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绾靠在酒肆院子外的土墙堆上,旁边还有几个青皮。

    见赵军和樊哙来了,卢绾就站起来,随意拍拍身上的泥土,一边对樊哙道:“来了,快进吧,大哥在里面等着。”

    说完,也没给赵军说话,就是进去了。大家都知道,卢绾一直很不服气赵军一个乡下野小子,跟他们平起平坐,说白了就是有点势利眼,瞧不起赵军。

    赵军也不想热脸贴人冷屁股,平时很少和他交往,偶尔碰见也就简单打个招呼,只要卢绾别来惹自己就行。

    “大哥,来了。”

    走进院子后,就见一处房屋前,用粗大的木桩,支起了一个宽约几丈的木板台面。

    中间又有几根粗大柱子支撑顶棚,周围是用竹子编制的,涌来挡风避雨的竹帘,不过平时都是拉开的,显得视野开阔。

    木台上面,是坐落着二十几个长台,左右摆着小木墩。

    不过,这时就刘季和审食其两个人在,点了几个猪蹄,要了几坛酒,正用粗碗喝着。

    “呵呵,阿军来了,快做。”刘季见赵军来了,随意一指,吃着肉也不回头。

    赵军知道,这到不少刘季怠慢,而是他的行事风格,向来不拘泥规矩。

    审食其却是站起来,有礼的一摆手道:“阿军兄弟,快坐吧。”

    “嗨。”赵军点点头,就坐在一个木墩上。

    ‘嗨’是一种礼貌的回应,也算是齐国方言,在沛县说的人也很多。当然,这里也有楚人的说法,一般回应‘呵’,其实也是一样的意思。

    赵军所以做个木墩后,心内就有些奇怪,今天看来刘季有话要说,往常审食其因为照顾店里生意,很少会和刘季一起,请自己喝酒。

    “曹姬,快在拿一坛酒来。还有,上个猪蹄,要肥的。”刘季这时一边吃用,一边道。

    常人喝酒或是贵族,都是以爵或觞乘,但刘季这个人,自诩为游侠好汉,与一帮兄弟喝酒也当是畅快,几个人一喝最少就是一坛。

    当然,这个时候承装酒肉的,都是用粗土烧制的陶罐,周身土黄色,很是粗糙,精细一点的就是上面,有雕刻的花纹,跟后世的坛罐有很大区别。

    这时卢绾也紧靠着刘季坐下了,原本就还有他的吃食酒肉,后来叫的是为赵军。

    而樊哙则是粗着嗓门叫道:“大哥,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家里还有两条狗没宰呢。”

    “嗯,你走吧。省的你,又混我酒肉。”

    刘季点点头,浑不在意,又似开玩笑,让人不自觉轻松下来。

    赵军也开始慢慢了解了刘季,虽说他做事不检点,甚至有点流氓。但不可否认,刘季确实具备一种天生的人格魅力,不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能让人信服,让你不自觉信奉他,跟随他。

    “嘿嘿,大哥说笑了。”樊哙咧嘴笑了,不过回去前,转头又对赵军道:“阿军,回去的时候到我家一趟,我给你留俩狗腿。

    年轻人就该大吃大补,你看我,每天无肉不欢,现在比二麻家的牛还壮。”

    二麻是城里的一个本地人,家里养着几头牛,个个都很壮实,到了春天好多人家,请他去翻地。

    “好咧,呵呵。”赵军笑了笑,没有拒绝樊哙的好意。

    这时,曹姬短上了一份酒菜,施施然就走到了赵军旁边,好似刻意弯低腰,然后慢慢放上酒菜。

    顿时,让赵军看到了人间胸器的一抹春光,虽然只是一点,也让赵军一愣,现代的女子都那么开放?

    不过随之,却又一闪而逝,曹姬直起身子后,一脸揶揄的看向赵军,让赵军有些尴尬。

    曹姬三十岁左右,具备了女人的丰润成熟,瓜子脸上媚眼如水,姿色也不凡。

    她似乎感到了赵军的尴尬,一双媚眼往赵军某个部位,扫了一眼,揶揄的一笑道:“军哥儿,年纪大了,可该寻个婆娘了。”

    刘季在旁边瞪着眼,歪起脸瞪着眼,笑骂道:“你个骚婆娘,我兄弟可才十五岁,你可别瞎起心思。记住了,你是老子的。”

    “幺,是吗,你说我是你刘季的女人,就是啊。”曹氏瞪了一眼刘季,却是媚眼又往赵军送秋波。

    刘季好似没看到一般,一瞪眼,颇为豪情的道:“那是,谁敢跟我刘季抢女人,我劈了他。”

    曹氏却是媚眼一转,开口道:“那你有种,就把我娶回家啊?”

    “咳”刘季一噎,一口酒差点吐出来。

    谁都知道刘季那个老爹向来注重门风,要真是刘季取个寡妇回家,还不把他气上天。刘季虽然一年四季不爱理农活,也不爱往家里跑,但其实内心对父母,还是很孝顺的。

    不过,刘季是谁,随口就应付道:“功业未成,何以成家,去去去,别在这勾引我家军兄弟,我们有正事呢,你个骚婆娘,哪远走哪。”

    “哼。”曹氏气得往刘季狠狠一瞪眼,却是对赵军一笑,忽然伸出手,往赵军壮实的胸膛一摸道:“小兄弟啊,若是没有意中人,可以有空到姐姐这里来,姐姐可以给你想想点子哦?”

    “额”赵军被曹氏的手一抓,内心一荡,对现在女子风情的开放,有些不适应。

    此时,曹氏却一扭扭的又走了,丰臀上充满了诱惑,不过赵军可不会犯傻,他虽然在某方面很正常,甚至很强大,但却不是为色昏头的人。

    这么长时间,他早知道,这曹氏并不是表面的风流,只是外表泼辣,性格使然。而且,她跟刘季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彼此也较为重情义。

    曹氏走后,刘季就开始招呼赵军几人吃喝。这次喝酒比较慢,用的是耳杯,就是不带三个高脚的樽,只有两耳。

    这种耳杯,在战国兴起后,因为其造价低廉,方便而又不失精美,就一直很得百姓喜爱,就包括士大夫贵族,也有一部分人,用的是耳杯。

    只是,这个时代虽然有了筷子,但是在肉食上没有切碎,炒食的观念,肉食,都是将一大块肉放进釜里煮熟,然后食用是小刀切开,或手撕开食用。

    对此,赵军开始有些不适用,只是随着慢慢的融入时代,也就不介怀了。

    只是,赵军一边吃,一边有一言没一言的应着,他是在等。

    他看得出来,刘季和审食其有话要说。

    酒过三巡,刘季笑着对赵军道:“阿军,你整日与我等混迹,总是住在乡下也不对头。这样,你就搬来城里住,我给你找间房院怎么样。”

    赵军一愣,他本以为刘季找他来,是有事找他帮忙,没想到是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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