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

    唐森历经过最困难的日子,是有将近一个星期没有喝过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撑过来的。有人说,一个星期不吃东西只喝水,人可以存活,但一个星期不喝水,人就会死亡,唐森却活了下来。

    这或许要感谢他自己的体液,从此他就发誓,以后他每天都要喝水,还要喝个饱。

    把挖到的树根先送回家,唐森又一次出门,平底锅护心镜、百年王八壳、摩托车头盔、消防斧样样具备,腰间挂了5个军用水壶,每个水壶都隔开一段距离,以免互相撞击发出声音。

    这次他换了另一条马路,马路两旁都是高大的树木,树叶遮天蔽日,走进去,明显感觉到眼前一暗。

    来这种地方,尤其要注意,因为没有被阳光直射的阴暗之地,是丧尸喜欢待的地方。

    所幸虽然树叶遮住了大部分阳光,但却依然有光柱透过缝隙直射而下,所以在白天,这条马路应该是安全的。

    唐森放缓脚步,尽可能地不踩到那些枯枝烂叶,避免发出声音或滑倒,路两边的商店,无论门窗,没有一扇是完整的,空洞洞的毫无人气,寂静得让人心底发寒。

    在一棵巨树前停下,唐森抬头观望了一阵,这棵树几乎是整条马路上最大的树,上面的树枝横七竖清晰,还是一个女音,就像末世前他打客服时听到的那种端正好听的声音,几乎可以从声音中让人想象说话的人一定是个清丽漂亮的女孩。

    当然,从头顶上方传来的声音不止他听到了,原本在白天沉睡的丧尸们也听到了,恐怖而凄厉的声音响成一片,一群群丧尸如蚂蚁一样,从各种店铺里钻出来,聚集在街道上,等着开餐。

    唐森往下偷偷看了一眼,马上将自己缩成一团,他发现,整条马路都被丧尸淹没了。这个时候,他决不能被发现,否则会在短短几秒内被撕成碎片。

    他以龟壳垫在身下,缩着双腿,双手环抱住,一动不动。

    有龟壳挡着,下面那群丧尸就算抬头看,也不会发现他的存在。而且丧尸也没有那么聪明,它们只要发现的不是活物,就不会因为好奇而爬到树上看。

    头顶上的那个喇叭声越来越大,几乎震耳欲聋,树下的丧尸们更疯狂了,而唐森也终于看到了发出喇叭声的东西。

    那是一个热气球!

    是的,就是热气球,透过树叶的缝隙,他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热气球,红黄蓝三种颜色,非常鲜艳。

    那里面,一定有人!

    这一刻,唐森激动了,浑身颤抖,几乎忍不住要冲天上的热气球大喊,但他不敢,先不说热气球上的人能不能听到他的声音,就算听到了,也救不了他,因为疯狂的丧尸们会顷刻间把他所在的这颗大树淹没,然后把他生吞活剥。

    等到声音渐渐远去,直到再也听不到了,唐森收起遗憾的心情,错过了就错过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但他却得到了一条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在往北八十公里处,有一个人类聚居区,只要到了那里,他就能重回文明了。

    一个人孤独地生活了近三年的时间,这是非常可怕又寂寞的事情,要不是心底里一个信念在支撑着,他可能都已经疯了。

    三年前,世界巨变,地震、海啸、火山喷发、天怒人怨,丧尸出笼,末世降临,唐森当时刚上大一,与父母分隔两地,一千八百多公里的路,两年多来,他换了一个又一个地方,目的就是为了回到家乡,找到自己的父母亲人。

    不过,因为地震海啸,板块与板块之间的撞击,城市几乎全部被毁,而侥幸留下来的城市,也大多被丧尸占据。

    没有手机,没有导航,他在这早已经大变样的世界,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而且,野外更加危险,或被海水淹没,成了远古海怪的天堂,或变成茂密丛林,里面各种变异生物横行。

    相对来说,城市里面是安全的,因为丧尸活动有一定的规律性,白天沉睡,晚上出猎,只要不发出声音,不被看到,就不会有危险。当然,这需要强健灵活的体魄和精明谨慎的头脑,有时候他甚至都怀疑,自己是怎么活过这1000多个寂寞又危险的日子的。

    等到树底下的丧尸又进了建筑物里,唐森确定过安全之后,这才小心翼翼地爬下树来,回到了安全的家中。

    他决定了,明天就出发前往那个人类聚居区,他受够了一个人的日子,而且,抵达人类文明,说不定能打探到一些消息,比如有关于他的家乡,尽管希望渺茫,但他必须去做,他要去与家人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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