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寇,这是今天通政司转送过来,涉及到我刑部的弹章。”
“哎,又有多少是弹劾本官的啊?”
“呃,大司寇恕罪。据通政司的上官说,今天起码不下一百份是弹劾大司寇的。”
“啧!罢了罢了,你去,请本部六品及以上官员,今天下午在甲栋三室开会,商讨本次弹劾的问题。”
“是,下官领命!”
看着手下离开的身影,刑部尚书刘元霖长叹了一口气,颓然的坐在了自己的座椅上。
这位是北直隶任丘人,万历八年的进士。出仕以来,一直都以清廉、办事得力著称。当然,朱由栋对大明士大夫的‘清廉’从来都是一笑置之。当初之所以选这位来做刑部尚书,主要还是看重此人办事效率极高的优势。
在历史本位面,这位是去世于1614年。不过在这个位面,得益于医术的进步,刘尚书此时不光没有挂,相反,还精神极佳,特别想做事。
他是真的想做事的。
从万历八年到现在,他出仕也有三十多年了。总体而言,刘元霖觉得,也就是太孙监国这几年,是过得最舒心的。
做事情有效率的人,最看不得的就是同事的懒惰、低效,各部门的推诿扯皮以及上级领导的犹疑不决。而朱由栋重新组阁后,这些问题不说全部解决,至少解决了大半。
所以,刘元霖这几年干得很愉快,一点致仕的想法都没有。刑部这几年也着实的做了不少事情别的不说,在全国户籍普查中,出现了不少以前被各地隐瞒的冤假错案。刘尚书带着刑部官员亲力亲为,切实的把不少案子给翻了过来。在燕京日报对此予以报道和称赞后,刘青天的内心不知道多么骄傲和满足了。
可惜,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该死的一场大雨居然冲出了那么多的秦简,而其内容居然主要就是和刑部有关。
但是让刑部恼火的是,就出土的秦简上来看,在精细程度和可操作性上,秦简上的法令完全吊打了《大明律》。
比如说,在盗贼入室抢劫这个问题上。睡虎地秦简和《大明律》都明确规定,对这样的歹人,户主杀之无罪。但是《大明律》到了这里就完了。而秦简上却继续规定了:户主如果打不过歹人,高声呼叫后,邻里八方听到了却不出门帮忙该当何罪。如何在事后判别到底是歹人入室抢劫,又或者是户主杀人之后伪造现场的方法。以及如何辨别邻里是否真的听见了呼救(以居住地隔事发地的距离作为判断)等等。
秦法的精细,可见一斑。
这很正常,秦法是法家编写的,作为提倡法治的一家。法家的观点是:严刑峻法是爱护老百姓让百姓知道犯法的成本极高后,自然就不去犯法了。
同理,作为性恶论者,法家还坚持在制定法令前,预先把所有的人都想成是坏人。然后在这个前提下制定各类法令如此,如果百姓不犯法,法令对其就不会产生伤害。而一旦百姓犯法,各种预设的法令早就在那里等着了。
而等到儒家一统,秉持“有教无类”的儒生来制定法令,那就要先讲教化,教化不通的,才考虑动用法律来制裁。总之,尽可能的在道德层面解决问题,实在不行才述诸法律。
比如说,在子女不孝这个问题上。《大明律》的规定是:如果有老人状告自己的子女不孝,首先要乡老、里长进行调解、教育,实在搞不定的,甚至出了人命的,那才能够上县衙找县令。而睡虎地秦简上的规定是:先把被老人告发的子女抓起来!然后再来慢慢调查情况。
总之,由于大明朝到了这会儿已经是伪君子满地走的年代,所以儒家那一套靠道德治国的东西,早就让百姓和相当一部分官员不满了。这干脆明确、可操作性极强的秦简法令一旦问世。顿时就让全国各个阶层感到耳目一新。
然后刑部自然就成了众矢之的!
从这一年的12月23日,燕京日报首先发表睡虎地秦简相关报道后。两天时间里,全国其他五大日报纷纷跟上。并迅速的在全国形成了热议!
而最近这些年被朱由栋压制得极惨的言官们,顿时也犹如闻到了血腥气的鲨鱼,集群般的汹涌而来!
弹劾的内容,其实都是千篇如一:你们刑部的官儿们都是干什么吃的?看看,一千多年前的秦法都比你们制定的法令精良得多!据闻殿下从担任监国之日起,就催促你们修改、重订大明律。结果几年时间过去了,你们还是没有拿出一个方案出来!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如果你们还是如此的占着好位置不干事,干脆你们都滚蛋,我们来刑部上班算求了!
......
“咳咳,人都到齐了吧,那现在开始开会。”当天下午,刑部六品以上官员准时进入会场,个个都是面色凝重。
没得办法,大明六部,其他五部官员被弹劾是司空见惯。但是刑部?咱们是管司法的啊,偶尔一两个案子出了问题导致具体某个官员被弹劾实属正常,但是被言官们如此集火攻击。本朝立国两百多年,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啊。
所以,这一次集会,大家来得非常整齐。
“现在的局势大家都清楚,本官也就不多说了。现在本官需要知道的是,新的大明律进展程度如何?从太孙殿下发下修订大明律的教令后,快两年了,你们先后提交了两个版本。结果呢?基本都是换汤不换药,连本官这里都过不去,更别说送呈太孙甚至皇上那里了。”
“大司寇容禀,我刑部下属各个部门,就没有专门负责制定法令的。所以,此事一直都是临时从秋审处、减等处、提牢厅等部门抽人来修订。但是,到底不是专门修订法令的,所以......”
“哎......”说到这个刘元霖也只觉得头大:现在刑部的官员,大都是进士出身。这八股文不考大明律,所以大家在念书的时候也不怎么学几乎个个都是法盲。真要说起来,整个刑部的这些所谓的官儿,在对法令的熟悉和运用上,反而不如那些经年老吏!
“诸位,本官自负责刑部以来,一心所求便是天下再无冤狱。但是几年下来,深刻的感受到,若是我大明的法令不进一步细化,明化,这地方上的贪官污吏和奸猾胥吏便仍然能够在其中上下其手。如此,便是我们累死了,也没办法杜绝层出不穷的冤假错案。这睡虎地秦简出世后,本官也认真的研读了。虽说秦法果然是苛烈之法,但是这其中还是有不少借鉴之处的。所以,本官决定,以睡虎地秦简法令条文体现出的原则为根本,对大明律进行修订。”
“我等请大司寇示下。”
“其一,我大明的法系,不应该是判例法。而应该有严密的整套法令理论体系。但是鉴于我大明现在大多数百姓不识字,不懂法。加之我大明现在的科举也不考大明律。所以,诸位在制定新法令的时候,仍然要像睡虎地秦简那般,给每一条法令配一个案例。”
“是,我等领命。”
“其二,学习睡虎地秦简法令的精髓,其重中之重便是这法令要事先考虑得周全。要把某人触犯某条法令后的种种情况,以及事后发展,都充分的考虑到。然后在法令中有所体现。诸位都是官,这体察民情正是我们该做的嘛。这样,新的法令出来一些后,本官带头,走访这北京城的普通小民,甚至北直隶的乡间宿老,倾听他们对新法令的意见。”
“大司寇想得周全,我等拜服。”
“嗯。”点了点头,刘元霖用手指关节敲了敲桌子:“诸位,虽然明天就是年三十儿,整个部堂都要封印。但大家回家过年的时候,一定抽空好好的学学睡虎地秦简。哎,本官学了之后,真是觉得惭愧啊!”
“下官等也深感惭愧,定然继续深入学习。”
“其三,这报纸报道后,原本名声不佳的秦法,之所以迅速得到民间乃至部分言官的认同。本官认为,最最关键的是,秦法规定得极为详尽,如此,官吏判案时上下其手的机会就少了很多,由此显得秦法更为公正。本官以为,如此法令规则,是对的。法令定的细致甚至死板一点,既是保护百姓避免蒙受不白之冤,其实也是在保护我们的各级判案官员。所以,本官以为,在接下来的大明律修订中,要尽可能的强调这一点。既往法令含糊不清的,一定要尽量明确。宁可因为死板导致法令不合人情,也不能因为法令的含糊导致冤假错案!”
“谨遵大司寇之命!”
“嗯,待会本官去兴华宫面见太孙,诸位,这次本官去了可是要给太孙下保证的。明年,也就是万历四十四年内,一定进呈完整的新版大明律。诸位可不要让本官犯欺君之罪啊。”
“哎,又有多少是弹劾本官的啊?”
“呃,大司寇恕罪。据通政司的上官说,今天起码不下一百份是弹劾大司寇的。”
“啧!罢了罢了,你去,请本部六品及以上官员,今天下午在甲栋三室开会,商讨本次弹劾的问题。”
“是,下官领命!”
看着手下离开的身影,刑部尚书刘元霖长叹了一口气,颓然的坐在了自己的座椅上。
这位是北直隶任丘人,万历八年的进士。出仕以来,一直都以清廉、办事得力著称。当然,朱由栋对大明士大夫的‘清廉’从来都是一笑置之。当初之所以选这位来做刑部尚书,主要还是看重此人办事效率极高的优势。
在历史本位面,这位是去世于1614年。不过在这个位面,得益于医术的进步,刘尚书此时不光没有挂,相反,还精神极佳,特别想做事。
他是真的想做事的。
从万历八年到现在,他出仕也有三十多年了。总体而言,刘元霖觉得,也就是太孙监国这几年,是过得最舒心的。
做事情有效率的人,最看不得的就是同事的懒惰、低效,各部门的推诿扯皮以及上级领导的犹疑不决。而朱由栋重新组阁后,这些问题不说全部解决,至少解决了大半。
所以,刘元霖这几年干得很愉快,一点致仕的想法都没有。刑部这几年也着实的做了不少事情别的不说,在全国户籍普查中,出现了不少以前被各地隐瞒的冤假错案。刘尚书带着刑部官员亲力亲为,切实的把不少案子给翻了过来。在燕京日报对此予以报道和称赞后,刘青天的内心不知道多么骄傲和满足了。
可惜,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该死的一场大雨居然冲出了那么多的秦简,而其内容居然主要就是和刑部有关。
但是让刑部恼火的是,就出土的秦简上来看,在精细程度和可操作性上,秦简上的法令完全吊打了《大明律》。
比如说,在盗贼入室抢劫这个问题上。睡虎地秦简和《大明律》都明确规定,对这样的歹人,户主杀之无罪。但是《大明律》到了这里就完了。而秦简上却继续规定了:户主如果打不过歹人,高声呼叫后,邻里八方听到了却不出门帮忙该当何罪。如何在事后判别到底是歹人入室抢劫,又或者是户主杀人之后伪造现场的方法。以及如何辨别邻里是否真的听见了呼救(以居住地隔事发地的距离作为判断)等等。
秦法的精细,可见一斑。
这很正常,秦法是法家编写的,作为提倡法治的一家。法家的观点是:严刑峻法是爱护老百姓让百姓知道犯法的成本极高后,自然就不去犯法了。
同理,作为性恶论者,法家还坚持在制定法令前,预先把所有的人都想成是坏人。然后在这个前提下制定各类法令如此,如果百姓不犯法,法令对其就不会产生伤害。而一旦百姓犯法,各种预设的法令早就在那里等着了。
而等到儒家一统,秉持“有教无类”的儒生来制定法令,那就要先讲教化,教化不通的,才考虑动用法律来制裁。总之,尽可能的在道德层面解决问题,实在不行才述诸法律。
比如说,在子女不孝这个问题上。《大明律》的规定是:如果有老人状告自己的子女不孝,首先要乡老、里长进行调解、教育,实在搞不定的,甚至出了人命的,那才能够上县衙找县令。而睡虎地秦简上的规定是:先把被老人告发的子女抓起来!然后再来慢慢调查情况。
总之,由于大明朝到了这会儿已经是伪君子满地走的年代,所以儒家那一套靠道德治国的东西,早就让百姓和相当一部分官员不满了。这干脆明确、可操作性极强的秦简法令一旦问世。顿时就让全国各个阶层感到耳目一新。
然后刑部自然就成了众矢之的!
从这一年的12月23日,燕京日报首先发表睡虎地秦简相关报道后。两天时间里,全国其他五大日报纷纷跟上。并迅速的在全国形成了热议!
而最近这些年被朱由栋压制得极惨的言官们,顿时也犹如闻到了血腥气的鲨鱼,集群般的汹涌而来!
弹劾的内容,其实都是千篇如一:你们刑部的官儿们都是干什么吃的?看看,一千多年前的秦法都比你们制定的法令精良得多!据闻殿下从担任监国之日起,就催促你们修改、重订大明律。结果几年时间过去了,你们还是没有拿出一个方案出来!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如果你们还是如此的占着好位置不干事,干脆你们都滚蛋,我们来刑部上班算求了!
......
“咳咳,人都到齐了吧,那现在开始开会。”当天下午,刑部六品以上官员准时进入会场,个个都是面色凝重。
没得办法,大明六部,其他五部官员被弹劾是司空见惯。但是刑部?咱们是管司法的啊,偶尔一两个案子出了问题导致具体某个官员被弹劾实属正常,但是被言官们如此集火攻击。本朝立国两百多年,这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啊。
所以,这一次集会,大家来得非常整齐。
“现在的局势大家都清楚,本官也就不多说了。现在本官需要知道的是,新的大明律进展程度如何?从太孙殿下发下修订大明律的教令后,快两年了,你们先后提交了两个版本。结果呢?基本都是换汤不换药,连本官这里都过不去,更别说送呈太孙甚至皇上那里了。”
“大司寇容禀,我刑部下属各个部门,就没有专门负责制定法令的。所以,此事一直都是临时从秋审处、减等处、提牢厅等部门抽人来修订。但是,到底不是专门修订法令的,所以......”
“哎......”说到这个刘元霖也只觉得头大:现在刑部的官员,大都是进士出身。这八股文不考大明律,所以大家在念书的时候也不怎么学几乎个个都是法盲。真要说起来,整个刑部的这些所谓的官儿,在对法令的熟悉和运用上,反而不如那些经年老吏!
“诸位,本官自负责刑部以来,一心所求便是天下再无冤狱。但是几年下来,深刻的感受到,若是我大明的法令不进一步细化,明化,这地方上的贪官污吏和奸猾胥吏便仍然能够在其中上下其手。如此,便是我们累死了,也没办法杜绝层出不穷的冤假错案。这睡虎地秦简出世后,本官也认真的研读了。虽说秦法果然是苛烈之法,但是这其中还是有不少借鉴之处的。所以,本官决定,以睡虎地秦简法令条文体现出的原则为根本,对大明律进行修订。”
“我等请大司寇示下。”
“其一,我大明的法系,不应该是判例法。而应该有严密的整套法令理论体系。但是鉴于我大明现在大多数百姓不识字,不懂法。加之我大明现在的科举也不考大明律。所以,诸位在制定新法令的时候,仍然要像睡虎地秦简那般,给每一条法令配一个案例。”
“是,我等领命。”
“其二,学习睡虎地秦简法令的精髓,其重中之重便是这法令要事先考虑得周全。要把某人触犯某条法令后的种种情况,以及事后发展,都充分的考虑到。然后在法令中有所体现。诸位都是官,这体察民情正是我们该做的嘛。这样,新的法令出来一些后,本官带头,走访这北京城的普通小民,甚至北直隶的乡间宿老,倾听他们对新法令的意见。”
“大司寇想得周全,我等拜服。”
“嗯。”点了点头,刘元霖用手指关节敲了敲桌子:“诸位,虽然明天就是年三十儿,整个部堂都要封印。但大家回家过年的时候,一定抽空好好的学学睡虎地秦简。哎,本官学了之后,真是觉得惭愧啊!”
“下官等也深感惭愧,定然继续深入学习。”
“其三,这报纸报道后,原本名声不佳的秦法,之所以迅速得到民间乃至部分言官的认同。本官认为,最最关键的是,秦法规定得极为详尽,如此,官吏判案时上下其手的机会就少了很多,由此显得秦法更为公正。本官以为,如此法令规则,是对的。法令定的细致甚至死板一点,既是保护百姓避免蒙受不白之冤,其实也是在保护我们的各级判案官员。所以,本官以为,在接下来的大明律修订中,要尽可能的强调这一点。既往法令含糊不清的,一定要尽量明确。宁可因为死板导致法令不合人情,也不能因为法令的含糊导致冤假错案!”
“谨遵大司寇之命!”
“嗯,待会本官去兴华宫面见太孙,诸位,这次本官去了可是要给太孙下保证的。明年,也就是万历四十四年内,一定进呈完整的新版大明律。诸位可不要让本官犯欺君之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