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六章施琅的追求
张秉忠在蜀中杀人如麻,在湖北却显得很是平和。
为这事,韩陵山特意打探了一下,得出来的结果很恶俗——只因为他困守襄阳的时候,在湖北干了很多好事情。
比如开仓放粮,比如组织百姓耕种,甚至还保护商贾。
因此,湖北百姓在张秉忠与官府作战的时候,还会给他通风报讯,这让张秉忠觉得湖北全是他的人。
盗贼们开始做官府以前做的事情的时候显得特别的可爱。
比如,韩陵山一帮人,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且二十个大汉护送六辆马车从广州去西安,这明显就不大符合逻辑。
可是,在这些自以为官府的盗贼眼中,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尤其是蒙着脸,穿着宽大衣衫的薛玉娘给了一个强盗头头十两银子的买路钱之后,这个仗义的强盗头头就给了他们一面蓝色旗子,还告诉韩陵山。
既然已经缴纳了保护费,那么,这个旗子就能保证这支商队在湖北通行无阻……
这位名叫过山彪的大爷的名头果然响亮,一路上遇到了不下六拨前来收商税的,都很给过山彪大爷面子,瞅一眼旗子就痛快放行。
在这段时间里,韩陵山很希望他能跟那个叫做薛玉娘的倭国人多亲近一下。
可是,那个媚骚入骨的女人,这时候表现的却像是一个贞洁烈妇,任何时候脸上都挂着一层寒霜,声音冷冷的,让韩陵山表现出来的殷勤全都喂了狗。
“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了,前边就要进山了,你说,这里会不会是我们的埋骨地?”
施琅瞅着与广州低矮山脉不同的秦岭余脉,心中似乎有些感慨。
“这种倭寇我能一次性对付四个,你能对付几个?”
韩陵山觉得应该提前做点准备,免得到时候出什么意外。
“在海上我能对付二十个,在陆地上没试过。”
韩陵山重重的在施琅肩膀上拍一把道:“就知道你靠得住,如果真出事了,钱跟货物归你,女人归我。”
施琅吐掉嘴里叼着的干草道:“财货美人统统归你,只要你能想办法让我在关中定居下来就成。”
韩陵山笑道:“关中人口禁令森严,即便你武艺高强,如果不做正途,你武功再高,在关中也没有立足之地,这一点,你要想好了。”
施琅停下脚步对韩陵山道:“我想加入关中的军队。”
韩陵山摇摇头道:“除过最早的云氏盗贼,关中不要劣迹斑斑的人加入军队,也就是说你我这种人在关中是里长每天都要知晓你行踪的一批人。
如果能加入关中军队,我早就加入了,人家不会要的。”
“你以前的山寨现如今怎么样了?”
“寨主被关进牢房里,到现在还没有出来,我们这些人只好随着商队行脚天下,我当初就是被一支商队雇佣去了广州,现在的活计是我临时找的,只是搭伴回家而已。”
“关中真的如你们所说的那么好吗?”
听施琅这样问,韩陵山就明白这些天来对这家伙进行的潜意识灌输终于有效果了。
从蓝田县过往勾引人的记录来看,只要有人问了这句话,就说明他心中的好奇心已经被成功的勾起来了。
这些傻蛋哪里见过真正的好地方啊。
广州对这些土鳖来说就已经是人间天堂了,而蓝田县的繁盛,西安城的古朴,宏大,早就远远超出了这些人的想象之外了。
再加上蓝田人现在普遍看不起外地人,却对改造外地人对关中的看法有着极为强烈的冲动,因此,只要是来到蓝田县的外地人,没有不沦陷在这里的。
于是,韩陵山抬起头瞅着天空满怀憧憬的对施琅道:“你想吧,把你最美的美梦再往美里想象十倍,就是蓝田县的样子……”
“真的?”施琅很怀疑。
韩陵山笑道:“去了之后你就知道了。”
施琅似乎想象了一下,还是摇摇头道:“再好还能好过广州去?”
韩陵山不屑回答这个愚蠢的问题。
很久以前,韩陵山就问过云昭这个问题。
蓝田县的好,在这天下能排第几。
云昭回答:“蓝田县在他心中不过是一个稍微有了一点城市模样的地方。”
这句话让韩陵山很是伤心。
很快云昭又说:“这天下真正算得上城市的地方一个都没有,最接近我心中城市模样的地方,唯有蓝田日暖玉生烟的蓝田。”
云昭是韩陵山见过的人中,最挑剔的一个,这个人看似对衣食住行都不是很讲究,可是,一旦他开始讲究起来,全天下人在他眼中都是土鳖!
他随手弄出来的食物,就美味的让人魂牵梦萦,他随手绘制出来的城市布局图,就细致的让人难以想象,经他之口改造过的衣衫穿在钱多多的身上,让人以为是仙女下凡。
经他之口品评过的美酒,果然是人间仙酿,经他……
韩陵山这些年马不停蹄的满世界奔跑,见识过那些通都大邑,看见过南国的美人,也看过北国佳丽。
城市中没有一个地方能比得上没有城墙的蓝田,美人中没有一个能与钱多多媲美。
在韩陵山看来,看城市要看城市的气度,看美人要看美人的神韵。
蓝田县以气吞天下的心胸,吸纳了全大明的商贾来这里交易,而每一个商贾都认为这里才是做生意的天堂。
每天在这座城市中,有数不尽的金银在流转,有无数的货物在这里被交换,这里的粮食价格每上升一文钱,全天下的粮价就会波动十文钱。
这里的布帛减少了或者增加了售卖量,直接就会影响到天下妇人是否要多织布,还是要少织布。
这里的大牲畜一旦开始涨价,全天下的大牲畜交易都会涨价,且会影响到田产的价格。
而谈到美人……钱多多就是最美的一个,这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
想到这里,韩陵山也忍不住加快了步伐,他此刻非常的想要回家……
倭寇与大明人确实有很大的不同,这从韩陵山一次次预判错误上就能看的出来。
当他以为这是一伙白莲教妖人的时候人家是倭寇。
当他以为这些倭寇图谋不轨的时候,人家却是去关中给县尊送礼的。
现在,当他以为这些倭寇准备要杀人灭口的时候,没想到想要杀人灭口截货夺财的竟然是那八个苦力。
很明显,这八个苦力也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其中一个从马车上抽出一柄铁锤砸在一个倭寇脑袋上的时候,面目之狰狞,下手之狠毒,看着都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的生手。
第一个倭寇惨死,第二个倭寇反应却极为迅速,抽出倭刀架住了铁锤。
第一个苦力下手的速度太快,导致别的苦力下跟不上他的节奏,因此,在古道上,这群人很快就混战起来。
甚至还有苦力把矛头指向韩陵山跟施琅。
这两人自然不会帮倭寇的,哪怕这些倭寇到关中是要给县尊敬献礼物的,韩陵山依旧没有帮这些倭寇对付苦力强盗们的道理。
所以,两人纵身一跃,就跳进树林里去了,跑的飞快。
见没有人追他们,两人又回来,爬上一颗大树,吃着茴香豆喝着酒居高临下的看热闹。
施琅喝了一口酒摇摇头道:“苦力们不是对手。”
韩陵山道:“这八个人应该是一伙的,你看,那个拿锤子的开始拼命了。”
施琅伸长脖子朝下看了一眼道:“不错,两军相逢勇者胜,这个拿锤子的家伙总能鼓舞起士气来,是一个当十人长的好材料。
唯一欠缺的就是脑袋不够用,总是小看女人,如果能在第一时间砸烂那个女人的脑袋,他们的胜算就有七成。
不过,你不会允许这些家伙砸烂那个美人头是不是?
毕竟一个烂脑袋的美人不好搂着睡觉是吧?
如果这个拿锤子的家伙考虑到了这一点,就能担任百人将了。”
韩陵山笑道:“你觉得你能担任什么官职?千人将还是万人将?”
施琅往嘴里灌一口酒叹口气道:“我如果领兵,多多益善。”
韩陵山笑道:“吹,继续吹!”
施琅认真的瞅着韩陵山道:“你是云昭座下的大将吧?”
韩陵山摇摇头道:“轮不到我当大将。”
施琅想了一下道:“也是,你的变化太多,不适合当大将。”
韩陵山也喝了一口酒道:“不是说军机百变吗?”
施琅摇头道:“百变的是孙猴子,不是将军,将军更讲究持之以恒,一以贯之,无论面前有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能带领部众杀出一条血路来。
如此才能被称作将军。”
韩陵山笑眯眯地看着施琅道:“你什么时候认出我来的?”
施琅又喝了一口酒道:“我这人有一样好处。”
“什么好处?”
“见人不忘!
你在刺杀郑芝龙之前的那个下午,我们在海滩上见过一次,在我们说话之前,我看了你许久,开始以为你是刺客,后来被你的口音,以及渔人的做派给蒙骗过去了,你当时的模样,不当十年以上的渔夫,培育不出那种渔人才有的气质。”
“你就不想找我复仇吗?”
施琅笑了,举起酒壶道:“给郑一官复仇吗?郑经刚刚杀了我全家。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打不过你,你在海滩上顶我的那一膝盖,让我永生难忘。
你在渔翁岛上造就的千人坑,让我毛骨悚然。
你开着夺来的荷兰人的战舰炮轰各个港口的举动——让我想为你效死!”
张秉忠在蜀中杀人如麻,在湖北却显得很是平和。
为这事,韩陵山特意打探了一下,得出来的结果很恶俗——只因为他困守襄阳的时候,在湖北干了很多好事情。
比如开仓放粮,比如组织百姓耕种,甚至还保护商贾。
因此,湖北百姓在张秉忠与官府作战的时候,还会给他通风报讯,这让张秉忠觉得湖北全是他的人。
盗贼们开始做官府以前做的事情的时候显得特别的可爱。
比如,韩陵山一帮人,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且二十个大汉护送六辆马车从广州去西安,这明显就不大符合逻辑。
可是,在这些自以为官府的盗贼眼中,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尤其是蒙着脸,穿着宽大衣衫的薛玉娘给了一个强盗头头十两银子的买路钱之后,这个仗义的强盗头头就给了他们一面蓝色旗子,还告诉韩陵山。
既然已经缴纳了保护费,那么,这个旗子就能保证这支商队在湖北通行无阻……
这位名叫过山彪的大爷的名头果然响亮,一路上遇到了不下六拨前来收商税的,都很给过山彪大爷面子,瞅一眼旗子就痛快放行。
在这段时间里,韩陵山很希望他能跟那个叫做薛玉娘的倭国人多亲近一下。
可是,那个媚骚入骨的女人,这时候表现的却像是一个贞洁烈妇,任何时候脸上都挂着一层寒霜,声音冷冷的,让韩陵山表现出来的殷勤全都喂了狗。
“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了,前边就要进山了,你说,这里会不会是我们的埋骨地?”
施琅瞅着与广州低矮山脉不同的秦岭余脉,心中似乎有些感慨。
“这种倭寇我能一次性对付四个,你能对付几个?”
韩陵山觉得应该提前做点准备,免得到时候出什么意外。
“在海上我能对付二十个,在陆地上没试过。”
韩陵山重重的在施琅肩膀上拍一把道:“就知道你靠得住,如果真出事了,钱跟货物归你,女人归我。”
施琅吐掉嘴里叼着的干草道:“财货美人统统归你,只要你能想办法让我在关中定居下来就成。”
韩陵山笑道:“关中人口禁令森严,即便你武艺高强,如果不做正途,你武功再高,在关中也没有立足之地,这一点,你要想好了。”
施琅停下脚步对韩陵山道:“我想加入关中的军队。”
韩陵山摇摇头道:“除过最早的云氏盗贼,关中不要劣迹斑斑的人加入军队,也就是说你我这种人在关中是里长每天都要知晓你行踪的一批人。
如果能加入关中军队,我早就加入了,人家不会要的。”
“你以前的山寨现如今怎么样了?”
“寨主被关进牢房里,到现在还没有出来,我们这些人只好随着商队行脚天下,我当初就是被一支商队雇佣去了广州,现在的活计是我临时找的,只是搭伴回家而已。”
“关中真的如你们所说的那么好吗?”
听施琅这样问,韩陵山就明白这些天来对这家伙进行的潜意识灌输终于有效果了。
从蓝田县过往勾引人的记录来看,只要有人问了这句话,就说明他心中的好奇心已经被成功的勾起来了。
这些傻蛋哪里见过真正的好地方啊。
广州对这些土鳖来说就已经是人间天堂了,而蓝田县的繁盛,西安城的古朴,宏大,早就远远超出了这些人的想象之外了。
再加上蓝田人现在普遍看不起外地人,却对改造外地人对关中的看法有着极为强烈的冲动,因此,只要是来到蓝田县的外地人,没有不沦陷在这里的。
于是,韩陵山抬起头瞅着天空满怀憧憬的对施琅道:“你想吧,把你最美的美梦再往美里想象十倍,就是蓝田县的样子……”
“真的?”施琅很怀疑。
韩陵山笑道:“去了之后你就知道了。”
施琅似乎想象了一下,还是摇摇头道:“再好还能好过广州去?”
韩陵山不屑回答这个愚蠢的问题。
很久以前,韩陵山就问过云昭这个问题。
蓝田县的好,在这天下能排第几。
云昭回答:“蓝田县在他心中不过是一个稍微有了一点城市模样的地方。”
这句话让韩陵山很是伤心。
很快云昭又说:“这天下真正算得上城市的地方一个都没有,最接近我心中城市模样的地方,唯有蓝田日暖玉生烟的蓝田。”
云昭是韩陵山见过的人中,最挑剔的一个,这个人看似对衣食住行都不是很讲究,可是,一旦他开始讲究起来,全天下人在他眼中都是土鳖!
他随手弄出来的食物,就美味的让人魂牵梦萦,他随手绘制出来的城市布局图,就细致的让人难以想象,经他之口改造过的衣衫穿在钱多多的身上,让人以为是仙女下凡。
经他之口品评过的美酒,果然是人间仙酿,经他……
韩陵山这些年马不停蹄的满世界奔跑,见识过那些通都大邑,看见过南国的美人,也看过北国佳丽。
城市中没有一个地方能比得上没有城墙的蓝田,美人中没有一个能与钱多多媲美。
在韩陵山看来,看城市要看城市的气度,看美人要看美人的神韵。
蓝田县以气吞天下的心胸,吸纳了全大明的商贾来这里交易,而每一个商贾都认为这里才是做生意的天堂。
每天在这座城市中,有数不尽的金银在流转,有无数的货物在这里被交换,这里的粮食价格每上升一文钱,全天下的粮价就会波动十文钱。
这里的布帛减少了或者增加了售卖量,直接就会影响到天下妇人是否要多织布,还是要少织布。
这里的大牲畜一旦开始涨价,全天下的大牲畜交易都会涨价,且会影响到田产的价格。
而谈到美人……钱多多就是最美的一个,这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
想到这里,韩陵山也忍不住加快了步伐,他此刻非常的想要回家……
倭寇与大明人确实有很大的不同,这从韩陵山一次次预判错误上就能看的出来。
当他以为这是一伙白莲教妖人的时候人家是倭寇。
当他以为这些倭寇图谋不轨的时候,人家却是去关中给县尊送礼的。
现在,当他以为这些倭寇准备要杀人灭口的时候,没想到想要杀人灭口截货夺财的竟然是那八个苦力。
很明显,这八个苦力也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其中一个从马车上抽出一柄铁锤砸在一个倭寇脑袋上的时候,面目之狰狞,下手之狠毒,看着都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的生手。
第一个倭寇惨死,第二个倭寇反应却极为迅速,抽出倭刀架住了铁锤。
第一个苦力下手的速度太快,导致别的苦力下跟不上他的节奏,因此,在古道上,这群人很快就混战起来。
甚至还有苦力把矛头指向韩陵山跟施琅。
这两人自然不会帮倭寇的,哪怕这些倭寇到关中是要给县尊敬献礼物的,韩陵山依旧没有帮这些倭寇对付苦力强盗们的道理。
所以,两人纵身一跃,就跳进树林里去了,跑的飞快。
见没有人追他们,两人又回来,爬上一颗大树,吃着茴香豆喝着酒居高临下的看热闹。
施琅喝了一口酒摇摇头道:“苦力们不是对手。”
韩陵山道:“这八个人应该是一伙的,你看,那个拿锤子的开始拼命了。”
施琅伸长脖子朝下看了一眼道:“不错,两军相逢勇者胜,这个拿锤子的家伙总能鼓舞起士气来,是一个当十人长的好材料。
唯一欠缺的就是脑袋不够用,总是小看女人,如果能在第一时间砸烂那个女人的脑袋,他们的胜算就有七成。
不过,你不会允许这些家伙砸烂那个美人头是不是?
毕竟一个烂脑袋的美人不好搂着睡觉是吧?
如果这个拿锤子的家伙考虑到了这一点,就能担任百人将了。”
韩陵山笑道:“你觉得你能担任什么官职?千人将还是万人将?”
施琅往嘴里灌一口酒叹口气道:“我如果领兵,多多益善。”
韩陵山笑道:“吹,继续吹!”
施琅认真的瞅着韩陵山道:“你是云昭座下的大将吧?”
韩陵山摇摇头道:“轮不到我当大将。”
施琅想了一下道:“也是,你的变化太多,不适合当大将。”
韩陵山也喝了一口酒道:“不是说军机百变吗?”
施琅摇头道:“百变的是孙猴子,不是将军,将军更讲究持之以恒,一以贯之,无论面前有什么样的艰难困苦都能带领部众杀出一条血路来。
如此才能被称作将军。”
韩陵山笑眯眯地看着施琅道:“你什么时候认出我来的?”
施琅又喝了一口酒道:“我这人有一样好处。”
“什么好处?”
“见人不忘!
你在刺杀郑芝龙之前的那个下午,我们在海滩上见过一次,在我们说话之前,我看了你许久,开始以为你是刺客,后来被你的口音,以及渔人的做派给蒙骗过去了,你当时的模样,不当十年以上的渔夫,培育不出那种渔人才有的气质。”
“你就不想找我复仇吗?”
施琅笑了,举起酒壶道:“给郑一官复仇吗?郑经刚刚杀了我全家。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打不过你,你在海滩上顶我的那一膝盖,让我永生难忘。
你在渔翁岛上造就的千人坑,让我毛骨悚然。
你开着夺来的荷兰人的战舰炮轰各个港口的举动——让我想为你效死!”