上一点土地来养老,就,已经算是善终了。
能进入拜占庭的军队里,吃军饷军粮,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只是训练而已,打仗的时间毕竟是少数。而且一旦退伍,也有一笔遣散费可以拿,从安全和稳定上来说,比当佣兵要强了不少,收入也未必就低多少。
只不过,很多佣兵不愿意进入帝国的官方军队,主要是因为没有出头之日。
拜占庭帝国的军方系绕被军阀党羽把持,而现在虽然被打破了,有了鹰系的势力和军阀党羽打擂台。
但是帝国的军队上下,但凡是级别高一点的军队里的军官职位,都是讲究出身和资历:是军阀党羽的,或者是鹰系军事学院毕业的你一个外来户,军阀党羽嫌弃你不是自己人,自然不肯重用。而鹰系的势力虽然不会有太深的门户之见,但是鹰系的将领都有一个,不好的毛病:清高。这些人自问都是正缓,的军事学院出身的,受过高等的军事化教育,属于精锐的人才。对那些野路子出身的外来户,也是隐隐的有些瞧不起。
甚至就算是夏亚,如果不是他有阿德里克和鲁尔将军两人的交情,再加上这次战争之中无法否认的显赫功劳,鹰系里的那些学院派的将领,也未必会接纳夏亚一纵然是如此,此刻鹰系里的不少人,瞧不起夏亚这个野路子出身的人,也大有人在呢。
这种局面就造成了,如果不是有真正的极为强横的本领,或者是极硬的后台,就」别想在军队里混出头。
一个外来的佣兵团伙入伍?佣兵团的领说不定还能凭借着一身不俗的武技混出点儿名堂也最多是混到一个,队长就了不起了!至于普通的佣兵武士,一辈子当大头兵吧!
稍微高一点的军职,都被两派的人把持了,互相争还争不过来呢,怎么可能花落旁人?
不过夏亚却不管这么许多,他本身就」是野路子出身,也不看重人的出身和资历,他只知道野火镇上不少佣兵团很是精锐,如果能收拢下来招揽到手下,倒是大有潜力。唯一的问题么,就是这花费了。
不过,只要搞定了和扎库上人的交易,弄到扎库上人的黄金,还怕没有钱么?
在野火镇上又停留了三天时间,几乎把镇子市面上能买到的粮食都搜刮一空(其中加仑斯商会也帮了不少忙),最后赶了五十辆装满了粮食的大车,夏亚一行人终于从野火镇出了。
此行大队人马,五十辆大车,马夫和车夫一共一百人,还有两个,佣兵团一共一百六十人罗素佣兵团和火犀牛团的人都加入了,看夏亚给的钱多,干脆把团里的人手,精锐的全部带了出来,人数也过了夏亚之前的预期。
此外,还有加仑斯商团的一个车队,六辆大车,却派了三十名精锐的武士护卫,一行人加上夏亚四人,还有多出来的一个,天攻,正好是三百零四个,在这天早上,起程离开野火镇,往红色旷野而去,此剩的上警骑马行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看着身后数十辆大车浩浩荡荡拖成一条长龙一般,还有精锐的佣兵武士全副武装跟在队列之中,看着前方无边无际的野火原旷野,心中颇有几分感慨。
野火原,老子又回到这里了!
上次在这里,老子流过血,杀过人,还有自己生平交的第一个好朋友,就死在了自己的怀里不过这次回来,却又是一番不同的场景,此刻身份不同,心态也不同了!
下面这些人这才放过了夏亚,跑去纠缠旅店老板了,和老板也是黑心,派伙计到了后面找了桌椅笔墨纸张登记,可报名就先交三个,铜板,大其财。
夏亚也不理会这些,直接走到了大堂中间,看了看四周剩下的那些坐在那儿的佣兵,显然这些人才是真正的精英,夏亚一笑,唰的一声拔出的一把匕来,夺的钉在了一张桌面上,匕直接没柄而入,看着四周,笑道:“想来现在这屋子里,才是真正有本事的人了,好吧,那么这生意到底给谁,大家就先说说吧。”
顿了顿,夏亚眉毛一挑:“在街上不好明说,我这次去野火原,先是去红色旷野,然后么,还要取道往西,去扎库上人那儿一趟!所以,熟悉那儿地形的,优先!”
此剩大堂里,靠着门口坐了一桌,靠着接梯下坐了一桌,靠着夏亚左侧又坐了一桌,显然是三伙不同的人,听了夏亚的话,这三伙人互相看了看,终于,坐在门口的那一伙人,其中一个,中年武士站了起来,这人一身皮甲,桌上放了一把长剑,剑柄上囊了一层麻布,布料显然被多年留下的鲜血染透了,泛出一片红绿的颜色来。
那个中年武士站起来,看了看夏亚,又看看另外的两伙人,却笑了笑:“这位大人,您的生意虽然价码够高,但是一家生意不能三家做,到底给谁,决定还是在您的手里。”
说完,他抓起那把剑来,一剑削在了旁边的桌上,咯的一声,那桌子被他一剑劈成两半,但是却纹丝不动,直到那个,中年武士走过去,轻轻一推,那桌子才分成两半轰然倒下。
这一剑很是漂亮,尤其是力量和秋巧的融合很是不错,夏亚看了眼睛一亮。那个中年武士一笑,缓缓道:“我们是罗素佣兵团的,我的名字就叫罗素,您既然是野火镇的老人了,那么这个,名字自然听说过,我们团的信誉,也就不用我说了。”
夏亚点头,罗素佣兵团,这名气他的确听说过的,很是响亮。
旁动一个冷冷的“哼哼,声,一桌人里站出一个,身材矮小精干的武士来,那人剃了一个光秃秃的脑袋,却满脸凶狠的模样,冷笑道:“罗素,你的剑法劈劈桌子还行,可是对人就差远了。”
说完,他看了看夏亚,大声道:“我们是哥萨克佣兵团的,这名字您自然不会没听过,别的我不说了,我手下的人,个,个,都是精锐,而且我们自备马匹!我的人,都是骑术精良,别说是普通的盗贼团了,就算是遇到正规的骑兵,我的人也不会落了下风。”
骑兵?夏亚一听,眼睛就亮了几分,他出身罗德里亚骑兵团,天生对骑兵就有几分好感。
“哥萨克?哼哼,你们的底细,别人不知道,我们还不知道吗!”最后坐在最里面的一桌人跳了起来,这一伙人个,个,身材魁梧,为个,壮汉,那体格几乎可以和沙尔巴媲美,肩膀宽阔,膀大腰圆,穿着一副圆形的胸铠,两条裸露在外面的手臂肌肉隆起,背后背着一柄短柄的双刃战斧,跳起来之后指着那些哥萨克佣兵团的人冷笑:“这位大人别信他们,哥萨克!哈!从前都是一帮马贼!这些人手里不干净,说不定出了镇子走出不到一百里,他们掉脸就能把自己保护的商队给抢了!妈的,就是你们这些混蛋,坏了我们的行规!”
说完,他挺胸喝道:“我们是火犀牛佣兵团!我的名字叫做雀克!
您请了我们,保管没错!我在这里做了十年,我父亲就是为了保护一位客人而战死在矮人族领地的!我们只要收了您的钱,就算拼了性命,也一定保你安全!”
那哥萨克佣兵团的人被戳穿了老底,顿时恼羞成怒,一个,个,跳了起来破口喝骂,这个叫霍克的壮汉站在那儿,满脸傲气,却挺起胸膛来,冷冷的盯着那个精干的瘦小汉子:“怎么了?戳穿了你们的底细,想动手么?哼,你找我六次麻烦,每一次都被老子打断几根骨头,今天想再断几根么?老子成全你就是!”
那哥萨克佣兵团显然在他手下吃过不少若头,一听这话,人人变色,虽然骂得更凶了,却没有一个,人敢上来。
霍克呸了一声,昂然喝道:“当佣兵这行,就是拼命的买卖,可既然干了就要讲究信用!客人给了钱,咱们就拿命去拼!你们哥萨克团的人,老子看不起!有种就过来,老子正好今天手痒,劈几个,混蛋,正好舒舒筋骨!”
哥萨克佣兵团的人被激得面红耳赤,就要有人冲上来,却被那个,瘦小精干的汉子拦住了,这人冷冷的看了看雀克,咬牙喝道:“霍克,这事情我记住了,你总有一天会后悔!这生意老子也不和你抢了,只是今天的事情,今后我们一起算帐!”
说完,他也不看夏亚一眼,转身掉头就带人走了出去。
门口做的那个叫罗素的中年人看了看霍克,犹豫了一下,皱眉道:
“雀克,你父亲刚死没多久,我知道你的人需要这笔钱,这次我不和你争了。”
顿了顿,这中年人似乎还算厚道,缓缓道:“哥萨克那些家伙虽然可恶,但是却是一群狡猾的狼,你这小子虽然厉害,但是也要小心他们的暗中搞鬼。”
说完,他看了一眼夏亚,叹了口气,就要带人离开。
“等等!”
夏亚一笑,缓缓走了过去:“我可没说不雇佣你们啊。”
罗素一愣,脸色有些尴尬,看了一眼霍克,霍克那个,汉子似乎是一个磊落的人,大声道:“既然这位客人选了你们罗素团的,老子也没什么不服气的,只要别落在哥萨克那群马贼的手里就好。”
说完,他似乎也有些无奈,叹了口气,就要离开。
“你也不能走。”夏亚一笑,拦住了这个,壮汉:“你们两伙人,我全部都请了!”
两伙人都奇怪的望向了夏亚,夏亚一笑,说了一句:“稍等。
转身回到了楼上房间里,
不多片刻,他个,提着两只大大的皮袋子走了出来,来到楼下,把两只袋子往桌上一抖,哗啦哗啦,顿时大把大把金灿灿的金币就倒了出来。
眼看面前这么多金币,那些佣兵虽然人人变色,却并没有出现什么异动,夏亚心中多了几分满意,笑道:“这里是三百金币,算是我先支付一半了!等回来之后,还有三百。这钱,你们两家都分了吧!”
楼上的房间里,沙尔巴和菲利普两人听见下面的动静,沙尔巴叹了口气:“浪费这么多钱干什么,这两伙人都留下了,也没什么用处,只要带着天攻,想来路上也不会出什么大危险,至于走到扎库上人的地盘么听说那些上人很少袭击人类商团的。”
菲利普今天和沙尔巴一起跑出去收购粮食,也累了一天,听了之后淡淡一笑,缓缓道:“你不懂大人的心思的。”
“夏亚到底什么心思?听说咱们本来就没钱了,还这么乱花唉,反正老子是不懂的,难道你这个阴阳怪气的家伙却懂了?”沙尔巴很不服气的瞪着菲利普。今天两人出去收购粮食,菲利普这人精明,和人讨价还价丝毫不肯吃亏,如果换了沙尔巴一个,人去,只怕这个,粗鲁的汉子,早就被野火镇上的那帮奸商骗了。
沙尔巴却依然对菲利普这个家伙没什么好感,此刻,更是不服气,心想:老子和夏亚是一起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好兄弟,我不懂他,难道你这个,阴阳怪气的家伙却反而懂了?
菲利普摇头,轻轻一笑:“莫尔郡的军备要整顿,正缺乏好的兵源,这野火镇上的精锐佣兵,倒是可以多多招揽一些,大人的想法,很是不错啊。”
菲利普果然没有猜错夏亚的心思。
如果只是单纯的请保镖,那么实在没必要大张旗鼓的在野火镇找那么多佣兵。而且还花了那么多大价钱造势。
不过是夏亚眼红野火镇上那些精锐彪悍的佣兵武士!这些人都是经历过冒险,见过血的精锐之人,如果能吃下来,好好的“练出纪律来,就是一支出色的军队了。
至于价钱么,贵是贵了一些,但是现在夏亚手里没兵,莫尔郡的军备实在太废物了,弄上一些佣兵来充实军队”小规模的建造这么一支精锐部队来,也算是不错。
其实,拜占庭军队招揽佣兵,也并不是没有先例的。
只不过佣兵们平日里松散自由惯了,不太能受得了军队里严酷的纪律。但这并不是主要问题,毕竟当佣兵的,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常年冒险,也不过是拼命赚辛苦钱,其实收入也没有那么高,一个,佣兵干一辈子,老的时候能积攒下几个金币,回到家乡买上一点土地来养老,就,已经算是善终了。
能进入拜占庭的军队里,吃军饷军粮,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只是训练而已,打仗的时间毕竟是少数。而且一旦退伍,也有一笔遣散费可以拿,从安全和稳定上来说,比当佣兵要强了不少,收入也未必就低多少。
只不过,很多佣兵不愿意进入帝国的官方军队,主要是因为没有出头之日。
拜占庭帝国的军方系绕被军阀党羽把持,而现在虽然被打破了,有了鹰系的势力和军阀党羽打擂台。
但是帝国的军队上下,但凡是级别高一点的军队里的军官职位,都是讲究出身和资历:是军阀党羽的,或者是鹰系军事学院毕业的你一个外来户,军阀党羽嫌弃你不是自己人,自然不肯重用。而鹰系的势力虽然不会有太深的门户之见,但是鹰系的将领都有一个,不好的毛病:清高。这些人自问都是正缓,的军事学院出身的,受过高等的军事化教育,属于精锐的人才。对那些野路子出身的外来户,也是隐隐的有些瞧不起。
甚至就算是夏亚,如果不是他有阿德里克和鲁尔将军两人的交情,再加上这次战争之中无法否认的显赫功劳,鹰系里的那些学院派的将领,也未必会接纳夏亚一纵然是如此,此刻鹰系里的不少人,瞧不起夏亚这个野路子出身的人,也大有人在呢。
这种局面就造成了,如果不是有真正的极为强横的本领,或者是极硬的后台,就」别想在军队里混出头。
一个外来的佣兵团伙入伍?佣兵团的领说不定还能凭借着一身不俗的武技混出点儿名堂也最多是混到一个,队长就了不起了!至于普通的佣兵武士,一辈子当大头兵吧!
稍微高一点的军职,都被两派的人把持了,互相争还争不过来呢,怎么可能花落旁人?
不过夏亚却不管这么许多,他本身就」是野路子出身,也不看重人的出身和资历,他只知道野火镇上不少佣兵团很是精锐,如果能收拢下来招揽到手下,倒是大有潜力。唯一的问题么,就是这花费了。
不过,只要搞定了和扎库上人的交易,弄到扎库上人的黄金,还怕没有钱么?
在野火镇上又停留了三天时间,几乎把镇子市面上能买到的粮食都搜刮一空(其中加仑斯商会也帮了不少忙),最后赶了五十辆装满了粮食的大车,夏亚一行人终于从野火镇出了。
此行大队人马,五十辆大车,马夫和车夫一共一百人,还有两个,佣兵团一共一百六十人罗素佣兵团和火犀牛团的人都加入了,看夏亚给的钱多,干脆把团里的人手,精锐的全部带了出来,人数也过了夏亚之前的预期。
此外,还有加仑斯商团的一个车队,六辆大车,却派了三十名精锐的武士护卫,一行人加上夏亚四人,还有多出来的一个,天攻,正好是三百零四个,在这天早上,起程离开野火镇,往红色旷野而去,此剩的上警骑马行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看着身后数十辆大车浩浩荡荡拖成一条长龙一般,还有精锐的佣兵武士全副武装跟在队列之中,看着前方无边无际的野火原旷野,心中颇有几分感慨。
野火原,老子又回到这里了!
上次在这里,老子流过血,杀过人,还有自己生平交的第一个好朋友,就死在了自己的怀里不过这次回来,却又是一番不同的场景,此刻身份不同,心态也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