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迎着春风和旭日,赵军的精神感觉格外的好,甚至五官前所未有的灵敏,赵军想或许是两个灵活融合的原因吧。

    清早起来活动一番,赵军就渐渐适用了这个躯体。骨骼高大,十五岁就比得上十七八岁的人了,精气神也很充沛。想来以后,将是那种极为雄壮型的力大之辈。

    只是,由于长期营养不良,还受过几回伤,就显得有些瘦弱,身体也不能完全适应,所以就影响了,赵军上辈子的实力恢复。只要以后补充营养,在稍加磨砺,超过自己上辈子的身体水准,绝不是难事。

    而在冷兵器时代,尤其是乱世,多了一分本身的力量,就多了一分有尊严活着的底气,想要畅快淋漓,没有实力支撑是不行的。

    “阿兄,你起这么早?我这就给你做早食。”

    赵灵此时也起来了,简单洗漱后,跟院内锻炼的赵军打声招呼,便到柴房里忙活起来。

    “我帮你吧。”

    赵军有些不好意思,昨天赵灵夜里,在睡着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可是一直被自己抱着睡的。

    岂知赵灵此时却眉头一皱,有些责怪,却认真的道:

    “兄长你说什么呢,大好男儿怎能忙于衣食之间,我们虽然不是什么大家。但灵儿也听说过,男儿当志气,阿兄以后切莫如此。”

    “啊?好吧,兄长脑子还有些糊涂。”

    赵军有些哭笑不得,居然被一个小丫头教训了一顿。不过他也知道,时代不同,生活习惯和人文观念,肯定是不一样的幸好,有了离魂症的解释,赵灵对赵军奇怪的举动,也并没太在意,只是有些奇怪罢了。

    打一遍军体拳,又做些军队的锻炼动作,气息顺畅后,精神就开始旺盛起来。这时赵灵的早食也做好了,被她端到了主房内。

    一个矮几,两个草蒲垫,赵军就和赵灵对坐而下。可是赵军不习惯跪坐,就从院子里搬来两个小树墩做着。

    其实这个时候,人们跪坐的习惯,也只是流行于贵族阶层。七国混战,穷苦百姓的习惯,很是驳杂,很少有人去较真,只有待客或是正式场合,才会有。

    只不过,跪坐的习惯是赵灵父母留下的,二人便一直坚持着。赵灵见赵军搬来俩树墩,也没多说,只当是离魂以后的赵军,不一样了。

    早食很简单,稀的可以当镜子的米粥,还有两个粗粮饼,以及用陶罐装的苋菜,不过,意外的却是有俩鸡蛋。

    赵灵把饼和鸡蛋都递给赵军道:“这俩鸡蛋是前天小花才下的,兄长你多吃点,伤才好,要多补身体。”小花,就是赵军家,唯一能下蛋的母鸡,当然也是唯一的一只家畜。

    “我不饿,吃一个就行,你我各吃一个吧。”赵军笑着,又把其中一个饼和鸡蛋放给了赵灵。

    赵灵对赵军的坚持有些无奈,又好像本身也忍不住鸡蛋的诱惑力,便双手接过,一口口吃的津津有味,一只鸡蛋被她吃的津津有味,就连蛋皮都没剩下。赵军暗自苦笑,又有些鼻子发酸,之前他们肯定受了不少苦吧。搁在上辈子,这么大孩子都不稀罕鸡蛋了,可是赵灵却是吃的如稀世珍宝。

    虽然饭菜有些清淡,但赵军却尝到了不一样的味道,是一种纯粹的清澈,和一种久违的温馨与放松。

    吃过饭后,赵军在小院子里,又投入到了锻炼之中。

    形意拳是他上辈子,引以为傲的两手绝技之一。他的高中时代,几乎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形意拳上,也因此名落孙山,只能去从军了。

    也就是靠这个,他取得了全师徒手比武前十。只不过现在身体不同了,加上这身体还有伤,年纪小恢复慢,不知道能不能在三天后,打过雍齿。

    “兄长要不我们答应他”

    赵灵看着赵军伤才好,就疯狂的练武,也知道赵军的心思。雍齿曾经说过,奉上良田,他可以给他们兄妹一口吃的,收他们为奴仆。

    “不行。”想他今生在给人当奴仆,是不可能的,就是死也不会。

    赵军继续练着武,汗水肆意挥洒在院子里,被阳光一射,返照出七彩光芒,却是格外的执着和坚定。

    “不仅我要保住赵家之田,我还要他把以前吃进去的,全都给我吐出来。”

    在农耕时代,田地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就是命根子,包括对于现在的赵军。

    他既然不想在卑躬屈膝,那就必须拼死一战。否则失去了田地,在这个时代,他和赵灵,早晚都会饿死。

    而良田夺回来,改善身体素质,武力就会更强大,在冷兵器时代就是保住了命,有了立足说话的本钱,而不是任人摆弄。上辈子,个人在武勇,也改变不了生活。但在这个时代不一样,尤其是乱世。本身越是厉害,以后的前途,就会越光明。

    “嗯,我相信兄长。”赵灵看着赵军倔强而坚定的目光,清澈的双眼顿时绽放出了异样神采,看着赵军有一种盲目的崇拜。

    听此,赵军回头一笑:“呵呵,小丫头。”

    三天的时间,并不能干什么。

    但赵军,并不敢有一丝放松,现在他就是跟时间赛跑,多一分时间,就是多一分击败雍齿的把握。

    不过,劳逸结合,偶尔赵军也会休息,跟赵灵闲聊片刻,以加深对这个时代的了解,免得日后出丑。而在这三天内,赵军也发现了一些,关于自己身世的疑点。

    根据赵灵所说,赵军在东房,找到了一件环形墨玉,正面雕刻着一条战国末期时的龙形象,只是不太完整。背面隐约有字,一个方字头,下面一个口,但整体看来,却好像是一块半截的玉。

    “应该还有一块,可以配对。”

    赵军这样想着,便又看了看,自己胸腹左下方的圆形图案,是一种刺青,黑色的。直径有一指长短,图案很复杂,同时似乎包含着一股韵味,似乎一匹奔腾的野马,尽显狂放不羁的神态,透漏着一种莫名的神秘感。

    据赵军所知,最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了纹身,不过不是用于艺术,更多的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或者是种族传统。

    无论是半块墨玉,还是莫名的神秘纹身,这些都不是普通百姓能有的。还有五亩良田,一般普通百姓家不会有。因为现在的土地开垦很恐难,缺乏专业工具知识,野外凶兽也多。所以,现在土地虽广,但真正能开垦良田的,却没有多少。

    这也是为什么,雍齿会眼馋五亩良田的原因。在沛县大多是草木纵深,遍布沼泽的大地和河流湖泊,田地总量并不多。

    “想那么多干什么呢?眼下还是想办法,怎么生存下去吧。”赵军有些自嘲的笑了笑,眼下生存就是个难题,别说追寻身世了,还是等以后再说吧。

    雍齿?念着这个名字,赵军突然一愣,好像是秦末的历史名人啊。

    不过,转念又一想,名人又怎样,敢阻我生路,就一拳放到他,大不了以后让他从历史消失。

    历史吗,这玩意最终还是掌权人说的算。

    “必须胜,我输不起。”赵军紧紧握住拳头,现在家里的存粮并没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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