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我估摸着出一两个金塔勒,大概花两周就能弄来。不用你出钱,老爹我有钱。”
罗蒙似乎毫不在乎的大手一挥,脸上闪过一丝肉疼。
“打人柳在城邦北部靠近拉尔山脉的地方很常见,只是很少有人需要那玩意的块茎,它很难缠又没什么大用,一般的猎魔队都直接绕着走。”
正如艾斯预料的那样,罗蒙爽快的同意接下打听并收购打人柳树冠块茎的活。
他卖全身重甲的钱还剩下不少,艾斯也没多矫情,毕竟是自己的父亲。等他把字典编纂好,争取到公民权,就带全家搬到第一街区,让罗蒙重新过上公民家庭的生活。
罗蒙常去的酒馆里。酒馆本身没有名字,老板叫康尼,是个干瘦的老头。
老康尼年轻时候和魔物拼杀,被咬掉了条腿,装了个木质的假腿,因为经常阴雨天疼痛,需要经常喝酒阵痛,在战友的鼓动下,干脆开了个小酒馆。
“康尼老哥,我来敬您一杯。”罗蒙坐在吧台上,拿了瓶酒,给老康尼倒了杯。
“你罗蒙啥时候请过我喝酒,又有什么传家宝想出手?”康尼接过酒,大声说道。
“小点声,小点声。老哥,说来挺不好意思,我想搞块打人柳树冠上的块茎尝尝。”
“那玩意有啥好尝的,打人柳可是个麻烦玩意,整一个块茎不便宜。”
“老哥我说了,你可不能笑话我。”
康尼脸上写满了好奇,就他那大嘴巴,估计保守不了啥秘密。
“快说,快说,老哥我出了名的嘴巴严。”
“听说打人柳的块茎,对那方面有特别强的帮助。”
“哪方面啊?”
“就是那方面!”
“原来如此,没问题,没问题,家庭和谐第一。就是价格不便宜,你准备好金塔勒。”
“那就麻烦老哥了。”
罗蒙和康尼又胡侃了阵子,晃晃悠悠的离开了酒馆。
“老哥,你和罗蒙说啥呢。”几个老兵见罗蒙走了,上前打听。
“不能说,不能说。”
“老哥,那咱们喝酒喝酒。”
几杯酒下肚后。
“你们几个可不能外传,罗蒙那方面不行了,听说打人柳块茎有用,要弄个尝尝。”
“这玩意弄起来麻烦,肯定不便宜啊!”
“就是不便宜,才可能真有用,要不咱们也整点,回头可以试试,嘿嘿……”
几天后,打人柳块茎有利于家庭和谐的消息在酒馆传开。罗蒙无视他人异样的眼神,他早就想好了,儿子调配的药剂,配方肯定得保密,自己搞点烟雾迷惑迷惑别人,还是有必要的。
两周后,艾斯收到了一大块打人柳树冠块茎,放在干燥阴暗的地方保存。
他这段时间没有闲着,通过阅读相关书籍,了解一些安神药剂的配方,去市场采购了不少安神醒脑的药材,抓了很多的小老鼠,全部绑起来,准备开始做实验。
他按照药性,组合了十种不同的配方,把块茎切下来小块,杀了恐慌乌鸦取出来的结晶磨成粉末,按照三比一的比例,混在一块,用不同的辅料熬制成糊状,有四个是绿色,其他几个颜色发黑。
艾斯把这些糊状物强行喂给抓来的老鼠,三个当场一命呜呼,另外几个吃了发黑的糊糊也没挺过半个小时。
吃绿色糊糊的四个小老鼠,暂时没有死亡,艾斯把他们绑好用长绳子挂在房梁上,留下来观察效果。
图书馆的工作已经结束,他获得了十个银塔勒的报酬和记同斩首功劳一次。现在除了白天去彼得老师那编纂字典,晚上都是回来做实验。小老鼠们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发烧,最终一个都没撑住。
艾斯用羊皮纸详细的记录了实验的情况,根据现有的实验数据分析,发黑的配方是错误配方,可以记录下来作为一种毒药使用。
发绿的配方应该有用,具体是配方比例需要再调整,还是减少剂量,需要再次实验。
随后一段时间,艾斯的房间经常性的出现死老鼠,他每天一早都小心翼翼的将死老鼠拎到出去焚烧然后掩埋,第八街区的邻居开始流传罗蒙家喜欢吃老鼠的传说。
终于,艾斯配出了色泽翠绿的胶状药剂,小老鼠食用后,虽然有轻微发烧,但没有死亡。
他进行了分组测试,对食用药剂的小老鼠和未食用药剂的小老鼠测试相同内容。
发现食用药剂的小老鼠反应更敏捷、记忆力更强、也更加聪明,随后又来了几组实验,确保药剂效果稳定后,艾斯决定自己食用。
他先按小老鼠的剂量服用了一口,确认没什么影响后,坚持每天按小老鼠的剂量服用三次,就这样大半个月过去,艾斯的感觉自己的记忆力、反应速度、联想能力快速提高。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字典编纂工作进展迅速,再有大半个月,就能把常用词汇部分完成了。
秋高气爽,最炎热的时节已经过去。每天的周日都是休憩日,也叫神王日,传说世界形成后第七天,神王克诺安斯的诞生日。
艾斯今天哪都没去,在家中悠哉午睡,迷迷糊糊醒来后,他熟练的喝了一口翠绿色药剂。
咽下去后,艾斯突然感觉到身体燥热无比,头痛欲裂,呼吸不畅,他如同溺水一般,挣扎了很久,眼前似乎一片漆黑。
“呼!呼!”良久,停止挣扎的艾斯突然大口的喘气,终于能呼吸了,他感觉口干舌燥,慢慢的从床上爬起来,想端起陶杯喝点水,却看到陶杯飘飘晃晃的飞起来了。
“哐!”
陶杯摔到地上,杯口摔出了个缺口,里面的水流出一滩。
艾斯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他早就忘记自己口干舌燥,集中精力尝试着让陶杯飞起来,陶杯像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儿,蹒跚的飞着,渐渐熟练,围着艾斯一圈圈的转,艾斯的嘴角几乎咧到了后脑勺。
随着陶杯在房间里飞舞,所到之处,小件的器物都跟着飞了起来,像是在演奏一曲欢快的小夜曲。
“哗啦!”
正在欢快飞翔的器物突然坠落,欢快的小夜曲戛然而止,摔碎了一地。艾斯在床上抱着脑袋四处打滚,他感觉头痛欲裂,犹如有人拿着重锤使劲的不停砸他脑袋。
过了很久,外面天已经黑了,艾斯才有所缓解。这时玛丽娜进来了,她看到一地的破碎,很是惊讶,不明白自己这一贯早熟稳重的儿子怎么了,“是不是受了委屈,别憋在心里,跟妈妈说说。”
玛丽娜越过一地破碎,一把抱住抱着脑袋的儿子,心疼的搂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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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柳在城邦北部靠近拉尔山脉的地方很常见,只是很少有人需要那玩意的块茎,它很难缠又没什么大用,一般的猎魔队都直接绕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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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卖全身重甲的钱还剩下不少,艾斯也没多矫情,毕竟是自己的父亲。等他把字典编纂好,争取到公民权,就带全家搬到第一街区,让罗蒙重新过上公民家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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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老哥,我来敬您一杯。”罗蒙坐在吧台上,拿了瓶酒,给老康尼倒了杯。
“你罗蒙啥时候请过我喝酒,又有什么传家宝想出手?”康尼接过酒,大声说道。
“小点声,小点声。老哥,说来挺不好意思,我想搞块打人柳树冠上的块茎尝尝。”
“那玩意有啥好尝的,打人柳可是个麻烦玩意,整一个块茎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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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尼脸上写满了好奇,就他那大嘴巴,估计保守不了啥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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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打人柳的块茎,对那方面有特别强的帮助。”
“哪方面啊?”
“就是那方面!”
“原来如此,没问题,没问题,家庭和谐第一。就是价格不便宜,你准备好金塔勒。”
“那就麻烦老哥了。”
罗蒙和康尼又胡侃了阵子,晃晃悠悠的离开了酒馆。
“老哥,你和罗蒙说啥呢。”几个老兵见罗蒙走了,上前打听。
“不能说,不能说。”
“老哥,那咱们喝酒喝酒。”
几杯酒下肚后。
“你们几个可不能外传,罗蒙那方面不行了,听说打人柳块茎有用,要弄个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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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下去后,艾斯突然感觉到身体燥热无比,头痛欲裂,呼吸不畅,他如同溺水一般,挣扎了很久,眼前似乎一片漆黑。
“呼!呼!”良久,停止挣扎的艾斯突然大口的喘气,终于能呼吸了,他感觉口干舌燥,慢慢的从床上爬起来,想端起陶杯喝点水,却看到陶杯飘飘晃晃的飞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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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杯摔到地上,杯口摔出了个缺口,里面的水流出一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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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陶杯在房间里飞舞,所到之处,小件的器物都跟着飞了起来,像是在演奏一曲欢快的小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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