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河畔散步,然后发现小河畔有野狗似乎在吃什么东西。

    [小河的岸边是一大片黝黑的乌泥。上头掉落许多细小的白色物体。似乎是某种生物,大小与小指差不多。本以为是鱼被冲上岸边,但那雪白的腹部看起来与青蛙、菜虫又有几分相似。有的已经干瘪,有的则是在泥水里泡至腐烂,长满了蛆。它们全都动也不动,似乎早已死亡,那几只狗就是在啃食它们。有的被咬得支离破碎,散落四方。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拿起其中一个形体完整,表面仍保有光泽的物体,带回旅店。]

    书中描写得非常有画面感,反正相泽一勋,是完全能够先想象那个画面感,带回旅店后,见多识广的泉蜡庵一眼道出了这个东西的身份,是哺幼,也就是人类出生前在母体中的样子,也就是所谓的胚胎。

    泉蜡庵不仅见多识广,还推断出了原因,之前路过的时候在中条流有一家妇产科医院,而在rb建在河流中条的妇产科医生就是专门帮人堕胎的,所以这些哺幼就是那个医院抛出来的。

    “真是奇怪的市町。”相泽一勋不由嘀咕了一句。

    然后泉蜡庵奉劝“我”让其入土为安,“我”也是这样想的,挖了一个坑,刚想将其埋掉,但就在想将其放入坑中时,哺幼的腹部却动了,似乎还没死。

    按照“我”的说法是:他的模样活像菜虫,但他确实是人类,如果将他活埋,我与杀人犯没有两样。

    所以“我”就只能暂时将其放入怀中,喂点米汤,想着等其死掉,再埋葬。泉蜡庵说哺幼离开母体后活不了多久,关于这个点相泽一勋肯定也是知道,实际上相泽一勋更加知道,由于温度以及卫生,所谓的哺幼离开母体会马上死,并非活不了多久,况且喂这种胚胎吃米汤也是扯淡,不过这个扯淡的故事,相泽一勋看得还挺认真。

    书中的这个哺幼却活得很长,一直没死,直到陪同着泉蜡庵的旅行结束,最关键的是关于这个诡异的市町,书中是完全没有后续,没有提及为什么如此诡异,当然相泽一勋的注意力一直在哺幼身上。

    然后“我”不知道拿这个哺幼怎么办才好,想要送给别人养,但所有人看到哺幼的样子都害怕。书中再次详细的描述了哺幼的样子:苍白的身躯,鼓胀的腹部,还没长全,只有微微突起的手脚。与身体很不搭调的巨大头部,有两颗像是用墨笔点出的黑眼珠,也不知道到底看不看得见。甚至有一条像蜥蜴般的尾巴。整体看起来像是一块活生生切下的内脏,很难想像这是人类。

    看到描写,说句实在话,相泽一勋将心比心,连他也是不敢养的,特别是最后一句,像一块活生生被切下来的内脏,这真是……

    没办法的“我”只能够自己照顾,用茶碗中的温水给哺幼洗澡,反正照顾的还是挺好。

    [我因为刚好有事,将他留在家中,独自外出。那天后来我回到长屋一看,发现他已离开旧衣,躺在不远处。看来,我不在他身旁,他觉得不安,想在屋内找寻我。但他虽然长得像菜虫,身子却无法伸缩前进。当他从床铺的旧衣里滚出时,总会耗尽全身的力气。我将他拾起,朝他娇小的身躯吹气,他似乎明白是我回来了,开心地扭动身躯。……]

    看到这一段,相泽一勋心中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后面“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赌钱,并且一赌还把之前攒的所有钱,都输完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找到了一个能够赚钱的方法,因为哺幼实在是太罕见了,所以“我”弄了一个奇珍展览屋,专门展示哺幼,当然并不允许人触碰,然后收取少量的观看费用,也是因为观看费少,所以每天来看的人络绎不绝,然后“我”赚了不少钱。

    也许是因为来钱太容易,所以“我”花在赌博上的钱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入不敷出了,然后赌坊的老大,让“我”把哺幼抵押给他们抵债,一晚上时间考虑。

    “不会真的把哺幼抵债了吧,这相当于卖儿卖女了吧。”相泽一勋看到这里也担心起哺幼的境地,同时也暗骂书中“我”的不争气。

    在此之前,书中写了一件事,第一也就是哺幼哪怕过去那么久,也一直没有再长大然后,泉蜡庵告诉我,哺幼只有呆在母体中才会长大,在外面是不可能长大的。

    最终“我”的决定是带着哺幼跑,“我”情绪很复杂,因为一开始他的确是单纯的想要保护哺幼,但后来慢慢的变了,他在想如果哺幼会说话,肯定会非常怪他。

    “我”趁着看守的人不注意,溜了出去,然后暂时甩掉了追债的人,来到了泉蜡庵的家里,因为想着泉蜡庵经常外出写游记,肯定会有不少工具之类的东西,所以“我”来找泉蜡庵借这些东西,准备带着哺幼离开。

    但泉蜡庵却说,会死,因为“我”没法在野外长期让哺幼活下来,然后泉蜡庵出的主意是他找到一个家庭殷实,但却没有孩子的老夫妇,收养哺幼,同时也可以商量着,把“我”的债务还掉。

    最终“我”接受了泉蜡庵的安排,把哺**给了那一对老夫妇,后来听说这对夫妇还找来了医生把哺幼放入了妇人的肚子中,因为哺幼要长大只有在母体里。

    再后来的消息“我”就不知道了,努力工作,也因为这段经历,完全的告别了赌博。

    然后时不时的,会陪同泉蜡庵外出写游记。

    日子一天一天过,有一天路过一个小公园的时候,看见了五个孩子在玩耍,其中一个小女孩看见我,冲我打招呼:“叔叔,好久不见了。”

    “我”很疑惑的看着这位并不认识的小女孩,询问:我们见过吗?

    这位少女说,她曾和我一起生活。在我手掌上睡觉,我用茶碗里的温水替她洗澡,每次她贴在我胸前睡觉,便觉得很安心。少女用她刚学会的字汇,很努力地说明。

    “虽然叔叔的味道有点臭。不过我要是一会儿没看到叔叔你,就觉得难过,想哭。”

    少女来到我身边,鼻子凑向我的衣袖,努力嗅闻我的气味。我站起身,与她保持距离。

    “我说,你那是不是作梦啊?那应该不是真的吧。”

    少女侧着头寻思“是吗?”

    “当然是啊。”

    ps:这篇文其实比想象中还要治愈,也是我觉得乙一真正写得治愈的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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