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解释:“那要从美湖镇建镇时候说起。
美湖镇建镇于1814年,那个时候,镇里的矿工和本地的山地人合不来,磨擦不断,甚至暴发了好几场冲突。
就在某一年的万圣节,山地人突袭了美湖镇,他们杀死所有镇民,将镇民的尸体拖入森林,他们在森林里面烧了很多的大锅……
美湖镇屠杀发生之后,全镇的镇民也消失了,镇里只残留了血液,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尸体,所有镇民全部失踪,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这在史上是个迷。
我很多年前到这里旅行的时候就听过这个传闻,他们说,那些镇民被吃了。
约翰你相信么?”
约翰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原来所谓的山地人音乐节只是庆祝大屠杀的节日。”
搞不懂他们。
“嘿,大家好,我是凯琳韦伯,我正在美湖镇为大家报导。每年万圣节这里都会挤满了人,庆祝第十届山地人音乐节……这里的音乐节规模正在扩大,足以媲美柯契拉音乐节以及洛拉帕洛查音乐节……”
旁边一名女播导正和工作组进行现场直播。
“嘿!凯琳!”等女播导工作完之后,安妮立刻过去向她打招呼。
“哇噢,安妮,是你?!我没看错吧?你也来这里了,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对了,这位是……”凯琳看到闺蜜安妮之后很高兴,顺便把目光投向安妮身边的约翰。
她们俩一直以来都是同班同学,只是后来安妮选择了作家的行业,凯琳则进入媒体发展。
她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能在这里遇见还真的是一种缘分。
“噢,抱歉,我都忘了,”安妮拍了拍脑门,隆重向凯琳介绍:“这位是约翰威客先生,他是我的好朋友,我正在构思另外一本新书,约翰对我的帮助很大。”
“喔哦,是吗?威客先生你好。”凯琳大方与约翰握手。
安妮又对约翰说道:“凯琳是我的闺蜜,很要好的那种,我跟凯琳已经有三年没有见面了。”
“你好。”约翰友善的点头,与凯琳的握手点到即止。
他对安妮道:“既然你们俩这么长时间没见,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安妮,我在旅馆等你。”
“好的。”安妮莞尔一笑,并且加重语气,“说好的在旅馆等我。”
她怕约翰会甩开她单独开溜,那样她会后悔一辈子,她的新书可全靠约翰了。
约翰:“我会的。”
他是个言而有信的人,答应别人的事肯定会做到,再说安妮长得又不赖,还是个文人,知书达礼,旅途有她相陪也没什么不好的。
等约翰走了之后,凯琳向工作组的人说道:“我现在要和安妮去镇外跑步,晚上的播报等我回来时候再说吧。安妮,跟我去换件衣服,我们两个很久没有一起跑步了,你不会跑不动了吧?”
安妮:“别小瞧人,我虽然潜心写作,但每日的锻炼可一天都没有落下,上学的时候,我的体育可是一直都超过你的。”
凯琳:“是嘛?那让我拭目以待吧,我们走。”
工作组的人眼睁睁的看着她们两人走了,今天是山地人音乐节这么忙,主要播导还离开,真的让人无奈啊。
但凯琳是电台的头牌,工作组的人开罪不起,只能随她了。
……
凯琳换上一身黄色的运动衫,安妮换了一套黑色的运动服。
她们两人一路比赛,跑出美湖镇,跑向山上。
跑上山间小路的时候,她们速度降了下来。
“安妮,想不到你体能这么好,我还以为你当了作家之后会没有时间进行锻炼。”凯琳喘着气说道。
她们还保持慢跑的状态。
安妮微微有些气喘,“拜托,凯琳,我们作者又不是整天扑在书本上,事实上我有很多的空闲时间,与你分别的三年我可旅行了不少的地方。我打算,接下来一本书完成之后,就到国外看看,去看看世界。”
“噢,是嘛,那我挺羡慕你的。”凯琳说的是实话,因为安妮不仅人长得比她漂亮,而且工作似乎也比她自由得多。
“对了,安妮,那个叫约翰威客的人,真正仅仅是你的朋友?”凯琳有点怀疑的问道。
因为她可以看得出,安妮对那老男人的态度很亲密。
作为最好的闺蜜,凯琳心中有点为她不值,因为安妮人这么漂亮,工作又好,才三十来岁,而那个老男人至少有四十岁,并且也不怎么帅。
凯琳觉得安妮真的要跟他在一起,那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
安妮:“是啊,约翰仅仅就是我的朋友,事实上,我挺希望他能跟我成为好朋友,我跟他才认识两天不到。”
才认识两天不到?!
噢,天啊!
两天就能泡走女神?
这也太……
凯琳都有点无法理解了。
凯琳:“安妮,我觉得你有些事情还是需要慎重的考虑一下……”
安妮:“考虑什么?我已经决定了。我会一直跟着他,他别想甩了我。”
凯琳:“……”
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难道那个老男人就这么有毒,才两天的时间就让最要好的闺蜜中毒,且无法自拔,无药可救。
凯琳还想再说什么,前面大树后面突然出现一个人,拦住了二人的去路。
拦路的这个人衣着褴褛,一头鸡窝一样的白发,容貌奇丑,手里还拿着一把刀在衣服上刮着。
这种奇装异服和镇上的那些搞怪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讨厌的小鬼,安妮,别管他,我们走!”凯琳拉上安妮调头向回跑。
凯琳怎么说也三十大几,这些喜欢恶作剧的年轻人在她眼中确实是“小鬼”,小屁孩。
“哈哈哈!”
她俩刚往回跑了没有几步,前面一蓬灌木丛里面突然又冒出来一个人,哈哈怪笑着拦住了她们二人。
这个人同样长得奇丑无比,服装跟后面那个白毛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头发的颜色是红色的。
两个怪胎一个白毛,一个红毛。
安妮停止跑步,看着凯琳,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凯琳向前走到红毛面前,对他大声叫道:“我受够了,你们这些该死的小鬼,就知道捣蛋,你穿成这样你以为我会怕你?你认为可以吓到我?”
她一边说,一边竖起中指,“发克you,现在收起你的道具,滚回家去吧!”
没错,老外的女人很多都很强势,都很牛b,生气的时候同样会说脏话,会竖中指。
但……
下一秒。
“嘿嘿嘿!”
红毛突然怪笑三声,右手瞬间从背后抽出
嗤!
一刀寒光划过凯琳的中指……
美湖镇建镇于1814年,那个时候,镇里的矿工和本地的山地人合不来,磨擦不断,甚至暴发了好几场冲突。
就在某一年的万圣节,山地人突袭了美湖镇,他们杀死所有镇民,将镇民的尸体拖入森林,他们在森林里面烧了很多的大锅……
美湖镇屠杀发生之后,全镇的镇民也消失了,镇里只残留了血液,并没有发现他们的尸体,所有镇民全部失踪,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这在史上是个迷。
我很多年前到这里旅行的时候就听过这个传闻,他们说,那些镇民被吃了。
约翰你相信么?”
约翰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原来所谓的山地人音乐节只是庆祝大屠杀的节日。”
搞不懂他们。
“嘿,大家好,我是凯琳韦伯,我正在美湖镇为大家报导。每年万圣节这里都会挤满了人,庆祝第十届山地人音乐节……这里的音乐节规模正在扩大,足以媲美柯契拉音乐节以及洛拉帕洛查音乐节……”
旁边一名女播导正和工作组进行现场直播。
“嘿!凯琳!”等女播导工作完之后,安妮立刻过去向她打招呼。
“哇噢,安妮,是你?!我没看错吧?你也来这里了,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对了,这位是……”凯琳看到闺蜜安妮之后很高兴,顺便把目光投向安妮身边的约翰。
她们俩一直以来都是同班同学,只是后来安妮选择了作家的行业,凯琳则进入媒体发展。
她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能在这里遇见还真的是一种缘分。
“噢,抱歉,我都忘了,”安妮拍了拍脑门,隆重向凯琳介绍:“这位是约翰威客先生,他是我的好朋友,我正在构思另外一本新书,约翰对我的帮助很大。”
“喔哦,是吗?威客先生你好。”凯琳大方与约翰握手。
安妮又对约翰说道:“凯琳是我的闺蜜,很要好的那种,我跟凯琳已经有三年没有见面了。”
“你好。”约翰友善的点头,与凯琳的握手点到即止。
他对安妮道:“既然你们俩这么长时间没见,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安妮,我在旅馆等你。”
“好的。”安妮莞尔一笑,并且加重语气,“说好的在旅馆等我。”
她怕约翰会甩开她单独开溜,那样她会后悔一辈子,她的新书可全靠约翰了。
约翰:“我会的。”
他是个言而有信的人,答应别人的事肯定会做到,再说安妮长得又不赖,还是个文人,知书达礼,旅途有她相陪也没什么不好的。
等约翰走了之后,凯琳向工作组的人说道:“我现在要和安妮去镇外跑步,晚上的播报等我回来时候再说吧。安妮,跟我去换件衣服,我们两个很久没有一起跑步了,你不会跑不动了吧?”
安妮:“别小瞧人,我虽然潜心写作,但每日的锻炼可一天都没有落下,上学的时候,我的体育可是一直都超过你的。”
凯琳:“是嘛?那让我拭目以待吧,我们走。”
工作组的人眼睁睁的看着她们两人走了,今天是山地人音乐节这么忙,主要播导还离开,真的让人无奈啊。
但凯琳是电台的头牌,工作组的人开罪不起,只能随她了。
……
凯琳换上一身黄色的运动衫,安妮换了一套黑色的运动服。
她们两人一路比赛,跑出美湖镇,跑向山上。
跑上山间小路的时候,她们速度降了下来。
“安妮,想不到你体能这么好,我还以为你当了作家之后会没有时间进行锻炼。”凯琳喘着气说道。
她们还保持慢跑的状态。
安妮微微有些气喘,“拜托,凯琳,我们作者又不是整天扑在书本上,事实上我有很多的空闲时间,与你分别的三年我可旅行了不少的地方。我打算,接下来一本书完成之后,就到国外看看,去看看世界。”
“噢,是嘛,那我挺羡慕你的。”凯琳说的是实话,因为安妮不仅人长得比她漂亮,而且工作似乎也比她自由得多。
“对了,安妮,那个叫约翰威客的人,真正仅仅是你的朋友?”凯琳有点怀疑的问道。
因为她可以看得出,安妮对那老男人的态度很亲密。
作为最好的闺蜜,凯琳心中有点为她不值,因为安妮人这么漂亮,工作又好,才三十来岁,而那个老男人至少有四十岁,并且也不怎么帅。
凯琳觉得安妮真的要跟他在一起,那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
安妮:“是啊,约翰仅仅就是我的朋友,事实上,我挺希望他能跟我成为好朋友,我跟他才认识两天不到。”
才认识两天不到?!
噢,天啊!
两天就能泡走女神?
这也太……
凯琳都有点无法理解了。
凯琳:“安妮,我觉得你有些事情还是需要慎重的考虑一下……”
安妮:“考虑什么?我已经决定了。我会一直跟着他,他别想甩了我。”
凯琳:“……”
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难道那个老男人就这么有毒,才两天的时间就让最要好的闺蜜中毒,且无法自拔,无药可救。
凯琳还想再说什么,前面大树后面突然出现一个人,拦住了二人的去路。
拦路的这个人衣着褴褛,一头鸡窝一样的白发,容貌奇丑,手里还拿着一把刀在衣服上刮着。
这种奇装异服和镇上的那些搞怪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讨厌的小鬼,安妮,别管他,我们走!”凯琳拉上安妮调头向回跑。
凯琳怎么说也三十大几,这些喜欢恶作剧的年轻人在她眼中确实是“小鬼”,小屁孩。
“哈哈哈!”
她俩刚往回跑了没有几步,前面一蓬灌木丛里面突然又冒出来一个人,哈哈怪笑着拦住了她们二人。
这个人同样长得奇丑无比,服装跟后面那个白毛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头发的颜色是红色的。
两个怪胎一个白毛,一个红毛。
安妮停止跑步,看着凯琳,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凯琳向前走到红毛面前,对他大声叫道:“我受够了,你们这些该死的小鬼,就知道捣蛋,你穿成这样你以为我会怕你?你认为可以吓到我?”
她一边说,一边竖起中指,“发克you,现在收起你的道具,滚回家去吧!”
没错,老外的女人很多都很强势,都很牛b,生气的时候同样会说脏话,会竖中指。
但……
下一秒。
“嘿嘿嘿!”
红毛突然怪笑三声,右手瞬间从背后抽出
嗤!
一刀寒光划过凯琳的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